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播放完毕,被告律师从极度不安到刚刚的震惊不已,再到目前的怒火中烧,立刻起身反驳道:“此份录音文件录制时并没有经过我当事人的同意,为侵犯个人隐私所得的证据材料,请求法庭对于非法证据予以排除,同时我们严厉反对对方律师这种不道德的偷录行为!”
说白了,被告律师就是面子下不来,这番话多少是说给冯成轩听的,可郑艺却没有轻易放过他。
“我不太明白对方律师所说的隐私究竟隐在哪私在哪?从录音中大家可以听出来,冯先生在明知是免提的情况下还毫不顾忌的声嘶力竭,而且内容中除了一系列不堪入耳的脏话,丝毫没有涉及到任何隐私。而且当时我的同事也在场,按道理来说她也可以出具证人证言,我只是把传递信息的媒介从人直接变为更客观更有证明力的录音文件,如何侵犯被告隐私?”
这番话怼的对方律师哑口无言……
“至于被告律师所说的第二点,我方依然有话要说。”
“首先,针对对方律师所说,目前登记于被告名下位于市区的三套拆迁还建房为被告婚前个人财产,原告没有任何意见。”
郑艺说完看了袁捷一眼,见她十分信任的看着她,并没有紧张和急躁的情绪,郑艺也就放心了。
“但是,针对东山林区别墅,原告有不同意见。”
郑艺从李娜手中接过一张清单,瞄了一眼后继续说道:“根据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到该房屋历史信息看,这套别墅为原被告二人结婚三年后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疑。根据被告律师刚刚的描述,由于被告冯成轩向自己的朋友借款,将这套房产抵押给这位朋友。可是根据我们在不动产登记中心调取的资料来看,这套别墅从来没有抵押史,也就是说被告的抵押没有经过登记。而根据担保法的相关规定,登记是抵押权的生效要件,既然没有办理抵押登记,那么双方签署的抵押合同只是成立,尚未生效。也就是说,在本案中起码这套别墅是可以进行分割的。”
明明天气不热,被告律师却不停用纸巾擦汗,额头上还滑稽地粘着两块小小的碎纸屑……
“至于被告所提及欠朋友钱这件事,我想空口无凭,也不是一份不明不白的借款合同就足以说明一切,请被告提供与合同签署日期和金额相符合的银行流水,证明此项借款真实存在。”
“那些钱我收的是现金,没有走银行流水,不行吗?”冯成轩特别不耐烦道。
“当然行。”郑艺面无表情道:“那么请问被告,一千万现金,您是怎么拿回来的?”
“行李箱装的。”
“哦?”郑艺颇感兴趣道:“您能告诉我们,一千万现金需要几个行李箱才能装下吗?”
“我……”冯成轩这时候才感觉到紧张,那是因为他自己也不清楚!
“我……记不清了,也许用的是纸箱子。”
“什么型号的纸箱?一共装了几箱?那笔钱你说用来周转资金,那么它们去向哪里?存入银行了吗?你朋友的一千万资金从何而来?这么一大笔钱一定是从银行取出来的,银行流水呢?”
“你他妈哪来那么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