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黛玉和宝钗:女性美的两种极致
张黎明2025-11-11 17:5728,632

  张爱玲曾经在其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中说过:每一个男人生命中都会有两个女人——红玫瑰与白玫瑰。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张氏这段话的意思应该是:男人们喜欢两种不同个性的女人,一种如清纯高雅的白玫瑰,另一种如风情万种的红玫瑰,这两种女人各有各的好处;但男人们婚后常常有见异思迁的毛病,吃着碗里的还想着锅里的,总认为没到手的那个最好。

  大凡熟悉张爱玲的读者都会知道,张氏自小喜爱《红楼梦》,其作品受《红楼梦》影响十分深厚,以至于她自己也最终成为红学家,写出了《红楼梦魇》这样有影响的红学专著。张爱玲在构思《红玫瑰与白玫瑰》时,是否受了《红楼梦》作者设计黛玉和宝钗这两个人物形象的影响,我们无从得知,但白玫瑰和红玫瑰在性格特征上,却与黛玉和宝钗有着某种相似之处。笔者在此无意用红玫瑰与白玫瑰来唐突黛玉和宝钗,只是想提出一个与张爱玲相类似的观点,那就是:作为作者精心塑造、也最具光彩的两个女性人物形象——黛玉和宝钗,在她们身上集中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女性美的两种极致,代表了中国人传统审美观中的两个主要的审美倾向。这两种极致之美,概括地来说,便是黛玉身上所体现的诗意之美,与宝钗身上所体现的世俗之美,两种形态的美如“两峰对峙双水分流”,各有丰富的文化底蕴与精神内涵。就像玫瑰花中的白玫瑰和红玫瑰,不过是两种相互映衬的美的形态,很难说哪个就比另一个更美,它们的差别不在于其自身,而在于欣赏者的审美趣味和个人偏好。

  黛玉与宝钗,既是金陵诸女儿之首,又是大观园群芳之冠,是书中最为光彩照人的女性艺术形象。但她们的美却不是同一种类型的美,而是各具神妙,各有千秋,在历代读者中均有一群欣赏者,甚至还出现了所谓的“拥黛派”和“拥钗派”之争。这里将黛玉的美概括为一种诗意的美,将宝钗的美概括为一种世俗的美,也只是为了说明两种形态的美具有不同的品格和气象,并没有什么高下优劣之分。下面从作者的构思、人物的性格以及她们的处事方式等方面,对俩人的特点作以简要分析。

  一、作者“钗黛分设”与“钗黛合一”的构思,体现着女性美的两种极致

  从艺术形象上来说,黛玉和宝钗都是作者塑造得非常成功、经得起反复鉴赏的人物形象,俩人在书中的地位同等重要,很难从中分出她们的高下。作者精心设计和安排这样两个人,显而易见的考虑应该是,让她们都处于与宝玉的爱情与婚姻的纠葛之中,既为了让故事情节复杂曲折、委婉动人,同时也是为了表达作者的思想倾向以及深化主题的需要。但是,这只是常规性的构思和安排,《红楼梦》的作者不会满足于一般性的艺术设计,他应该还有更深层次的考虑。那就是,作者从他独特的女性观、审美观出发,将女性美的两种极致分别赋予黛玉和宝钗,并让这两个人物处于对应、对比以及对立的状态,从而达到更富有美学意蕴、更具震撼力的艺术效果。

  一般说来,《红楼梦》脂批本中的许多批语,可以帮助后人更加深入地了解或理解作者的构思与意图。第四十二回前面有一段脂批:“钗玉名虽二个,人却一身,此幻笔也。今书至三十八回时已过三分之一有余,故写是回,使二人合而为一。请看黛玉逝后宝钗之文字,便知余言不谬矣。”这段批语清楚地告诉读者,作者有“钗黛合一”的构思和设计。不过,究竟什么是“钗黛合一”,作者究竟为什么这样安排,历来却一直有不同的说法。“钗黛合一”的现象,最早应该是由脂砚斋发现的,但是作为一种学术观点,最初是由俞平伯先生提出的。俞先生的解释是:“钗黛每每并提,若两峰对峙双水分流,各尽其妙莫能相下。”俞先生指出作者有这样一个艺术构思的事实,却并没有深究作者为什么会作如此构思的原因。蔡义江先生对此解释是:“脂砚斋意思是说本来是一个人,他现在把她写成两个人,这种可能的解读是这样的,譬如说曹雪芹理想的人,把她的重感情聪明灵巧,很直率的一面写到林黛玉身上,把博学多才,很冷静,很机智的一面写到薛宝钗身上,这两个人看上去是对立的,到这一回的时候,两个人互相交心,两个人作为好朋友了,这在脂砚斋看来是合二为一。”蔡先生的解释比俞先生进了一大步,接近于揭示作者为什么如此构思的原因了,但仍然没有把这个问题说透。

  如果要把脂批再往明白透彻里解释一下,意思便是:宝钗和黛玉,虽然有两个名字,但人其实只有一个,这是作者使用了幻笔。如今写到了三十八回,整部书的故事已过三分之一多一点,所以特意写第四十二回,让二人合而为一。笔者的看法是,脂砚斋的这段话前后有两层意思,前面其实是在说,作者作了一个“一分为二”的构思和设计;后面是说到了第四十二回,作者又作了一个将俩人“合二为一”的构思与安排。“合”与“分”应该是互为前提、互为因果的,不存在没有“合”的“分”,也不存在没有“分”的“合”。由此笔者进一步推断,作者对于理想中的青春女性人物形象,既有一个“合二为一”的构思和设计,同时也有一个“一分为二”的构思与安排。无论是批书人脂砚斋还是红学家俞平伯先生,都指出了书中存在着“钗黛合一”的现象,却没有阐述钗黛究竟为何要分设,也没有讲清楚“钗黛分设”与“钗黛合一”到底是什么关系。蔡义江先生大致指出了作者对钗黛进行分设的创意,但是对钗黛分设与“钗黛合一”的关系,似乎是注意到了,却也是没有展开深入的论述。综观红学家们对于“钗黛合一”的看法,基本上都是停留在脂砚斋与俞平伯先生的观点上,即只围绕“合二为一”做文章,而没有注意到“合二为一”之前,应该是有一个“一分为二”的。

  那么,这个“一分为二”的构思和设计,究竟应该是怎样的呢?再具体一点,什么是“一”、什么又是“二”呢?笔者以为,在作者的心目中,世间最理想化的青春女子,便是那种集女性美于一身的女子,也就是可以称之为“兼美”的女子。比如“太虚幻境”中警幻的妹妹,“其鲜艳妩媚大似宝钗,袅娜风流又如黛玉”;又如宁国府中的重孙辈媳妇秦可卿,“生的袅娜纤巧,行事又温柔和平”,也就是兼有黛玉和宝钗之美,于是其美的程度超过了黛玉和宝钗。这种所谓的“兼美”型的女子,应该就是“一分为二”中的“一”了,换句话说,她应该是达到了女性美的最高境界。但是,“兼美”型的女子,往往只存在于美好的想象中,在世间却实在是凤毛麟角、不可多得,即使偶然有那么一两个,又总是时运不济或青春早逝。比如秦可卿,容貌不仅胜过黛玉、宝钗,性格也是集黛、钗之优点,被贾母认定为“重孙媳中第一个得意之人”,然而她却在韶华最好时不幸辞世,空留无尽的遗憾在人间。

  既然“兼美”型的女子不常有,那就退而求其次,将其“一分为二”,看起来又都显得“美中不足”,这样的女子还是大有人在。于是作者便将世间最杰出的,或者说“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的女子,概括、归纳为相互对应、又相互映衬的两种美的形态,一种是黛玉式的,一种是宝钗式的,她们各尽其妙、各有千秋。她们身上既体现了一定的理想主义色彩,同时也都各有一些缺点和不足,但她们又都是在现实世界中可以遇到的女子,分别代表着女性美的两种极致。这样将“兼美”分开所作的构思和设计,便是笔者认为的“一分为二”中的“二”了。

  以上有关“一分为二”与“合二为一”的推断,到底有多大的可信度与说服力呢?或者说,作者究竟有没有这样一个系统性的构思和设计呢?我们不妨从书中的实际描写来找一找依据。

  最直接、最明显的一个依据,便是第五回的画册与判词。在“金陵十二钗”中,黛玉和宝钗是最重要的两个人物,却不像其他人每人占一册一词,而是两个人共用一册一词。其判词说:“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作者明显将黛玉和宝钗对应着来写,而且直截了当地点明,俩人中黛玉以“咏絮才”著称,宝钗以“停机德”取胜,各代表女性美的一种典型。将黛玉和宝钗同册展示、一起交代,显然不是作者随意而为,而是大有深意在其中。另外,正如俞平伯先生所指出的那样,黛玉和宝钗如“双峰对峙双水分流”,作者往往将黛玉和宝钗放到一起去写,有黛玉的地方同时往往也有宝钗出现。比如第八回,写宝玉与宝钗相互观看对方脖子上所挂的饰物,黛玉便不失时机地出现了,看似十分凑巧,其实却体现着作者的匠心。再如第三十回,宝玉,黛玉吵嘴之后终于和好,作者接着就写到宝钗借扇机带双敲,来讥讽二人的“负荆请罪”。还有一些章节,仅从“滴翠亭杨妃戏彩蝶埋香冢飞燕泣残红”“林潇湘魁夺菊花诗薜蘅芜讽和螃蟹咏”“蘅芜君兰言解疑癖潇湘子雅谑补余香”等回目上,就可以看出作者是将黛玉和宝钗两两相对照着来写的。其他方面,比如作者将黛玉设计为宝玉的姑表妹,同时便将宝钗设计为宝玉的姨表姐;将黛玉比方为“赵飞燕”,同时也将宝钗戏称为“杨玉环”;将黛玉比喻为“世外仙姝”,同时便将宝钗称为“山中高士”等等,也是相互对应,相映成趣,浑然天成地构成了一种对称美。这样便造成了一种奇特的表达效果,读者在欣赏其中一个人的故事时,总是会不自觉地联系到另一个,虽然作者将她们分开来写,却又令人深深感觉到,她们其实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而且,作为青春女性两种极致之美的典型,黛玉、宝钗并不是一种孤立的存在,而是自己所体现的那种类型的代表人物,作者在将她们作为主要人物形象刻画的同时,还塑造了外貌、气质和性格与其大致相似或有某种共同点的次要人物。比如属于黛玉这一类型的人物,大致上还有妙玉、晴雯、龄官等人;而与宝钗这一类型相近的人物,一般说来有袭人、紫鹃、麝月等人。脂砚斋注意到作者的这一构思和安排,曾经说过“晴为黛影,袭为钗副”的意思;一些红学家在论及这一现象时,也曾有人赞同脂批的说法或者说过类似的话。虽然他们似乎未明确指出作者这样构思和安排,究竟有什么重要的思想意义,但是不经意间承认她们从整体上显示出女性美的两种主要形态,而黛玉和宝钗便是她们中的代表人物。

