我知道陆何那会儿,刚上大学。
说起来,这是个俗气到不能再俗气的过程。
上大学之后我依旧保持着高中的作息习惯,加上成绩不好,医科又太过深奥,每天清晨我都会早早起来念书,起初是在寝室,后来怕吵到室友就换到了走廊。我们当时女生寝室与男生寝室之间就隔着一大块空地,我们寝室出来的走廊望下去刚好可以看见对面的男生寝室。
我总是起得很早,周围都静悄悄的,难免感到孤独。而有一天,我忽然发现对面寝室楼有个人总在和我差不多的时间出来跑步。
我很小就近视了,不戴眼镜整个世界都是模糊的,可说来奇怪,我却能清楚地看清他的面容和装束。那时候男生们都喜欢留韩国男星那样的长发,他却是理了圆寸,穿白色的polo衫和运动短裤,穿了耐克鞋。
他的皮肤很白,小腿的肌肉紧实,看得出很喜欢运动。他每天会绕着寝室楼跑两圈,跑完步回来他总会带着盒装的牛奶,也不用用吸管,撕开了仰头倒。他有三双不同颜色的跑步鞋,都是耐克的。他喜欢穿polo衫,但扣子永远不会好好扣。
那时我尚不知什么是喜欢,只是偶尔下雨看不到他出来,我会怅然若失一整天。
直到有一天,我忽然现在自己不满足每天这样远远地窥视着他,想要和他走得近一些,再近一些。
小心翼翼地打听了很久才知道他是计算机系的,和我同届,喜欢打篮球和玩滑轮,便斥巨资买了滑轮鞋和护具,报名加入了滑轮社。滑轮社算是我们学校最热门的社团,林林总总将近三百人。他滑轮玩得好,不用和我们这些菜鸟一起小心翼翼地扶着墙,总是和师兄师姐们一起横冲直闯过障碍。我加入滑轮社两个月,和他一句话也没说过。
但我知道他喜欢喝脉动,便每天下午在大家都在训练的时候,偷偷潜进男生更衣室,把饮料放在他的柜子里。他一直没有发现我,再后来,我又开始给他写信,不敢说我喜欢他,只是每天扯一些有的没的,比如他穿白色衣服比蓝色要好看,比如看见他的手很好看,手指长长的,像钢琴家,比如他的头发长了,没有短发好看。
我放了一年多的信和饮料,他始终不知道我是谁。也有几次看见他偷偷躲在更衣室里埋伏,我便背着包远远地看着他,直到他不耐烦离开了,才偷偷把东西放进去。
那一整年,我的精力都花在于他斗智斗勇上。
倒是被别人发现了,那便是唐宋,也就是在那一年,我和唐宋成了朋友。他加入滑轮社更大的原因是想要泡妞,无奈技术拙劣,只能每天小心翼翼和我一起扶着墙走。他对滑轮实在没有天赋,每次摔倒了都会被我嘲笑,他便瞪着眼睛看我:“喜欢人不敢说的胆小鬼有什么资格嘲笑我。”只是一句,我便举手投降,左顾右盼看看有没有人听见。
其实也有几次想过告白,但还是提不起勇气。唯一的一次,是我在夜里做了梦,梦见他牵着我穿行在场地里的障碍中,我不小心滑了一跤,他蹲下身小心地在我的伤口吹气。
那个场景清晰得不像梦,我几乎可以看清他长长的睫毛在微微颤动。
醒来后,难过得不行,我决定要去向他表白。到了滑轮社,我鼓起勇气喊了他的名字,还没有来得及说话,他便被别的女孩拉走了。
他实在太受欢迎了。
就只有那么一次,我差一点就对他说,我喜欢你。
那句没能说出口的话,便成了永久的秘密。
那天在我家陆何要看的那本相册里,便有当年我们滑轮社几次活动的大合照,密密麻麻的人群里,陆何站在最中央,而我站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被一个师兄挡住了半边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