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忧本来不想将这件恶心人的事情告诉阿秋,但想着好歹也得提醒阿秋,以后远着些那个什么Jack的。阿秋听后却不以为意。当然她是感觉到了瞬间的羞辱,但随即释怀,反倒安慰起林忧来:“往好了想,我也不是完全没有魅力嘛。”
林忧立时警惕起来,紧张地看着阿秋:“那个Jack可是有女朋友的,下个月他就回国跑路了。你可别犯傻!”
其实被之前那个男人纠缠过、道德绑架过,阿秋的心脏早已强大,至少如程桥所说,Jack也只是问问,又不会强迫阿秋做什么。如果林忧真的这么怕受伤,又何必跟程桥继续纠缠下去?
阿秋似笑非笑地看了林忧一眼,林忧有些心虚地摸了摸鼻子。道理她又何尝不明白,可是这件事再闹下去,又好像显得自己不够开明洒脱似的。
话头点到即止,阿秋给林忧倒了杯热茶后,两人陷入沉默。
最近出版社所在的这个片区都还没开始供暖,老楼窗户密封又不够严实,感觉四处透风。林忧裹紧了厚厚的大衣,摸挲着滚烫的杯子,试图让冻僵的手指暖和些。
阿秋却好像浑然不觉似的,穿着单衣站在窗前,心事重重地看着外面。天色有些阴翳,光线不好,显得屋里很是憋闷。
其实阿秋没有告诉过林忧一个秘密,在感情上她从来不是什么贞洁烈女。在国外那几年,她其实早就意识到了自己与男孩之间的差距已经逐渐拉远,她也是人,也会寂寞,涉世未深时也会为男人成功的光环所迷惑。
十二年前的盛夏,阿秋不过二十岁出头,说起来已经成年,偏偏她那时并未进入社会,而是直接去了尼斯学习艺术,然后遇到了那个男人。
男人是开画廊的,所以兼具艺术性与铜臭味,对她这种文艺女青年有着致命的吸引力,可男人早已不是自由身。男人应当是个好父亲,她见过他带着一双儿女时的温馨场景。
所以她一直说服自己还有国内的男友,她也迟早会回国,她只是单纯地欣赏一个人,不求回报地,不带任何希冀地,将那份情愫当作寂寞的慰藉,埋藏在心里。
无论如何,她没有想到,那个大雨滂沱的夜晚,他会那么用力地拥住她。
那种鬼鬼祟祟的偷情无法餍足,所以那欲望越压抑越汹涌,直到有朝一日爆发,彻底不可收拾。
然后假期的时候他们一起出逃,去巴塞罗那看毕加索博物馆、然后去罗德里格斯岛享受天体浴;他们去阿姆斯特丹参观完梵高美术馆,就喝着他最爱的苦艾酒陷入迷醉的幻觉;他们在船上一同相拥着看那如莫奈笔下油画一般缱绻的日出,然后赤条条地跳入大海,像挣脱束缚的鱼……
她用文字,他用画笔,记录着每天的晚霞与星空,记录着他们酣畅淋漓的情爱,追逐着每一寸以艺术为名的疯狂与浪漫。
或许他们相爱,爱得歇斯底里,爱得肆无忌惮。
只不过,终究是爱得不够。
男人都是权衡利弊的动物。她没有看错他,他无法离开他的妻子孩子,自己的出现只会成为他们冗长平淡生活里增进感情的调味剂。而她,在他身边日渐迷失自己,于是,她选择了做离开的那一个。至少或许可以偶尔欺骗自己,朱砂痣与白月光,他怀念的,始终不是身边人。
于是她离开,他的生活不会有任何改变,而她,也可以收拾心情重新做人。
这本是最好的结局。
只不过,他们一起看过那样的风光,她又怎么能够甘于再度回归平寂?她清楚,同初恋走不下去,不是因为那个男人,可却因为那个男人,她再也无法接受之后的任何人了。
那样年轻美好的时光,终究是远去了。
————————————
林忧看出阿秋有心事,想了想,还是出于朋友的身份表示了关心,却没想到吃瓜吃到了自己头上。
出版社新一批次出版的图书样刊下来了,理所当然地,还是没有林忧的份儿。
林忧并不觉得阿有的说辞有什么问题,毕竟以她的了解,如今能让阿秋郁闷的事情,除了家里人念叨,也就是工作上的这点破事儿了。
阿秋面色铁青地抽出一本样刊甩在了林忧面前。
“就这玩意儿,居然都能出版!一点儿文学性都没有,一点儿脑子都不用!”阿秋替林忧愤愤不平,更多地仿佛是一种对自身工作处境的悲哀与无力。
林忧犹豫了一下,作为阿秋的朋友还是拿起来翻了翻,虽然早有预期,却还是不禁咋舌,这样的水平都能拿到书号出版,难怪阿秋要发脾气了。
玛丽苏文,无脑甜宠,但人家就是有门路,能先找到投资买下版权,又或者市场大势所趋,她们这些人或许只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吧。
林忧心中郁郁,但转念一想,还是宽慰起阿秋来:“投资商也有自己的考虑,读者也好观众也罢,人家需要的是能跟自己共情的商品,不是花钱去当谁的知己的。”
阿秋睨了林忧一眼,冷哼两声:“你这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啊。林忧,大概我是忘了告诉你了,就你那个小说我倒是往外面递了一下,人家说什么?——‘没看懂’!合着他们那个脑子就只能看懂这玩意……”
阿秋的声音变成瞬间的杂音,林忧承认自己看得再开,那一刻心里还是有些紧绷的,但在阿秋望过来之前,已然迅速调整好笑容:“没关系,如果这个世界上所有人都能理解我,那我得多平庸啊?”