  长期以来,红学家们在分析“钗黛合一”现象时,一直存在着一个很大的偏差,那就是只着重于分析“合二为一”,却似乎未注意到“合二为一”的前提应该是“一分为二”,更没有对什么是“一”、什么又是“二”予以深究。从作者对黛玉和宝钗俩人形象的设计和塑造来看,作者对她们的描写占据了很大的篇幅,而对兼有黛玉和宝钗之美的秦可卿,却并未做比较详尽的展示。这种安排说明,作者在有关人物形象“分”与“合”的构思和设计上,重点是“一分为二”而非“合二为一”,所以书中着墨最多的是“分”而非“合”的内容。这也符合整部书在人物形象塑造方面的要求,毕竟黛玉和宝钗是书中并列的女主角,因而她们的故事是书中主要的故事;而秦可卿只是一个相对次要的角色,随着她的早逝,有关她的故事也就戛然而止了。从作者赋予黛玉和宝钗形象的文化内涵来说,她们身上所体现的两类不同的女性美,比世间罕有的“兼美”更具普遍性和代表性。而她们之所以真实可感、鲜活逼真,就在于她们既是出类拔萃的,同时又是存在缺点的,即脂砚斋所说的“真正美人方有一陋处”。而“兼美”之人之所以世所罕见,主要是因为常常可望而不可即,是虚悬于现实上空的理想而已。《红楼梦》的作者,必定是懂得这一条重要的美学规律,所以他重点设计和演绎的是“一分为二”而非“合二为一”。也就是说,所谓“钗黛合一”,并非作者构思和设计的重点,它主要是作为钗黛分设这个构思的前提而存在。

  而且,更大的一个偏差是,后世的红学家对“钗黛合一”的解释,十分令人费解。究竟什么是“钗黛合一”呢?脂砚斋的说法是:“钗玉命虽二个,人却一身,此幻笔也。今书至三十八回时已过三分之一有余,故写是回,使二人合而为一。”对于脂砚斋所谓的“合而为一”,蔡义江先生的理解是:黛玉、宝钗“这两个人看上去是对立的,到这一回的时候,两个人互相交心,两个人作为好朋友了,这在脂砚斋看来是合二为一。”这个理解实在是令人困惑,脂砚斋的原话明明是“合而为一”,蔡先生为何理解为“‘和’而为一”呢?“合”与“和”并不是同一个概念和意思啊!考察第四十二回的内容,确实也写的是宝钗向黛玉交心的故事,俩人的关系逐渐在由“争”向“和”发展,但实在很难说俩人的形象是被“合而为一”。

  其实,这样的理解也并非只有蔡义江先生,红学家们对“钗黛合一”的解释基本上都是如此。这是否也是脂砚斋的看法呢?琢磨他的原话,似乎有这样的一层意思在里面,但他并没有直接说“合而为一”就是“‘和’而为一”,或者说“合”的意思就是“和”。如果没有脂砚斋以及后世红学家的引导,大多数读者其实都很难作出这样的理解,脂砚斋的所谓“合而为一”,并不是将黛玉和宝钗这两种人物形象“合”到一起,或者将原来分开的两个人合成为一个人,而是说黛玉和宝钗由“争”转化为“和”了。因为众所周知,“分”与“合”是一对相互对应的概念,在书中应该指两种不同类型的人物形象,在作者的艺术设计和充分表现中,经历了由“合”到“分”或由“分”到“合”的过程。而“和”与“争”是另一对相互对应的概念,在书中应该指的是黛玉和宝钗在性格、行为方面的冲突,她们经历了由“和”到“争”或由“争”到“和”的转变。正常的思维是,“分”对“合”、“争”对“和”就顺理成章,如何会在此处发生重大的错位,神不知鬼不觉地由“分”来对应“和”呢?这实在是太令人感到奇怪了。

  “分”与“合”是有关人物形象的分设与合并,这是一个重大的、带有全局性的构思和设计,无论从“合”到“分”还是从“分”到“合”,这样的转变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而“争”与“和”只是人物之间关系的变化,相对来说是一个比较小的、属于局部性的构思和设计,因而这样一个并不显眼的变化,值得用“钗黛合一”的概念来表述吗?把黛玉和宝钗由“争”到“和”称为“钗黛合一”,是否太勉强了呢?前面说过,“钗黛合一”的前提应该是“钗黛分设”,如果“钗黛合一”的内涵是钗黛和好,那是否意味着“钗黛分设”的意思就是钗黛争斗呢?从书中的实际描写来看,钗黛之间的确有争斗的意思,但相互争斗并不是俩人形象最大或最重要的特点,也应该不是作者赋予她们这两个角色最主要的意义。因而,脂砚斋有关“钗黛合一”的说法,有可能是对作者关于黛玉、宝钗这两个人物艺术构思的误读,或者说是一种未能揭示其深刻涵义的理解,后世的红学家出于对脂砚斋的迷信,便也基本上照搬了他的说法。但无论是脂砚斋还是红学家们,对“钗黛合一”的解读都是语焉不详,让读者无法作出顺理成章、合乎逻辑的理解。

  综上所述,所谓“钗黛合一”,应该是作者在构思人物形象方面使用的一种重要的创作方法。大概作者认为理想、完美的青春女性形象,应该是具有“兼美”特点的那种形象,并且他把这种审美理想赋予秦可卿,因而写她不仅兼有黛玉、宝钗容貌、性格方面的优点,而且还以托梦给王熙凤的情节,写出她在对于贾府前途和命运的思考方面,见识明显高于黛、钗二人之上。这大约就是“钗黛合一”中“一”的含义。但有“合”就有“分”,将“一”分成“二”,无论从现实可能性来说,还是从小说人物安排和情节发展的需要来说,作者都应该相应地有一个“钗黛分设”的构思和安排。于是便有黛玉和宝钗这样两个重要的人物出现,她们都是红楼女子中容貌出众、最有才气以及作者寄托了审美理想的人物,在她们身上体现了作者对于青春女性两种极致之美的构思和设计。女性的极致之美是她们俩人共同的地方,这是她们的形象可以“合”在一起的依据;但她们又是气质、性格以及思想观念截然不同的两个人,是作者理想中青春女性之美的两种具有代表性的类型,这是她们俩人不同的地方,因而是她们的形象可以“分”开来写的前提。从书中的实际来看,作者对于钗黛“分”写的篇幅和分量,远远大于对她们“合”写的篇幅和分量,“钗黛分设”是构思以及表现的重点,而“钗黛合一”主要是作为一种审美理念而存在。

  既然作者将黛玉和宝钗的形象,构思和设计为女性美两种迥然不同、又各有千秋的典型形态,那么作者又是如何来描述这两种美的特征、风格和境界的呢?下面仍然从书中的实际描写来作以分析。

  二、黛玉的超凡脱俗与宝钗的安分随时,代表着女性美的两种极致

  无论从外貌、气质还是从思想、性格上来看,黛玉总体上是超凡脱俗、潇洒飘逸的,体现的是感性、浪漫、艺术以及叛逆的特点;而宝钗总体上是雍容华贵、安分随时的,体现的是理性、现实、世俗以及功利的特点。而且,这两种彼此相对、相映成趣的女性美的特点,不光是黛玉、宝钗各自代表的女性美的特点,其实也是传统的中国人共有的两种普遍的思想及性格特点。王昆仑先生曾经在其《红楼梦人物论》一书中,对这两种相对的性格类型有过如下论述:“宝钗在做人,黛玉在作诗;宝钗在解决婚姻,黛玉在进行恋爱;宝钗把握现实,黛玉沉湎于意境;宝钗有计划的适应社会的法则,黛玉任自然的表现自己的性灵;宝钗代表当时一般家庭妇女的理智,黛玉代表当时闺阁中知识分子的感情。”两种不同的性格类型各有其天然的合理性,分别代表了两种不同的审美情趣和价值取向,在读者中也各有一批追捧者,以至于还出现了“拥黛派”与“拥钗派”之争。有争论其实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只不过用不着“一言不合,遂相龃龉,几挥老拳”,而应该像王昆仑先生所倡导的那样:“注重现实生活的人们,你们去喜欢薛宝钗吧!倾向性灵生活的人们,你们去爱慕林黛玉吧!”

  正是由于黛玉和宝钗具有鲜明而独特的个性,因而作者描绘其容貌、体态的方式便不大一样,由此赋予了她们各自不同的审美特征。描绘黛玉,大致用的是一种比较空灵、朦胧的写意笔法:“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若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从中体现出来的是一种诗意美。而描绘宝钗,大致用的是一种具体、逼真的写实笔法:“头上挽着漆黑油光的纂儿,蜜合色棉袄,玫瑰紫二色金银鼠比肩褂,葱黄绫面裙,一色半新不旧,看去不觉奢华。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脸若银盆,眼如水杏”,从中体现出来的是一种世俗美。黛玉的前世是神话故事中的绛珠仙子,既然出身为神仙,那她的美就不是可以用人世间的语言来形容的,只能是雾里看花朦朦胧胧,让读者尽力去想象。她那动人心魄、无法形容的娇美姿容,以及其具有西施般的清瘦、病态之美,使她显出一种迷离、梦幻般的气质。宝钗不像黛玉那样来自于神话世界,而是一出场就身处现实的大地上,因而性格中缺乏仙性的文化基因,却天然具有世俗文化的基本特质。她是人世间的极品,肌骨晶莹,鲜艳妩媚,有血有肉,似乎一伸手就可以触摸到,因而她的美是能够被读者准确把握的。

