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两天,沈珏开始觉得奇怪。
跟屁虫袁笙,已经两天没有出现在自己的视线中。
沈珏不认为他已经高超到掌握了隐身模式的跟踪,那人其实一点也不聪明,完全是无目的、亦步亦趋地跟踪。
他出现在哪儿,他就追到哪儿,也不管他呆的地方是否能和外界产生关联,有时候他一整天都不出现,他照旧一步不挪地等在外头。
其实就算他等在外面又能怎么样呢?他根本连自己一面都见不了!
沈珏不懂,他这种傻瓜式的跟踪到底有什么意义……
他有时候想,也许他是打算用这出自虐的苦肉计让自己心软,对他产生怜悯,然后回头接受他?
真是个疯子!
今年的S市算不上是个寒冬,可却反常地在大冬天里连着下了好几天的雨,在拼内裤袜子的日子里,潮湿阴寒的空气总让人郁结于胸一股烦躁不安。
“阿珏!”董家盛快步上前,及时拽住了沈珏的胳臂。
“怎么了?”沈珏抬头往教室看了眼,又转回头看向董家盛拉住自己的手,一脸迷茫。
“你不觉得这间教室里坐着的人都挺眼生吗?”
也不知道一大早他在想什么心事,连上了大半个学期课的教室都能错过。
董家盛带着探究的视线终于让沈珏回过了神。
虽然回过了神,但状态依旧非常差。
上课时频频走神,一本书,从头到尾没翻过一页;课堂随考往常作为众人的抄袭模板,今天竟然连一半题都没做完;董家盛更是眼见他连挂了好几次系花的电话……
“你在想什么?”
董家盛实在看不过眼沈珏这副要死不活的状态,下了课,打算找他谈谈。
“没什么。”沈珏面无表情地推开他拦住自己去路的手。
“阿珏,你到底怎么了!”董家盛突然冲他大吼了一声。
“你想说什么?”沈珏的口气也不善。
沈珏知道自己很不在状态,可他不傻,难道董家盛就很无辜吗?
他太过于关注自己,那么反常地盯着自己,就好像他早就知道在他身边发生了什么事,然后就等着观察自己在慢慢发现这件事后的反应如何。
“阿珏,其实前天……”
“别说了,我不想听!”沈珏毫不犹豫地打断董家盛想要告诉自己的“真相”。
他抬起脚疾步往教室外走去,像是要逃离某个因为自己而引发的丑陋事实,可走到教室门口却突然停下脚步。
他没回头,背对着董家盛的脸上划过一丝黯淡,声音寒凉如水:“我的事,谁都不用管……”
董家盛看着沈珏消失的身影,若有似无的叹了口气,像是在惋惜,又像是恨其不争。
董家盛的家乡在内陆一个十八线的小县城,他十三岁时就跟着爸妈来到S市,一家三口背井离乡,过着朝不保夕的打拼生活。
父母做点小生意,对他管教不多,可他自己倒也争气,在复读了一年之后就考进了F大最热门的土木工程。
十几年过去了,虽然他已然褪去了外乡人的某些特质,要是他自己不说破,谁都猜不到他其实压根就不是本地人。
可不管来了这里多少年,装得有多像,也始终改变不了他内心对于自己是个外乡人的芥蒂。
这是他自己内心的桎梏,和别人对他的态度无关。
一种与生俱来,根深蒂固的外来者的卑微感。
当年他刚来到S市,才知道地铁长什么样,知道大城市的红绿灯比他们老家的人还多,知道了什么是城里人,体会了城里人对乡下人的态度又是什么样。
刚入学,不知受了多少白眼,他差点就心灰意冷地想要回老家,他想就算自己回去种田,一辈子种田,也不能让人这么看轻看扁!
可他最终没舍得回去,那个十八线小县城,早已在记忆中模糊成了一个没什么意义的地名。
每一次他心灰意冷地想逃回去,他就骂自己:为什么非得没出息地往后看,往后退?他得往前看,得向前走,是不是城里人不重要!
