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人的一生中走得最多的方向就是家的方向,走得最多的路就是回家的路,人总是在不断地重复着离家,回家,离家,回家……然后在这个过程中逐渐长大,再逐渐衰老,最后死去。死的时候也一定要在家中,不然尸首或者骨灰还是得回到家中才能安息。
不过我对家却是没什么感情,脑海中最深的印象就是满屋子的霉书味。我老是疑心家中的饭菜里有蛀书虫子的存在,害得我吃饭从来不敢细看,闭上眼睛就往喉咙里塞,生怕定睛一看就没了胃口。爷爷老是骂我吃饭像饥民,没有一点读书人的文雅,他哪里知道我的苦衷啊。
我怀着这样的幽思走在回家的路上,但是不知怎么搞得总感觉脚下有些磕磕绊绊,低头一看,嗐——那条小黑狗不知什么时候又跟了上来,在我脚边来回地蹭啊蹭的,我那条牛仔裤整个是没治了,估计回去得动用漂白剂了。
我试着停了下来,小狗也停了下来;我向前走两步,小狗也向前走两步;我拐了一个弯,小狗也拐了一个弯。看来他是跟定我了,而不是恰好与我同路。
“怎么了,你?”我开口问他,“是不是以为我是卖羊肉串的,想跟我回去吃个痛快。告诉你,我压根不是卖羊肉串的,给你的那几根也是我骗来的。”
小狗不为所动,仍然紧紧地跟着我。
我叹了一口气,说:“其实呢,我也不是不想收留你,主要是我现在还是学生,没什么经济来源,连自己都喂不饱,更别说养活你了。你还是另寻高明吧,别耽误了自己的前途。”
那小狗不知道有没有听明白我的话,反正始终没有离开我的意思,寸步不离地跟着我。
我自嘲地想,我啥时候也成为白晶晶了,成了狗类的偶像。这小狗也不知道是不是羊肉串吃昏掉了,跟着我就是不肯走。唉——算了,算了,难得有哺乳类动物肯给我当跟班,它想跟我就跟着吧,大不了我以后少吃点就是了。
“算啦,看在你跟我是同一性别的份上(那小狗是公的),就跟着我吧。从今往后,你就是我的狗了,我会罩着你的。有人欺负你就跟我讲,我替你摆平。”我很拽巴地对小狗说。
那小狗还真能听懂我说的话,高兴的对我直摇尾巴,摇得跟直升飞机尾翼似的。还冲我“汪”地叫了一声。
这是它第一次对我叫。
我把小黑狗带到家里安置了下来。先给他洗了个澡,不洗不知道,一洗吓一跳,那条小狗完全变了个样子,就跟变魔术似的,进水时还是条小黑狗,出水时就变成了小白狗。我围着它上上下下前前后后地打量了十多分钟,并且验证了一下能当墨汁用的洗澡水,才敢相信,它还是我带回来的那条小狗,没有进行基因重组、细胞突变。
这家伙还真是漂亮,肯定害过不少母狗,我在心中由衷地赞叹道。想不说它是一条帅狗都难,那毛又白又亮,跟通心棉似的。湿漉漉的黑鼻头,炯炯有神的眼睛,浑身都透出一股子精气神。
我暗自庆幸,这下可发了,没准还是一条纯种名犬呢,升值潜力无穷啊。真是好人有好报,基督或者安拉,哪天有空我挨个去拜祭你们。
我一高兴,就把牛仔裤的事放下了,先搁洗衣粉里泡个一年半载再说,反正浸不烂。
我随便找了条旧裤子套起来,其实我对衣着要求一向很低,要不是怕给紫霞丢脸,我能穿个裤衩在校园里疯跑。
给小狗洗完澡之后,我就忙着给它张罗吃的——我琢磨着刚才那三根羊肉串顶不上什么事,后悔没多骗几根。家里的储备粮不是太多,我把我和爷爷的晚饭直接端给小狗了。那小狗是真饿了,起码有一个礼拜没碰什么像样的东西了,吃起饭来比我狠多了,就跟那吸管似的,一个劲地往肚子里吸,看的人心里害怕。
我刚把饭盆放到地上,一抬手,饭盆已经空了,我还以为是自己眼花呢。
吃饱了,喝足了,我琢磨着下面就该给他取个名字了。我家好歹是个诗书世家,我爷爷是远近闻名的国学大师,家中藏书一度号称全省之最。以前曾有个老头自诩藏书甚多,汗牛充栋,不服气我爷爷,跑到我家只看了不到三分之一,态度立刻180度大转变,说是他家的藏书是汗牛充栋没错,但是我家的藏书起码要用解放牌大卡车拉,他的藏书跟我爷爷的藏书比就是小学图书馆跟大学图书馆比。从此这老头书柜洗手,再也不敢说自己是藏书的。
所以我们家狗的名字也应该与众不同,不能太俗气了,以免坏了我们家族的声誉。我绞尽脑汁、耗尽心力最终终于给它取了一个响当当的名字。
就是:天下无双地上不二宇内第一欧阳飞雪独孤求败南宫太白。
后来我嫌这名字太长了,为了方便起见,我就简称它为“小白”。
但我随即又想到“小白”不是白晶晶么,这家伙最近刚刚失恋,又加入了基督教,我还是少惹他为妙,保不齐会告我一个宗教歧视罪呢。
于是我在“小白”后面又加了一个“龙”字,就叫它“小白龙”。因为我看它举手投足不像是一条狗,倒真有点像腾云驾雾的龙,没准还真是一条龙犬呢。
我就此事征求它的意见,毕竟是它自己的名字,还得征求它的同意。我才不会像老爸老妈一样,没经过我允许就给我起了一个难听的名字。小白龙没有表示反对,爪子一挥就通过了议案。
然后,我就带小白龙参观我们家。
这时候,爷爷正好推门进来(他跑街角茶馆听书去了),见到小白龙大吃一惊,问道:“此乃何物?”
我当即答曰:“此乃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