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思君喜欢夏商周。
于是每天课间的话题都变成了这个人,来来去去都是一些关于他的事。于是放学再也不能按时回家,要跟着他走很长一段路,再折返。好在他并不像这个年龄的男生喜欢篮球或足球,每天放学便背着书包回家,所以我只需陪着刘思君猥琐地跟踪他走五分钟的路,然后他会坐上路口等待他的黑色汽车。
她每天都在等待他回头问一句:“你为什么跟着我。”然后她便可以说出在内心埋藏了很久的答案。
可惜,他没有。
他走路似乎喜欢低着头,书包永远不会好好地背着,路喜欢七弯八拐地走,像个小孩,偶尔还会踢落在脚边的树叶和石子。
刘思君焦灼而烦躁,连上我妈的语文课都敢给我传来小纸条,上书问我要不要去表白。我没有来得及回复,纸条已落入我妈手中。于是那个下午我被留了堂,也就是那个下午,刘思君拦住夏商周,霸气十足地表了白。
我是在隔天的周六才知道,她最后的结局遗憾而惨淡,在她说了“喂,我喜欢你”之后,那人冷静地看了她三秒,扭头就走。
“喂,你什么意思!”她恼怒地喊他,“我和你说话,你没听见吗?”
“我听见了,可关我什么事!”他扯着嘴角,开了车门。
我第一次逃了补习班的课,被刘思君拉到了附近的小公园。她咬着唇,眼中有一层凝固的不甘:“他怎么能那样!怎么能!陆南风,你说他怎么能……”
我想,她或许要问的是,他怎么能够不喜欢她呢。
她是那么漂亮的女孩,肤色白皙,笑起来嘴角还有两个浅浅的梨涡。她的人缘好得爆棚,她的“哥们”遍布各个学校,高一班里有个女孩和她闹了矛盾,还没说什么已经有人主动为她出头。她是那么聪明,即便上课老开小差,成绩在班里仍旧遥遥领先。喜欢她的人那么多,就连外校的男生都不止一次打听她的名字。
如果说人生是一部电视剧,那么刘思君一定是这部戏里的女主角,可她相中的男主角却对她说“关他什么事”。
我咬着瓶装可乐的吸管,无法给予她任何帮助。
此时我还有更值得担心的事:逃了补习班,回家应该要死得难看。
我像活在一个粉笔圈里。
要走多少步,要转多少圈都是硬性规定,你不能多走一步或少转一圈,否则便是犯规。更可笑的是,这些规定只针对我一个,因为我是“老师的女儿”,应该“乖巧、听话、学习好”,有成千上万双眼睛随着我亦步亦趋。
英语补习班的老师是我妈从前的同事,那天我还未回去,电话已经打到家中。我妈张老师并没有给我冷脸,只是把我每天要背的单词从三页增加到四页,扔下一句轻飘飘的:“现在已经是高二,如果你不上补习班,每天像刘思君那样玩闹还可以保持成绩的话,我不会再逼着你去。”
我知道我不能,所以我只能每天天不亮就起来背单词,开夜车做习题,每天带着浓重的黑眼圈去上课。
拙需靠勤来弥补,若连勤都不愿,那你活该活在谷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