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多年过去,也许他们都遗忘了,可还有人记得,一直在人海中苦苦寻找,犹如大海捞针。他们只要活着,就不能放弃寻找。
吴守城把摩托车停靠在路边,接着老金的电话,老金的话语中带着惊喜。“我最近发现一个人很有嫌疑,是个流浪汉,顶着个鸡窝头,身上有股酸馊味,我跟了好几天,这个人平常跟我摇头打手势,装成个哑巴,白天在桥底下躺着睡觉,不仅磨牙,还说梦话,盖着发霉的被子,一直蒙头睡到傍晚,然后借着夜色出发,在大街上捡废品。”
“你大惊小怪的,流浪汉在那个城市都有,你不能见着谁都有嫌疑。”吴守城怀疑的说。
“这个人肯定有问题,你早些跟我汇合,不能让他跑了,先商量抓人的对策,主要是让他说出从前犯下的罪,你别看他是个流浪汉,平时里饥一顿饱一顿的,在垃圾桶里捡东西吃,不干不净吃了没病,他人很是壮实,我一个人控制不住他,我这几天一直跟着,还生怕被他发现。”
吴守城常年骑着那辆旧的摩托车,后坐绑着几个鼓鼓的包,那是他的全部家当,他双脚落地,支撑着摩托车,“不出什么问题,我到你所在的地方预计需要一天一夜的时间。”
老金催促,“一天一夜也太久了,那家伙警惕性很高,有些怀疑我了,我担心把他惹急了,他拿刀捅我。”
“我又不能生出翅膀飞过来,你不知道报警么?让警察查查对方的底细,比我来有用多了。”
老金急了,“我现在还盯着那家伙,稍有不注意,他就跑了,他已经挪了四次窝,比兔子还狡猾,他听到警笛响,就浑身打哆嗦,看到警车就腿发软,还绕道走,他肯定有问题。”
“天下之大,流浪汉四处为家。我见到警察,心里还发怵呢。”
“半夜不怕鬼敲门,我都怀疑你老婆是你杀的。”
“你放屁,我还怀疑你呢?我尽快过来吧。”
为了在路上节约时间,他买了干粮和矿泉水,骑在车上就能吃喝,他已经习惯了长途的驱驰,听到老金的消息后,心如死灰的他又重新振作起来,终于又有了消息,希望这次不会让他失望,一切都会真相大白。
行车在路上,他有些困倦了,他硬撑着,握着油门把的手已经失去知觉了,眼皮过于沉重,闭眼的那一刻,他很是享受,全身松驰,等他再睁开双眼,是被惊醒的,他慌忙踩刹车,似乎已来不及,刺耳的刹车声后,摩托车离地飞了出去。
他惊了一身冷汗,公路边是些农田,路面和田里有些落差,路边的树枝刮蹭着他的身体,在剧烈的颠簸中,他和车倒下去了,好在他戴了头盔,在倒下的瞬间,他彻底醒了,身体被摩托车压着,他使出全身力气用双手托起摩托车,费力的把一条左腿从车底挪出来,他感到了钻心的疼痛,他掀起裤腿,没见到伤口,应该是内伤,还好脚下是一片松散的农田。
吴守城一瘸一拐的把车推到公路上,光线有些暗淡,已是深夜,他抬头往天上看,有半个月亮挂在天上,乌云游移着。
他就近找了个宽敞的地方,就在摩托车旁边铺上了,以苍穹为屋顶,大地为床铺,他已经习惯风餐露宿的生活,也许是太疲倦,顾不上呼啸而过的车响声。
不知道睡了多久,等他醒来时,已是太阳高照。他匆匆的卷起了铺盖,就重新上路。
在第二天的傍晚,吴守城终于见着了老金,他在摩托车上坐久了,感到浑身酸痛。
老金眯着双眼,一天一夜没合眼,很是憔悴,他担心那个嫌疑人要趁他熟睡时离开,再去找人就难,那么他前面所做的一切就前功尽弃,所以就不敢闭眼躺下,是极尽的煎熬,吴守城就成了援兵。
老金用眼神向身边的吴守城示意着,在十米开外,老金所说的流浪汉站在垃圾桶边,用双手翻动着垃圾,找些有价值的东西,他发现一个鼓鼓的小塑料袋,里面有一块饼干,是别人吃剩下的,他也不嫌弃,麻利的从袋里取出饼干的,就塞进了嘴里。
流浪汉大概有六十多岁,蓬头垢面的,蓄着浓密的黑胡须,看着很显老,他身上的衣裤也是脏兮兮的,好多天没更换了,身上散发着浓烈的异味,脚上穿着一双破烂的球鞋,漏出几根黑黢黢的脚指。
老金的名字叫金土地,他有七十岁了,头发花白,瘦瘦的,身体还算硬朗,几天的跟踪让他身心惧疲,吴守城的出现让他松了一口气,有了个得力的助手,在老金眼里,吴守城还年轻,他才五十多岁,又身强体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