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古阳摇摇头,觉得一个头两个大,他们这些生活在漠北的人都被叫做魔教后裔,被其他地方的人提防着,他搞不懂为什么,过了五百年了,这种成见还不能消除吗?
他也不理解余半生说的话,虽然都说漠北生活困难,但他并不这么觉得,这里除了风沙大一些,其他的都还好啊,可看余半生的神情,就像是经历过当年的那种艰苦岁月似的。
没有亲历过的事情是很难有切身体会的,所以王古阳无法感同身受,他索性也不去想了。眼看时辰接近午时,王古阳便和余半生、张大姐告别,他着急回家去。
早上听娘说,二姨娘要送弟弟妹妹来他家住一段日子,王古阳很是高兴,这下又有人能陪他玩了,按照以往惯例,这个时辰他们差不多已经到王府了。
分别时,王古阳问余半生,凌公子那些人去哪了,王古阳被卷走时,是他们呼救的吗?
余半生摇头道:“这我就不清楚了,是岸上的人大声呼叫,我们才听到的,等我赶到时,并没有看见小凌,只看到有两三个平时和他玩的好的,正在岸边穿衣服,想来也是吓到了吧!”
听了余半生的话,王古阳眯起眼睛,狠狠的咬掉下唇内壁的一块肉,他的拳头暗暗捏紧,捏的咔咔作响……
午时过后,猛烈地阳光炙烤大地,把合川城蒸腾的扭曲。高温下人们都觉得困意连连,整个合川城仿佛也陷入了昏睡中。
广场上,张大姐正如往常一般,为椅子上闭眼享受的客人修剪着毛发,旁边的余茶馆中此时也坐满了人,有的是来照顾张大姐生意的,也有的是在午饭后来茶馆避暑消遣的。
“张姨,您手里还有几个脑袋呀,”一个和张大姐差不多高的身子挤了过来。
“臭小子,怎么说话呢。”张大姐笑骂道“你就不能说还有几位伯伯、叔叔还没修剪吗?非要说我手里还有几个脑袋,我是剪头的,又不是砍头的,说的我跟刽子手似的。”
“哎呀,张姨,我这么说不正显得您地位尊贵,手握大权嘛。”
“你可别胡说,你张姨我只是一个平头老百姓,除了剃头没有任何本事,也多亏你这些伯伯叔叔们照顾,我才勉强混的口饭吃,要说地位尊贵,这城里有几人能比得过你爹?”
“我爹?”少年一脸地不屑“他不过是合川城的捕头,也就有个抓坏蛋的权力,可这城里治安这么好,连个毛贼都没有,他去抓谁?也就把我抓起来关茅房里的时候像个捕头,哪有您这么威风啊,全城的老百姓几乎都在你这里修剪头发,只要坐到你这椅子上,谁都得听你的话,你让他坐着他不敢站着,你让他低头他不敢抬头,城主来了不也是这般光景?所以要我说啊,您才是合川城最有权力的人。您看,您这么有权力,是不是可以照顾一下弱小啊,先给我弟弟这个最弱小的人修剪修剪啊?”
说话的少年约莫十五六岁的年纪,身材肥硕,肥头大耳,一张圆脸被肥肉撑的透亮,本就不大的眼睛都快看不见了,眉毛又浓又粗,鼻子不高,却是脸上唯一能比脸蛋突出的器官了,两个耳垂出奇的大,随着他的呼吸起伏一下一下的扇动。
他的左右两侧分别站着一男一女两个孩童。女孩**岁左右年纪,身材比同龄人瘦小,长相清秀,也算是个美人坯子,此刻仿佛有些害羞,低头不语;男孩只有四岁,胖胖的小脸惹人疼爱,浓眉大眼的,正好奇的看着少年与张大姐。
少年溜须拍马的时候,张大姐也正好将此刻坐在椅子上的顾客打理完毕,顺手将手里的抹布扔进旁边的铁盆里,清洗干净后,将抹布捞出,使劲儿拧干,然后将盆里的脏水倒进身后的木桶,又从另一个木桶中舀一瓢清水换入盆中。
张大姐脸上笑容微收,目光依然温柔,看着少年的额头,轻轻的说道:“这还有几个叔叔,也在这等了好一会儿了,我还是先给他们修剪,然后再给你弟弟修剪如何?”
“别啊张姨,我真的有个很重要的事情要去做呢,”少年听到不能让自己的弟弟优先剪头发,急的直跺脚,肥肥的脸上又红了几分。
“你有什么着急的事啊,”张大姐正视少年,眉眼端正,目光执着:“你要真有要紧的事情,我一定会让你先来,只怕你多半是着急去听戏,又不能将你娘亲交代的事情不做,才编了个幌子来哄我的吧,你的小心思我一眼就看的透,要说这世上,除了你的家人,还有谁比我更了解你?”
