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那以后我就知道了,”她轻轻抚摸着手腕上的镯子,像是在抚摸一个熟悉的敌人,“除非我死,否则永远别想摆脱它。它就像个活物,能看透我的心思,能掐住我的软肋。我爸妈说得对,‘小树不修不直流,人不修理艮啾啾’,他们把我和弟弟修成了他们想要的样子,可我们早就不是树了,我们是两根被砍断了根的木头,风一吹就会倒。”
窗外的天色渐渐暗了下来,路灯的光透过玻璃照进来,在她脸上投下明明暗暗的光影。她的眼神里没有了之前的激动,只剩下一片死寂的平静,仿佛在诉说别人的故事。我看着她手腕上那道狰狞的勒痕,忽然觉得一股寒意从脚底升起——这哪里是什么“孝镯”,分明是一道锁住灵魂的枷锁,而给她戴上枷锁的,竟然是她最亲的父母。
周思懿忽然将左手朝我伸来,银镯子在昏暗的光线下泛着死气沉沉的光,她指尖微微颤抖:“你……能帮我取下它吗?”
我看着她眼中一闪而过的狡黠与孤注一掷的决绝,心里忽然透亮——这女人远比看上去精明。
她从前根本不知道我的存在,直到昨天杨舒的婚礼。当杨舒介绍我是“玄门高人”,还顺带提了句我解决过健身房的怪事时,她就默默记在了心里。后来见婆婆对我毕恭毕敬,临走时还特意塞了张烫金名片,她便笃定我定有过人之处。
昨晚婚宴散场,杨舒醉得不省人事,她借着照顾闺蜜的由头,旁敲侧击地打听起健身房的详情,从我如何识破盔甲里的邪祟,到我如何召唤来那个明朝将领的亡魂,然后将此亡魂给度化,最后找到了送盔甲的真凶。
杨舒这小子喝多了,啥都说。周思懿也是因此明确了我的本事。然后她又顺便询问了我店铺的地址。在心里默默记下,这份心思缜密,实在让人心惊。
我握住她冰凉的手腕,指腹摩挲着那道深可见骨的勒痕。银镯颜色发乌,边缘处隐约能看见铜锈般的暗绿色,显然纯度不高。素圈设计让它像个普通的旧物件,可贴近皮肤的内侧却密密麻麻凸起细小的尖刺,那些刺泛着青黑色,寒气顺着我的指尖往骨髓里钻。
这绝非寻常银器,倒像是被某种邪术炼化过的活物,每根刺都扎根在她的皮肉里,与血脉相连。我试着用灵力探入,刚触到镯身就被一股阴寒之力弹开,周思懿疼得闷哼一声,额角渗出细密的冷汗。
“这东西邪性得很,我暂时看不出门道。因为不知来历,所以没有办法取下来。”
我松开手,看着她瞬间黯淡下去的眼神,补充道,“不过我认识个行家,或许能有办法。”
我一边说着一边站起身,然后让周思懿跟我去个地方。
“不远,就在隔壁。”
紧接着我就带他走出店铺来到了隔壁福寿堂的门口。
推门而入,宋大爷正戴着老花镜和放大镜,两副眼镜叠在鼻梁上,聚精会神地刷着手机里的广场舞直播。
屏幕上穿红绸裤的大妈们扭得正欢,配乐是震耳欲聋的《最炫民族风》,他跟着节奏晃着脑袋,口水差点流到屏幕上。
听见开门声,老头手一抖,手机“啪嗒”掉在柜台上,屏幕正好对着我们,一个浓妆艳抹的大妈正对着镜头抛媚眼。
“咳咳!”宋大爷慌忙捡起手机塞进口袋,脸上皱纹挤成一团,露出满口被烟熏黄的牙,“大炮啊,带这么俊的姑娘来,是要买寿衣还是花圈?”
我没理会他的玩笑,直接将周思懿的手按在柜面上:“您瞧瞧这镯子。”
宋大爷的目光落在银镯上时,脸上的笑纹瞬间僵住。他摘下眼镜,从抽屉里摸出个黄铜放大镜,凑到镯子前仔细端详。阳光透过玻璃窗照进来,在放大镜下折射出刺眼的光斑,那些原本细微的尖刺此刻看得一清二楚,无数根倒生的指甲,深深嵌进周思懿的皮肉里,反正挺触目惊心的。
“啧,邪门。”
宋大爷用镊子轻轻碰了碰镯身,镊子尖立刻泛起一层白霜,“从前只是在书上见过,没想到今天见到真的了。”
宋大爷一边仔细的观察着手镯,一边不停的点头。
听这话我忍不住皱起眉头。
“宋大爷听你这意思,您认识这手镯?”
宋失明闻言放下手中的放大镜,然后从口袋里摸出一包香烟,递给我一根,自己也拿出一根点上猛吸一口,这才慢悠悠的说道。
“这叫‘骨血镯’,也叫孝顺镯。是用至亲的骨头磨粉混着银料打的,再用养魂术养足七七四十九天。
按理说这镯子表示的是父母对子女的爱,可你这镯子……”他皱起眉头,指腹敲了敲那些尖刺,“被你父母给用歪了!”
周思懿的脸色唰地白了:“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你父母本末倒置了呗,辜负了这一对好镯子。”
宋大爷慢悠悠的讲。
“年轻的时候跟着我师傅学艺,师傅给我看过一本奇书,上面写过这种骨血镯。
说的是在宋朝的时候,有一个姓古的少年。这小子挺不是个玩意儿的,从小摸鸡逗狗,野性难驯。
但其实也不怪这小子,因为他没有在爹娘身边长大。是在贼窝里养大的,所以被彻底养歪了!这是个怎么回事儿呢?
说的是宋代真宗年间,有一个叫常平郡的地方。
常平郡里有一户人家,姓古。古家是做小买卖的,卖些胭脂水粉啥的,但是有自己的店铺算是个条件还不错的小商贩吧。
这家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年长一些,娶妻已经七八年了,可是身下无所出。倒不是人家女方的问题,经中医把脉说是大儿子身体有亏。挺难养育子女的。
这小儿子也刚刚成人,然后由父母做主。娶了一个门当户对的姑娘。两人成亲后很快,二儿媳妇就怀了身孕。然后转年就生了个大胖小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