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福特·麦多克斯·福特与魔鬼的门徒
(美)厄尼斯特·海明威;张佳玮译2026-07-24 14:593,300

我们住在香圣母院路113号锯木场楼上公寓,丁香园是最近的一家上等咖啡馆,巴黎最好的咖啡馆之一。冬天此处室内温暖,春秋两季坐在露天咖啡桌也宜人,咖啡桌放在内伊元帅塑像边的树荫里,也可以坐在林荫大道边宽篷下的方桌旁。店里有两位侍者是我们的好朋友。穹顶咖啡馆与圆亭咖啡馆的富豪们从不来丁香园。他们在这里不认识人,来了也没人盯着他们看。那些年,许多人故意到蒙帕纳斯大道或哈斯帕伊街角的咖啡馆来抛头露面,从某方面说,这些地方是靠被记者逮住写报导而名扬后世的。

丁香园曾是诗人们定期聚会的咖啡馆,最后一批诗人的核心人物是保尔·福尔,我从未读过他的诗。我在丁香园只见过一位诗人:布莱斯·桑德拉尔,一张被打坏的拳击手式脸孔,一只空荡荡的袖子用别针固定,用一只好手卷烟卷。他只要不喝多,就挺好相处,那会儿他哪怕撒谎,都比其他认真讲故事的人要有趣。但他是那些日子里仅有的一个来丁香园的诗人,我也只在那里见过他一次。大多数的客人都是蓄须的老人,衣冠楚楚,携来的不是妻子便是情妇,翻领上或挂或不挂细长的红色荣誉绶带。我们想他们多半都是科学家或学者,但他们买一瓶开胃酒就坐着不走,泡在咖啡馆里的时间,不下那些身着旧衣、叫杯奶油咖啡占座不走的人。后者们也带着妻子或情妇,佩着学院的紫绶带,但与法兰西学院毫不相干。我们猜后者多半是教授或讲师。

有这些人在,咖啡馆便让人舒服了:他们喜欢彼此聊天,也爱喝酒、茶与咖啡,爱看报架上的报纸杂志。没人刻意自炫身份。

也有其他住在这一区的,来到丁香园咖啡,有几个在翻领上别着一战十字勋章,另有人挂着黄绿二色军功章。我打量他们,观察他们克服伤残造成的不便,观察人造眼球的好坏,观察整容修复的结果,如果医术高明的话,看起来像一条打理紧实的滑雪道。我们敬重他们,胜过敬重那些学者与教授:学者与教授也可能在军队服过役,但他们没经历过截肢。

那些日子里,我们不信赖没参加过一战的人,但我们也不完全信赖任何人。我觉得,桑德拉尔对待他那只伤手完全可以低调点。他午后早早来到丁香园,老客人都没来,我觉得这还好些。

那天傍晚,我在丁香园外一张露天桌子,坐看树上房上光影变换,高头大马在林荫道外侧慢慢走过。咖啡馆的门在我背后向右打开了,一个人出来,走到我那桌。

“啊,你在这儿!”他说。

那是福特·麦多克斯·福特,那时他如此自称。他呼吸粗重,唇上是花白的大胡子,像个衣冠楚楚、头下脚上的移动大桶。

“我可以跟你坐吗?”他问过,坐下。他苍白的眼睑和淡眉毛下的眼珠呈淡蓝色,看着外面的林荫大道。

“我这辈子花了好些年,好用仁慈些的法子杀掉那些畜生。”

“你告诉过我。”我说。

“我没有吧。”

“我很确定。”

“真奇怪。我这辈子从没跟谁说过这事。”

“你要喝一杯吗?”

侍者站在那里,福特跟他说自己要一瓶黑醋栗酒。那侍者身材高瘦,头顶秃了,发绺光滑,唇上留着老式龙骑兵胡须,重复了一遍:“黑醋栗酒。”

“不。要一份掺水白兰地。”福特说。

“先生要一份掺水白兰地。”侍者确认道。

我跟福特在一起时,总竭力避免直视他;我跟他同处一个封闭空间时,每次靠近都屏息。不过此时在露天,人行道旁的落叶又被风从我这侧吹向他那边,于是我好好端详他,转念一想,又望向林荫大道。光影变化,我错过了。我喝了一口酒,看福特是不是害得酒都变味了,但酒还是很香。

“你很阴郁。”他说。

“没有。”

“你就是很阴郁。你需要多出门。我顺便过来,是为了请你去参加我们的一个小晚会,在勒姆瓦纳主教街那个怪有趣的风笛舞厅。”

“你最近这次到巴黎来之前,我在那个舞厅楼上住过两年了。”

“真奇怪。你确定?”

