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好像,她以前只觉得贝贝太幼稚,现在才发现,陷入感情的女人,没几个能不被情绪左右。又比如,她以前喜欢独自呆着,如今却觉得偶尔坐在闹市中,感受下烟火气也是好的。
林忧单方面的疏远,程桥大抵是没有什么感觉的,毕竟每次交流,她态度如常,找些借口跟朋友聚会,也会让程桥觉得,她的生活还算充实,他们各自忙着,一时间倒仿佛更融洽。
和好友吃着微辣焦香的牛蛙,生活美滋滋,林忧很快提起兴致,和阿秋大快朵颐起来。但不知道是吃得太急,还是酸梅汤太凉,林忧突然觉得一阵反胃,还想再吃几口压下去,可那反应实在有些剧烈。
林忧最终只能要了杯热茶,慢慢喝下去,抬头看见阿秋正目光不错地盯着自己,不禁吓了一跳。
“这么看我干嘛?我胃病你又不是不知道。”林忧忍不住吐槽到。
“你确定?”阿秋似乎隐隐松了口气,不忘阴阳怪气地调侃几句,“天天擦枪谁知道会不会走火”,“就算是安全套的避孕概率也只有94%-95%”,“我看你们家那位身体可挺好,天天健身,雄性荷尔蒙充沛……”一句一句的添油,生生让林忧本来放下的心又一点点悬了上去。
林忧越想越冷汗直流,之前一直觉得大姨妈推迟两天是正常的,可阿秋这嘴太快太毒,连满满一锅的牛蛙都堵不上。
林忧回去就立刻跑出去买了试纸盒,一顿紧张操作下来,终于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她可不想在全无准备的情况下有任何意外。
可是她也查过信息,这种事情早期不一定准,所以林忧还是要在忐忑中等上了两周。
这种事情,女人终究是要承担风险的一方,林忧想着心中难免不忿,所以在和程桥下一次见面时,还是提及了——“这个月的大姨妈还没来。”
彼时两人正懒散地摊在大床上,林忧躺在程桥的臂弯里,指尖似有若无地在他的腹肌上打着圈,两人放空时早已经习惯了这样的触碰。
程桥先是一愣,显然没想过两人之间会有意外。
沉默的数秒中,林忧感觉自己的心跳都在加速,然而在他未问出口时,林忧先一步解释自己验过了,现在只是随口说说,毕竟时间有延迟是正常的事情。她也不愿用这种狗血的方式让两人陷入尴尬。
程桥很快镇静下来:“不如我周末陪你再去医院查查看吧”,不等林忧拒绝,他补了一句,“顺便做个体检,至少得确定身体健康,没毛病才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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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的医院人不少,程桥毫不在意旁人的眼光,先去陪林忧验了孕,拿到报告的时候两人都不约而同地松了口气。
一顿检查之后,西医开了定期避孕药,说是可以帮助调整激素水平之类的,但看出林忧的不情愿,程桥还是主动陪她挂了中医专家号,开了一堆滋补的汤药。
全程程桥没有任何不耐烦,细心记录着医生所说的注意事项,连医生都啧啧称赞这位模范男友。
回去喝完滋补汤再捏着鼻子灌了一大碗中药,林忧靠在程桥身边,终于还是忍不住问出了那个狗血的问题:“如果我真的怀孕了怎么办?”
她愿意这么直截了当,就是因为知道程桥从不会在自己面前掩饰他真实的想法,趁此机会两人开诚布公地谈一谈也好。
程桥搂着林忧的胳膊紧了紧。当然他个人建议,是他们都还没有做好为人父母的准备,但他尊重林忧的想法——如果林忧想要这个孩子,他会定期付抚养费,或者林忧不想有负担的话,以后可以让孩子跟着自己去香港或者美国。
他把方方面面都考虑好了,却唯独没有提出有结婚的可能性。
林忧虽然心中有瞬间的失落,但程桥的顾虑,她是能理解和接受的。毕竟如果只是为了孩子结婚,那是看轻了他,也看轻了自己。
林忧其实心中更清楚,如果只是追求婚姻,程桥从来都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而婚姻,也不该是她人生的执念。
她转头看向两人映在窗户上的影子,淡黄的灯光将她的身影拉得细细长长的,和程桥的身影交织在一起,像克苏鲁里面描绘奇怪的生物,她感觉那怪物会张开大口,随时将自己吞噬。
从担心意外怀孕,到隐隐期盼结婚,林忧感觉自己好像这两年已经变了许多。其实江河出国前提过结婚的想法,那时她对婚姻一无所知,只觉得无论何种形式,都只是她人生体验的一部分,压根没往心里去。她路过这个世间,看看日出海洋,看看红尘烟火,不为任何羁绊,可是现在,她的洒脱哪里去了呢?
