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长的豪华车队,宛如一道玄色的练,在盛烈的阳光下绽放着夺目的华彩,排成一条笔直的线,停在栢家的大门外。
为首的车上,司机下来,快步走到后侧,拉开车门。
栢锦童步下车,气质淡然。
车上的男子未动,端然坐在车内,雍容矜贵,宛如王者。
“你确定下周一就要去绯达上班?”他问道,有些担心高强度的工作会影响她头伤的恢复。
但栢锦童神色笃定,“是。”
厉渊彻沉吟片刻,点点头,一副了然。“那好,接下来的事,我来安排!”
——
佣人帮忙把行李拿到楼上。
栢锦童进了书房。
既然已经答应了厉渊彻把绯达重新做起来,她就会认真对待,绝不怠慢。
打开电脑,在搜索栏内输入“绯达”。
“绯达,Z国高端品牌,创立于1993年……致力于为女性塑造独立,自由,优雅,与众不同的风格……”
栢锦童单手托腮,另一只手偶尔点击触控板,认真地浏览网上有关绯达的介绍与客户评价。
最后,她总结了目前绯达存在的三大缺点:款式套路国外女装品牌,没有形成自家的风格;用料高级,但款式死亡难看;品牌溢价严重。顾客自然不愿意为这样的衣服买单。
想要让绯达起死回生,就要从款式,用料,以及价格这三方面入手改进。
设计衣服栢锦童在行。但是,设计出来后,如何让顾客心甘情愿买单,还得颇费些脑筋。
栢锦童思索了片刻,忽然感到头疼,是头伤还没痊愈的缘故。她拿出止疼片,就水吞了两片。
随即合上电脑,暂且不去想有关绯达的事。转而拿起脚边的木箱。
这就是不久前,她在老洋房内发现的木箱。
里面有本日记。
她好奇日记里的内容。
由于年代久远,日记本纸页泛黄,但上面淡蓝色的钢笔字迹,笔体娟秀,清晰可辨。
“1973年4月20日。星期五。小雨。我们订婚了,大家都很开心,阿远也很开心,除了我。”
“1973年4月28日。星期六。晴。宇文约我一同去寺庙赏花,我本不想去,但阿爸非逼着我去。在寺庙里,我们认识了一个新朋友,他叫封泊和。”
“1973年5月5日。星期六。晴。我生病了,没去上学,在家和妈学包饺子。晚上泊和请我看了一场电影。”
“1973年……”
栢锦童随手翻阅了几页,每一篇日记都只有寥寥数字,记录着一个少女的日常生活和点滴心事。
日记里,“我”常常提到两个人,一个姓封名泊和,另外一个,偶尔被“我”客套的称呼为宇文,有的时候被称呼为“阿远”。
他们三个人之间,似乎有着一种剪不断理还乱的复杂情感羁绊。
“大小姐。”
栢锦童欲要将日记本继续往后翻的时候,忽然听到钟管家在门外叫自己。
她便合上日记本,放回木箱中。
随即,起身去开门。
“大小姐,有您的快递!”钟叔站在门口,一脸慈祥敦厚的笑容,手里拿着一个国际快递箱。“应该是从国外寄来的。”
“谢谢!”
栢锦童接过箱子,扫了一眼邮寄的地址。
是UQ大学寄来的。
不用拆开,她已经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