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哥,你这是自己出来自驾游的啊。”
小镇的修车店里,老板擦了擦额头的汗水,咧着嘴笑道。
在他旁边的正是越野车的主人,林晨。
此刻正坐在椅子上,吹着风扇,和老板闲聊着。
“是啊,开了快一个月了,路况不好,过来让您掌掌眼。”
“哈哈,那你可算找对人了。这里方圆几十里只要有车有问题,第一个找的肯定是我老孟。”
老板把手里的螺丝紧好,接着说道。
“话说小哥,你这是从哪开过来的,新车都能开成这样。”
“天京,路上走走停停,一直到这里。”
“天京啊,那还真挺远。从内蒙过来的?”
“嗯。”
“路上没点艳遇啥的?”
老板突然转过头,猥琐的看着林晨。
“没,就我这破车,艳遇个锤子啊。”
林晨无奈的摇摇头,站起来拍拍屁股。
“可惜你这么帅的小伙子了。以前那些自驾游的,长得不咋滴,在我这修车的时候,吹着怎么样怎么样。都是些银枪蜡头的货色,我敢打包票,进去都是三二一就没了。”
老板说起话,还带着点北方的口音。
“那我这和他们不一样,咱是求质不求量。”
“哈哈。”
听到林晨的话,老板又哈哈大笑起来。
“你小子对我胃口,晚上一起喝酒,哥哥我带你去把妹去。”
“拉倒吧,就你这样还带我,我带你还差不多。”
林晨撇了一眼老板身上沾满油渍的衣服,还有那一看就好几天没洗过的头发,不屑的说道。
“嘿,不相信是吧,晚上过来,哥带你掌掌眼。”
“得了吧,你先修着,我去买点东西。”
“去吧,保证给你车检查的仔仔细细的。”
笑着冲老板摆摆手,林晨就揣着口袋,离开了这个破烂不堪的修车铺。
这是一处靠近戈壁滩的小镇,是自驾线路的必经之地。
基本上自驾游这条线路的朋友们,都会在这里停靠。
补给自己车上的食物油料,顺便对车辆进行一次大的保养。
再往前面,很长一段距离都不会有人烟的存在,如果车辆出现什么状况,可能连救援都等不到。
迈出修车铺的大门,是一个到处飘着浮土的世界。
来自全国各地的旅游人士,摄影爱好者,甚至徒步爱好者们,都汇聚在这里。
中央干道两边,则是贩卖着各种各样东西的店铺,还有无处不在的娱乐场所。
前往超市的路上,一段熟悉的音乐从商店里传来。
林晨的脸上不禁挂上一丝笑意。
唐糖的专辑发售了,在这么偏远的小镇都能听到她的歌声,说明专辑的成绩一定很好。
而这,说明自己的对赌协议肯定要成功了,最少最少都是好几百万的进账。
当然,林晨对钱倒没多大兴趣,更多的是为唐糖开心。
没错,是这样的。
笑着摇摇头,甩甩长的已经有些遮挡眼睛的头发,往超市走去。
各种吃的、喝的、用的买了一大堆,在超市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拉到修车铺。
唯一有些痛心的是,同样的东西,这里的价位要比外面高上一倍左右。
但是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地处偏远,交通还不方便。
只是从城里运输过来的成本,都要高上很多。
“走吧,带你看个热闹去。”
一直等到夕阳西下,老板才放下手中的工作。
洗了个澡,换上干净的衣服,带着林晨往小镇中心走去。
“你今天来的很是时候,我们这里一月一次的落日晚会,放开玩,玩的开心。”
一路上,老板和林晨讲述着晚会传统的由来。
很早的时候,公路刚刚修到这里。一些驴友们,沿着公路,来到这里。
在偶然中发现,这里的黄昏在远处山丘的间隔下,呈现出一种暗金色的颜色。
