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沈珏带给袁笙的压迫感完全来自于他比自己大了一圈的体型,可是现在,除了一米八的人站在一米八七的身边,身高身形依旧比不了之外,沈珏浑身散发出的强大气场,更是让袁笙手脚都不知该往哪里放,一颗心跳得没了章法。
他想,整整四年的时光,他在自己看不到的时间和空间里,终于长成了一个真正的男人。
而这个男人的言行举动,很容易迷惑人。
随意的一句话,一番小举动,就能让不知道内情的外人觉得他和袁笙之间的关系一定非常好,两人不仅仅是工作上的同事那么简单,这样的亲密劲儿,恐怕得是数十年的老同学、好哥们儿。
但要是细究,又觉得这举止态度似乎哪里不妥,亲密是亲密,可不太像男人和男人之间正常的亲密,怎么带着点……带着点男女之间欲拒还迎的……暧昧?
特别是那个偏瘦弱的男人,自从这个高大帅气的男人出现后,整个人像是刚从沸水中被捞出来……
前台的空调是整个店里最给力的,可就算是空调通风口一个劲往外吹的冷风都没能降下一点他身上的热气,不仅降不下,反而冒了一头一脸的汗,更是……整张脸都绯红一片。
袁笙不声不语,红着脸装聋,沈珏则垂着视线,一直盯着他的脸看,表情晦暗不明……
服务员终于忍不住清了清嗓子:“那个……先生,还落什么了吗?”
“没了,谢谢。”沈珏抬头冲服务员笑着点了点头。
然后在该服务员的惊诧中,几乎是半拽半拥着袁笙出了日料店的门。
袁笙被沈珏半搂抱半强迫地一路走,下了电梯,没头没脑地往外,直到来到了大马路上依旧没放开他。
袁笙的四周充斥着来自于沈珏的味道,霸道、强制、不容反抗,让他的脚开始发麻发飘。
又被胁迫地往前走了一段,到底还是咬了咬牙,袁笙在人行道上用力推开了沈珏。
两人面对面站着。
S市的金融商圈,晚上的灯火通明决不亚于白天的亮堂,所以各自脸上的细枝末节也被看得清清楚楚。
沈珏被推开后不再有什么动作,就这么站在原地看着他。
袁笙被沈珏盯得有些不自在,率先低下头,深吸一口气后尝试着解释:“我正巧也和朋友……在那里吃饭。”
并没有多年未见,作为朋友或者仇人该有的合适开场白,袁笙对沈珏说的第一句话仅仅表达了两人此次的碰面不过是一个巧合罢了,言外之意,是希望他不要多心。
“朋友?正巧?”沈珏不屑地冷笑,“你怎么知道我也是和朋友吃饭,而不是一个人?”
“我……”
“不仅知道我和谁一起吃饭,还知道我们在哪一个包厢,更是在我们离开后,‘正巧’捡到了我落下的文件?”沈珏根本不给袁笙思考的机会,自顾自地往下说,“对了,你怎么知道文件袋里的东西对我很重要?”
袁笙知道自己在他面前撒不了谎,即使撒了,他也能一眼识破。
袁笙叹了口气,语气不免恳切:“对不起,我只是正好在那儿……如果你很介意,我可以保证以后再也不出现在你面前……”
袁笙的内心苦笑连连:所以他一定认为自己又会像四年前一样,不知廉耻地跟踪他吧。
“你倒是说说看,我为什么要介意你在哪里!”刚才还保持着风度,态度还算和蔼的沈珏突然大声打断了袁笙,眼里迸射向自己的怒意让袁笙愣住了。
而这一声吼,也终于把袁笙拉回了现实。
刚才在日料店里他对自己亲热的态度和所有的暧昧,都只是……在捉弄他而已。
他到底有多贱?还幻想着那种不切实际的事!
“是,你不该介意我……”袁笙转过身,不再狡辩也不再纠缠,面无表情地迈开步子往前走。
四年的时光,不止是沈珏会改变,袁笙也会变。
不再是摇尾乞怜地跟在某个人身后,默默地等着他不知何时会赏自己一个回头的傻瓜。
他为什么就不能变成一个……一个能硬得下心肠率先离开的人呢!
可他刚潇洒地转过身,跨出去没几步,背上就被砸上了什么东西。
袁笙停住脚步,回头看着掉落在地上的文件袋。
伴随着某人的怒吼声:“拿着你的东西滚!”
大晚上金融区附近的的行人道上,路过的人不多,一旁呼啸而过的车流中也根本不可能会有人关注到马路牙子上两个男人之间的争执。
袁笙看着地上的文件袋,脸色埋在路灯照不到的一片阴影里。
他将文件袋捡起后拍了拍根本看不见的灰尘,向面前的人伸出了手。
“这么重要的东西,别再弄丢了。”
袁笙的眉头微微蹙起,口气不冷不淡,态度不热不拢,表情就像是个路人,不过是顺手捡起了你不小心掉的东西,客套而疏远,甚至都不需要得到你的一声“谢”。
他的这一反应直接导致沈珏的怒意攀到了顶!
他三步并作两步地冲到他面前,双手用力拎起他的衬衫衣领,将袁笙的脸尽可能地往自己眼前拉。
“是啊,一千两百万的合同怎么能不重要呢!!!”说完,又一个用力把他往后推了出去。
身后什么阻挡物也没有,他出手又重又狠,为了发泄怒火,几乎是用尽了全力地把他推出去,袁笙根本不可能扛得住他那么大力的推搡,后退了好几步后一下子跌坐在了地上。
他只来得及用手肘撑住地面不让自己后脑勺着地,小手臂重重地擦过行人道上凸起的不规则砖块,一时间痛得他“闷哼”一声。
沈珏顾不上袁笙有没有受伤,他弯下腰,再一次用手提起了他的衣领。
带着醉意发红发狠的眼眸近到几乎和袁笙的贴在了一起。
他恨恨道:“你特马到底把我当成什么了!”
袁笙的眼睛睁得大大地,一脸不敢置信地看着眼前朝自己怒吼,恨不得撕了自己的男人。
他开始慌神,因为他原本以为,以他们之间的关系,以他做人处事的原则,以他的性子……就算他知道了真相,也不该像现在这样当面和自己声讨,更不会不冷静到当街动手。
他明明知道怎么反击自己才最有效,就像当年自己发了疯似地跟踪他,他再厌恶也没有逃没有躲,而是那么聪明地利用“女朋友”来一遍遍凌迟自己的心。
他是那么了解自己,他根本就不屑一顾和自己大吵大闹。
可四年之后,本该愈发成熟冷静的人,却直接在车来人往的大马路上这么不顾形象,恨不能将自己生吞活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