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你的笔录上说,毛毛有很多坏习惯?”
“嗯,老师和我反应过许多次她有小偷小摸的行为,上课偷吃东西,不写作业…”
“你管教过她吗?”
“说过,也打过…可她还是改不掉。”
“你什么时候发现家里的钱丢的?”
“腊月29,我想去县城再买点年货,在钱包里掏钱的时候发现少了几百块。”
“后来呢?”
“我以为是毛毛拿的,所以就去问她,可是我好说歹说,怎么问她她也不说话,我一气之下就打了她,她一会儿承认,一会儿又不承认,晚上我丈夫李铁柱下班回来我告诉他家里丢钱的事情。”
“他怎么说的?”
“他让我再找找,说要去问问毛毛。”
“他问了吗?”
“那天晚上没有问,当时毛毛已经睡了,我拦住了他。”
“你晚上给毛毛洗澡的时候她身上有伤痕吗?”
“就是屁股上有几道红痕…”
“你后来有没有打过她?”
“没有。”
“可是我看了尸检照片,孩子浑身都是伤,普遍青肿淤紫,那些伤是怎么来的?”
“我不知道。”
“白珍珍,我是接受你家人的委托,作为你的辩护律师来会见你,并且为你做辩护,因此我希望你和我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这对于查清案情确定辩护思路很重要,你清楚我说的话吗?”
白珍珍红着眼睛看了看路青橙,然后把目光移向别处。
“从发现家里丢钱,你只打了毛毛一次?”
“是…”
“腊月三十的时候,李铁柱在哪里…”
“上班了,去矿上。”
白珍珍低着头没看路青橙,声音低得几不可闻。
“可是在你的笔录中说,腊月三十,李铁柱休息在家,出事的时候他在打扫院子。”
“我记错了…”
“你能相信我吗?”
“我信你…”
刑事案子的被告人在审讯过程中或者是在与律师交谈的过程中或多或少对事实的真相都会有所隐瞒,有些人是在无助地情况下不知道该选择相信谁,有些人是在这种环境中自动给自己的身上加固一层保护膜,以为只要他不说,不承认法庭就不会判他的罪行。
这种侥幸心理在司法办案的过程中屡见不鲜,路青橙也习惯了,对于白珍珍明显存在的隐瞒情形她能够理解,但是却觉得很棘手,也有些恼火。
“李铁柱有打毛毛,是么?”
“没有!”
白珍珍急切地否认,唯恐路青橙不相信,她又解释了一遍。
“李铁柱去上班了,到中午才回来。”
“中午什么时候?”
“我记不清了。”
“可是,毛毛是你和他一起送去的医院。”
“是我打电话叫他的。”
“毛毛去医院是上午11点左右,不是中午。”
“我记错了。”
路青橙不动声色地看着白珍珍,她今年38岁,但发丝间已经掺染了不少白发,脸上的皱纹深邃又沧桑,是经历过苦难之后留下的印记。她的眸子里仍旧闪着泪光,但是掺杂着懊悔、恐惧、无奈还有不知所措。
“你回去再好好想一想,等我研究过案卷之后再来看你。”
“路律师…”
“嗯?”
白珍珍左右踟蹰,抿着嘴唇顿了半晌才犹豫地开口。
“亲生的父母打死自己的孩子是不是会判的轻一点?”
铁栅栏一道一道隔着她们的面庞,可路青橙在她的眼睛里看见了一种无知的渴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