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宓妃的琴声戛然而止,不用猜也知道,这妞肯定竖着耳朵偷听呢。
秦牧有些得意的笑了笑,继续嘶哑的嗓子吼道:“前面深山谁人家,暮夜抚一曲琵琶,我欲提笔为汝一幅画,佳人请笑纳,撑伞接落花 看那西风骑瘦马,谁能为我熬一缕青发,那人是你吗……”
这首《笑纳》是沐瞳很喜欢的一首歌,颇有古华夏之风,其中还掺杂了几句不伦不类的粤语,可却一点都不影响这首歌的欢快轻松节奏,以助他摆脱悲伤的心境。
这是一首讲诉才子佳人故事的歌曲,远比《后来》这种充满现代元素的歌曲更加容易让这个时代的人接受。
最重要的是,用古琴弹奏这首歌的曲子很契合,想必宓妃会很喜欢这种风格。
果不其然,等他吼完后,宓妃就如获珍宝般开始试着还原,总算是让他不用受《后来》的折磨了。
刚刚苏醒,他的身体还很虚弱,听着宓妃不断的试着弹奏,眼皮子渐渐发沉,迷迷糊糊的又睡了过去。
宓妃不断地反复试弹轻唱,但因为有几句粤语的缘故,让她始终都感觉好像差了点意思。
天人交战了半天,终究还是拗不过内心强烈的求知欲,决定放下面子,当面跟秦牧请教那几句听不懂的词到底是什么。
可当她进入石窟发现这货已经又开始酣睡,不由气的差点没把古琴砸他脸上去。
随即鼻子嗅了嗅,闻到了一股子尿骚味,不由的脸色一变,又羞又恼。
这混蛋,都醒了还尿在床上,是故意想要折磨本姑娘的吧?
秦牧要是知道她这样怀疑自己,绝对会叫起撞天屈来。
他醒来后就全身跟瘫痪了似的没有任何知觉,什么时候尿的裤子都不知道。
宓妃虽然恼怒,但也不是不讲理的人,知道他应该不是故意的,毕竟没有哪个大男人会愿意尿床。
轻叹一口气,看着秦牧的目光变的有些复杂。
她之前没告诉他的是,虽然经过救治后她活了下来,但能不能再次站起来就连她爹娘都没有把握。
也就是说,秦牧即便醒来,从今以后也很有可能会成为除了脑袋能动以外全身都没有任何知觉的废人。
她是个傲娇的女人,嘴硬心软,尽管秦牧长的不符合她的审美观,但他的所作所为,还是让她很崇拜的。
如果说谁是这世上最让她崇拜的人,那除了爹娘以外,绝对非秦牧莫属,即便是她的逍遥哥哥也要排在他的后面。
毕竟,逍遥哥哥成名多年,他厉害是理所当然的。
可秦牧呢?
区区一介凡人之躯,却为了人族的安危敢于深入虎穴,不但单枪匹马的救下了逍遥哥哥,还成功的间接除掉三大魔王。
这种智慧,这种勇气,这种气魄,这种心怀,凡是有点英雄情结的女子哪个会不心动,她自然也不会例外。
只是因为爹不顾她的意愿,总想着把她嫁给秦牧,让她有种极为强烈的逆反心理。
当然,最主要的是她觉得自己喜欢的是逍遥王,才怎么看他怎么觉得不顺眼。
可现在,秦牧的“才华”却征服了她,让她觉得这家伙似乎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可恶。
轻车熟路的脱掉秦牧的裤子,拿出一块儿麻布用水湿透,帮他擦拭干净尿湿的身体,然后换上一块儿干净的兽皮褥子铺在他的身下,这才拎着尿湿的兽皮去清洗。
却没有发现某人虽然紧闭着眼睛,脸却红的跟个柿子似的。
等宓妃离开洞窟后,秦牧才缓缓的睁开眼睛,眸光闪动着,脸色涨的通红。
太丢人了啊,竟然尿床了,还要麻烦宓妃帮他擦拭身体。
看宓妃那熟练的样子,绝不是第一次帮他擦拭身体了。
细思极恐,他昏迷了可不是一天两天了啊,小便失禁,大便肯定也失禁,不言而喻,不管大小都是人家宓妃帮着收拾的。
这让他羞的无地自容,恨不能找条地缝钻进去,从小长大,他还从没有这么丢人过呢。
对宓妃,也油然生出一种极其复杂的感情来,既感动又惭愧还有些莫名的心动。
若是放在现代,这都是高价聘请特护的活,就算是亲儿子亲闺女,能这样伺候的都没几个。
人家一未出阁的黄花大闺女,跟他无名无分的,凭什么跟伺候自家老子似的又是把屎端尿还帮着擦身的?
宓妃所作的一切,要说他心里没有一点触动又怎么可能。
“秦牧啊秦牧,人家凭什么这么照顾你啊,你要赶紧重新站起来,别给人家添麻烦才行。”
秦牧暗自呢喃着,拼命的尝试着想要坐起来,可浑身上下一点知觉都没有,把他累的满头大汗,也不过是能勉强侧一下脑袋罢了。
这个发现让他心里恐慌无比,颓然的望着洞顶,自己不会真的瘫痪了吧?
不应该啊,自己可是特殊体质,自愈力超强的,怎么可能会连自愈的能力都不起作用了呢?
