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桐捧着奖杯麻木的走下了八角笼,走到一半时忍不住回头去看被众人围在中间的陈欢,却只能在密密麻麻的腿中撇见他沾着暗红色血液的手指。他用真假参半的微笑应付着现在与陈欢的支持者数量相比少的可怜的粉丝,退下场来。
莫比乌斯满意的看着呆在椅子上的苏桐:“小子,做得不错。”苏桐好像被这一句夸奖吓到似的打一机灵:“我赢了,对吗?”莫比乌斯点头:“没有我和吴刚的C赛从此以后就是你的必胜场了。”苏桐要来手机,查看这场比赛观众打赏的数据。一亿个参与活动的人中有八千多万人支持陈欢并有六千多万人是投了钱鼓励陈欢的。显然大多数人看好的是陈欢。
“你现在已经掌握了格斗的精髓。细致的观察,沉稳踏实的打法,不易被动摇的意志你现在都不缺了,莫比乌斯尽可能使自己被欢乐过分拉扯的脸看起来严肃一点,“不过你还需要历练。”苏桐把拳击手套摘下放在凳子上。“可是我不想打了,我的心愿已经完成了,教训了那小子,为俱乐部和我的C赛生涯拿下了冠军。”莫比乌斯思考了几分钟,问他:“也就是说你需要一个目标?”
“我原本是一个跑步的人,追求的是极致的速度与无人能敌的孤寂,追求前者要比后者重要。”莫比乌斯摇头:“没想到你已经打了两届C赛还没感觉到这个比赛真正的魅力。”莫比乌斯与他并肩而坐:“观众们进来想看的不仅有爽快的打击和顽强的毅力,他们真正欣赏的是一个一直在打,一直不败的战神。”莫比乌斯掏出自己卷的纸烟点燃:“C赛运动员能站在拳台上的时间通常比UC赛运动员站在跑道上的时间要短,因为我们比赛的频率快,场次多,而且每次都很危险,所以身体老化的很快,所以我们通常只有四到五年的时间打拳。”莫比乌斯揽着苏桐的肩膀,身上奇特的汗味与呛人的卷烟味纠缠在一起往苏桐的鼻子里钻,”一次冠军不是目的,像个男人一样守卫自己的荣誉才是目的。”
苏桐的脑子里蹦出来一个借口:“可是我喜欢娜塔莎,而她是不会接受一个在她手底下打工的小子的。”莫比乌斯得到这一理由之后笑得皱纹都拧成一朵花了:“但是如果你逃避了她就更不可能接受你了。”他把表情切换到一本正经的模式:“你好好想一想,为什么你当初会对塔克那小子的轻率那么生气,连他不敬的对象都没有生气而你却愤怒了。”
苏桐反复的回忆那个时刻,把塔克目中无人的神情反复品咂了几十遍,终于记起了那个他离场前那个看似随意的动作——用手指向他的方向戳去然后摇了摇头。这一动作是对他力量的质疑,对当初那个还不成熟的他的质疑。质疑是苏桐做运动员面临最多的东西。当他还是一个单纯的短跑运动员的时候苏桐就经常被队友质疑。他吊儿郎当的样子任谁看都会不爽的。但他知道这些质疑是有理有据的,而且可以通过好成绩来清除的,所以他并不理会它们。
然而塔克给他的质疑却是毫无来由的,居高临下,因为自己有那么一点实力而狂妄的看扁了他。人在遭遇无来由的指责和轻蔑时总是会生出怨气的,不过是或多或少的问题而已,或者说自己能否说服自己那些恶意是空穴来风的问题。很遗憾,苏桐不能,所以他卷土重来参加了这届C赛并且拿下了冠军,可他还是不能说服自己当初塔克对他的轻慢是毫无来由的,因为观众们的赞美与热泪全部送给了陈欢而不是自己。
