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六虽然被‘赶’出了门外,却也不敢走远。只是在门口走来走去,等着主子随时可能的吩咐。
不一会儿,侯夫人和大少爷出了房门。胡六上前行了礼后,世子爷只说:“进去伺候你家爷吧!”
世子爷说话的语气虽然很正常,可是胡六总觉得,世子爷落在他身上的目光有些似有若无的探究之意。好像在怀疑他做了什么坏事。
原来,世子爷觉得,自己的立场表明的差不多了。母亲的口风也松动了不少,最为一个心疼弟弟的好哥哥,总不好让弟弟装睡太久的。因为但凡一个人装睡的时候,总是担心若是有所动作,就能被看出来,所以大多数人装睡的时候,是不敢动弹的,甚至连呼吸,都故意比醒着的时候,轻了一些,缓慢了一些。
几乎是在房门合上的一瞬间,三少就睁开了眼睛。大哥和母亲说的那些话,他一个字都没有错过。果然,还是大哥对他最好,也最了解他。昨天,他听到母亲与大哥在距离他房门不远的地方说话。听到大哥提起的‘入赘’二字,三少的眼前顿时一亮。比起入赘,娶李芸熙过门这样的事,也就变成小事了吧?大哥这个主意,委实绝妙。
听到门口又有了动静,三少忙又闭上了眼睛,且庆幸了下,还好,他刚才没有坐起身来。不然恐怕要被发现是装睡了。
胡六开了门之后,轻手轻脚地走进了屋子,生怕吵醒了三少。他是既想三少醒过来,又不想他醒过来。三少若是醒了,估计他就要倒霉了。明明他是三少的侍卫,却临阵倒戈,把三少给敲晕了。三少若是不醒,那更麻烦些,那大约说明,他太久没干偷袭打人的事,分寸没能掌握好,用力过度了。更有,若是他再把三少敲傻了,估计他要以死谢罪了。怀着纠结的心情,胡六慢慢地挪到了三少跟前。
听到蹑手蹑脚的动静,三少缓缓张开了眼睛,就像刚刚才醒过来一样。
“胡六?”
“是,爷,是属下。”
“你......这里是客栈?我......”三少皱眉思索了会儿,“我怎么会在这里,我刚才不是去芸熙那里了吗?我明明记得,我说要......”
而后,三少摸了摸后脑勺,“刚才是谁下的手?真是吃了雄心豹子胆了,连爷都敢暗算。”
胡六闻言,随口就说了个侍卫的名字,他想起来了且十分开怀,爷的后脑勺没长眼睛,自然是不知道是谁动的手。反正,便是爷真的怒了,也是把那侍卫交给他代为处置的。他一定会好好放水的,谁让他替他背了黑锅呢?
三少听了那个侍卫的名字后,因为有些陌生,只是皱了皱眉。三少想着,等以后有空了再收拾他。
现在,对于三少来说,最重要的事,就是李芸熙和孩子。孩子快出生了,李芸熙和他的婚事,真是迫在眉睫了。他尉迟子轩的长子,就该有个堂堂正正的身份才是。
刚才听着大哥说的那些话,明显就是站在了他这边的。至于娘亲,正如大哥所言,那就是刀子嘴,心还是很软的。只要孩子生下来了,李芸熙的正妻名分,恐怕并不是大问题。老话不是常说:隔辈儿亲吗?
