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听说过这个女孩子的名字,也偶尔在升旗跑操的时候打过照面,可是由于两个人的生活并没有什么交集,这女孩至多算是一个耳熟的陌生人。那姑娘被送进了医院,听说是被原本想制住他的细铁丝划了长长的口子,万幸对听力没有什么影响,留疤情况要看体质。
背着家人隔着玻璃的探望是最后一次见面,沈知安穿着一身病号服盯着手上的吊瓶什么时候才能结束这场折磨,就看见玻璃后面男孩愧疚的一双眼。
“后悔吗?”阮堂用口型轻轻问她,女儿家都爱美,一时的见义勇为给自己留那么长一道疤,会不会懊恼自己当时的冲动啊。
沈知安笑着摇摇头,这些天出现在她周围最多的就是这三个字,好像只要同自己的利益有些冲突大家就会反复问这三个字,可是自己当初冲上去的时候只是想要这个人能平安而已。
这是他第一次看到她笑,她笑起来眉眼弯弯无限柔情的样子同她往日里执拗冷脸好像不是一个人一样,阮堂的心跳第一次错了拍。她耳朵上还包着白白的纱布,阮堂在心里替她可惜,突然明白书里说的恨不得替人受苦是什么样的心理了。
“如果有机会,我一定将我的所有都给你。”
阮堂看着病房里的沈知安,暗暗发誓。那时候的他不知道世事无常这回事,有的只是一个十七岁少年的真心和担当。阮家夫妇因着儿子受了这样大的伤害,只觉得自己的投机取巧终究没有什么出头的日子,还会牵连自家儿子,将一切都遣散了,把欠别人的都尽力填补了,举家搬去了T城从头再来。
熬过观察期重返校园的沈知安也不是没有想打听过,只是她连人家的名字都不知道,大家又以为她受了不小的惊吓,在她面前闭口不提那件事情。时间久了她也就不那么执着了,铺天盖地的集训山一样地压过来,大家都要奔向自己的人生,谁又会纠结那么久呢?
还真有,比如阮堂。
沈知安扔出去的那个书包是阮堂去公安局取回来的,那个包可真沉啊,阮堂抱回来的那一路一直想,沈知安那时候是怎么一力扔出去把人砸晕在地上的。倔强如沈知安,最后还是自费出版了那一堆手稿,花了沈老爸一个月的工资,但是效果寥寥。沈知安为此还低沉过一段时间,一个人跑去天台上喝啤酒,沈老爸见自己女儿这么难过,还大大咧咧地安慰她,“你刘伯伯说那不是还有一个人买了嘛,这就说明我女儿的画还是有人欣赏的啊。”
“你确定那唯一的一个不是你自己偷偷买的吗?”
“我发誓我没有。”
沈老爸这次真的没有说谎,不过当时的沈知安没有相信,只当是父爱伟大,对老沈同志颇为恭敬了几天,弄得老沈还怪不适应的。那本是阮堂拜托旧同桌买了寄过来的,陪着他一路升学毕业工作出差,直到他变成了今天的阮堂。
沈知安面试又没通过。
沈知安的新刊销量不行。
沈知安状态不佳。
沈知安签了西墨社。
沈知安逆袭成了新晋作者Number 1。
沈知安的新作有了自己的超话。
沈知安成了整个西墨社的台柱子。
沈知安终于同意开见面会了。
…… ……
有关沈知安的消息从来就没有停过,阮堂不允许自己漏掉哪怕一丁点。沈知安意志低沉的时候他就一封一封的信写过去,沈知安开心的时候他就更开心。其实没完没了的开会和出差很苦,其实我远没有面上那么精益上进,我所做的一切只是想离你力所能及地近一点,在近一点。
想见你的时候,你是最好的你,我是最好的我,我们是两个相互独立又相互欣赏喜欢的个体,然后我可以堂而皇之说一句。
“沈知安,我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