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隋舟说得对,没有人能逃得过他的魅力,只要他想,没有人会不爱他。
比他所认为的更早之前,我就对他动过心。
早在十余年前,早在那些他根本不记得的少年时代。
那时候他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校草级别的大帅哥,时刻发光发热的小太阳;而我则平凡得毫不起眼,是灰扑扑的、内向瘦弱、只会死读书的四眼田鸡,除了学习成绩好之外,一无是处。
我们明明是同班同学,三年下来,却几乎没有和对方讲过几句话。
我还记得那是高二下学期的运动会,盛夏,阳光热辣刺眼,塑胶跑道都被炙烤到发出焦糊的臭味,青春期的少男少女们却还能活力四射地在操场上跑跑跳跳。
隋舟作为全面发展的校园男神,差不多报满了所有能报名的项目。
我与他正好相反,比赛一样也没有参加,对班上唯一的贡献,大约只是给广播站写加油稿件,以换取微薄的加分。
运动会惯例的收尾项目是男子三千米,开始之前,我拿着自己写的和同学们交上来的一大摞稿纸,去往广播站交差。
阳光让我睁不开眼,我低着头穿过跑道,发令枪正好在那时响起,一道身影裹挟着夏日灼热干燥的风撞向了我。
我被撞得摔倒在地上,稿纸不慎脱手,雪花一样纷纷扬扬地飘向空中,而后散落一地。
撞到我的人就是隋舟,他已经连续三届运动会蝉联男子三千米的冠军,然而这一次却出师不利,刚刚起跑就撞上了我这个不长眼的家伙。
他本可以不管我,接着跑下去的,可是他没有。
高大英俊的校服少年朝我伸出手,一把将我从地上拉了起来,他问我:“同学,你没事吧?”
我的膝盖和手掌被粗糙的跑道蹭破了皮,沙砾和灰尘粘在伤口,带来微微的刺痛。
“……没事。”我讷讷地开口,声音细若蚊蝇,低头开始捡拾地上的纸片。
隋舟不好意思地捏了捏鼻梁,蹲下身和我一起捡起那些散落在地上、被跑过的人踩得乱七八糟的稿纸。
他把稿纸递给我,还向我道歉:“对不起啊同学,我还得接着比赛,就不送你去医务室了,你记得去涂一下碘酒!”
少年已经被同组的选手远远甩在后面,他朝我挥了挥手,才转身加速追上去,我攥着稿纸,愣愣地看着他的背影飞快跑远,被边上看不下去的同学骂了一句才回过神来。
“你还在这里挡着干嘛啊?隋舟的第一名都被你给撞没了!”
我有些内疚,想在比赛结束后去找隋舟道个歉,但当运动会圆满画上句号时,隋舟除了三千米失利,其余项目都拿了大满贯。
他被簇拥在人群之中,俊朗的面容上满是笑意,没有一丝阴霾,同学们为他欢呼庆贺,我只能远远地看着他们,所有的热闹都与我无关。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
我梦见跑完步之后大汗淋漓的隋舟,他单薄的短袖夏季校服被汗水湿透,紧贴着他结实流畅的肌肉,水珠淌过他麦色的皮肤,他朝我露出微笑,居高临下地向我伸出一只手。
早上五点,我烧红着脸,起床洗弄脏的内裤和床单,而后变得愈发沉默寡言,并自觉地离隋舟更远。
他是天上星,我是地底泥。
我哪里配肖想他呢。
步入高三,学习压力极重,我的眼镜度数又加深了不少,厚重的玻璃镜片与黑框压在鼻梁上,几乎挡住了半张脸。
我高瘦得像麻杆,弱不禁风,又胆子小不敢告状,是校外的小混混们最爱欺负的对象。
每逢放学,若是跑得慢些,总免不了要被堵在学校后门的偏僻窄巷敲诈勒索一通。
那天正好轮到我值日,打扫完卫生离开时,时间已经不早,看见不远处那几个熟悉的游荡的身影,我早早做好了又要被揍一顿然后收取保护费的准备。
当我被那群小混混嬉笑着推进巷子里,抱着头蹲在地上,等待着被拳打脚踢时,一个声音喝止了他们。
“喂,你们在干什么?”
剃着寸头的少年隋舟抱着双臂,面色不耐地迈步走进阴暗的陋巷:“是爷们儿就别欺负弱小——有种,就跟我打一架。”
气血方刚的年轻人们哪里经得起这种挑衅,小混混头子不屑地啐了一口,果真把我撂在一旁,转而走向了隋舟。
隋舟和他们打了一架。
已经过去了十余年,我却仍然记得那一场结果惨烈的斗殴,隋舟原本是能打得过他们的,可是不知道是谁,身上竟然带了刀。
隋舟在混乱中被捅了一刀,鲜血汩汩地从他腰侧狰狞的伤口涌出来,小混混们也被吓了一跳,互相推诿着责任,最后干脆丢下隋舟跑了。
我早吓得像鹌鹑似的,在角落里瑟瑟发抖,隋舟疼得扭曲着一张俊脸,恨铁不成钢地骂我:“你丫又不跑,又不帮我报警,他妈的……在这里看猴儿戏呢?”