想到这里,三少顿时又有些信心了。
胡六在一旁看着主子的表情变化,刚开始还是精神满满的三少,不过一会儿,精神就萎靡了下去,还以为是他身体又有哪里不舒服了。想上前问问,又怕应了那句话:哪壶不开提哪壶。只好逼自己忍着,若是三少实在想说,他便听着就是。若是三少不想说,他就装傻。
三少的反应其实还是很容易理解的。因为,一件事情,你在想的时候,总是觉得很容易的,可是真正做起来,却着实是有难度的。三少和芸熙这件事的难度就在于,他是剃头挑子,一头热。
三少之所以突然没了精神,就是想起了李芸熙对于他想要做李家上门女婿的那句回应之言。虽然他说这话,不过是在娘亲和大哥面前演一出戏,主要还是以退为进,先让娘亲和大哥看到最糟糕的情况,并非完全出自于真心。可是,李芸熙的反应也着实伤人了些,他自觉表现的十分真诚,连原先算得上朝夕相对的大哥和母亲都骗了过去,可李芸熙呢?不但没有感动,还嫌弃他。
三少想着,最近的这些病气,似乎把他的底气、脾气都给带走了。若是原来,但凡有人跟他这样说话,看他不......三少突然想起来,他是伤过李芸熙的。那道疤痕......三少猛地就把目光转到了胡六身上。
“胡六!”
“奴才在,爷您有什么要吩咐的?”
“爷记得,咱们不管去哪里,你都让人随身带着常用药的吧,有除疤的膏药吗?”
三少挖了一个坑,胡六傻傻地跳了下去。
胡六望了眼三少头上的伤口,开口道,“奴才办事,爷您放心,你头上的伤口,保证一点儿疤都不会拉。奴才带着的除疤的膏药都是贤妃娘娘派来的太医配制好的。效果那是极好的。”
“一直带着?”
胡六点头。
“效果很好?”
胡六继续点头。
“去年,咱们在芙蓉镇的时候,可带着?”
“......”这回,胡六的头只顺势点了一下,就停住了。而后,胡六的眼珠子一转悠,似是想通了什么,虽然有些懊恼,“爷恕罪。去芙蓉镇那回,太过匆忙,奴才确实是给忘了的。”
“难道没有太医配的药膏,芙蓉镇就没有大夫了?”
胡六是极聪明,反应极快的一个人,不然也不能跟在三少身边这许多年。他自然明白,三少恐怕是看见李芸熙额角上的疤痕了。胡六有些忧郁,那伤明明是三少自己砸出来的,怎么他不过是没有给李芸熙配除疤痕的药,这错处便好像都在他身上了?三少这明显是仗着主子的身份,恶人先告状了啊!
胡六虽然觉得冤枉,却还是想‘垂死’解释一下,“爷,当时您多见李姑娘一眼都嫌多。这除疤的药,配制起来,时间却是不短的。奴才怕您再看到李姑娘会生气,所以,就......没理会李姑娘额头上的伤疤。”这事儿,胡六在再次看到李芸熙的时候就想起来了。因为李芸熙那与早先不同的,比较厚实的刘海。
在得知李芸熙的肚子里怀着爷的孩子,爷又对李芸熙开始有些放不下后,胡六的耳边,不时地就想起当初芙蓉镇上那个大夫说的话,他说不用药的话,会留比较明显的疤,如果用了,疤痕会浅一些。只是不知道,若是当时用了太医给的膏药,是不是就能不留疤了。只是,现在毕竟是现在,已经回不去当时了。
胡六见天儿地担心,三少会知道这事,而后把这事拿出来说事。现在,三少终于说出了口,他倒是松了口气,终于能少担心一桩事了。
“爷,当初,芙蓉镇的大夫说,便是用了药,也是会留疤的,只是深浅的区别罢了。”胡六犹豫再三,这话还是说出了口,虽然主子永远都是对的。可三少最近在李芸熙面前都是错处,多一个应该也是无碍的。他可不想,有朝一日,被三少老账新账一块儿算了。
“......这样啊!”三少也知道,他当时下手是极重的,就只顾发泄自己的怒气了,根本没控制力道。“你明天,给她把药送去吧。那疤......能浅一点也好。”
