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初秋,焦作火车站,我拉着班花同学的行李箱,送她离开。
“我们分手吧。”我悄悄地说。
夹道风吹过脸颊,打碎了我的眼泪。
“为什么?”班花同学拉着我的手,抬头望站牌。
“你太废了,除了长得好看外,一无是处。”
浓郁的灯光轻抚着车站飞舞的尘灰,像添加了颗粒效果的老照片。
我偷偷的转过身,打算在班花同学不知道的情况下离开。
来来往往的人群、滴滴答答的脚步声,还有检票员不停摇响的铃铛。
我垫着脚走,这声音够轻了吧。
“你就这样走了吗?”我听见班花同学在身后大喊,喉咙里像带着血丝。
我转身,眼眶里甩出一滴泪。眼泪飞跃橘红色的站台灯光,滴在班花同学嫩白色的衬衣袖子上。
她身子微微的颤抖,我紧紧抱住,不肯松开,能感觉到她在努力的咬紧牙膛不让自己哭出来。
检票员用力的摇着手中的铃铛,列车发出不安的躁动,好像马上就要启动了。
我用力的一推班花同学。
“你该走了。”
她闭着眼,抱着我不松手,我推她,她就抱的越紧,流下的眼泪已经打湿了我的脖颈。
班花同学还是走了,她透过车窗和我说话,我听不见声音,只能看见嘴型,她在一个字一个字的说:
“十三……我爱你,十三……我永远爱你。”
雾气模糊了车窗,班花同学小小的脸庞隐没在雾气里,像是这么多年来记忆里渐渐模糊的那些人影。
“再见了,班花同学。”
初见
“我叫十三,很高兴认识你。”
“啊?记不住,记不住,先吃糖,先吃糖。”
我第一次和班花同学说话,她脑后两根大麻花辫,不看我,只看黑板。悄悄地从抽屉下面递过来一颗大白兔。
我立马接过来,剥开糖纸,塞进嘴里。
“好吃吗?”班花同学侧过脸问我。
我用力的点头。
余光里,我看见她脸上的波动。又忽然转头望向我,嘴角露出一丝狡黠的笑。
班花同学从小学画画,学画的第一天,老师问她:
“每个画家都有自己最擅长的景物,徐悲鸿擅长画马,齐白石擅长画虾,小姑娘你要画什么?”
班花同学的刘海被风吹起来,又落下去。她低头看了看自己肉嘟嘟的双手,满脸希冀的抬起头:
“那我学画手吧。”
于是班花同学就开始画手:小孩子的手、大人的手、干枯的手、丰满的手、男人的手、女人的手、完整的手、残缺的手。
画到12岁那年,班花同学变成了我的同桌。
她给我开出了一个诱惑力十足的条件。
“十三,以后你做我的模特,我就每天给你糖吃。”
班花同学用力抓住我的手,放在座子上,摆出各种姿势。她的手很温暖,能隐约感觉到淡淡的体温和心跳。
后来,我的左手被每天摆在桌子左上角,成了班花同学的私用模特。
有一天,树上的叶子哗啦哗啦的响,蒲公英飘进教室,班花同学侧着脸,一撮头发从耳朵上滑下来:
“十三,你知道什么是爱情吗?”
我左手麻木,心里只想着今天的大白兔糖:
“爱情?不知道,能吃吗?”