他捂着冒血的伤口,疼得龇牙咧嘴,我这才反应过来,忙不迭地掏出翻盖的诺基亚手机准备报警,却因为手抖,按了好几次都没有拨出去。
隋舟脸色惨白,强撑着走过来把我的手机夺过去,利落地拨通120,报出了精确的地址。
没隔多久,救护车便鸣笛赶来,隋舟被抬上担架,车门关上,疾驰离去,我又被留在了原地。
我本应该去向隋舟道个谢,再去警局报案,为他做人证。
可是我没有来得及。
我的母亲在那一年再婚,我的继父是个事业有成的成功人士,他们决定送我出国留学,我连高考都不用再参加,直接去美国念预科,离开的时间就在这之后。
我挂念着为我受伤的少年隋舟,却不得不按照家人安排的计划远渡重洋,来到人生地不熟的NYU求学。
一直到十年后,我意外和隋舟重逢,我才得知他曾经为了我而没能实现去军队的梦想。
可是他不记得了,因为那只不过是他做过的无数件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事情之一。
他做事从来不会计较代价和后果,只是想做就去做了,并不是为了我,而是为了他的正义。
就像他说的那样,他完全不记得我。
可我怎么会不记得他呢。
我羡慕隋舟活得热烈而自由,出国后,我开始尝试着改变。
第一件事就是去做了飞秒手术,换下了厚重的黑框近视眼镜,我拿出钻研课本的韧劲,学着打理发型和穿着、学着健身、学着社交,终于逐渐一点点褪去丑小鸭的外壳。
我还记得我的第一次。
是学校橄榄球队的中锋,一个金发碧眼的美国男孩,他高大、健壮、英俊,原本白皙的皮肤故意美黑晒成了小麦色,脸颊上长了些小雀斑,在球场上奔跑起来时就像一阵敏捷的风。
我们在一次校园联谊活动中相识,那天晚上,他邀请我去他的公寓玩。
然后我被他带上了床。
他湖蓝色的眼睛凝视着我,爱抚我的动作温柔而体贴,我的脸颊染上了羞赧的红,却没有躲开。
“别害怕,宝贝,有欲望并不可耻,就像吃饭睡觉一样平常。”我记得他对我说,“但一定要记得措施。”
我努力放松自己,向他敞开了身体。
好像就在那一夜之间,我真正长大成人。
他教会了我很多东西,又给我介绍了很多新的朋友,其中有一些后来和我有过露水情缘,有一些则和我成为了好友。
我逐渐习惯这种生活方式,我可以把欲望和爱分得很开,及时行乐,享受当下。
遇上Aaron是在实习的时候,是他主动追求的我,他也知道我的过去,但他并不介意。
我们一起实习、工作,Aaron为我提供了很多帮助,而他也确实是一个非常有魅力的人,我和他在一起了。
与Aaron确立情侣关系,我便和以前的人说了再见,恋爱让人春风得意,时间飞快地来到我毕业的时候。
我面临着人生的重要抉择,是留下,还是回去。
可能是我的运气不太好,也可能是我不够优秀,我没有拿到能让我满意的offer,签证就快要到期,还有一个办法可以让我留下来,那就是结婚。
但最终,我和Aaron谁都没有把这个提议说出口。
我回国了,幸运女神似乎开始眷顾我,光鲜的学历和不错的实习经历让我得到了待遇优厚的工作,我付出十二万分的努力,终于在这片故土上站稳脚跟。
与此同时,我再次开始和不同的人约会。
其实同学会我本来是不想去的,平时应酬就已经够累了,谁还想给自己多添麻烦呢?
是辗转联系上我的班长告诉我说,他有一个大惊喜要给我们,我们的某个大明星同学可能也会来,我才在最后关头改了主意,把自己收拾得人模狗样,准时赴了约。
我当然知道班长说的是谁。
隋舟,我十年没有见过的隋舟,可其实,我听过他的每一首歌,买过他的所有专辑和单曲,包括他搞地下乐队时期那些非公开发行的唱片,还给他的粉丝后援会打过钱。
我不懂摇滚,也没有想过要和他发生什么别的联系,我只需要远远地,偶尔看看他就足够。
在一定程度上,他算是我的某种寄托和向往。
连我的手机锁屏密码,都是十年如一日的,他的生日。
我告诉我自己只是我懒得换。
但是真的只是这样吗?
谁知道呢。
兜兜转转十余年,我以为我已经足够潇洒,却还是没能避开那个名叫隋舟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