  一般说来,一个人的气质、性格的形成,总是离不开其生活的社会和家庭环境的深刻影响。黛玉和宝钗的形象之所以光彩夺目、真实可信,是因为作者不光赋予了她们独特的性格特点,同时还交代了促使她们的个性所产生的环境背景。黛玉出身于书香门第,自小受到诗词歌赋的熏陶,而她又冰雪聪明,有着过人的艺术天赋,于是便有了诗人般浪漫的气质。但黛玉家庭人丁不旺,加之母亲早逝,身边又无其他兄弟姐妹,使她自小就生活在一个冷清的环境中,没有过多的人际交往,这样便造就了她清高自许、孤僻自尊的性格。寄身贾府之后,黛玉可以接触的人自然是增多了,但是封建大家庭生活与供养的格局,让她只能在一堆丫鬟的簇拥下度日,缺少应有的天伦之乐。因而,她的孤独感、受挫感比以前更强烈了,性格中敏感多疑、尖酸刻薄的特点也更加突出。但黛玉的气质和性格中也有光鲜亮丽的一面,那就是她的纯真率性、超凡脱俗,她所具有的诗人般的浪漫才情和潇洒飘逸,从而使她的形象体现出女性美的一种极致。

  而宝钗呢,她所在的家庭世代是皇商,商人之家应该十分重视利益,尤其注意良好的人际交往,自然有时也免不了权衡算计。所以宝钗的性格特点是注重功利、讲求实际,善于处理自己与各方面的关系,同时又具有家务管理方面的能力,考虑问题十分周全。她是封建社会的一个标准的淑女,一切都从是否合乎礼教出发,专心于针黹家计等事,从来不做越轨的事情,包括对自己的婚姻也是如此。

  同样都是寄身贾府,但黛玉和宝钗的境况与感受完全不同。黛玉这种才华卓越、心性高洁的女子,来到贾府这样一个污浊之地,无疑如一块美玉掉进了泥沼之中,一切都让她感到不适应。不光是由于父母早亡,身边缺少了亲情的关怀和温暖,更多的是因为这里充满了阴谋和罪恶,她不愿与其同流合污,但又无法抽身而走或与其隔绝。心中淤积的愁闷、凄凉和悲伤,她无处言说,只好倾注到那一首首如泣如诉的诗词中。在这种与自己性情格格不入的环境里,唯一能让她感到欣慰的,大概只有宝玉对她的爱情。而爱情一旦毁灭,她的生命也就随之结束了,所谓“质本洁来还洁去”,便是她精神追求的写照。

  而宝钗却不是这样,她没有寄人篱下、孤独寂寞的感受。这其中自然是因为她没有黛玉那样悲惨的身世,一家人都环绕在她身边,但更多的是因为她安分随时、知足常乐,对生活和人生都有积极的理解,并没有超越现实的希望和追求。因而宝钗在贾府这样的环境中,并不像黛玉那样格格不入、处处受困,反而是如鱼得水、游刃有余,上至贾母下至丫鬟,她似乎都能轻松自若地搞定,连赵姨娘这样多事的人对她都有好感。

  父母双亡的家庭变故与寄人篱下的人生经历,造就了黛玉“喜散不喜聚”的孤僻性格。在贾府中生活的十多年里,虽然周围也聚集了不少姑娘、丫鬟和婆子,还有给她带来爱情的知己宝玉,但总体上来说,黛玉的心灵仍然是孤独寂寞的。这种特殊的生活环境,在让她精神上遗世孑立、鹤立鸡群的同时,也给她带来了无尽的感伤和凄凉,强化了她清高自许、目下无尘的个性。与具有极好人缘的宝钗相比,黛玉的朋友是很少的,由于少有可供交流倾心的朋友,她的生活在一定程度上处于封闭状态。在她丰富、复杂的性格中,最突出的便是所谓的“小性儿”,比如敏感多疑、遇事挑剔、说话尖酸等。她像一只受惊的小兔子,总是敏感地注视着四周,唯恐别人对她产生歧视和轻蔑,因而时不时用尖酸、刻薄的语言,回击别人有意无意的伤害。一方面,强烈的自尊心让她对外界十分敏感,比如她对周瑞家的送宫花的质疑,便是对是否被平等对待的强烈的反映。她愤世嫉俗,不愿随波逐流,有着太多的自尊,但她的自尊却常常受到伤害。于是她骂过园中的老妈子,嗔怪过湘云,讥刺过宝钗,更多的是拿宝玉出气。而另一方面,她的“小性儿”又表现出一些高贵的品质,比如她与宝玉之间发生的那些矛盾,乍一看似乎有些无理取闹,仔细揣摩又发现,这恰恰反映出她对爱情的专一。

  黛玉追求个性的自由和诗意的人生,从而使她也具有了诗人的气质。由于性情孤僻,同时也由于追求精神的自由,她总是把自己限制在一个很小的天地里,不注意去主动适应身边的环境。她鄙视封建大家庭人际关系的虚伪、庸俗,只按照自己率真的天性立身行事,没想到过应该去在人际关系方面有所作为。因而她整日只知道以书为伴,在诗国中畅游,以诗人的浪漫情怀来对待生活,毫不遮掩自己的真情实感,没有任何城府和心机,作诗成为她最重要的生活方式。她是那样地多愁善感,当她孤身一人咀嚼着寂寥的时光时,无论是花开花落还是风雨交加,一切都会引起她丰富的联想和感悟。她又是那样地纯真可爱,当她想到落花会被污染时,她怀着悲春惜花之情,将地上的花瓣收拾进锦囊,专门葬到了花冢里。黛玉敏感、细腻的性格,使她善于观察、富于联想,她或触景生情,或沉思感怀,或读史低吟,或感叹身世,她的诗具有很强的感染力和渗透力,展示出她丰富而美丽的内心世界,动人心魄、令人唏嘘。

  高洁的人格是黛玉性格的另一个特点。她不仅有蔑视封建礼教的勇气,也有鄙夷权贵的傲骨。最典型的例子是在第十六回,宝玉将北静王所赠鹡鸰香串转赠黛玉,一般人听到这东西的来历时,可能会两眼发亮,乃至受宠若惊。然而黛玉却不屑地说:“什么臭男人拿过的!我不要他。”与此相应的是,她也从不去规劝宝玉走仕途之路,与官僚交往以积累人脉资源。作者在黛玉形象的塑造上,表现出了理想主义与浪漫主义的倾向和色彩,她的高洁与雅致、超凡与脱俗,使她成为女性之美的一种极致。

  与黛玉潇洒飘逸、超尘脱俗的个性相对应,宝钗性格上最突出的特点是端庄稳重、随分安时。她受儒家思想文化浸润很深,举手投足、一笑一颦都十分符合礼教的要求,是一个标准的大家闺秀的形象。与黛玉常常率性而为相反,宝钗面对任何事都能表现出十足的理性,最初的她自然也是个活泼多情的少女,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以及认识的改变,理性逐渐在思想上占据了主导地位。在“兰言解疑癖”一回里,宝钗给黛玉讲自己从小“也是个淘气的”,“也够个人缠的”,“都怕看正经书”等等,后来经过封建礼教的严格规范,“才丢开了”那些“杂书”,同时摒弃了“杂书”给心灵带来的影响,把自己锻造成一个严守女德的封建淑女。她善于隐藏自己的内心,言谈举止总是那样从礼合节,从不显得高调、张扬,遇到伤害也从来都是忍字当头,从来不和人辩论,与人言谈也从来不逞口舌之快。

  宝钗有一种积极入世的态度,身上体现着一种道义感和责任意识。她既有“达则兼济天下”的胸怀和才干,又有“穷则独善其身”的心态和能力,进退有据而高低有时。她自幼经历了丧父的打击,寡母面对家务力不从心,而哥哥薛蟠又不成器,于是她以一个未出阁的姑娘身份,主动担负起诸多的家庭事务,成为家中的顶梁柱,也成为薛姨妈唯一的精神依靠。虽然外边的生意还轮不上她去经营,但她做事常常以家族利益为先,这样自然就需要她作出一些牺牲,甚至包括自己的婚姻。她内心其实并不满意家长包办的婚姻,但是为了家族的未来,她仍然还是顺从了命运的安排。她本来是贾府的亲戚,作为局外人和旁观者,她可以完全不参与贾府的日常事务,但她又是个有心人、热心者,对府中的一些事常常予以关注,因而她了解的情况往往比别人更多,关键时刻也会提出处理问题的建议。协助李纨、探春理家时,她考虑的问题不光是由谁来承包,还想到让那些做着最累的活却收入最少的人也得到补贴,从而让大观园的改革体现出人文关怀的色彩。

  藏愚守拙、处事低调,明哲保身、与世无争,是宝钗性格中的另一个重要的特点。第八回宝玉和宝钗“比通灵”时,书中对宝钗的评价是:“罕言寡语,人谓藏愚;安分随时,自云守拙。”第五十五回凤姐与平儿议论家事时,王熙凤对宝钗的评价是:“不干己事不张口,一问摇头三不知”。贾府是一个多种矛盾纵横交织的地方,王熙凤作为大管家,去向宝钗“讨教”家务方面的事,宝钗不是不懂得家务管理,而是她觉得自己不便去发表什么意见,因而最好的反应自然是回避。但是,如果贾府的事务真正需要她提出看法,她其实也是很有主张的,并非一味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凤姐小产后,王夫人命宝钗与李纨、探春一起代管家务,为了辅助探春顺利推动大观园改革,并减少改革所引起的震动,宝钗前后两次发表自己的意见,一方面说明大观园改革的必要性,另一方面提出平衡各方利益的策略。可见宝钗是否开口说话,其实是根据具体情况行事,并非任何时候都摆出一副局外人的态度。

  宝钗世事洞明,熟谙人情世故,同时性情豁达、待人平和,因而在贾府中具有很好的人缘,应该说她是处理人际关系的高手。贾府是一个派系复杂、矛盾重重的大家族,这样一个地方,对于孤僻高洁的黛玉来说是一个十分险恶的环境,但对于善于处理人际关系的宝钗来说,却是她显示自己个性和本领的舞台,她能够和各方面都保持一种合宜得体的关系。与黛玉张扬外露、落落寡合的性格相比,宝钗待人和善、豁达大度,总是深深掩饰自己的喜怒哀乐,待人接物常常抱着一种不疏不亲、不远不近的态度,因而得到了贾府上下各色人等的称赞。贾母夸她是“稳重和平”;从不称赞别人的赵姨娘,也说她“又展样,又大方”,就连那些小丫头们,也喜欢和她亲近。她始终保持着儒家倡导的“温良恭俭让”的美德,从来不会给人以难堪,即使遇到黛玉的讥刺以至“找茬”,她也总是能避其锋芒而不与计较。同时,她对香菱的安慰庇护,对湘云的慷慨帮助,对岫烟的体贴入微,还有对黛玉的循循善诱,都说明她在冷艳的外表下其实有一副热心肠,也说明她十分善于处理各方面的关系。反观黛玉,恰恰在这方面存在很大的欠缺,因而给人留下了善使小性、言辞尖刻、难以亲近的印象,她无形中将自己孤立了起来。

