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后来,李默是搭着汤普森在车行租的汽车回到城里的。说起来,汤普森的舅舅威尔逊,经营着那么一家规模不算小的洋行,但并没有购买汽车,倒也不多见。但是一想到这个事情是发生在威尔逊身上,似乎也不见得奇怪。
毕竟威尔逊的抠门是出名的。据说他曾经因为吃了变质的面包而进医院抢救。虽然后来抢救过来了,但依然奉行那节俭主义,每次吃完饭,他都会用面包皮吸干餐盘的最后一滴汤汁,塞进嘴里吞了下去。
久而久之,和威尔逊吃过饭的人都知道,威尔逊吃完的盘子,几乎都可以干净地不用洗。
不过眼下,李默并没有心情关心这些事情。这疗养院是修建在郊外,道路状况很不好,汽车开的颠颠簸簸,李默只觉颠的自己浑身骨架子都要散了。
在一处最为颠簸的地方,李默的身子被狠狠地抛了一下,他两手撑在汽车软座上,过了好一会才缓过来。
“你每天都要这样来回,可真是不容易。”李默不由感叹道,这时,他手里无意中抓着汤普森来时看的外文报纸,一瞥眼间,见报纸最下面的趣味题目里,汤普森密密麻麻地填着数字和字母。
在报纸的角落里,他看到汤普森用钢笔写着一段话,仔细一看,正是罗伯茨不停唱着的那首童谣。
汤普森叹了一口气,说:“我已经通知了罗伯茨的家人。不过,他父母已经去世了,只有他的一个哥哥一个妹妹。在他兄妹来之前,只能是我先照顾他了。”
听着汤普森的话,李默低着头,沉默不语。
车窗外,是漆黑的夜。汽车前大灯照射出来的明晃晃光束,隐约看得见,这郊外的田埂上,有的地方还种着一些树。
这些白天见着令人觉得生机盎然的绿树,此时看到,只觉的是张牙舞爪的,硬生生的让人觉得可怖。
“说起来那天也是巧合。我本约了罗伯茨一起吃晚饭。后来,下午五点钟,我正好路过他的侦探所。于是就上去找他。听到房间里留声机还开着,但敲了门,他就是不开。于是我用力一推,原来这门也没有上锁——就这样,我看到他倒在地上。”汤普森忽然开口,打破了这份沉寂。他说起那天的情景,话说的又快又急,脸上还露出那一份的无措。
罗伯茨的侦探所是租了广州路凯撒公寓的一间房间改成的办公地,地方不大,也就二十平左右,但对于只有罗伯茨和李默两个人的侦探所来说,这样的面积实在是绰绰有余了。
平常日子里,两人在处理完事情后,到了下午四点多钟,罗伯茨会拿出他的锡制小茶壶泡锡兰红茶,还要备下方糖和牛奶。最初,李默是极不习惯喝茶时还要放糖和奶,到后来喝到嘴里,才发现这锡壶泡的红茶,一定是要加点糖和奶的。不然这茶水倒在杯子一看,是绛紫色的,喝下去,则是苦的涩嘴,全然没有了茶水的清香。
这过往的点点滴滴,瞬间涌上李默的心头。他心中百感交集,只是轻声说着:“好端端的,怎么就会摔成这样呢?”
“后来,巡捕房那边也来过了,确认了罗伯茨是发生了意外。”说这话的时候,汤普森的眼神中闪烁着奇异的神色,他压低嗓子,窃窃私语说,“那段时间,罗伯茨一直在查魔鬼鱼的事情,是不是你在追查的案子?”
“魔鬼鱼。”李默字斟句酌地念了一遍,他未置可否,汤普森的表情起了一层微妙的变化。他低下头,凑近李默的身边,那双湛蓝的眼睛瞳孔陡然间缩小,他说:“我是觉得,罗伯茨的伤,没有那么简单。”
“你是说这个案子,和罗伯茨的摔跤有关?”李默不可置信地看着汤普森,吃惊地说。而后者,睁着一双湛蓝色的眼睛看着李默,淡淡的金色眉毛挑了挑,撇了撇嘴说:“你不知道?这段时间,罗伯茨发了疯似的研究案子,而且前一阵,他还得意洋洋地说,自己弄到了一个古董。后来就这样巧,摔在了侦探所里?”
