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来可笑,我将毛球带走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殊不知你女友早已窥探我的预谋,在第一时间告知你,而我还在沾沾自喜。
第二天晚上,你光临我这狭隘脏乱的屋子,并没直接开口要回狗,即使在你进门时毛球已撒欢朝你跑来。你摸摸它的头,尴尬地打量我的窝,笑道:“喝一杯不?”像电视里那些爱喝酒的糟老头。
我简单地收拾了沙发,你在茶几上摊开酒料,毛球快乐地舔着你的手。
“我们认识那么久,好像还不知道对方的名字?我叫林克。”
“夏雪。”
你抿了一口酒,皱眉,“你和小榛是同个学校吧?为什么租这么远的房子?”
我明知你是有目的,或许并不想知道这些,但还是解囊相授:“之前住宿舍,捡到毛球后,不,是柏林,她们不让我在宿舍里养狗。学校附近的房子太贵,这里的便宜一些。”
你双眼浑圆,瞪得巨大,似乎有些不可置信:“为了柏林你搬出来?”
我沉默地点头,你没再说话,似乎想到什么,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你的酒量惊人的差,两瓶珠江就将自己撂倒,末了倒在沙发上,手圈着急剧发胖的毛球睡得天昏地暗。毛球被你喂了几口啤酒,乖顺地匍匐在你怀中。我唯恐它被你勒死,小心翼翼地将它从你怀中拯救出来,你却突然起身,用力地抱住我,在我脖颈轻轻蹭了两下,又一次睡死过去。
我抱着狗,而你抱着我,两人一狗以一个诡异的姿势在沙发上度过了一夜。
春寒料峭,第二天我是被冻醒的。
醒来你已不见踪迹,毛球被我枕着肚皮,正不安地挣扎。沙发上混乱一片,茶几出现严重位移,而我身上盖着你的风衣。你在匆忙间逃跑还不忘记睡梦中的我,这一点实则令人感动,更值得称道的是你竟没有带走毛球,不知是你忘了还如何。
接下来的几天,毛球一直陪伴着我。我牵着它去逛市场,买了鸡肉与牛排,鸡肉是我的,而牛排是它的。我用打折的沐浴乳,给它买进口的香波。我将它当成了自己的狗一样悉心照料,压根忘了有你的存在,一直过了十天。
这十天,你一直没有出现,对门一直紧闭,前几日还能听见你与女友争吵,后面就再也听不到。你又一次来敲门,木着脸低着头说抱歉,麻烦我照顾狗了,现在你要将它带回去。我愣愣地看着你,眼泪猝不防及地落下。
你有些手足无措,以为自己说错了什么。
我摇摇头,牵着毛球将它归还给你。毛球一直不肯走,扒着门不停地挠着,木屑簌簌地落在地面。
你搔搔头,有些落寞:“几天没见,它都不认得我了,这没良心的东西。”
我没有告诉你,在你来的几分钟前我正做好了晚餐,给它煎了喷香的牛排,它口水流了一地还未吃到一口便要走,当然不肯舍弃盘中餐被带走。
它在你手中奋力挣扎,最后被半拖半抱才回到对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