  一些研究者认为,宝钗善于察言观色、投人所好,尤其喜欢走上层路线,因而世故圆滑、虚伪阴险,等等。比如,第二十二回,贾母张罗着给宝钗过生日,“点戏时,贾母一定先叫宝钗点。宝钗推让一遍,无法,只得点了一折《西游记》。贾母自是欢喜”。“至上酒席时,贾母又命宝钗点。宝钗点了一出《鲁智深醉闹五台山》。”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是宝钗尊重长者、善解人意的表现,然而批评者却说她点这些戏,完全是为了拍贾母的马屁,骗取贾母对自己的好感,她自己并非就真的爱看这些戏。这样看待宝钗可真是鸡蛋里挑骨头,试想贾母领衔给宝钗过生日,作为亲戚又作为晚辈,宝钗点戏岂有不顾及贾母的感受,而径直去点自己喜欢的戏?同一回,元妃从宫里送出来一个灯谜,宝钗一看,“并无甚新奇,口中少不得称赞,只说难猜,故意寻思,其实一见就猜着了。”批评者便又认为,既然宝钗觉得“并无甚新奇”,“其实一见就猜着了”,她还要违心地“口中少不得称赞,只说难猜”,这难道不是很虚伪吗?这样的指责也实在是太离谱了,难道宝钗非要心直口快地说:“这么简单的谜语太容易猜了,贵妃的智商也实在是太低!”这样才合乎情理、不算虚伪吗?

  其实,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任何人都是要生活在一个群体当中,因而能否完美地处理好人际关系,是一种非常重要的修养和能力。只要将宝钗放到贾府这样一个十分复杂的环境中去考察,我们就不难看出,她的所谓明哲保身、处事精明以及很会做人等等,实在是没有什么值得责难和非议的。试想,作为寄居贾府的亲戚,如果不顾身份的局限以及处境的微妙,凡事都要鲜明地表明自己的态度,不喜欢的人就不与其打交道,非要显得个性分明,对于宝钗会有什么好处呢!黛玉恰好由于没有宝钗的这种智慧,锋芒毕露以至争强好胜,言语尖刻而树敌过多,几乎将自己变成了孤家寡人,连贾府的仆人在背后都对她颇有非议。评价宝钗不能以现代人的价值观念去衡量,也不能因为赞赏黛玉就要否定宝钗,而要充分考虑当时的社会环境。如果以封建正统标准去衡量,宝钗这样的思想性格不仅不是多大的缺点,她反而称得上是当时社会中最完美的女性。其实,宝钗的生存法则放到哪一个时代,都是有其合理性、正当性的,她选择了一套最有利于她的生存方式,赢得了贾府上上下下的称赞和接受,在人际关系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这难道不值得我们去赞赏吗?

  总之,黛玉自然率性地显示自己的个性,以诗人的浪漫气质面对生活,不大顾及外界对自己的评价,是一种超世俗、超功利的存在,在她身上寄托着作者对诗意人生的追求。而宝钗却是一个十分内敛的人,以智者的理性态度对待生活,举手投足都力求符合传统的礼仪规范,是一个世俗、功利境界中的典范,在她身上体现着作者对现实人生的追求。俩人都在各自所代表的女性美的类型中做到了极致,从而使她们的艺术形象获得了永恒的艺术魅力。

  三、黛玉的才华横溢与宝钗的品格端方,构成了女性美的两种极致

  第五回有关黛玉和宝钗的判词,分别概括地表现出俩人最突出的特点:“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作者一方面将黛玉设定为“才”的典型,另一方面又将宝钗设定为“德”的模范,俩人各领风骚、相映成趣,反映了女性美的两种极致。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封建礼教并不要求女子读书识字,具备文学艺术等方面的才能,只要求她们尊崇“三从四德”,甚至还认为“女子无才便有德”。第四十二回,宝钗给黛玉说了一段推心置腹的话,其中便有她对于读书、德行的理解:“你我只该做些针黹纺织的事才是,偏又认得了字,既认得了字,不过拣那正经的看也罢了,最怕见了些杂书,移了性情,就不可救了。”第六十四回,当听到宝玉表示要把姊妹们的诗写在扇面上时,宝钗便说:“自古道‘女子无才便有德’,总以贞静为主,女工还是第二件。其余诗词,不过是闺中游戏,原可以会可以不会。咱们这样人家的姑娘,倒不要这些才华的名誉。”宝钗本身有诗才,并且也常常在诗社活动中写诗,但她受封建礼教浸润实在太深,认为赋诗填词“不过是闺中游戏”,因而她才会有这样一番见解。

  但黛玉是一个具有叛逆性格的女子,她内心并没有宝钗恪守的那些陈腐的戒律,相反,她倒是具有与宝钗完全不同的读书观。她不仅自己身体力行,而且还帮助香菱这样的女子去学诗。香菱与宝钗是一家人,按说求宝钗教她写诗应该没有多大问题,但宝钗是不主张女子读书学诗的,还讥讽香菱学诗是“得陇望蜀”“定要疯了”,“越发弄成个呆子了”。于是香菱只好舍近求远,去拜黛玉为师。黛玉不愧是一位好老师,她不仅不厌其烦地教香菱如何写诗,还引导她去揣摩王维、李白等大家的诗作,完全算得上是“有教无类”“诲人不倦”的人师。

  由于具有杰出的艺术禀赋,又由于对人生具有诗意的追求,因而在黛玉的心目中,理想的生活绝不是宝钗所说的“针黹纺织事”,而是充分展现诗歌的才能,尽情抒发自己的性灵。因而黛玉生活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便是作诗,她最喜爱的活动是与姐妹们起诗社吟诗,每次赋诗应对她都是全力以赴,只有在这样的活动中她才会个性舒展、大放光彩。而且,与别人作诗常常苦思冥想、文笔生涩不同,她才华横溢、文思泉涌,艺术禀赋出类拔萃,作起诗来总是信手拈来、一挥而就,非常富有潇洒飘逸的诗人气质。她不仅会作诗,还会论诗、评诗,其感悟和见解往往要比别人高出一筹。她教香菱学诗时曾经说过:“词句究竟还是末事,第一立意要紧,若意趣真了,连词句不用修饰,自是好的,这叫做‘不以词害意’。”可见黛玉对作诗有比较深刻的理解,同时也具有相当高的鉴赏能力,她的创作水平总体上高过其他人。

  黛玉同宝钗的人生观、价值观明显不同,这从她们的创作态度上便可以清楚地看出来。黛玉将写诗当成了生活的一部分,所以她参加诗社活动的目的就是为了大展其才,即使诗社不活动,她在日常生活中也经常写诗,作诗几乎成为她每天的功课。她把写诗当成抒发情感、宣泄苦闷的一种手段,因而她的诗词里不仅充满了真挚的感情,同时也有对人生的思考以及对命运的叩问,诗词与她的生命似乎融为一体。而宝钗只是把诗词作为生活的点缀,她平时并没有专门的创作,只在诗社活动时才按既定要求去写诗,写诗只是她融入群体的方式而已,与她的精神追求没有多大关系。

  由于黛玉把作诗看为是自我价值的实现,所以她是书中写诗最积极、最勤奋的人。有研究者曾经做过统计,黛玉是书中作诗数量最多的人,共作过25首诗,256句,1659个字;同时也是采用诗歌体裁最多的人,共用了8种体裁,五绝、七绝、五律、七律、歌行、词等,在多次竞赛评比中胜出,可以说是大观园名副其实的“著名诗人”。而宝钗呢,只作过9首诗,444个字,所用体裁只有4种,数量、体裁都远远逊于黛玉。从质量上来讲,宝钗个别的作品如《螃蟹诗》,应该写得很不错,但从整体上看,还是黛玉的佳作比较多,《秋窗风雨夕》《葬花词》《桃花行》都有相当高的艺术成就。

  正是由于把作诗以及诗意人生作为最重要的追求,因而黛玉从来没有追求过吃穿用度上的奢侈,却常常把在作诗竞赛中拔得头筹作为目标。第十八回,写元春省亲命姊妹们题咏,众姊妹的诗呈上去,贵妃对黛玉、宝钗的诗大加赞赏:“终是薛林二妹之作与众不同,非愚姊妹可同列者。”按说黛玉得到了表扬,也就大喜过望了,谁知她早已“安心今夜大展奇才,将众人压倒”,不料元春只让姑娘们每人作一首,而宝玉“独作四律”,于是“黛玉未得展其抱负,自是不快”。正郁闷时,忽然看到宝玉正在为四首诗“大费神思”,于是突发奇想,迅速代宝玉作了一首,结果又得到了元妃的赞赏。可以说,黛玉在这次活动中,以诗才不仅取得了贵妃的赞扬,同时也得到了自我肯定。

  黛玉具有出类拔萃的诗才,但在传统与习俗所要求的那些方面有较大欠缺,势必为封建礼教以及贾府的家长们所不容。但《红楼梦》的作者无疑是肯定和赞美黛玉的才气的,认为这也是他心中女性美的一种极致,所以才会将以“才”著称的黛玉,与以“德”显耀的宝钗并列设计为女性美的代表。

  宝钗虽然也很有诗才,并且才气与黛玉不相上下,但宝钗信奉的是“女子无才便有德”的古训,因而她把“德”作为人生最大的追求。黛玉和宝钗都算得上是博览群书,但俩人的目的却有所不同。黛玉读书是为了满足文学艺术方面的兴趣,寻找精神上的寄托,于是她醉心于《西厢记》《牡丹亭》这样浪漫的传奇故事。宝钗虽然是大观园女子中最有学问的一位,但她读书时严格遵守礼教的约束,对读书、写诗抱着一种实用主义的态度,不像黛玉读书是为了陶冶性情,满足精神上的追求和愉悦。第四回写道:“当日有他父亲在日,酷爱此女,令其读书识字,较之乃兄竟高过十倍。自父亲死后,见哥哥不能依贴母怀,他便不以书字为事,只留心针黹家计等事,好为母亲分忧解劳。”她之所以博学多才,并非是由于刻苦读书,而是因为自小天分很高,不经意间就掌握了那么多的知识和学问。她后来之所以不再以读书为要,“只留心针黹家计等事”,除了“好为母亲分忧解劳”的实际考虑之外,其实也是自觉地践行礼教的规定,将立“德”当成了人生最高的目标。

