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爷爷得知小白龙从此要在我们家安营扎寨、长期定居之后,当即暴跳如雷,表示了最强烈的反对,还嚷嚷什么“君子自爱,不与兽类共居一室,不与禽类同行一道。”言下之意是我一个小废已经够他受的了,再加上一条疯狗那还不天下大乱啊。
我耐着性子听他把这一段评书说完,然后告诉他,这些都是人做的,不是狗做的。
爷爷声色具厉:“这些人就是狗。”
我的声音也高了上去:“狗不是这些人。”
我死说活说深说浅说最终还是没说动爷爷。现在我算是知道什么叫做榆木脑袋死脑筋了,爷爷整个就是把小白龙看成了毒蛇猛兽,我估计让尼姑进和尚庙都要比让小白龙进我家容易些。特别是当爷爷知道小白龙已将他的晚饭吃掉之后,更加怒不可遏,发誓与之不共戴天,不同履地。
最后实在没办法了,我向爷爷摊牌,给他两个选择:第一,小白龙留下;第二,我走。
爷爷二话没说,就把我和小白龙一起踹了出去。
我和小白龙一起站在门外,感受着这个世界的无情与冷漠。
我对小白龙说:“别怕,有我罩着你呢,你跟着我走,不会有错的。”
小白龙冲我“汪”地叫了一声,以示赞同。
这是它第二次冲我叫。
这时候,我听见大门“吱嘎”一声响了,我以为爷爷改变注意了,同意让我们回去,毕竟我是他亲孙子啊。回头一看,却见大门上刚挂了一个木牌子,上书八个大字:
“立废与狗不得入内。”
我心里那个气啊,恨不能一包炸药把这个窝给端了。但最后还是咽下了这口气,主要是炸药属违禁产品,不太好买,而且我化学学的不怎么样,木炭、硫磺、硝酸钾的比例老是搞不清楚,自己配置也不太可能,只得打消这个念头。
我冲着门上的木牌喊道:“我就是卖唱也不会再回来了。”
“就走破这双鞋,我陪你走一夜,直到心不再淌血,而你流尽泪水,天空不停地闪着雷,照不亮我心中黑、黑、黑、黑……”
我带着小白龙在大街上开始了黑暗的卖唱生涯。
夜色很黑,我的脚步在黑夜里踏出了黎明;黎明很亮,我的歌声在黎明中撕裂了朝阳。
那个早上没有朝阳,只有片片碎云在天空中四处飘荡。
无端地飘荡,我和小白龙在寂寞的大街上边走边唱。
其实我想过我本来没有必要屈尊降贵来挣这张口饭伸手钱的。被爷爷扫地出门后,最好的去处当然就是投奔紫霞。但问题是紫霞是住校的,女生宿舍的房间也不宽裕,藏条狗问题不大,藏个大小伙子估计危险。何况还有管宿舍的老大娘在时时盯着呢,那老大娘估计是更年期综合证,生理系统严重不协调,脸上皱纹纵横交错、阡陌相通,性格脾气反复无常、阴晴不定。每次见到我进去都要问一句:“客官,今儿个是找那位姑娘啊?”