李默的心猛地狂跳起来,他舔了舔嘴唇,抬起头迎着汤普森的眼神,想要说什么,但是,最终却只是讪讪地,什么话都没有说出来。
汤普森看他这个表情,两手一摊,靠在汽车后座上,无奈地说:“这么看来,你是什么都不知道了?”
“我,我可真是什么都不知道了。”李默只觉自己口干舌燥,他急促说,“我回了老家陵赐县一段时间,期间,也试图和罗伯茨联系,但是,不论我怎么打电话给他,始终没人接。等回来后,第一件事情就是去花石公寓找他。但是电梯间的老孙说,罗伯茨先生病了。”
李默将自己是如何寻找罗伯茨的经历说了一遍,汤普森叹息着点了点头。直到最后,他才说:“那几天,那段时间,他几乎天天都在五马路那边。当时我还以为,他是想买点古董带回英国。后来才知道,他是一直在找个东西。”
“什么东西?”李默重复了一遍。他不懂,明明自己问的是怪鱼来历,怎么又和古董扯上了关系?他追问道,“是什么古董?”
汤普森耸了耸肩,说:“我不知道。我从没见到过,也只是听他无意中说起。不过,我是觉得他这次的出事,没有这样简单。”
话说到这里,李默再想不到,汤普森居然给自己说了这么一件让他震惊的事情。
……
在罗伯茨出事的前一天,那是一个雨夜,汤普森当时刚从长三堂子里回来,身上还残留着令人销魂的脂粉香。当时,他刚到家,回味着刚才的欢愉,还觉得意犹未尽,他拿起一瓶威士忌,在小杯子里倒了点,又打开留声机,准备躺在沙发里再喝点。这时,忽然听到走廊里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此时,已经是午夜两点了。这脚步声显得尤为突兀。
汤普森一开始还以为,一定是对面伊丽莎白女士的哪个甜心,深更半夜又来了,结果没想到,最终是自己家门被敲开了。
汤普森打开门,却见来人居然是罗伯茨。他浑身都被雨打透了,只是往自己房子里钻。罗伯茨的情绪非常亢奋,他不住地呼呼喘气,湿漉漉的黑色大衣下面鼓鼓囊囊的,像是塞了什么东西。
这天,汤普森的公寓里已经开了热水汀。他自己不过是穿着单衣,可罗伯茨却还穿着西装和大衣。
一进门,罗伯茨只是把头上的帽子摘下来挂在衣帽架上,随后,就跑到了窗口,一把将暗紫色丝绒窗帘拉起来,随后,又偷偷地拉开一条缝。
整个过程,罗伯茨没和他讲过一句话,而他的动作又是显得如此的神神秘秘,汤普森禁不住嚷嚷道:“怎么了?发生什么事情了?”
罗伯茨转过头,一双淡绿色的眼睛紧紧盯着他,眼神中闪烁着紧张和深思的神色。他用手指在唇间竖了竖,说:“轻声,楼下有人在跟踪我。”
听到这句话,汤普森倒是觉得又兴奋又刺激。原本,他在长三那边就喝的有点大了,这一刻,他忽然浑身燥热起来,“刷”的一声将窗帘拉开,俯身往下一看,果然,一辆黑色的福特汽车就停在楼下马路对面。
甚至车子都没有熄火,两束车灯光在霏霏淫雨中直劈着照出雾蒙蒙的光来。
罗伯茨见汤普森居然一把就将窗帘扯开,急的赶紧走进房间另一侧,边走边叫:“你是不是疯了,怎么做这样的事情!”