  按照儒家的观点,“德”是人生中最重要的内容,是一个人立身处世的根本。很多时候,人们把“德”看得比“才”更重要,甚至还认为,一个人宁可无“才”,但千万不能无“德”。有了这样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宝钗轻“才”重“德”,将“德”当作自己人生最大的追求,也就没有什么奇怪的了。因而在大观园诸闺阁中,她由于知书识礼、时时谦让,为人和善、举止得体,特别是善于替人着想、帮人解困,因而便十分招人怜爱,是贾府中最受到人们普遍欢迎的人。由于将践行传统美德作为人生的方向,她也就在物质生活方面没有过高的欲望,一心追求清心寡欲、质朴恬淡的生活情趣。按说出身于富商之家,有条件穿金戴银或讲究享受,但她却不仅常常穿着半旧的衣服,而且住的房子也是“雪洞一般,一色的玩器全无……衾褥也十分朴素”,其素朴节俭的心迹可见一斑。

  宝钗的“德”表现在多个方面,儒家倡导的“温良恭俭让”这五种传统美德,应该说宝钗都能占得住,并且在她身上均有十分突出的表现,这里只就“孝”的方面略作评述。大观园的姑娘们,大多数都是不参与家务的,黛玉专注于作诗和谈恋爱,迎春几乎什么心也不操,探春虽然临时管过家,湘云也还要做许多针线活,但是以上数人所做的工作或肩负的责任,加起来也没有宝钗所承担的多。宝钗父亲早逝,哥哥又不成器,于是家里的大事、难事都要靠母亲张罗,但薛姨妈又缺乏统筹的能力,因而作为女儿的宝钗,在帮助母亲料理家务方面,比作为男儿的哥哥还要强。但宝钗对母亲的“孝”,不仅仅体现在为薛姨妈分忧解愁,还突出体现在对待自己的婚姻这一事上。一些评论家站在现代人的立场上,批评宝钗不像黛玉那样敢于追求爱情和婚姻的自由,孰不知,黛玉这样的女子在当时是作为叛逆者的面目出现的,而大多数人尤其是封建大家庭中的贵族女子,普遍的做法都是顺应“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因而宝钗虽然内心对母亲安排的婚姻并不满意,但是她从封建孝道观念出发,却完全接受了命运的安排,我们尽可以批评宝钗甘做封建礼教的牺牲品,但她在“孝”的问题上却是无可挑剔的。

  不仅如此,她的“孝”还体现在对待宝玉出家一事上。宝玉的出家,实质上是对宝钗的抛弃,这件事对于宝钗的打击应该是空前绝后的,所以,这件事如果摊到其他人头上,必定是痛彻心扉、无法接受。但第一二〇回写道:“那日薛姨妈并未回家,因恐宝钗痛哭,所以在宝钗房中解劝。那宝钗却是极明理……更将大道理的话告诉他母亲了。薛姨妈心里反倒安了,便到王夫人那里先把宝钗的话说了。”宝钗的感人之处,不在于她能从痛苦中解脱出来,而在于她悲伤的时候,还同时想到了母亲以及其他相关的人。本来需要被安慰、被劝解的人是她,不想她却反过来安慰、劝解母亲,可见宝钗是多么一个识大体、明事理的人,实在可以堪称“孝”的典范!

  就是这样一个颇通人情世故的大家闺秀,待人接物无不符合大家的心意,任何事情都处理得有条有理,有时宁可受点委屈也要把事情考虑周全,上至贾母、下至丫鬟都能交口称赞,这样的女子难道不是世所罕见吗?因而作者将她塑造成一个与黛玉相映成趣的人物,同样值得读者为之倾倒。宝钗不仅严格地遵从了封建礼教的道德规范,非常符合世俗礼仪的客观需要,同时也完美地体现了传统社会对女性的审美要求,因而她才能够成为女性美的另一种极致,与黛玉并蒂花开、各领风骚。

  常常被一些研究者用来指责宝钗德行上有很大缺陷的事例,主要有下列两件。

  第一件是第二十七回,宝钗在滴翠亭,无意间听到小红与坠儿关于贾芸的私房话之后,喊出了黛玉的外号。

  且说宝钗、迎春、探春、惜春、李纨、凤姐等并巧姐、大姐,香菱与众丫鬟们在园内玩耍,独不见林黛玉。迎春因说道:“林妹妹怎么不见?好个懒丫头!这会子还睡觉不成?”宝钗道:“你们等着,我去闹了他来。”说着便丢下了众人,一直往潇湘馆来。正走着,只见文官等十二个女孩子也来了,上来问了好,说了一回闲话。宝钗回身指道:“他们都在那里呢,你们找他们去罢。我叫林姑娘去就来。”说着便逶迤往潇湘馆来。

  忽然抬头见宝玉进去了,宝钗便站住低头想了想:宝玉和林黛玉是从小儿一处长大,他兄妹间多有不避嫌疑之处,嘲笑喜怒无常,况且林黛玉素习猜忌,好弄小性儿的。此刻自己也跟了进去,一则宝玉不便,二则黛玉嫌疑。罢了,倒是回来的妙。想毕抽身回来。

  刚要寻别的姊妹去,忽见前面一双玉色蝴蝶,大如团扇,一上一下迎风翩跹,十分有趣。宝钗意欲扑了来玩耍,遂向袖中取出扇子来,向草地下来扑……一直跟到池中滴翠亭上……

  宝钗在亭外听见说话,便煞住脚往里细听,只听说道……又听说道:“嗳呀!咱们只顾说话,看有人来悄悄在外头听见。不如把这槅子都推开了,便是有人见咱们在这里,他们只当我们说顽话呢。若走到跟前,咱们也看的见,就别说了。”

  宝钗在外面听见这话,心中吃惊,想道:“怪道从古至今那些奸淫狗盗的人,心机都不错。这一开了,见我在这里,他们岂不臊了。况才说话的语音,大似宝玉房里的红儿的言语。他素昔眼空心大,是个头等刁钻古怪东西。今儿我听了他的短儿,一时人急造反,狗急跳墙,不但生事,而且我还没趣。如今便赶着躲了,料也躲不及,少不得要使个‘金蝉脱壳’的法子。”犹未想完,只听“咯吱”一声,宝钗便故意放重了脚步,笑着叫道:“颦儿,我看你往那里藏!”一面说,一面故意往前赶。

  那亭内的红玉坠儿刚一推窗,只听宝钗如此说着往前赶,两个人都唬怔了。宝钗反向他二人笑道:“你们把林姑娘藏在那里了?”坠儿道:“何曾见林姑娘了。”宝钗道:“我才在河那边看着林姑娘在这里蹲着弄水儿的。我要悄悄的唬他一跳,还没有走到跟前,他倒看见我了,朝东一绕就不见了。别是藏在这里头了。”一面说一面故意进去寻了一寻,抽身就走,口内说道:“一定是又钻在山子洞里去了。遇见蛇,咬一口也罢了。”一面说一面走,心中又好笑:这件事算遮过去了,不知他二人是怎样。

  不少红学家认为,宝钗在此陷害黛玉,反映出她阴险奸诈、包藏祸心。比如,李希凡先生认为,宝钗“明知觉察了别人的隐私,会招人嫉恨,不啻‘惹祸上身’,却用‘金蝉脱壳’之计嫁‘祸’给了林黛玉。像她这等平时心思细密、行为稳妥之人,总是难逃损人利己之嫌吧!而且,果然惹得小红犯了疑忌,宝姑娘却因施了这急中生智的巧计,洋洋自得地‘一面说一面走,心中只好笑:这件事算遮过去了。’”马瑞芳先生大致也是持这种看法,她在《马瑞芳趣话〈红楼梦〉》一书中说,当小红、坠儿发现谈话被人听到时,宝钗“本能地选择林黛玉做替罪羊”,“薛宝钗下意识中,对林黛玉有对立情绪,需要伤害什么人时,林黛玉成了首选。”

  宝钗究竟是不是嫁祸于人呢?我们还是从文本出发作以分析。宝钗为什么会在滴翠亭听到小红与坠儿的谈话?原来她是与姊妹们在园中玩耍,发现其中少了黛玉,于是自告奋勇地去找黛玉,半道上看到宝玉进了潇湘馆,她觉得不方便而退回来,又让两只大如团扇的蝴蝶给引到滴翠亭的。当时小红和坠儿在亭子里说话,她无意中听到她们说的是男女交往的事,“心中吃惊”,想着如此隐秘的事自然是不能让人知道的。如果小红知道自己的秘密泄露了,“一时人急造反,狗急跳墙,不但生事,而且我还没趣”,于是那一瞬间宝钗能想到的,便是立即“金蝉脱壳”。于是她嘴里喊着黛玉的外号,装作与黛玉捉迷藏的样子,为了装得像一些,还故意到亭子里看了看。宝钗之前就是来找黛玉去玩的,所以她在此喊出黛玉的外号,是再也自然不过的事,喊别人的名字反而与情理相悖。她是一个恪守封建道德的人,岂有随意陷害别人之意,况且当时情况十分突然,如何能容她去精心谋划害人之事。再说了,这事也怨不得宝钗,她是无意中听到的,发现自己听了不该听的悄悄话之后,采用“金蝉脱壳”的计策,不过是为了避免双方的尴尬,并没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

  第二件是第三十二回,金钏投井自尽后,宝钗对王夫人的一番劝慰。

  一句话未了,忽见一个老婆子忙忙走来,说道:“这是那里说起!金钏儿姑娘好好的投井死了!”……宝钗听见这话,忙向王夫人处来道安慰。这里袭人回去。不提。

  却说宝钗来至王夫人处,只见鸦雀无闻,独有王夫人在里间房内坐着垂泪。宝钗便不好提这事,只得一旁坐了。王夫人便问:“你从那里来?”宝钗道:“从园里来。”王夫人道:“你从园里来,可见你宝兄弟?”宝钗道:“才倒看见了。他穿了衣服出去了,不知那里去。”

