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甄二爷甄别出李宝儿是土匪,设计将他除了的时候,小狼王也在甄别谁才是杀害了它的部属,给了它家族毁灭性打击的罪魁祸首。
那天晚上以后,它时常潜伏到扎西阿扣家的黑牦牛毛帐房附近,不停地观察、判断。它发现,那个藏族阿米(阿爷)虽然拥有一支威力无边的快枪,出去牧羊时也常常斜挎在肩上,但自从那晚以后,再也没见过他开过一枪。倒是那个穿着老羊皮袄、一副门源川汉人模样的汉子,常常背着散发着浓郁火药味的土铳枪,领着一个瘦小的汉子,早出晚归,去肆意猎杀草原的野生动物,包括他们狼族。
是他,一定是他!它相信自己的判断。那天,它是那样明确地嗅出了一条雾带似的土铳枪火药味蜿蜒横亘在草原上,起点就是在这儿,就是藏族阿扣家帐房旁边的那个小白帐房,而终点就是它们狩猎的围场。只是它不明白,那雾带样的火药味不知什么原因,到达猎场的时候怎么就突然没有了呢?就连那快枪那淡淡的铁锈味也怎么都荡然无存了呢?否则那晚它绝不会贸然行动,遭致家族毁灭性重创的。
那晚以后,它常常苦思冥想这个问题。它知道,这个问题关系到它们家族的生死存亡,但直到现在,它还是没有弄明白人类用什么办法,使那浓重得犹如黑云般的气味顷刻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但有一点是确定无疑的,那就是:这两个汉子是杀害了它亲人的罪魁祸首。明确了这一点后,它也就明确了复仇的目标。这几天,它在组织围猎,满足家族成员的生存需求外,一直在寻找机会,时时刻刻想将这两个狗日的脖颈咬断,给它死去的亲人报仇。就像他的瘸腿父亲,在桦树湾到县城的那个山垭豁里,咬死了那个屠夫一样。不唯如此,这两个家伙是它们家族的生存的一个致命潜在危险,必须消灭之。
但它非常忌惮那支土铳枪。它有几次远远地跟在他俩的后边,看见他俩就凭着这支破枪,每天都满载而归。它们捕获一只狍子、黄羊乃至兔子一样的小动物,都要费劲心机,都要耗尽体力,有时候还会空手而归。而他俩,只消悄没声息地摸到那些动物吃草或休息的地方,不知怎的,随着一声巨响,那根铁管里冒出一股浓烟后,远在百步之外的野生动物们便会应声而倒,已然成为他们的猎物。不要说是那些小动物,就是庞大、壮硕如梅花鹿、野牛,聪明、机警如它们狼族,概莫能外。
令小狼王疑惑不解的是,这到底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本领,还是运用智慧创造的能力?但不论怎样,都让它自愧弗如,进而自惭自卑:人类真是个伟大而神秘的动物,它们狼族远远不是他们的对手。
小狼王是一位喜欢冒险和挑战的优秀首领,也是一位沉着、冷静、聪明的军事家。尽管复仇、除害心切,但它从不贸然行事。整个冬天,它都在跟踪、观察甄二爷和李廷瑞,一直在寻找杀死这两个家伙的机会。
它发现,那汉子在运用土铳枪时,有一套烦琐的手续要办,要装药、填弹,扣火炮儿等,远远没有如它们狼族运用牙齿撕咬动物那样来得便当。这中间有一个十几秒的时间差,如果充分利用这个时间差,骤然发动袭击,使他们那威力巨大的武器失去作用,呵呵,这两个人恐怕连一只黄羊的反抗能力都没有,自己和手下这几匹勇敢善战的公狼顷刻间定能将他俩撕得血肉纷飞。
有几次,它和几匹年轻的公狼潜伏在这二人打猎必经的路旁的灌木丛中,计划着出其不意地发动袭击。但那俩家伙似乎能掐会算,偏偏不走它们精心侦察、设伏好的地方。有几次,他俩本来已经到了它们设伏的鞭麻丛中,但走在前面的那汉子突然停住,犹豫了一下后,拽着那瘦小的汉子毅然决然地朝另一个方向去了。他们走上一个山梁后,还对它们潜伏的地方指指点点,似乎对那汉子讲授它们的战略战术,讥笑它们的愚蠢、讽刺它们的无知……
尽管它对他俩非常忌惮,但它心中的仇恨却在一直发酵一直翻腾,除害的职责和使命也时时刻刻督促他催逼他。计划一直在酝酿、一直在完善,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有一天,它觅得了一个机会。
那是一个寒风凛冽、阴霾密布的下午,它们终于将一群足有一百只的黄羊围在了一个名叫巴雨乔斯措的湖边。
黄羊是一种生活在湖滨草原的动物。在祁连山草原,每种动物都有相对固定的生活区域,如岩羊和大角盘羊生活在陡峭、险峻的高山峻岭,麝、狍子生活在山脚下的丛林中,藏羚羊则生活在海拔较高、气候较为干旱的高山草甸等等。广袤的青海湖湖滨草原是黄羊的大本营,但祁连山草原上湖泊众多,湖泊周围的草场同样是它们的乐园。那如一面面明镜般星罗棋布地镶嵌在偌大草原上的湖泊,给它们提供了丰美的食物和充沛的水源,使它们的种群生生不息,繁衍壮大。
