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缓缓流逝,太阳消逝在天际,夕阳的余晖徒劳的挣扎着,试图为这个世界再续上一丝光亮。
月儿悄悄挂上天际,点点星光闪耀在戈壁的上空。
正当林晨和几个乐手商讨着等会的表演时,人群中突然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欢呼声。
林晨赶紧转过头,朝着喧闹声传来的方向看去,还以为发生什么事情了。
“别看了,大姐来了。”
贝斯手拍拍林晨,让他转过头来。
“大姐?”
林晨有些疑惑,难道这个地方还有黑道组织一说吗?
“对啊,我们乐队的大姐,也是主唱。”
“主唱啊。”
这下子林晨才放下心来,本来还在想乐队的主唱到底是谁呢。
没有继续听几个人对大姐的赞美,林晨转过头,看着人群的方向。
不多时,一个身着红色长裙的女人从人群中走出来,慢慢悠悠的走上台来。
她看上去很年轻,虽然岁月在她的眼角留下了痕迹。
并不算惊艳的面容,却有着惊人的吸引力。
只是看上一眼,那种女人的味道扑面而来。
脸上画着淡妆,涂着深色的口红,性感而不失优雅。
“这小弟弟哪来的。”
大姐走上台,看到林晨这个陌生人,有些疑惑的问道。
“孟傻子不愿意上,把小哥拉过来充壮丁了。”
贝斯手轻声解释了一句。
看的出来大姐在他们中的地位很高,只是轻声的一句问话,几个人都收敛起来脸上的笑容。
“上台表演过吗?”
大姐一开口,没有询问林晨是否会弹吉他。
这是她对老孟的信任,老孟不可能找一个什么都不会的小家伙过来顶岗。
“没有。”
林晨稍微后退一步,摇摇头回答道。
这大姐哪都好,就是身上的香水味让林晨有些不适应。
看到林晨的动作,大姐微微憷起眉头。
“放宽心,别紧张,开心玩就行。”
林晨点点头,这也是刚才几个队友不断传输给他的理念。
上台之后,稍微聊了几句,便各自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准备着表演的开始。
在这样的西北大地上,只有摇滚,才能放肆的抒发心中的情感。
“大家晚上好,一首《肆玩》送给大家。”
这个乐队,绝对是肆万乐队的资深歌迷,同他们谈音乐,基本上谈的都是摇滚,说的都是肆万。
而《肆玩》也是肆万乐队出道专辑的主打歌,也是被乐坛一致认为,是肆万乐队最具代表性的摇滚作品。
现场,无论是知道或是不知道,都挥舞着双手,跟着鼓手的节奏打着节拍。
林晨站的位置,是在舞台的最右边,边上几个小姑娘正在那开心的尖叫着,吵得林晨的耳朵有些疼。
而且现场的音响设备也不是很好,不时的会有一些电流声出来。
但是这些,丝毫不能影响这些观众们的热情。
主唱一开口,林晨就知道了,这个乐队的灵魂在于大姐。
那种沙哑带着丝慵懒的声音,会在瞬间抓住男人的耳朵。
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性感。
性感从来不是你穿的多少,露出的部位多刺激。
性感是一种气质,一种源自于骨子里的气质。
一曲唱完,台下的观众们还在嗨着,一刻也不愿意停止。
“弹的不错。”
大姐走过来,对着林晨鼓励道。
林晨笑着点点头,拿过身边的话筒喊道。
“老孟,赶紧上来啊,你要是不上来,别怪我说什么不该说的话啊。”
人群中间的位置,顿时欢呼起来,一个个起哄让林晨说。
“说个屁啊说,他个毛头娃娃能说些什么。”
还不等林晨开口,老孟从那堆人群里挤出来,乐呵呵的跑到台上。
“玩开心了?”