“爱情就是一个人一直想着另一个人,然后想要一直和她在一起。”
班花同学说话的时候,低着头,脸蛋儿变成了橘红色。
“那爱情能让我每天有糖吃吗?”我说。
班花同学抬起头想了想,说:“能啊,想要多少糖就要多少,想要多甜就能有多甜。”
“那爱情可真是个好东西呢。”
我跟庞牛打架,被人用石头划烂了手腕,班花同学火急火燎的拖着我去医院。
医生在我手上缝了三针,帮我包扎好伤口,我推开门,看见班花同学满脸的泪水。
她看见了我,背过头去,假装沙砾进入了眼睛,不停的揉。
之后一个月,我得到了班花同学无微不至的关爱。
不用当模特、大白兔照给、还主动帮我承担了扫地工作。
小学毕业,班里的女生买来花花绿绿的册子,找别人写留言,和联系方式。
班花同学也买了一个。
庞牛笑嘻嘻的找班花同学签字,却被她一把推开。
“啪啦”,班花同学把本子摔在我面前,本子上空荡荡的,没有一个字。
“十三,你先写。”
那应该是我和班花同学第一次长久的分离,我在她的笔记本上写下了我的QQ号码,和一个歪歪斜斜的笑脸。
班花同学搬走了,三轮车上塞满了各种家具,从城南边一直开到了城北边。
真可惜,我唯一的遗憾是以后再也吃不到大白兔糖了。
让我万万没想到的是,我可以再次看见班花同学。
我们考上了同一所高中,分配到了相邻临班级。
再次和班花同学相见,她已经不是麻花辫。头发根儿烫了卷,像瀑布一样的流下去,在脖颈上停下来,钩在肩膀上。
她经常约我一起吃饭,有一次我们走在落满霞光的森柏路上,小狗、小猫、小松鼠从我脚下“呲溜”窜过。
班花同学突然的滑倒,跌进我的怀里,一双委屈的大眼睛看着我,楚楚可怜。我觉得这是我人生中的光辉时刻,于是便低头吻了上去。
一阵天旋地转,才知道,女生的唇是那样酥软湿润,就像含在嘴里的冰凉薄荷糖,散发着淡淡的清香。
班花同学就这样成了我的女朋友。我们在老师看不见的地方牵手和亲吻,在清晨一起大声背书,在午休的时间背靠背入眠,在放学时不舍的拥抱和分别。
六月的风懒懒的,连云都变热热的,同学们每个都踌躇满志,努力学习着。
黑板上用白色粉笔大大的写着“离高考还有15天”的字样。
班花同学耷拉着脑袋坐在走廊上背书,念到“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的时候,眼神忽然暗淡下来,她转头望向我,认真的说:
“十三,你会离开我吗?”
我抬起头,看见她的目光落在我脸上,想了想:
“不知道,可能吧。”
三十三岁那年,我结束了我三年的冒险旅程,回家结婚去。
新娘是我大学同学,有一张美丽的脸和迷人的声线。
但她不是班花同学。
那天婚礼来了许多人,最角落的地方坐着个马尾辫女人,脸上多少铺着粉,憨憨的对着别人笑。
是班花同学,还是从前的模样。但现在身边带了个两年大的孩子。
新郎新娘正在一桌一桌的敬酒,快到班花同学那桌的时候,她悄悄的去上厕所,逃过了我们十三年后的第一次寒暄。
2011年初秋,我终于和班花同学分手了。在寒冷的火车站,两个人紧紧的相拥,紧紧的。竟然那么可笑,好像那样就可以永不分离了。
2010年春,我和班花同学相恋的第五年。我们从来没有生过气,也从没有责怪过对方,只是不知怎么的,每天的消息越来越少,电话越来越少,即使打通了也不知道该聊些什么。
那种无力回天一直堆积着。
打电话的时间从一个小时变成半个小时,又从十分钟变成三分钟,最后变成一句你好,然后沉默和再见。
倘若有人问我:
假如班花同学遇到危险,你会再为了她奋不顾身吗?
我觉得我会,永远都会。
只是再次相遇的时候,我们再也无话可说。
人们都在笑,我长大了嘴,也想跟着笑,可却尴尬的发不出声,只在眼角挤出一滴眼泪。
不是不爱了,只是不知道怎么再爱了。
或许爱情就像是在一团沙子里择取一颗最漂亮的沙子,但当你找到了,却发现沙子外面套着时间和距离的沙漏,它正摇摇晃晃的从一片黑暗跌向另一片黑暗。
然后你突然发现,那个陪你哭过笑过,要死要活过的人,突然成了别人的新娘。
她曾说过生命里的唯一是你,但现在,你已经成永远从她的生命里打马路过。
渐行,然后渐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