胡六本想提醒三少,这膏药可是不知道对孕期的妇人有没有害处的,可转念一想,提醒三少不如提醒李芸熙。若他提醒了三少,只怕又要多一桩事。于是满嘴答应下来。反正先送去,用不用,就看李芸熙自己了。
其实若是可能,三少是很想自己去李宅送这除疤痕的膏药的。只是,三少权衡了一番,还是放弃了。
首先,从今天李芸熙对他的态度看来,短时间内,她恐怕是不想见他的。其次,他不想提醒她,他原来曾经待她多坏。虽然胡六去送,也是差不多的效果。三少叹了口气,恐怕有好一段时间,他都不能出现在她面前了。可即便如此,他还是希望她好的。至少,他下次看到她额头那厚重的刘海的时候,那愧疚的感觉能少一些。
时间过的很快,一眨眼就过去了半个月。三少的病好好坏坏,也不知道是他成心折腾,还是他身子太弱。反正他现在这样的情况,侯夫人是舍不得让他受那奔波之苦的。所以,一行人还是住在客栈里,没有挪窝。
当然,最重要的是,三少从来没有主动说过,要离开苏城。至少在侯夫人和世子爷看来,只怕李芸熙若是没有临盆,他是不会离开苏城的。若是她的孩子生下来了,恐怕一时半会儿,他们也是不会离开苏城的。
在李芸熙快要生产的这段时间里,三少每天都在想,有什么正当的理由可以见她一面。最后决定,等胡六把乃娘和稳婆都找齐了之后,他和胡六一块儿,名正言顺地去一趟李宅。
上一次胡六隔天再去,王妈妈和李芸珮的态度都还算好,大约是感动与三少的那番‘由衷’言辞。胡六回去的时候,自然不敢说,自己受到了挺好的待遇,只说,没有见到李芸熙本人。东西,是转交给了王妈妈和李芸珮。至于那些个担忧,胡六也与二人说了一番,最后,胡六还是替自己爷说了些好话。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可见,做什么是都要循序渐进才是。胡六想着,他去一回李宅,说一回爷的好话,他说的多了,对方听的多了,也许对爷就能有改观了。
鉴于胡六是个会说话的,把他带来的膏药说的天花乱坠,好的不得了。所以,王妈妈和李芸珮都想着,一定要给胡六准备些回礼才好。这便宜是不能白占的。至于李芸熙头上的伤是三少弄出来的这回事,她们也不好说些什么,三少那样的身份,她们也没资格指责他什么,至少当面,她们还是要对胡六客套一下的。
没想到,胡六倒是真的不客气。听到两人说要给他回礼的时候。胡六指了指葡萄架上成熟了的,还未摘下的葡萄。
“不然,就随便摘几串意思一下吧。”他注意到了,三少曾经不止一次地看着这个葡萄架子的方向。胡六想着,爷八成是太久没吃葡萄了,想吃了,只是不好意思开口。他反正脸皮极厚,只要人家愿意给,他就来者不拒。
李芸珮看着胡六手指着的方向,顿时就有些心疼了。这会儿正是葡萄丰收的季节,满大街都是葡萄。可是,李芸珮私以为,还是她们这院子里的葡萄最好吃,又甜又香,肉厚还有点儿弹性。比外头花银子买的那些好多了。这几串,是她昨个儿实在没舍得吃的。早知道,昨天就是撑死,也该全部吃下去才是。
李芸珮悲愤的表情,胡六没注意到,王妈妈虽然注意到了,却也只是笑笑。芸珮也渐渐大了,这般护食,只怕以后不好找婆家。毕竟有个词叫做‘好吃懒做’。没人会喜欢一个懒散的儿媳妇的。不顾李芸珮的眼神阻拦,王妈妈一口就应下了。“胡管事,您等等,我这就去摘给您。您真是有眼光,咱家这院子里的葡萄,倒是极好的。比外头卖的那些都好吃。”
胡六很想说,有眼光的是他们家爷,只是又怕他若是说了,她们不给了,那就糟糕了。于是只笑着应下了这类似称赞的话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