在董家盛看来,一个人是否会被人尊重,身份是否尊崇,无外乎这个人……是不是有钱,和他是哪里人没有半分钱关系,身份靠钱堆起来,不靠那张薄薄的户口本。
董家盛对于老家最深的印象,是有一年跟着爸妈回去过年,那是个走亲戚靠两条腿的小地方,他跟在大人身后没几天,爸妈给他新买的那双白色球鞋就脏得分辨不清颜色,他那时只带了这一双鞋,没得换,黄色脏污的泥水浸没到了鞋里的袜子,冻得他最后生了场感冒。
而他这辈子最讨厌的一类人,不是一脸嫌弃地喊他“乡巴佬”的城里人,不是从十三岁开始就欺负他的那些校霸流氓,而是留在十八线小县城的他的那些所谓老乡们。
是那些因为他穿着干净的衣服鞋子,因为他说普通话不是家乡话,而对着他喋喋不休,唾沫星子四处飞的老头老太,叔叔阿姨,哥哥姐姐,甚至有些是他根本就不认识的路人。
他们张口闭口“臭打工的还真把自己当成城里人了”,“睡在下水道旁边也不愿意回家”,“一看将来就是忘本的不孝子”……
他们在背地里朝自己吐口水,阴阳怪气地嘲讽,戳着脊梁骨谩骂,但他一次都没回头解释过。
董家盛在那时候就明白了,无知愚昧不是错,嫉妒恶言也无过,人心的堕落和不求上进才是最大的祸根。
就像老家这条因为数十年没有修缮的烂泥路一样,谁也不肯掏出一份不算多的份子钱,谁都认为这条路永远修不起来,坑坑洼洼有什么关系,能走就行了呗!
一个人如果缺少了希望,他对未来没有任何期许和盼头,那么他永远不会为之奋斗努力,永远在得不到的失落和眼红嫉妒中度过自己浑浑噩噩庸庸碌碌的一生,甚至嘲笑别人的追逐和拼搏都是浪费时间毫无意义。
他不想变成他的祖辈们,一辈子的时间都花在了茫然无措地等着春去秋来,等到埋入黄土后就连个屁都不是。
所以他才拼了命地想要斩断自己和那个十八线小县城,和那些老乡们的所有联系。
顺利的人有,一辈子都没受过什么波折的幸运之人也有,可总不能坐等着指望自己就是那个万里挑一的幸运儿!
董家盛因为不甘心被人永远叫做“乡巴佬”而迈出了渴望成功的第一步,而在他身后喋喋不休的那些质疑,妒忌,恶言,才让他能真正坚定地往下走。
沈珏和他,是两种人,前一段人生的遭遇也不尽相同,可他们对成功的渴望却无比一致!
就连原因也何其相似,都是为了让那些曾经看不起自己的人,让他们闭上嘴,让他们知道,一个人的过去是什么样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能为自己创造怎样的未来!
所以,董家盛不会眼睁睁看着袁笙影响沈珏。
袁笙就是沈珏的过去,不重要且必须斩断的过去!
况且,他还是个极其不正常的人,他脑子有病!
哪个正常的男人会没事干一天到晚地跟踪另一个男人?哪个正常的男人能忍受别人往他头上倒恶心的东西呢?哪个正常的男人……会喜欢男人呢!
所以,对付这样的变态就不用考虑什么道德和三观,他本身就是个不值得人同情的变态,无论他用什么手段对待他,他都不会觉得心里有所不忍,他不过是对特殊的人用了点特殊的手段。
他更不怕沈珏知道后会怎么样,他不过是帮他清理掉了个小小的障碍,根本没什么大不了!
他是为了沈珏好,也许还能为了袁笙好。
给了他一个教训,他就会明白,能醒悟过来自己现在正在做的事情错得有多离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