阿秋看林忧确实没放在心上,不禁隐隐松了口气,生怕自己一时失言,把林忧好不容易重新拾起的写作热情再给浇灭了。
她不知道的是,林忧平日里看起来脾气不错,但很多时候逆反起来很严重,别人越不看好她她就越要去做,撞了南墙也要把墙拆了继续往前。
回去林忧就开始闭关,几乎从头开始重新梳理整本书。
那年,林忧跟着父母到了省城生活,自然学籍也跟着转了过去。她以前在乡下学习很好,可是到了城里,才发现自己竟然与同学们有着天然的差距。她在乡下几乎没怎么学过英语,全村唯一的英语老师发音根本不标准,基本上就是哑巴英语,而她更没有上过什么补习班,根本跟不上学校里的进度。
林忧第一次拿到人生中最低的分数,也让父母对她彻底失望,索性眼不见为净地将她丢去了住宿学校。那种封闭式的学校里管得很严,同学们吃住都在一起。毕竟林忧是半路转学过来,很难融入新的集体。
开始同学们还对这位转校生有点好奇,然而当英语老师主动提问她时,林忧面红耳赤地站起来,支支吾吾半天都回答不上来,很快就扫了大家的兴致。
加上没过两天,林忧那校服之外土气的衣服和她自己都没觉察出来的口音就出卖了她的过去。城里的孩子们在尚未完全理解透彻时,就已经体现出一种天然的无知的傲慢,他们看不起林忧这种乡下来的人,甚至会有人会故意捂住抠鼻,好像林忧身上有什么味道似的。
十来岁的同学们不一定会搞霸凌,而是过早地学会了一种冷漠的疏离,他们不跟林忧讲话,他们兴致勃勃地讨论着什么时,林忧一走过来,大家好像突然就集体噤声。那种隐秘的排挤在林忧第一次月考成绩出来时达到了顶峰,他们认定林忧这种土包子一定是又蠢又笨,而这种猜想果然得到了印证。但林忧并不在意,她唯一在意的就是怎么才能把成绩提上去。
学校里到点就熄灯,林忧开始是拿了充电小台灯和手电筒在被窝里看书,但几个室友还是嫌弃她翻书时有动静,于是林忧一个人躲在洗手间里看,把所有的英文课文和单词全部翻来覆去背熟,然后每天的晚饭钱省着,等一个多月攒够钱了买了老式随身听,才能真真正正去练英语发音。
反正林忧也不觉得那阵子有多艰苦,至少那时候她有着明确的目标和努力的方向,她的学习能力很强,虽然英语的听力和口语比不得那些能去上英语兴趣班、甚至去国外参加夏令营的同学,但她已经逐渐摸索出如何应对笔试的方法,到了期末考试的时候英语就拿了前三名。普通话也在她一度为了戒掉乡音而不再开口,每天听同学老师讲话、听广播电台、咬着笔杆练习的大半年后,彻底纠正过来;再后来,她所有的成绩都稳步上升,直至考入最好的高中,成绩也一直遇强则强。
林忧向来是个要强的人,她觉得既然都是要学习都是要考试,为什么不做到自己的最好呢?
只是那时的她尚不明白,很多事情不是靠努力就可以成功的,很多时候,除了资源,更多的是需要一些运气在的。事业,爱情,生活,不外如是。
其实偶尔她也会闪念,觉得既然程桥总要爱一个人,那个人为什么不能是自己呢?只是她当然明白,这个答案的最终解释权永远不在自己。
林忧裹着厚厚的睡衣,闷头奋笔疾书了数日,总算将故事的基调控制在晦涩与易懂之间。
不知不觉,北京已经开始了供暖季,屋子里突然变得暖烘烘的,林忧感觉背后渗出了些汗来,感觉好像已经变换了季节。她这才想起已经冷落了程桥许久,当然程桥也没怎么找过她。
林忧拿出手机准备给程桥发消息,犹豫之际,不小心点进去他的朋友圈,才发现他竟然去了东京,照片里热闹的街衢、繁华的霓虹,这些年轻人笑得惬意又开心,一群人中,他的牙齿最整齐洁白。
林忧没有直接质问,而是默默点了个赞,程桥大概这才想起来给她交代,很快发了条微信过来:“我正好签证到期需要重新入境,跟他们来旅个游,再两三天就回去了。”
林忧也没多问,他们之间联系早就没有那么密切,十天半个月见次面都已是不易,他当然没有必要报备。左右也不是跟自己在一起,至于他去了哪里跟谁在一起又有什么关系呢?
那天晚上,她梦见天空灰蒙蒙地下着雪,自己又坐在那列没有尽头的列车里,好像被冻住了。她看不见身边是否还有人在,只感受到死一样的寂静。她在座位上一动不动,任漫天雪雾将自己一点点覆盖,悄无声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