  王夫人点头哭道:“你可知道一桩奇事?金钏儿忽然投井死了!”宝钗见说,道:“怎么好好的投井?这也奇了。”王夫人道:“原是前儿他把我一件东西弄坏了,我一时生气,打了他几下,撵了他下去。我只说气他两天,还叫他上来,谁知他这么气性大,就投井死了。岂不是我的罪过。”宝钗叹道:“姨娘是慈善人,固然这么想。据我看来,他并不是赌气投井。多半他下去住着,或是在井跟前憨顽,失了脚掉下去的。他在上头拘束惯了,这一出去,自然要到各处去顽顽逛逛,岂有这样大气的理!纵然有这样大气,也不过是个糊涂人,也不为可惜。”

  王夫人点头叹道:“这话虽然如此说,到底我心不安。”宝钗叹道:“姨娘也不必念念于兹,十分过不去,不过多赏他几两银子发送他,也就尽主仆之情了。”王夫人道:“刚才我赏了他娘五十两银子,原要还把你妹妹们的新衣服拿两套给他妆裹。谁知凤丫头说可巧都没什么新做的衣服,只有你林妹妹作生日的两套。我想你林妹妹那个孩子素日是个有心的,况且他也三灾八难的,既说了给他过生日,这会子又给人妆裹去,岂不忌讳。因为这么样,我现叫裁缝赶两套给他。要是别的丫头,赏他几两银子就完了,只是金钏儿虽然是个丫头,素日在我跟前比我的女儿也差不多。”口里说着,不觉泪下。宝钗忙道:“姨娘这会子又何用叫裁缝赶去,我前儿倒做了两套,拿来给他岂不省事。况且他活着的时候也穿过我的旧衣服,身量又相对。”王夫人道:“虽然这样,难道你不忌讳?”宝钗笑道:“姨娘放心,我从来不计较这些。”一面说,一面起身就走。王夫人忙叫了两个人来跟宝姑娘去。

  一时宝钗取了衣服回来,只见宝玉在王夫人旁边坐着垂泪。王夫人正才说他,因宝钗来了,却掩了口不说了。宝钗见此光景,察言观色,早知觉了八分,于是将衣服交割明白。

  不少研究者认为,宝钗安慰王夫人的话,反映出她对小丫鬟的生命十分漠视,明明是王夫人害死了金钏,她还为其所犯的罪责掩饰,可见宝钗是多么冷酷无情。

  其实,我们从文本出发,心平气和地分析一下,便会发现事实并非如此。宝钗去劝解王夫人,她当时是并不知道金钏的真实死因的,当她询问金钏投井的原因时,王夫人的回答是:“他把我一件东西弄坏了,我一时生气,打了他几下,撵了他下去”。王夫人的话究竟是真是假,宝钗自然是不能去怀疑的,她来王夫人处的目的不是判案子,也不是要为金钏主持公道,而是为了安慰姨娘,减轻她对自己的自责。所以她才会以推测的口气说,金钏大约是自己“失了脚掉下去的”。但这段话不仅仅是安慰王夫人,同时也表明了宝钗对金钏投井一事的看法。想想看,金钏投井难道只是王夫人的过错吗?金钏自己是不是也有一份责任呢?就算王夫人无情无义,决心要撵金钏出去,金钏也不应该以死来做最后的抗争啊!宝钗评价金钏是个“糊涂人”,也并没有全说错。宝钗是否真的就对金钏冷酷无情呢?也不是。她对王夫人所说的“不过多赏他几两银子发送他”,不但不应该看为是对死者的漠视,反而可以理解为,她其实是在为金钏争取利益。人死不可复活,宝钗唯一能给金钏的一点补救,也只能是建议王夫人多给点丧葬费。后面王夫人提出想给金钏做妆裹衣服,但没有现成的,宝钗不怕忌讳,主动拿出自己的两件新衣服,这说明她对金钏还是给予了一定的同情。

  总之,如果要在《红楼梦》众多的人物当中评出一名道德模范,那这份殊荣肯定非宝钗莫属,还有谁能在待人接物方面比她做得更好呢!周汝昌先生在其著作《红楼夺目红》中这样评价宝钗:“她为人处世,样样令人钦服,和平厚道,大方正派,关爱别人,体贴尊长,还加上学识过人,才貌兼美。综而计之,大观园中,难以伦比。”“她善于做人,处事讨人喜欢,博人好评。她喜欢‘规劝’别人,怜惜别人。她机警,避嫌自保,她不怨天尤人,没有什么牢骚恼恨。……世上这样的人不多。焉能再作苛求,更责其‘备’?”不光贾府中的人们普遍认为她是一个完美的人,《红楼梦》的作者自然也是将她作为一种女性美的代表来全力塑造的,她的“德”之美与黛玉的“才”之美,交相辉映,构成《红楼梦》一书中青春女性之美的两种极致。当然,说宝钗在“德”的方面十分突出耀眼,也只是相对其他人而言的,并不意味着她的所有言行就都符合“德”的规范,在任何方面都无可挑剔,她其实也是有不少缺点的,只不过我们不必对她求全责备。

  四、黛玉的自由恋爱与宝钗的现实婚姻,反映出女性美的两种极致

  封建礼教最大的罪恶在于它扼杀基本的人性,其在对待男女关系方面的荒唐之处在于,它能够容许龌龊的奸情存在,却不容许有纯洁的爱情存在,这可以从《红楼梦》中好几个事件得到印证。

  第四十四回,贾母领衔给王熙凤过生日,贾琏却趁机与鲍二家的在家里偷情,被凤姐当场捉奸。贾琏在与王熙凤的吵闹中被激怒,一时性起,拿剑追杀凤姐,凤姐便跑到贾母处告状。谁料贾母喝退贾琏后,却笑着如此安慰王熙凤:“什么要紧的事!小孩子们年轻,馋嘴猫儿似的,那里保得住不这么着。从小儿世人都打这么过的。都是我的不是,他多吃了两口酒,又吃起醋来。”贾琏与仆人媳妇乱搞,明明是伤风败俗、丢人现眼的事,王熙凤吃醋大闹也在情理之中,但贾母却不认为这是多大的事,等于是在纵容这类丑事大行其道。类似的事,还有贾琏之父贾赦,一把年纪了仍色心不死,竟然兴师动众地威逼鸳鸯做小妾,更令人料想不到的是,其妻邢夫人居然还为此奔走呼号。贾母虽然对贾赦的荒唐行为十分不满,但并非是因为他胡子白了还纳妾,而是由于动了自己的奶酪。只要贾赦不朝自己身边最得力的丫鬟鸳鸯下手,贾母还是允许贾赦纳妾的,并且许诺自己可以出资为儿子买妾。从以上事件看出,贾府主子视偷情、纳妾为正常,即使像王熙凤这样厉害的女人,在封建礼教和伦理规范面前,都无法完全阻止丈夫的行为。

  贾母容许子孙偷情与纵欲的行为,却明确反对自由恋爱和自主婚姻。第五十四回贾府过元宵节,贾母听女先儿介绍了《凤求鸾》的梗概,便言辞犀利地指出才子佳人传奇话本的“缺陷”:“这些书都是一个套子,左不过是些佳人才子,最没趣儿。把人家女儿说的那样坏,还说是佳人,编的连影儿也没有了。……这小姐必是通文知礼,无所不晓,竟是个绝代佳人。只一见了一个清俊的男人,不管是亲是友,便想起终身大事来,父母也忘了,书礼也忘了,鬼不成鬼,贼不成贼,那一点儿是佳人?”许多红学家都曾经指出,贾母在此煞有介事地拿“佳人”说事,无疑是对黛玉进行旁敲侧击,也等于是表明了自己对宝黛爱情的态度。黛玉与宝玉恋爱,这在贾府中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事情,但就因为它不符合封建礼法和家庭伦理,因而包括贾母在内的贾府长辈们,谁也没有公开表示过支持,甚至有意对其视而不见。也许就是因为黛玉违反了礼教的原则,因而,她几乎没有得到过任何一位长辈的肯定和表扬,相反,贾母倒是反复地表示过对宝钗的喜爱:“千真万真,从我们家四个女孩儿算起,全不如宝丫头。”这其实也不奇怪,贾母毕竟是封建大家庭的老祖宗,她必然要维护封建礼教在家庭中的地位,不可能公开支持黛玉的叛逆行为。

  《红楼梦》的作者从他先进的妇女观、爱情观出发,应该是肯定和赞赏追求自由精神的,因而他构思和设计了黛玉这样一个封建大家庭中的“另类”,以饱含深情与浓墨重彩的笔调,描绘了黛玉和宝玉爱情产生、发展的全过程。众所周知,黛玉寄身贾府,所做的最重要的事情大概也就是两项,一件是苦心经营她与宝玉的爱情,另一件是用诗歌抒发自己的心情。她应该是把维系与宝玉的爱情,当作一项心灵的事业来做,与宝玉的爱情是她的生命之源,也是她活着的全部意义。所以,可以说黛玉是在用她的全部生命,在大胆地追求这一份真挚的爱情,她明知道这与封建礼教的观念相互冲突,也是与贾府家长们的要求不相符合的,但她仍然以巨大的勇气冲破世俗的藩篱,义无反顾地演绎了一出石破天惊的爱情大戏,比《西厢记》《牡丹亭》更加具有动人的魅力。