小狼王经过好多天的跟踪、侦察,终于摸透了这群黄羊的活动规律。这群羊在一只健壮、俊美的头羊的带领下,每天都要到巴雨乔斯措湖边来觅食喝水。尽管时令已经到了百草枯黄的冬季,其他地区的牧草早已被食草动物们采食、踩踏,被凌厉的寒风刮得所剩无几了,但这片低洼地带的牧草却格外厚实。它在经过多次的侦察后决定,待这群羊进入这片草原觅食后,一直等到羊们吃饱了肚子,行动不够敏捷,速度大打折扣的下午,它将率领潜伏在十里以外的鞭麻丛中狼群,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赶到这里,迅速占领湖泊周围的制高点,将它们团团围住,然后赶到冰封的湖面上,待它们滑得站立不稳时,它们发动袭击,轻而易举地打一个漂亮的歼灭战。届时,它将亲自率领几匹年轻的公狼,率先封住那坦、宽敞的出口,首先要一马当先,放到那个头羊,让羊们群龙无首,乖乖地听从它们的摆布。
一切都在它完美的计划中。太阳西下时,它率领狼群风驰电掣地奔赴到了湖泊周围,按照事先的布局,大家各自为政,迅速占领了周围山头的制高点。
那只俊美的头羊已然觉察到了危险临近,它站在高高的山岗上,鼻子急速地翕动着,搜寻着一切危险的信息,判断着敌情,脑子里急速地思考着迎敌之策。
小狼王率领三匹公狼,迂回到湖滨草场的出口,准备实施“斩首行动”。但就在这时,一股浓烈的火药味直呛它的肺腑。它暗叫不好,喝令狼群撤退时,它所熟悉的、沉闷而巨大的土铳枪枪声在它旁边的一个土坎下炸响。随着这声巨响,离它只有十步之遥的一只硕大的黄羊应声倒地,在地下痛苦地抽搐着,新鲜的血腥味在空气中浓烈地漫漶开来,令它莫名地亢奋、激动。
不待它命令,群狼听到枪声后,立马本能性地逃跑。它则就地趴在地下,急速地判断形势。作为祁连山草原的一代狼王,即便是遇到比这更严重的突发事件,它也是绝不会惊慌失措狼狈逃窜的。这不但关乎到狼王的尊严,更关乎着狼群的生死存亡。
耳边的土铳枪声又有节奏地炸响,真如它的判断,间隙在十几秒之间。在震耳欲聋的巨响中,湖滨草场上的惊慌逃窜的黄羊们一个个倒了下来。它知道,这次人类的目标不是它们,跟它们一样,是这些肥美的黄羊。
枪声响过五六下之后,那只头羊终于判断清了形势。它喷了一个响鼻,一马当先,率领羊群越过一个山梁,转瞬间消失在草原深处。
它知道到了走的时候了。如再不走,这两个家伙猎杀的下一个目标就是它了。它跳起来,朝来路风驰电掣地驰去。等跑过两个山头后,它发现它的部属们早已跑到这儿,正惊慌失措地等着它。
它看了看它们,轻轻地吼叫了两声,斥责它们的散乱无序、惊慌失措。尔后又悄没声息地迂回到湖边的一个山头后边,从草丛中探出头,观察它精心布局、主角应该是它们的战场。
湖滨草场上,有个人走来走去,将那些放倒在草地上的黄羊们往一个地方拖。那个体型较为健壮的男人手持一把闪着寒光的刀子,宰杀那些兀自在地下挣扎的猎物。它提起羊头,拿刀抹羊的脖子,随着他手的挥动,殷红的鲜血强劲地喷洒在枯黄的草丛中。
小狼王它这才看清了这两个人的长相,也才确定这就是让它们的家族险些覆灭,让它念兹在兹、无时忘之的那两个家伙。刚才听到那熟悉的枪声后,它的脑海中立马浮现出了这两个人的形象。但这种土铳枪并非他俩所独有。在这草原上、丛林中,除了近年来出现的声音更小、威力更大的快枪外,但绝大多数人持有的都是这种土铳枪。因为这些枪不是制式武器,因每个铁匠的手艺不同,其所发出了声音还是有显著的区别的。因为自己跟这两个人渊源颇深,他俩土铳枪的声音给它留下了深刻记忆。
确信是自己的仇人后,它自然地想到了那支让它们惊惧恐慌的土铳枪。它狼眼逡巡,惊喜地发现那支破枪竖在一土坎旁,离那两个家伙足有一百步之遥。而且,那个常常使枪的家伙这时正往一个离枪更远的地方走去,去追杀一只负有重伤,在草地上蹒跚逃窜的黄羊。
小狼王大喜过望。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自己苦思冥想、费尽周折寻找的复仇机会居然在这样一个时机悄没声息地降临了。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它毅然决然地快速返回,招呼几匹经验丰富的母狼和几匹年轻的公狼,快速地游动到的那两个人的周围。
那个瘦小的汉子正低头对黄羊开膛破肚。猎人打到猎物时,因为要背着回去,因此往往剖开猎物的肚腹,将里边的心、肝、肺,特别是食草动物那塞满了一肚子的胃扒出来扔了,以减轻负担。小狼王决定各个击破,首先拿这个实力较为薄弱的家伙开刀。它命令手下包围他歼灭他。
李廷瑞刚将一只黄羊的肚腹剖开,突然感觉到了周围空气的异样。他惊惧地抬起头,发现有几匹狼居然肆无忌惮地蹲坐在离他不远的草甸上!