“累了,下去看你表演了。”
林晨摘下挂在身上的吉他,递给孟老板,冲着几个乐手打了个招呼,便转身跳下了舞台。
常来这里的人群,对这些事情早已见怪不怪。
来到这里的,只要有兴趣,有想法。愿意上去,都能上去玩上一会。
下了舞台的林晨,跑到旁边买了瓶水,咕咚咕咚喝了半瓶。
夏天的夜晚,太阳刚刚落山,即使在这苍凉的戈壁滩,依旧燥热不堪。
更别说在舞台上纵情一曲的林晨,早已是满头大汗。
舞台上的老孟几人,已经开始表演第二首歌。
别看老孟平常不修边幅,邋里邋遢的。现在在舞台上弹起吉他来,那股劲儿还是很帅的。
特别是他一把年纪了,还喜欢做出来一些招摇花哨的动作,吸引着台下的掌声。
如果现在老孟说带林晨去泡妞,林晨还是很愿意去相信的。
两首歌唱完,大姐喝了口水,擦了擦额头的汗水。才对着台下的人群说道。
“最近听到了一首很好听的歌,《追梦人》,唱给大家听。”
所有人都知道,大姐是除了肆万乐队的歌之外,什么歌都不唱的。
没想到竟然会在今天破例,唱一首别人的歌曲。
而这些,即使是表演节目的老孟几人,都毫不知情。
更关键的是,他们听都没听过这首歌,根本没办法伴奏。
“林晨,上来,别告诉我你不会。”
老孟再次想起了林晨,冲着台下召唤起林晨。
看着没有动静的台下,老孟不屑的笑笑,再次说道。
“你确定不上来啊,你刚才怎么威胁我的,我就怎么威胁你啊。制作人?”
“孟哥,你看你着急什么嘛,就上个厕所。”
还没等老孟说完,林晨就赶紧跑了上来。
本来老孟说第一遍的时候,林晨心里就有些犯嘀咕。
这第一次见面,老孟怎么就对自己这么有信心,难道还真有主角光环不成?
然而老孟制作人三个字一出来,林晨就知道自己的身份暴露了。
起码老孟这个臭不要脸的,绝对是发现了自己的身份。
为了不扩散自己的身份,林晨只好乖乖的现身,走到台上。
“还躲?好好弹,反正这里有音响。”
老孟再次把手中的吉他递给林晨,低声嘲笑道。
“不要这个,我要电子琴。”
其实对林晨来说,用什么都可以。但是堂堂林晨,怎么能这么容易被威胁。
起码也得反抗一下,不用老孟的乐器就是林晨无声的反抗。
“嘿,你小子。”
老孟笑着指指林晨,转身带着林晨去到电子琴旁边。
也不知道老孟低声和乐手说了什么,乐手用诧异的眼神看着林晨,乖乖的让出位置,让林晨坐到那里。
在操作面板上按下几个按钮,微调了电子琴的音色。
准备就绪之后,林晨才对着大姐点点头。
看到大姐准备好的手势,林晨双手轻放到键盘上,弹起了伴奏。
这是林晨耳熟能详,记得滚瓜烂熟的伴奏。
当时唐糖被这首歌卡了很久,每次都是林晨弹着琴帮她练习。
“让青春吹动了你的长发,让它牵引你的梦;
不知不觉这城市的历史已记取了你的笑容;
红红心中蓝蓝的天是个生命的开始,
春雨不眠隔夜的你曾经独眠的日子。
……”
相比来说,大姐版本的《追梦人》也是别有一番滋味。
唐糖的是甜,是青春,是积极向上。
大姐的则更随意,更慵懒,更有一种颓废之美。
相比而言,各有千秋。
直到最后一个音符落下,沉寂的现场才响起热烈的掌声。
“大家各自玩吧,我们也要去喝酒了。”
本就是免费演出,也是他们自己想玩。
所以大多时候,都不会太顾及场下观众的喜好。
毕竟能一个乐队的歌曲,唱上几年,就能看出他们的任性。
所幸除了些新来的之外,大部分都知道他们的脾性,说说笑笑间便各自散去,继续自己的玩耍。
“他是谁?”
大姐踩着双水晶的高跟凉鞋,径直走到老孟的面前,指着林晨问道。
说句良心话,看着这幅画面,林晨很想笑。
大姐身高应该有一米七左右,踩上高跟鞋,估计能到一米七五。
而老孟只有一米七不到的个头,在大姐面前天然就弱了一筹。
看到旁边憋笑的林晨,老孟轻声说出一个名字。
“林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