汤普森两眼直发光,他一口喝了手中刚倒的小半杯威士忌,肆无忌惮地说:“你怕什么!别忘记了,这里是租界。我们是英国人,受大英帝国的法律保护。你是不是查案的时候得罪什么人了?怕什么!如果你真怕有什么事情。我给巡捕房打个电话,马上就把这些瘪三抓回去。”
罗伯茨摇了摇头,笑嘻嘻地看着他说:“我才不怕他们。他们怎么敢对付一个英国人。我倒是很好奇,他们到底会对我做出什么事情来!哈哈哈。不过,也怪不得他们紧张。我马上就要破了一个大案了。等这个案子最终解决的时候,我想,我的声誉只怕比现在更为盛隆。”他一边说,一边撩开大衣,拿出一个精美的匣子,在汤普森面前晃了晃,又塞回了大衣里。
罗伯茨兴奋的有点语无伦次,他右手小拇指上戴着的那枚方形钻石戒指,忽然闪烁着一抹耀眼的亮光,刺的汤普森眼睛都睁不开。
“这是什么东西?”汤普森盯着匣子追问到。
“破大案的古董。”说完这句话,罗伯茨就只是嘻嘻笑,一句话都不肯多透露。
那辆黑色的福特轿车一直在楼下停了两个小时,直到清晨四点才开走。而罗伯茨是清晨五点走的,直到走时,他都没有脱下那件湿了的黑色大衣。
“直到罗伯茨出事以后,我第一时间就想到这个事情。可是那天,我居然没问他,是否知道那群人是什么来历!”汤普森发出一声长长的叹息。他将脸扭向车窗另一边,极度地显着那一份的懊丧,“而且匣子不见了。”
“你怎么知道不见了?”李默紧紧盯着汤普森说,“你给巡捕房说了吗?”
汤普森摇了摇头,说:“我那天中午还亲眼看到他把匣子放进保险柜里,再后来他出事后,巡捕房的人打开了保险柜,里面没有那个匣子,不但如此,整个侦探所都没有。”
“会不会他放在公寓里了?”李默猜测道。
汤普森摇了摇头,说:“他放入保险柜以后,就一直没出过侦探所的门。唉,到底是怎么回事,只有上帝知道了。”说到这里,汤普森如同泄了气的气球,一下子靠在椅子上,没精打采地。
一时之间,车厢里的气氛忽然冷却了下来。
“你没和巡捕房的人说这个事情?”李默试探着问。
汤普森狡黠地看着李默一眼,说:“给他们说有什么用?一群吃饱了饭什么都不能干的饭桶。”话虽这样说,其实,汤普森倒是另有一番私心,只是不便于在李默面前说出来罢了。
李默听着汤普森的话,虽然觉得有点不合情理,但是,不报告巡捕房,倒是让这个事情简单了很多。他最想不通的是,自己只是问他怪鱼的事情,怎么后来又牵扯了古董的事情?以及……罗伯茨对汤普森说的,破了一个大案,指的是自己的这个吗?
难道说,罗伯茨其实已经知道了其中的秘密?至少,也是一半的秘密?而黑色福特轿车的人,是盯上了他的古董,还是因为怪鱼?
想到这里,李默不禁额头上渗出一层细密的汗水,他低下头,苦苦思索,而此时,汽车已经开进了四马路。
四马路是上海有名的红灯区,一到晚上,彩灯高悬,红粉香脂,抬眼一看,那新会乐里,此刻正是热闹时。
汤普森原本还在为了罗伯茨的事情而难过,一见到这里,顿时将罗伯茨的事情抛诸脑后了,他高兴起来,只是对着李默说:“来来来,这个事情我们不说了,下去放松一会——我知道有几处地方,很不错呢。”
说这话的时候,汤普森蓝色的眼珠子骨碌碌地转动,肩膀不住向上耸起,有点发黄的牙齿露在外面,笑的眼睛眯成一条缝,显出那一份的馋像来。
李默对这向来不感兴趣。他见汤普森心痒难耐,全部的心思就是想要去找乐子,于是,也就识趣地说自己正好要去会一会朋友,先下车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