闭上眼睛,利用天眼开始内视,一点一点的检查身体。
可越检查心越凉,他这次伤的实在是太严重了,经脉全断,五脏六腑都被震碎了,双臂骨骼粉碎性骨折。
哪怕经过伏羲昊夫妻不惜代价的救治,但也仅仅是保住命罢了,那可怕的伤势看上去依然触目惊心。
昏迷了将近两个月,他体内的经脉和五脏六腑的伤势也不过只勉强恢复了一成都不到,
按照这种恢复速度,估计想要彻底的痊愈,没有个一年半载的是休想痊愈。
最要命的就是他双臂的伤势了,伏羲昊在这年代的医术算是拔尖的了,但终究还是有着时代的局限性。
对后世几乎人尽皆知的运动系统、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血液循环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生殖系统这八大维持人类正常活动的系统是一无所知。
可以说,他完全就是抱着死马当做活马医的念头,按照他所掌握的医术,摸索性的为他疗伤正骨。
以至于,他的双臂虽然看上去完好无损,但实则却只拼接了主要的骨架,有很多细小的碎骨没有拼上。
难怪他会没有任何知觉呢,全身上下的神经都是断裂的,五脏六腑也是破损的,要是有知觉才怪了呢。
说实话,他能活到现在还苏醒过来,连他自己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当然,他其实是知道自己为什么能够活到现在。
一是因为脏辫魔王袭击他时,他命大的触发了格挡技能,化解了对方大部分的力量,否则,以对方的实力,绝对是当场秒杀的局面。
二是他的特殊体质,让他始终生机不绝,再加上伏羲昊不惜血本的给他用了最好的药物,才能让他半死不活的吊着一条命活到现在。
麻烦大了啊。
秦牧了解了自己的身体情况后,不由欲哭无泪。
拥有强大的自愈能力毋庸置疑是好事,但在没有接驳好断骨的情况下,这种治愈能力反而就变成了悲剧。
因为他双臂的骨骼已经长实了,但因为还有碎骨没有拼接上,神经系统也失去了作用。
这种感觉就好像是建房子,光把框架搭起来了,砖头和混凝土这些填充量却没有全部填进去,开着好几个天窗呢,这样的房子能遮风挡雨吗?
所以,他若想要双臂痊愈并恢复知觉,需要把已经长实的骨骼打断,然后跟拼图似的把没有填充进去的碎骨拼上,然后再慢慢的等待痊愈。
只要手臂能恢复正常,其他的伤势他就能自己慢慢解决了,毕竟他现在能内视了,哪里有问题,怎么接驳神经,没有人会比他更加清楚了。
可不说那个过程需要忍受多大的痛苦,光是他现在全身没有知觉,就注定他没办法自己完成这么痛苦而精密繁杂的拼图游戏。
“算了,反正都瘫了那么久了,也不急于这一时半会儿,等明天和宓妃商量一下看看怎么办合适吧。”
秦牧本想立刻喊宓妃来帮忙打断手臂重新接骨的,但见天色已晚,也不急于这一时半会儿的,索性等明天再说吧。
心中有了计较,很快困意泛起,迷迷糊糊的又睡了过去。
轰隆!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一声闷雷把他从睡梦中惊醒,这才惊觉外面不知道何时下起了倾盆暴雨。
哗啦啦!
宓妃脸色难看的突然跑了进来,听动静,洞窟里似乎已经进水了。
这让秦牧心中一惊,生出一种很不好的预感。
果然下一刻,宓妃的话验证了他的预感成真了。
“山洪爆发了,洞窟很快就会被淹没,我们必须立刻离开这里。”
宓妃没打算征求他的意见,只是跟他陈述一下情况而已,不等他回答,就冲上来一个公主抱把他抱在了怀中。
秦牧觉得好羞耻,堂堂大老爷们竟然被一个小姑娘给公主抱了,害羞的把脑袋埋在她的怀里,感觉……还挺有料的。
宓妃没发现自己被这个登徒子吃了豆腐,还很满意他的配合,贴心的在他身上披了件兽皮,猫着腰就冲进了暴雨当中。
瓢泼大雨瞬间把两人浇成了落汤鸡,身上披的兽皮一点作用都没有,直接被呼啸的狂风给卷没了。
“我们去哪儿?”
秦牧扯着嗓子大喊道。
没办法,风声雨声打雷声,充斥着他们的耳朵,根本没办法正常交流。
好吧,事实是,他扯着嗓子喊也没用,宓妃根本听不到,只顾着埋头在倾盆大雨中吃力的奔跑着。
呼啸的山洪奔流而下,瞬间席卷一切,包括他们之前栖居的洞窟。
看着这恐怖的大自然天威,秦牧油然生出敬畏之心的同时暗自庆幸,幸好宓妃反应快,察觉不对第一时间就果断的抱着他跑路。
否则,哪怕只是晚上那么一两分钟,现在他们两就能在洞窟里洗鸳鸯浴了。
宓妃终究是大巫级的强者,顶着狂风骤雨沿着陡峭的山壁一路向上奔跑。
半个小时后,来到一处位于半山腰上的一处洞窟钻了进去,终于不用再淋雨了。
阿嚏!
身体的虚弱让秦牧的免疫力变的极为低下,只是淋了场雨就感觉浑身发冷,一个劲儿的打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