因为这件事实在怨不得程桥,毕竟两个人谈恋爱,也没见程桥受多大影响。于是林忧不得不开始反思自己,她能接受人性的欲望,却不能任自己沦为欲望的奴隶。
她慢慢坐起身,将自己的影子与程桥拉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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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而或许是那次去医院折腾一番,程桥也有些心有余悸,最近没有再约见林忧。林忧不是不明白,他的这种消失意味着什么,可是他没挑明,她也佯作不知,只借助写作顺利转移注意力,将自己重新浸没在孤寂的虚幻世界里。
故事里,流浪歌手杀死了他心爱的女人,只为了不被任何羁绊阻碍自己追逐风的脚步。
阿秋说这会不会让人觉得多少有些厌女了,以至于可能会令众多女性读者排斥她这个作者。
林忧没有解释自己在梦里反复体验着那没有出口的无尽循环,在那节车厢里,她好像是那个被困在原地的女人,怎样都挣脱不得时,就只有绝望地甘心赴死。女人死在爱人手里,以为可以从此获得自由,跟着他去往未知的远方。然而,她死了,她的灵魂也永远被禁锢在原地,无法飘散,不入轮回。
总之,最后为了打消阿秋的顾虑,林忧反手写了一篇专栏,“男人只会影响我的赚钱速度”,暴涨的订阅量让阿秋闭了嘴。
林忧的那个理论很简单,就是说,如何辨别是不是爱一个人,还是仅仅是为了得到,且看你付出的时候是否是在期盼对方的回报。
她在用这番长篇大论跟阿秋东拉西扯的过程中,被罗维的那两位女友听去了大半。烘焙师女友终于跟罗维分了手,当然分手前,还不忘好好算清楚她来帮忙的薪资、出场费和精神损失费,种种叠加,让罗维不得不痛失两个月的盈利。但空姐女友到底年轻气盛,总觉得已经到了这步,貌似所有的障碍都没了,哪怕罗维不答应,也总要先继续追一追再说。
眼看之前纠缠那么久的女友飞了,本来林忧以为罗维跑过来是来找自己算账,谁知道不等她辩解,罗维就大手一挥,直接帮林忧了免了单,无比感谢她帮自己解决了最大的难题——现在他终于恢复自由了!
林忧不得不感慨这样的渣男流入市场,简直是自己在造孽,但转念一想,感情没有问题,她怎么劝也是分不了手的,比如贝贝跟秦朗。
阿秋倒是睨了一眼林忧:“怎么分析别人分析得那么透彻,还没把自己摘干净?”
林忧瞬间息了火。她当然清楚他们之间的问题,却迟迟没有挑明,总觉得如果没有原则性问题,就因为这种摩擦分手,未免有些小题大做,显得自己太过矫情了。
她也深谙自己是在逃避,甚至这一逃避,就直接坐上了去平遥的旅游大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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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晃前行的大巴车把节奏拉得缓慢,林忧将头靠在窗上,浑浊的空气让人窒息,慢慢就在这混沌中睡了去。
舒缓摇曳,仿若很多年前蝉鸣不停的炎炎夏日。林忧躺在花花的背上,昏昏欲睡。花花是奶奶养的奶牛,眼睛很大,扑扇扑扇的睫毛。林忧小时候就一直喝它的奶,长大些了,总是被同村小伙伴嘲笑她黑,奶奶就用花花的牛奶帮林忧泡澡,可惜泡了两年,也没见白过来。当然那时候他们还没有防晒的意识。
林忧不爱跟那些小孩玩,更多时候她就喜欢抱着搪瓷缸子跟在花花屁股后面转。花花很温顺,哪怕林忧揪她的尾巴,她也只是转个身往旁边走两步,轻轻甩甩尾巴,惹得林忧只能小碎步跟着绕到另一旁,周围有小虫飞舞,林忧从刺眼的日头下躲到半透明的阴翳中,再忽地被阳光追上。
林忧这样走着走着,就好像忽地从一个世界走到了另一个世界。
这座经历过两千七百多年的古城,因着秋末冬初的萧瑟,更显出几分厚重的历史感。
临街的店铺很古朴,却鳞次栉比,难免商业化的气息。本地店主们一个个皮肤黝黑,因为淡季人不多,闲聊着天,看见林忧也会热情招呼几声,大概看出她不是什么消费大户,并不过分勉强。
林忧慢慢在石砌的路面上走着,日光懒散地落下来,窸窸窣窣地,倒与这镇子的氛围别无二致。
林忧走走停停,倒也乐得自在。因为不想一直等他不确定的消息,林忧刻意没有时时看手机,只是那平静很快被阿秋打破了。阿秋找林忧催稿时发现她没回消息,于是接连打了五个电话,林忧才听见。
得知林忧自己跑来散心,阿秋忍不住吐槽:“还以为你是十几岁的文艺小青年啊,怎么不跑西藏去净化心灵啊?你的那些灵感要是能旅游就有,不早就写出来了?”
林忧默默回了一句:“又穷又懒,图个近便。”
嘲讽归嘲讽,阿秋还是能明显感觉到林忧心里有事儿,就认真建议了几处景点。
阿秋虽然没有提及自己何时来过,但两人相知多年,林忧还是能通过她的情绪变化感觉到些什么,想必她是和那个人一起的。
阿秋向来敢爱敢恨,也曾轰轰烈烈地爱过一个人,男孩是阿秋的初中同学。不知道是不是受到那个年代流行的港片影响,性格乖巧、家庭富裕的好学生,总会爱上一个小混混。
早恋在那个年代是被明令禁止的,阿秋的父母对她寄予厚望,当然不想女儿被个吊车尾耽误,何况那个男孩的父亲还坐过牢。男孩后来连中考都没考好,就去了职高。
但阿秋是个固执的,男孩又是个叛逆的,哪怕到高中,两人还是时不时地纠缠在一起。男孩经常旷课,坐很远的公交车从郊区来看阿秋,有钱时送点零食,没钱时就摘几朵路边的野花或者落叶,他还会特意抄来阿秋喜欢的诗集,一字一句地读给阿秋听,总之那段时光极尽少年人的热情与浪漫。甚至大学的时候,林忧还看见那个男孩来送过几次东西,只是忽然有一天,阿秋就对那人只字不提了。
但看阿秋的语气很快恢复正常,毕竟这么多年了,林忧也只能装作不知,轻松地换了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