“狼、狼!甄哥……”
正在追杀那只负伤黄羊的汉子听到同伴惊恐失声的呼叫后,惊愕地转过身,发现狼群居然围住了他势单力薄的同伴,不禁大惊失色,一边高声怒骂:“狗日的狼娃子好大的胆子,敢跟老子较劲儿……李廷瑞,你甭怕,它们不敢下口扯你的……”一边如飞也似的奔了过来。
小狼王睥睨了一眼,心说:狗日的没有了枪,我看你俩还有多大的能耐!
刚才,那汉子提刀宰杀黄羊时,它不禁大为疑惑。根据它的经验和判断,此人枪法十分了得。不要说百步穿杨,但对黄羊这般大的猎物,百步之外一枪毙命那是毫无疑问的。那晚,它的同伴们几乎都是在这支土铳枪下枪枪毙命的,今日他离黄羊的距离那么近,大部分羊却怎么只是受伤了呢?
它当然不知道,这是对自己的枪法有绝对信心,而且经验丰富的老猎人的故意所为,为的是不致一枪毙命,留下来有宰杀放血的余地。因为宰杀、放过血后的猎物较之死血淤积在体内的猎物,肉味更加鲜嫩可口。
但小狼王认为这是猎人枪法一般甚至拙劣的表现。看来自己高估了这家伙,其实他并没有它认为的那样厉害,自己大可不必长他人志气,灭自己的威风。早知如此,它也不必如此谨小慎微,早该随便寻个机会将这俩家伙结果了,免得牵肠挂肚,将宝贵的时间和精力倾注到如何报仇雪恨这档子事儿上了。
为了抵御祁连山冬日的严寒,人们要贴身穿毛衣毛裤之外,外边必须穿上厚厚的棉裤,套上厚重的老羊皮皮袄。脚上也大都穿着用牛毛羊毛擀的毡靴。今日天气格外寒冷,这俩人的穿着更为厚实,因此也显得格外臃肿和笨拙。厚重的衣服影响了他俩行动的敏捷性。
为了让这小子见识见识狼群的厉害,也让他体味体味自己的同伴被杀死的痛苦与悲伤,小狼王决定等那人临近后,当面杀死这个瘦小的家伙。它相信,他如果看到同伴被他们撕成碎片的模样,裤裆里尿就会下来,届时它不相信他还有精神和意志去支撑他的躯体来抵御它们的攻击。
只是这小子不一会也就要死了,而且死得必将非常惨烈、非常难看,但却没有一个观众,否则会让那些看到这俩人死去的人类精神和意志上受到致命性的重创,使他们今后一看见它们狼就两腿发软、浑身发颤,再加上一裤裆的骚尿,再也不敢为所欲为地屠杀它们,肆意侵占它们生活的领地!
在甄二爷将近时,小狼王表演性地朝李廷瑞扑去。它本来想在奔跑中高高地跳起来,然后一个泰山压顶,将这小子剪倒在地上,然后叫那些公狼母狼们扑上去将那小子撕成碎片。而它会不失时机地蹲坐在一边,陪着甄二爷欣赏这精彩的一幕。
可等它跳起来,准备扑剪的时候,却发现那小子双手抱着头趴在了地上。骤然失去了目标的它在惯性的作用下,直扑出十多步才刹住身子。等它回过身来时,发现狼群已然将那小子压在下面,狠劲地撕扯。
说时迟,那时快,群狼撕扯了没一会,甄二爷已然扑到了跟前。“廷瑞,你甭怕,我来了……”呼喊着,一转身,“噗”地一声,将满尺的藏刀刺进了一只母狼的胸腔。那母狼凄惨地叫了一声,像一只皮袋似的掉在了地上。看得出来,这打猎出身的小子果然不同凡响,他知道动物们的致命所在,那一刀,不偏不倚地刺中了母狼的心脏,让它连挣扎的机会都没得,就软绵绵地死在了草坡上。
其他的狼大吃一惊。特别是同伴那凄惨的叫声让它们万分惊惧。它们本能地放开了李廷瑞,纵逃到小狼王的身旁,请示性地望着它。李廷瑞战战兢兢地爬了起来,躲到了甄二爷的身后。“你没事吧?”他问。
“没……没事……”李廷瑞带着哭腔说。因为恐惧,声音完全变了样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