“我确定。”我说,“舞厅主人有辆出租车。有时我得赶飞机,他就送我去机场。去机场前,我们总在舞厅的镀锌餐柜停一下,乘黑喝一杯白葡萄酒再走。”

“我从来不喜欢飞行,”福特说,“你和你老婆说好,星期六晚上来风笛舞厅吧。会很热闹的。我给你画张地图好让你找得到地方。我还是碰巧才找到的。”

“那地方就在勒姆瓦纳主教街74号楼下。”我说,“我在三楼住过。”

“那里没门牌号,”福特说,“但你能找到康特雷斯卡普广场,就能找到那儿。”

我又喝了一大口酒。侍者端来了福特要的白兰地,福特纠正他,“我没要白兰地和苏打水。”他语气严厉,“我点了黑醋栗酒。”

“没关系,让。”我说,“我喝白兰地吧。给这位先生端他现在点的东西。”

“是我之前点的!”福特纠正道。

正在这会儿,一个披斗篷的瘦男人走过人行道,身边陪着个高挑女子,他朝我们桌看了眼,又移开目光,继续在大道上走着。

“你看见我驳他面子了吗?”福特说,“你看见我驳他面子了吗?”

“没看见。你驳谁的面子了?”

“贝洛克!”福特说,“我没理他!”

“我没看见。”我说,“你干吗驳他面子?”

“满世界都是理由!”福特说,“瞧我让他多下不来台!”

福特得意洋洋。我之前没见过贝洛克,我也没觉得他看见我们了。他看去像在沉思些别的,只近乎机械地扫了我们桌一眼。我看福特自觉羞辱到贝洛克了,感觉很糟。我,身为一个刚开始写作的年轻人,对老作者很是敬重。这样的态度现在看来不可理解,当时却很普遍。

我想,如果贝洛克在桌前停下,我结识他,感觉还挺好的。这个黄昏被福特搅得一团糟,我想贝洛克好歹可能挽救一下。

“你喝白兰地干吗?”福特问我,“你不知道青年作家不能喝白兰地吗?”

“我不常喝。”我说。我在尝试回忆艾兹拉·庞德跟我说过的福特,他说千万不可对他粗鲁,千万记得他只在疲惫时才说谎,记得他确实是个卓越的作家,只是经历了许多糟糕的家事。我尽力想这些好的方面,但难以做到:福特本人就沉甸甸地戳在面前,粗声大气,让人厌恨,近在咫尺。我还是尽力了。

“告诉我,为什么要驳别人面子呢?”我问。以前我以为只有奥维达的小说里才有故意不理人这种事。奥维达的小说我一本都读不下去,甚至在瑞士的滑雪场,能读的都读完了,潮湿的南风席卷,只剩一战前留下、装订粗糙的奥维达作品,我还是没借来看。我只是能凭第六感确认,在她的小说里,人物会靠彼此无视他人来驳面子。

“一个绅士,”福特解释道,“总是会无视一个粗人。”

我啜了一口白兰地。

“绅士会无视无赖吗?”我问。

“绅士根本不可能认识无赖。”

“那你就只能故意不睬一些你之前平等结识的人啦?”我问。

“那自然!”

“绅士怎么会认识粗人呢?”

“可能是认识时不了解彼此,也可能认识后,那人变成了粗人。”

“粗人究竟是什么样呢?”我问,“是不是那种欠揍的家伙?”

“不一定。”

“艾兹拉是个绅士吗?”我问。

“当然不是。”福特说,“他是个美国人。”

“美国人就当不成绅士?”

“也许约翰·奎恩算吧。”福特解释说,“你们的那个大使。”

“米隆·T. 赫里克呢?”

“可能吧。”

“亨利·詹姆斯算个绅士吗?”

“很接近了。”

“你自己是个绅士吗?”

“自然的!我得过国王陛下的委任令。”

“挺复杂呀。”我说,“我是个绅士吗?”

“绝对不是!”福特说。

“那你干吗跟我喝酒?”

“我跟你喝酒是认定你是个有前途的青年作家。事实上,算个同行。”

“多谢好意。”我说。

“你在意大利的话,可能被会认作一个绅士。”福特摆出慷慨的架势。

“但我不是个粗人?”

“当然不是,好小子。谁这么说过呢?”

“我可能变成个粗人。”我怏怏不乐地说,“我喝白兰地什么的。特罗洛普笔下的哈利·哈斯布勋爵就这么堕落的。你说特罗洛普算个绅士吗?”

“当然不算。”

“你确定?”

“也许别人不认同。我是不会犹豫的。”

“菲尔丁是个绅士吗?他当过法官。”

“技术上说,也许是。”

“马洛?”

“当然不是。”

“约翰·多恩?”

“他是个牧师。”

“真有趣。”我说。

“你对这感兴趣,我还挺高兴。”福特说,“我跟你再喝一杯掺水白兰地再走。”

福特走后,天黑了,我到报摊上买了份《巴黎运动集锦》,这是赛马报下午版最后一版,登着奥特伊赛马的结果和次日在昂甘的赛程。侍者埃米尔接了让的班,到我的桌旁来看奥特伊最后一场赛马的战果。我一个很少来丁香园的朋友过来坐下了,他跟埃米尔点饮料时,那个穿披风陪着高挑女子的瘦男人又从人行道边经过我们。他又扫了我桌子一眼,走了。

“那是希莱尔·贝洛克,”我对我朋友说,“刚才福特在这儿,故意不睬他来羞辱他。”

“别傻了。”我朋友说,“那是阿里斯特尔·克劳利,是个恶魔。他是世界上最邪恶的人。”

“抱歉。”我说。

继续阅读:第11章 一个新流派的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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