顿时让几个驴友深感惊奇,在夕阳下载歌载舞,开心的玩耍着。
而这个地方,便是如今的落日小镇。
再之后,他们中的几个人,来到这里,在这里建起了房子,接上水电。
成为了这里的第一批居民。
越来越多的人发现了这里,并且爱上这里,留在这里。
原本的传统,也被保留了下来。
每到月底,在黄昏的时候,他们便会点起篝火,展开一场盛大的晚会。
而这,如今也成为了这个地方最具特色的节日。
走在这条通往镇中心的道路上,不时有人同老板打着招呼,说着等会一起喝酒。
老板或是摆摆手,或是驻足脚步,聊上几句。
看得出来,老板在这个小镇里,人缘很不错。
小镇的广场并不在镇中心,而是在小镇往西一百多米的位置。
等林晨两人赶到这里的时候,广场上已经汇聚了上百人。
其中的大多数都架好摄像机,拍摄着远处那,被裹上一层金色的戈壁滩。
也有几个有些绘画功底的,正坐在画板前,认真的描绘着这幅震撼的画面。
众所周知,摄影的黄金时间,便是日出后、日落前1个小时左右。
清晨和黄昏的光线能创造出千变万化的光影,许多在白天看似平凡的景色,却能在清晨与黄昏展现惊人的细节与质感,这就是黄金时段的迷人之处。
也是这些摄影爱好者们,不辞辛苦来到这里,只为拍下那短暂的光影。
“漂亮吧。“
看着林晨沉醉于落日的风景,一言不发,老板忍不住笑道。
林晨郑重的点点头,这一路走来,此处的黄昏当属第一。
“其实看多了也就那样。走吧,带你去找个人。”
老板伸出手,拍拍林晨的肩膀,带着他继续往前走。
人群边缘,几个中年人正坐在那专心的调试着设备,看到老板走过来,举着手招呼道。
“孟傻子,赶紧过来。”
其中脑后绑着个小辫子,穿着一件条纹长衫的中年人,冲着老板喊道。
“滚,有朋友过来,别乱喊。”
孟老板气的跑上前,对着他屁股踹了一脚。
“看你车上装着吉他,会玩吧,一起玩一把。“
“算了算了,我新手,不上来丢脸了。”
“我不管啊,今天吉他交给你了,我下去玩了。”
说完,孟老板把旁边的吉他塞到林晨手里,自己笑呵呵的跑下台去。
“玩一把没事的,不用紧张,孟傻子虽然不靠谱,但是心里还是有数的。”
绑着小辫的中年人笑着拍拍林晨的肩膀,重新坐回去调着自己的架子鼓。
林晨知道,自己这算是被孟老板坑了。
估计从他看到自己车里的吉他开始,就想着把自己骗上台。
无奈,林晨只好背上吉他的背带,调着吉他的琴音。
吉他的音准很准,即使以林晨多年的吉他经验来判断,也没有太大的偏差。
从这也看得出来,孟老板绝对是个吉他高手,估计平时也没少练习。
“小哥可以啊。”
身旁的贝斯手看着林晨的一系列动作,笑着说道。
他们这个由中年人组成的乐队,成立的最重要的理念就是开心。
所以,对于这样一个外来的人,还是有一颗包容的心态。
如果实力不行,那就做成搞笑的,图一个乐;
若是实力还可以,那就一起好好玩上一把,做一场酣畅淋漓的表演。
只是现在看来,这个小哥的实力还可以,起码不是一个新手。
“还行吧,我们表演什么?”
“肆万乐队听过把,他们的歌。”
这个林晨还真听过,自驾的路上不知道听过多少次了。
凭借着记忆,随手弹出几个分解和弦。
“是不是这个?”
“可以啊兄弟。”
贝斯手对着林晨竖起一个大拇指,夸奖起来。
笑着回了贝斯手一个赞,林晨便把注意力放到身边的队友身上。
站在台上的除了林晨之外,只有三个人。
标准的乐队配置,贝斯手,鼓手,吉他手,还有电子琴。
只是林晨有些疑惑,这个乐队的主唱到底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