张大姐这话可没有一点夸大,这世上,除了少年的家人,恐怕她是最了解少年的人了。
少年正是王古阳,其父王学武,是这合川城中的捕头,母亲叫徐春梅,是合川书院里最有威望的徐老先生的大女儿,年轻时也是城中数得上名号的美人。
春梅还有两个妹妹,都已经成家,跟在王古阳身边的两个孩童,就是春梅的二妹,也就是王古阳二姨娘的一双儿女,姐姐叫天燕,弟弟叫天栋,三个人从小就在一起玩耍,感情甚是不错。
三十年前,王学武孤身一人来到合川城,凭借一身高超的武艺和一手出神入化的枪法,很快就在城里谋得一个捕快的差事。
他行事果断,雷厉风行,对身边的战友也比较关心。作为一名捕快,他嫉恶如仇,善恶分明,对所有违法的勾当都会一查到底,这一股子狠劲儿让他接连破获几起重大要案,很快得到城主的赏识,仅仅三年,就升任合川城捕头。
虽说这份差事他干的很出色,但他的性格却有些偏激,他的世界是一个非黑即白的世界,他对人的分类也只有两种,好人和坏人。
这就使得王学武在合川城生活了三年多,却没有一个朋友,他本人也不愿意主动去与他人结交,没有人知道他为何如此偏执,就像没有人知道他从何处来一样。
而他也不愿意对任何人说起。
可不论如何,他仍旧是一名优秀的捕头,维护着合川城万千百姓的安全,维护着这座城,人们虽怕他,却也敬他。
王学武年轻时也是英俊潇洒,一身的正气更显阳刚,有不少姑娘都对他眉目传情。可他本人,却只钟情于徐老先生的大千金,徐大千金也对王学武颇有好感,很快的,王学武就征得徐老先生的同意,在城主的见证下与徐春梅结为夫妇,一时间也成为这座城中的一段佳话。
二人婚后相敬如宾,举案齐眉,说不尽的幸福,道不完的美好。婚后一年,徐春梅就诞下一子,正是王古阳。
学武,春梅夫妇,对这个大儿子宝贝的不得了,二人不让任何下人来照顾古阳,不论是喂奶,哄睡,还是换洗尿布,只要跟古阳有关,都是亲力亲为,倒让请来的下人过得比主子还要清闲。
张大姐的剃头手艺誉满全城,所以王古阳胎毛未退的时候,就已经被王学武抱到这里打理了,张大姐看着古阳一天天长大,对他的脾气秉性那是相当了解的。
王古阳小的时候长得甚是可爱,脑子机灵,口齿伶俐,而且那时候他还没有这般肥胖,是一个挺秀气的小公子,同龄的孩子都愿意听他的话,更有不少小丫头围着他,他俨然变成了合川的孩子王,呼朋唤友的,好不威风。
可不知什么时候开始,这小子就像吃了猪饲料一样,一天比一天圆润,饭量也增长了不少,到现在这个年纪,他一顿饭的粮食就赶得上他爹娘两个人一天的口粮。
都知道胖子容易出汗,王古阳这个生活在漠北之地的胖子,更是被炎热的气温蒸的汗流不止,身上自然会有一股胖子专属的味道。
肥胖还给王古阳带来了另一个标志性的东西,那就是他的红脸,平时他的脸色就较常人红润一些,每当他一说假话,必定心跳加速血流加快,他的脸就变得更加通红,红的发紫一般,所以张大姐看到他这样的脸色,就知道王古阳肯定在说假话骗她。
眼见自己的小计谋被轻易拆穿,心里的小算盘也打不响了,王古阳皱眉嘟嘴的跺了跺脚,脸上的肥肉配合着一阵颤动。
他在原地左右腾挪几步,似是终于做了决定一样,拉起弟弟妹妹转身悻悻的离开了。
走出没几步,身后的“余茶水”里传来了一个声音:“王古阳,你该减肥了,你瞧瞧你现在,太胖了点,整个合川城都没有比你更胖的了。”
听闻此言,王古阳的脚步突然变得虚浮,往前踉跄了两步,而后怔在原地。他木然的把身子扭转,面向说话之人。
说话的是一名中年男子,乃是合川城的捕快,在王学武手下做事,今日不该他当差,所以捡了时间来“余茶水”坐上一坐,恰巧遇见了王古阳,王古阳自然也认得他。
此刻,他正笑呵呵的看着王古阳,他周围的茶客们,王古阳有的熟识,有的认识,有的陌生,此刻仿佛都满脸带笑的望着王古阳。
王古阳双目圆睁,死死地盯着捕快的脚下,又羞又气,脸色又一次变得暗红。他咬着牙回道:“关你何事,我吃你家粮食了吗?”言罢抱起天栋,快步离去,天燕小跑几步跟了上来,他们身后留下一片哄笑之声。
离开广场,兄妹三人一路向北,打算去戏班看戏。他们走过了两个路口,王古阳脸上过分的红潮才逐渐褪去,但很显然,他的心情依然是挺糟糕的。
天燕看了看古阳,握紧了拉着哥哥的手,轻轻的问道:“哥哥你是不是不开心呀!”
王古阳叹了口气,沮丧的说:“天燕,你说我这样的胖子,是不是很遭别人嫌弃?”
“我不知道,但是我不嫌弃你啊,天栋也喜欢跟你玩,还有姨娘姨父,我爹我娘,他们都不嫌弃你啊,再说了,你在书院的表现那么好,先生们都很喜欢你,我觉得不会有人嫌弃你的,哥哥你不要不开心,你是最棒的!”
妹妹安慰的话似乎没有起多大的作用,王古阳依旧不言语。怀中抱着的天栋还是睁着大大的眼睛,抬头看看哥哥,又低头看看姐姐,不知道他们两个在说什么,他似乎觉得在这沉默的气氛下,自己应该说些什么,却又不知从何说起,不知道这个四岁的娃娃心里究竟有多纠结。
哎,算了,不知道说什么就学着姐姐说话,这样终归是不会错的。
于是天栋奶声奶气的说:“哥哥不要不开心,你是最胖的。”
......
王古阳抱着天栋的手一个不稳,差点把他丢在地上。
“天栋,你以后最好把话听清楚了再说。”
“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