  为了说明追求爱情是人性自由的一种必然,作者以无与伦比的艺术匠心,将黛玉的前世设计为神话世界中的绛珠仙草,而她跟随宝玉下凡,是因为她要用眼泪偿还他浇灌的甘露,这样的一个故事带有某种宿命的意味。也就是说,宝黛的“木石前盟”是命中注定,无论贾府中的环境有多恶劣,黛玉都要追求她与宝玉的爱情,这是她从仙界来到人间的神圣使命。这实在是一个非常奇特的构思和设计,它以木石自然存在的原始意象,象征宝黛爱情的至纯至真至圣,它代表人性的自由和爱情的浪漫,表现出追求爱情的自由是人性的自然属性。同时,它也揭示出黛玉就是为情而生的,她秉持爱情至上的观念,把追求纯洁的爱情作为她人生的最高理想,爱情之外的一切对于她都是无足轻重。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女子一般都是没有恋爱自由的,她们婚前的一切都由父母决定,婚后的一切又都由夫婿乃至儿子决定。《红楼梦》的作者无疑是不满意这种现状的,于是便构思和塑造了敢于追求自由爱情的女子形象出来,以表达自己对理想中女性之美的理解和主张。于是,一心追求自由的恋爱与婚姻,便成为黛玉这个艺术形象最为光彩夺目的一个特点,也使她的形象具有更加深刻而广阔的思想内涵。从书中的实际描写以及她的突出表现来看,黛玉比崔莺莺、杜丽娘这些形象的可贵之处,在于她追求的不光是个人恋爱与婚姻的自由,更重要的是个性的自由与人格的平等,用她自己的话说:“我为的是我的心!”因而,她反抗的不仅仅是封建礼教与婚姻制度,而是贾府那个污浊的家庭以及背后黑暗的社会,这便使她的形象更加显示出更为丰富的社会意义。黛玉的可贵之处在于她追求完美的爱情,绝不肯为了理想向封建婚姻制度低头,这自然是她的形象最耀眼的地方。但黛玉的不足也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她忽视了婚姻的现实意义,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她都不具备成为贾家媳妇的基本条件。因而可以说,即使没有宝钗的存在,她也不可能达成与宝玉的婚姻,这是不由她、也不由宝玉的意志所决定的。

  宝黛爱情不仅是贯穿全书的一条主线,同时也是书中写得最为扣人心弦、精彩绝伦的一段故事,假设没有这样一篇大文章,《红楼梦》的艺术魅力可能会减去一大半。黛玉对宝玉的爱情,不像张生和崔莺莺那样是在萍水相逢中产生的,而是从耳鬓厮磨、两小无猜之中发展起来的,因而她对宝玉的爱深沉执着、始终如一,渗透着她对人生以及生命的理解。她为情而生,又为情而死,其凄婉的过程以及悲剧的结局,令人为之扼腕叹息,乃至洒一掬同情之泪。与同时代其他描写爱情的小说或戏曲相比,宝黛爱情不仅建立在真挚的感情基础上,而且同时也建立在共同的思想基础上,因而他们的爱情不夹杂家庭、社会以及功利的因素,而是人世间最纯真、最美好的爱情。即使是这样一个动人的爱情故事,假设没有黛玉这样一个空前绝后的艺术形象,这样一个爱情故事的魅力大概又会减去一半。

  与黛玉相对应的宝钗,她是严格按照封建礼教行事的标准的淑女形象。在她的意识中,应该是有婚姻这样一个概念,但是并没有爱情这个概念。作者将她与宝黛放进“三角恋爱”的纠葛中去写,并且还设计了一个“木石前盟”与“金玉姻缘”的竞争关系,使人物之间的关系纵横交叉、复杂无比,情节波澜起伏而富有阅读的张力,这都无形中增添了小说的艺术魅力。但是,从头至尾,读者看到的都是黛玉和宝玉在谈恋爱,而宝钗在很大程度上置身事外,扮演的几乎完全是一个旁观者的角色。也就是说,所谓“三角恋爱”的说法并不确切,从头至尾,相互恋爱的只是黛玉和宝玉,宝玉与宝钗之间并没有出现爱情。黛玉、宝玉、宝钗三者之间确切的关系是,黛玉同宝玉之间发生了恋爱,但是并没有进入婚姻;而宝钗与宝玉之间产生了婚姻,俩人却并没有恋爱。

  长期以来,红学家们在论及宝钗与宝玉之间的关系时,一直存在一个很大的误区,那就是,将宝钗与宝玉之间的婚姻,与他们之间是否存在爱情混为一谈,乃至还有研究者认为,宝钗与宝玉之间也是存在着爱情的。男女双方感情互动才有可能发生爱情,一方作出表示而另一方没有回应,就不能说是产生了爱情,只能算为单相思或一厢情愿。宝玉对宝钗可能曾有过一丝爱慕之情,但更多的则是喜欢和尊敬,他深深地爱着黛玉众所周知,但说他同时也爱着宝钗,或者说他也同宝钗进入了恋爱状态,显然从书中找不到任何令人信服的例证。相反,第三十六回写他在午睡时,宝钗正好坐在旁边给他缝制肚兜,他却在睡梦中喊道:“和尚道士的话如何信得?什么是金玉姻缘,我偏说是木石姻缘!”这几乎等于宝玉向宝钗明确宣示,他所爱的人是林黛玉,绝不会是她薛宝钗!

  宝玉对宝钗态度如此,宝钗对宝玉的感情又如何呢?认为宝钗在深爱着宝玉的研究者们,往往会找出这样几个例子:一个是在第三十四回,宝玉挨打在床上躺着,第一个前去探病的就是宝钗,“只见宝钗手里托着一丸药走进来”,吩咐袭人如何用药之后,“宝钗见他睁开眼说话,不像先时,心中也宽慰了好些,便点头叹道:‘早听人一句话,也不至今日。别说老太太、太太心疼,就是我们看着,心里也疼。’刚说了半句又忙咽住,自悔说的话急了,不觉的就红了脸,低下头来。”请大家注意,为什么第一个去看宝玉的人,不是最伤心的黛玉而是宝钗呢?因为黛玉虽然与宝玉在恋爱着,但她不得不顾及她急切去探望宝玉而产生的负面影响。而宝钗并没有同宝玉谈恋爱,所以她用不着遮遮掩掩,而是坦坦荡荡、大大方方地来了。再看她所说的话中有“心疼”二字,一些研究者便认为这是宝钗对宝玉怀有爱情的证据,且看这句话前面老太太、太太也是一样“心疼”便知,这不过是关系亲近的人所使用的恰当的词语,并不能换算为“爱情”二字。

  另外,宝钗如果真的要表达柔情蜜意,还会当着袭人等丫鬟的面说吗?“说的话急了”,会给人造成她与宝玉关系不一般的印象,因而她才会有些脸红。再看宝玉对宝钗的话有何反应:“宝玉听得这话如此亲切稠密,竟大有深意,忽见他又咽住不往下说,红了脸,……不觉心中大畅,将疼痛早丢在九霄云外,心中自思:‘我不过挨了几下打,他们一个个就有这些怜惜悲感之态露出,令人可玩可观,可怜可敬。假若我一时竟遭殃横死,他们还不知是何等悲感呢!既是他们这样,我便一时死了,得他们如此,一生事业纵然尽付东流,亦无足叹惜……’”从宝玉反复用“他们”而不用“他”来看,原来他也并没有把宝钗的话当成恋人的情话,而只是欣慰宝钗同其他女孩子一样看重他,所以他才“心中大畅”。

  另一个被研究者们常常津津乐道的例子,便是前边提到的宝钗给宝玉刺肚兜的那个情节。宝钗为何此刻到怡红院来呢?书中明确地交代说“意欲寻宝玉谈讲以解午倦”,原来并非为同宝玉谈恋爱而来。她为什么会给宝玉刺肚兜呢?“原来是个白绫红里的兜肚,上面扎着鸳鸯戏莲的花样,红莲绿叶,五色鸳鸯”,“那活计实在可爱”,让宝钗发出惊讶之声:“嗳哟,好鲜亮活计!”宝钗是个素来重视女红的姑娘,一方面她被袭人精美的针线活所打动,另一方面也禁不住袭人的请求,于是她“不由的拿起针来,替他代刺”,其中含有与袭人比一比手艺的意味。过程就这样简单,实在看不出,宝钗是因为爱慕宝玉才去刺那肚兜的。贾府的姑娘们一般都是很重视针线活的,而袭人大概是针线活的高手,因而常常引起其他姑娘的观摩。

  类似的一个场景在第二十四回,当时宝玉从黛玉处回来,看到“鸳鸯歪在床上看袭人的针线呢”,“见鸳鸯穿着水红绫子袄儿,青缎子背心,束着白绉绸汗巾儿,脸向那边低着头看针线,脖子上戴着花领子。宝玉便把脸凑在他脖项上,闻那香油气,不住用手摩挲,其白腻不在袭人之下”。鸳鸯欣赏袭人的针线活,不能说她就对宝玉有什么意思;而宝玉纠缠鸳鸯,也不能说他就喜欢上鸳鸯了。他看到鸳鸯的脖子“其白腻不在袭人之下”,与他看到宝钗“雪白一段酥臂,不觉动了羡慕之心”,都是对美少女的欣赏而已,并没有性爱的成分在其中。所以他暗自思忖:“这个膀子要长在林妹妹身上,或者还得摸一摸,偏生长在他身上。”这样的心理独白,正好证明了他还是能够分得清恋爱对象的,并非对谁都滥情。

  从以上事例可以看出,宝钗对宝玉并没有产生爱情,有关她暗中喜欢宝玉的说法,只是一些研究者的凭空臆想而已。她与宝玉后来进入了婚姻,但这只是她顺从母亲的安排而已,并不是她费尽心机争取来的。婚姻与爱情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但毕竟不是一回事,如同爱情不一定导致婚姻一样,婚姻也未必就是爱情的结果。正是由于宝钗对宝玉并不存在爱情,本身也没有主动去追求这场婚姻,所以她才在贾府能够泰然处之,也才能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来面对宝玉和黛玉的感情纠葛,甚至有时候还会当着别人的面开宝玉和黛玉的玩笑。因而,在所谓“木石前盟”与“金玉姻缘”的竞争中,宝钗几乎完全置身事外,总是平心静气地看待着宝黛爱情的发展,更无所谓与黛玉展开竞争的情况。

  “金玉姻缘”与“木石前盟”之争,是被一些红学家炒作得沸沸扬扬的一桩公案。不少人认为,这是薛家精心炮制的一个巨大的阴谋,意在为宝钗获得宝二奶奶的位子大造舆论。这里先不说“金玉姻缘”到底是不是阴谋,只说它究竟与宝钗有没有直接的关系。书中写到“金玉姻缘”来历的情节大致有两处,我们分别简要地作以分析,看看是否真正反映了宝钗的心事。

  第八回写道,宝玉去梨香院串门,宝钗提出要看他脖子上的通灵玉,并且还看到上面有两句话,便不自觉地念了两遍:“莫失莫忘,仙寿恒昌。”旁边宝钗的丫鬟莺儿听出了玄机,便笑着说:“我听这两句话,倒像和姑娘的项圈上的两句话是一对儿。”宝玉听了,缠着宝钗要看她项圈上的字,于是便看到了两句话:“不离不弃,芳龄永继。”莺儿在一旁介绍说:“是个癞头和尚送的,他说必须錾在金器上……”。阴谋论者认为,这完全是由宝钗蓄意导演的一场戏,为了让宝玉感觉到“金玉姻缘”乃是天意,她不露痕迹地使用了欲擒故纵的手段,中间又有贴身丫头莺儿敲边鼓,从而引得宝玉也要看宝钗的金锁,看后果然觉得是“一对儿”。

  但事实是否真如阴谋论者所说的这样呢?我们不妨再从文本出发分析一下。宝玉的通灵玉由于来历具有传奇色彩,因而书中多次写到贾府之外的人,第一次与宝玉相见时都会产生好奇。而宝钗提出要看玉,与之后宝玉提出也要看宝钗的金锁,都是出于好奇心,这与其他人想看宝玉的玉出发点应该一样。宝钗发现玉上面的两句话,似乎有些意味,便情不自禁地念了两遍。当莺儿指出两者之间有联系,激发了宝玉的好奇心时,宝钗一边连忙掩饰说“没有什么字”,一边又轻描淡写地说,不过是“两句吉利话儿”而已。但人的好奇心往往是难以抑制的,因而宝玉仍然坚持要看,结果他像宝钗那样也念了两遍,自己最后得出与莺儿一样的结论:“姐姐这八个字倒真与我的是一对。”如果宝钗念了两遍是耍心眼,那宝玉念了两遍作何解释?如果宝玉的结论是莺儿引导下得出的,是否意味着宝玉的智商也太低了?