听得人想吐血,好像我是干什么的似的。让我藏那里,我还不如睡大街来得安生呢。至少没人当我是不良青年。
所以我唯有也只能带着我的小白龙在大街上走走停停,停停走走,且行且珍惜。
所以我唯有也只能选择放声歌唱,借此释放心中的不畅。
不过,我这情况和别的街头艺术家还是有区别的。别人卖唱,都是围观者众多,里三层,外三层,中间还夹着三层,至于给不给钱那是另外一回事。而我这块是一个围观者没有。不但没有围观者,而且人们一听到我的歌声,立马就把门、窗、排风扇、通风口、猫狗洞什么的都紧紧地关了起来,还贴胶带、蒙黑纸、塞棉花、外带抬个桌面来顶着,搞得跟鬼子进村似的。大街上的路人只要远远地瞄到我的影子,立马就脚底抹油,溜的比兔子还快。有位老大娘刚从菜市场买菜回来,一看到我正在路口唱歌呢,立马掉头就跑,连刚买的菜都不要了。我在后面看着她的背影直纳闷,这不隔壁张大妈吗,听说她前段时间中风了,虽然被医院抢救好了,但是右下肢有了行为障碍,怎么现在跑得跟亚洲神鹿似的。
不过我很快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估计人们都是有惜才爱才之心,见我唱的这么认真、这么投入、这么全神贯注聚精会神,实在是不忍心打扰,故而选择远离。小废我受到此等鼓励,心中着实激动,更加卖力地嚎叫起来,直至声抑九天,响彻云霄。
终于那一片的劳苦大众再也忍受不了了,心理系统、生理系统、神经系统统统崩溃。于是纷纷出动去哀求爷爷,快让你的宝贝孙子回家吧,不要再唱了,再唱的话,这边就赶上疯人院了。
在那一片开店做买卖的也都纷纷提着燕窝鱼翅灵芝雪莲上面的去乞求爷爷,让我抽空歇会儿,别再一个劲地摧残人类了。
花店的人说他们店里的花全都谢光了,从郁金香到野百合,从牡丹花到君子兰,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连挂在墙上的画都掉下来了),连个花骨朵都没剩。
玻璃店的人说他们店里的玻璃全部粉身碎骨壮烈牺牲了,不管是白玻璃、蓝玻璃、红玻璃,还是钢化玻璃、铝制玻璃,碎的一块不剩,包括老板泡茶用的磁化杯也报废了。
罐头店的人说他们店里的罐头全都开裂了,找了半天找不到一个完整的,他们以前往罐头里渗水渗面粉的阴谋诡计现在全曝光了。讲完这话,罐头店老板立刻遭到众人的围攻,一顿痛打之后扔掉大街上任由我的歌声摧残,直至昏迷。
还有餐具店,灯具店,玉器店,乃至锅炉店……
最后,那个专门刻墓碑的王老爹也来找爷爷了。
王老爹进门就给爷爷鞠了一躬。
“他大哥,就让娃子回家吧,不要再唱咧,再唱就让人没法子活咧。”
慌得爷爷不知如何是好,一边急搀王老爹,一边连声说使不的,使不的。
“王师傅,怎能行如此大礼,这让吾如何受得起,折煞吾也,愧煞吾也。实言告汝,非吾不许其回家,实乃此子自己不争气,执意携犬同归,吾岂能容其哉。”
王老爹差点没被爷爷这一通文言文搞蒙掉,站那眨巴了半天眼睛。最后费了老鼻子劲并借助与手语才大概搞清楚是怎么回事。
“嗐,不就是条小狗嘛,多大个事啊。养着就是咧,至于让娃子天天搁外头鬼哭狼嚎的吗?我那些个墓碑,现在都成豆腐渣子了,一碰就碎,更甭提在上面刻字咧。”
爷爷一脸紧张,“竟有如此之严重,那岁前吾在汝处预购之墓碑,情况如何,可有恙否?”
王老爹又发了一阵呆,又费了半天劲才搞明白,然后递给爷爷一袋石粉,“都在这里了,您老看着办吧。”
爷爷大惊失色,白胡子抖了半天,良久,长叹一声,“天意,天意啊。天意如此,我复何为。”
于是,爷爷在社会各界重重压力之下,特别是自己墓碑被震碎这一重大打击之下,终于违心地收回了驱逐令,准许我回家。
只要我不再唱歌,我带多少条狗回家都没关系,王老爹说狗粮他全包了。
于是我结束了辉煌的卖唱生涯,带着小白龙回到阔别不久的家。
爷爷跟我签订了一个君子协定,约法三章:
第一, 小白龙不进他的房间。
第二, 小白龙不吃他的晚饭。
第三, 小白龙不看他的书。
我觉得最后一条完全是废话,小白龙要是会看书,公鸡也会下蛋了,布什也会真诚了,萨达姆也就能够平反昭雪了。但为了顾全大局,我最终还是答应了爷爷的要求,在合约上按了一个红红的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