  第二十八回写道,端午节元春赏赐节礼,让宝玉十分疑惑的是,自己所得的物品竟然和宝钗一样。宝玉担心黛玉起疑,便让小丫头把东西送过去,让黛玉挑选喜欢的留用,但黛玉并没有按他的意思做。于是宝玉和黛玉在园中相遇时,宝玉便问起黛玉这件事。黛玉的回答是:“我没这么大福禁受,比不得宝姑娘,什么金什么玉的,我们不过是草木之人!”可见黛玉对“金玉姻缘”的传言十分在意。宝玉一听,便起誓说:“除了别人说什么金什么玉,我心里要有这个想头,天诛地灭,万世不得人身!”这是宝玉明确向黛玉表明态度,自己对“金玉姻缘”是绝不认可的。俩人正说着话时,宝钗远远地过来了,“宝钗分明看见,只装看不见,低着头过去了”,“因往日母亲对王夫人等曾提过‘金锁是个和尚给的,等日后有玉的方可结为婚姻’等语,所以总远着宝玉。昨儿见元春所赐的东西,独他与宝玉一样,心里越发没意思起来。幸亏宝玉被一个林黛玉缠绵住了,心心念念只记挂着林黛玉,并不理论这事。”

  上面这段文字大概有下列几层意思:一是宝黛之间的事,宝钗是十分明白的,她本人与宝玉没有感情交集,所以她不仅绝不介入,而且为了避嫌,还“总远着宝玉”;二是“金玉姻缘”的说法,她也是从母亲嘴里听到的,她虽然是当事人,但她本人并没有参与其中;三是对于元春所赐东西,“独他与宝玉一样”,她担心别人由此产生许多联想,将她与宝玉联系在一起,所以她“心里越发没意思起来”;四是十分庆幸“宝玉被一个林黛玉缠绵住了”,因而转移了他的视线,否则宝玉为此嚷起来,岂不是把大家的注意力吸引到她身上。总之,宝钗对宝黛爱情的态度十分清楚,那就是这一切都与自己无关。

  如果按阴谋论者的观点去分析,宝钗的反应就不会是这样,而是一看到宝玉和黛玉在一起,就应该产生嫉妒和醋意;对于“金玉姻缘”就不会只听母亲说,她应该是参与制造者之一;看到元春的赏赐与宝玉一样,她合乎常理的反应应该是窃喜才对;而对于宝玉被黛玉“缠绵住了”,她也应该感到痛苦而不是庆幸。书中所写的情节与阴谋论者的看法完全相反,从头至尾只见黛玉防范着宝钗,却从未见宝钗嫉妒过黛玉,宝钗与黛玉谁在乎与宝玉的感情,不是一清二楚吗?

  第三十四回写道,宝玉挨打后,宝钗听到袭人说及原因,“是薛蟠调唆了人来告宝玉的”,回家后告诉了母亲,薛姨妈向薛蟠求证,薛蟠死活不承认,于是宝钗便劝哥哥“从此以后在外头少去胡闹,少管别人的事”。薛蟠耍起疯来,扬言要找宝玉拼命,宝钗在一旁苦苦相劝,“薛蟠见宝钗说的话句句有理,难以驳正,比母亲的话反难回答,因此便要设法拿话堵回他去,就无人敢拦自己的话了,也因正在气头上,未曾想话之轻重,便说道:‘好妹妹,你不用和我闹,我早知道你的心了。从先妈和我说,你这金要拣有玉的才可正配,你留了心,见宝玉有那劳什骨子,你自然如今行动护着他。’话未说了,把个宝钗气怔了,拉着薛姨妈哭道:“妈妈你听,哥哥说的是什么话!”阴谋论者认为,薛蟠在这里无意中透露了一个阴谋,那就是薛家为了达到与贾府联姻的目的,有意制造了一个“神话”,即针对宝玉有通灵玉,相应地给宝钗也伪造了一个金锁,以便造成“金玉姻缘”乃天注定的舆论。

  “金玉姻缘”究竟是否薛家炮制的阴谋呢?且不说书中找不到薛家如何制造这个阴谋的具体情节,就是薛蟠的话也仍然难以构成直接的证据。想想看,如果薛家真的炮制了“金玉姻缘”的阴谋,作为薛家主要成员的薛蟠,岂有不知或未参与之理,反而会说这事是“从先妈和我说”的?而薛蟠转述薛姨妈的话,恰好也说明了这事的确与宝钗没有关系。再看看薛蟠究竟是出于什么心态抖露出薛姨妈这句话呢?原来是薛蟠在宝钗的规劝面前理屈词穷,“要设法拿话堵回他去”,于是便故意说宝钗之所以奚落他,是为了“金玉姻缘”而护着宝玉。

  以上两个情节清楚地表明,所谓“金玉姻缘”是薛家制造的阴谋完全没有事实依据,更不用说与宝钗本人有什么关系了。而一些红学家所谓宝钗为了争夺宝二奶奶的位子,与黛玉展开了惊心动魄的斗争,更是无稽之谈。宝钗是一个标准的封建淑女,她严格按照封建礼教的观念行事,她既没有主动对宝玉示过爱,也更没有去和黛玉争宝二奶奶的位子。至于她与宝玉的婚姻,完全是听从家长的安排,她从内心并非同意,所以薛姨妈告诉她“我已经应承了”时,她“始则低头不语,后来便自垂泪”,“心里只怨母亲办得糊涂”。

  宝钗缺乏黛玉的反叛精神,因而不像黛玉那样敢于去追求自由的恋爱,在婚姻方面完全被动地接受家长的安排,这是她造成自身悲剧的原因之一。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她孝顺长辈,忍辱负重,顾全大局,牺牲自己,行为符合当时社会的主流观念,因而她依然是封建社会最光彩夺目的女性形象。作者之所以将她构思和设计成与黛玉相对应的一个形象,在书中与黛玉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是因为她的婚姻在当时的社会更有普遍性,肯定和赞同她的人应该比认同黛玉的人更多。她应该是一个标准的贤妻良母的形象,是为人父母心中最理想的媳妇,因而贾府家长们将她安排为宝玉的配偶,可以说是郎才女貌、门当户对、亲上加亲,符合当时社会流行的观念,应该算是最完美的婚姻,只是从我们当代人的角度去看才是荒谬的。

  从“钗黛分设”的格局来看,《红楼梦》的作者并非态度鲜明地去反对封建主义,而且,他所谓的反对封建主义,也只是部分的、局部的、有分寸地去反对,并没有自觉地去做一个反封建的战士的想法。他赞颂林黛玉强烈的叛逆精神是不假,但这也并不意味着他就一定反对封建礼教的全部,他在设计人物形象以及表达主题时,只可能以一个文学家的面目出现,而不可能以一个彻底的革命家面目出现。他应该是充分考虑了在当时的社会,封建礼教作为主流观念还在占据着主导地位,因而他笔下的女性形象,就不能尽是黛玉、晴雯这些具有反叛精神的人,而更多的是宝钗、袭人这些受封建礼教影响深重的人。而且,黛玉这种个性张扬的人,在当时的社会现实下恰好是凤毛麟角,完全属于少数派,而宝钗这种满脑子传统观念的人,却属于多数派,是当时妇女中的主流人群。于是,他构思和设计宝钗这样一个标准的封建淑女,以及以她为代表的这一个类型的人物群像,既是考虑到大众普遍的审美倾向和角色认同,同时也是作为黛玉这种类型的女性相对的一个群体而存在。

  可以说,黛玉与宝钗所代表的两种女性的极致之美,在《红楼梦》作者的笔下都是极其感人、富有魅力的,两种形象并没有高低贵贱、好坏美丑之分,她们如同一个枝头上的两朵花,都是鲜活而唯美的艺术形象。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黛玉是那种敢于追求个性自由、极力冲破封建观念束缚的女性,因而她是作为一种精神意义而存在;而宝钗身上凝聚了所有传统的观念和品德,因而她是作为一种现实意义而存在。黛玉追求自由的恋爱和婚姻值得大加赞颂,宝钗听从“媒妁之言、父母之命”也自有其合理性,她们是相互对应而不一定是相互对立。作者一方面深情地描写了黛玉的爱情悲剧,另一方面又真实地表现了宝钗的婚姻悲剧,具有理想主义的爱情被封建礼教所扼杀,表现为现实色彩的婚姻也遭到了毁灭。作者一方面赞美黛玉所代表的女性形象,另一方面也并没有因此而贬低宝钗所代表的女性形象,既“悲金”同时又“悼玉”,对黛玉和宝钗两位悲剧主人公都倾注了他的同情,因而这两种悲剧都取得了震撼人心的艺术效果,充分体现出女性美的两种极致。一些红学家忽略她们之间的相对性,刻意强调两者之间的对立性,甚至把她们之间的性格冲突夸大为你死我活的斗争,显然是陷入了非此即彼、非黑即白的二元对立思维模式,应该与作者的构思和设计以及书中的实际描写相去甚远。

继续阅读:第二章:谁知道黛玉心中有多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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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千滋味品红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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