“C赛的终点并不是在一届比赛中拿了冠军,还有比这更高的荣誉,那就是连得三届冠军并且有至少十二次的在一分钟内打赢对手的记录,进入名人堂。”莫比乌斯舔了舔龟裂的嘴唇继续说:“这项荣誉很特殊,从C赛创办到现在只有一个人拿到过这项荣誉。”苏桐瞪大了眼睛:“你和吴刚都没有拿到吗?”莫比乌斯苦笑道:“我们从来就没连得过三届比赛的冠军啊,”他的眼神变得迷离了起来,视线中多了一个想象的头像,巴德雷的头像,“我们之中只有吴刚有五次在一分钟内打败对手的记录,远远不及他的十二次。”莫比乌斯把纸烟旋灭扔进垃圾桶,郑重其事的告诉苏桐:“那个人叫巴德雷,是过去C赛和UC赛的双赛冠军,是真正的运动皇帝。”
他们口中的运动皇帝正在家里煮火锅呢。陈欢用鼻子使劲吸了吸:“师傅,你家里都有酸味了,要不我出钱给你装修一下吧。”巴德雷急了:“别叫我师傅,你以后千万别说你和我有任何关系,不要在公共场合提我的名字。”陈欢捏着鼻子把金针菇全部倒进锅里,“师傅你怕什么呀?你是大名人还是藏了一笔宝藏的大富翁呀,这么怕别人知道你的存在。”兼有这两个身份的巴德雷叮嘱他:“反正你不能在别人面前提到我。”
火锅的汤因为涮过肉类食材和淮山变成了乳白色的杂食羹,金针菇在里面潜泳,很快就与汤底融为一体了。“他们邀请我去打表演赛。”“和机器人打?”陈欢摇头:“不,和真人打。”巴德雷不以为意:“那就去呗。”陈欢打了一个饱嗝:“我们老板不让。”“有什么不让的,你为她做事而已,又不是卖身,他还能随意限制你的自由吗?”陈欢如得圣旨:“好,那我到时候就和他们说我自己要去,不代表俱乐部。”弟弟陈实发了信息过来:“妈病了,速回。”陈欢瞄完信息就套上皮夹克准备跑回家。“抱歉,家里有事,先走了。”巴德雷望着他的背影消失在斑驳的木门外,羡慕地说:“真好呀,竟然还能为家里人而这样火急火燎的赶回去。”孤独像泥石流一样埋住了巴德雷,让他无法呼吸。
“他明明可以得救的,为什么不救他,就因为她会因为失去一部分身体而痛苦吗?”“无法享受自由和无法在天地间翱翔我想应该是他最不想遇见的事。”巴德雷带着这些回忆沉沉睡去,两行清泪泻出在他瘦削的双颊上,干涸成过去的尸体。
陈欢赶回家后发现母亲身穿毛衣,腿盖蚕丝被正坐在床上看电视,啥事都没有,把弟弟拉到一边发脾气:“怎么回事儿?妈的身体能随便拿来开玩笑吗?”陈实耸了耸肩:“老太太真的太想你了,晚上睡觉说梦话都念叨着你的名字。”他的语气中多了埋怨:“可你现在老不见人影儿,光打钱回来,人不回来,继续下去我怕妈精神不好。”陈欢意识到最近自己不着家之后主动向陈实道歉并坐在床边开始和妈搭话。
母亲总把对话往他们的过去扯,如数家珍一般叙述了以前她和两兄弟所经历的酸甜苦辣。她的叙述是那样清楚,仿佛那些事情都是昨天刚发生的事情。陈欢随口问起母亲前天和昨天做了什么事而她竟要想很久才能含糊的说出她的时间线。“我觉得她有些老年痴呆的征兆。”陈欢赶紧弹了几下舌头,发出了小丑搞怪的声音:“呸呸呸,瞎说什么,老年人嘛,总会这样的。”“老年痴呆不就是老年人得的病吗?”
“不可能,娘的身体硬朗着呢,不可能得这种病。”他想起以前母亲带他登山,在野外露营,能把地形和位置牢牢记住,还能认出他们行走的轨迹,想起母亲清楚的记得兄弟二人的每一样东西所在的地方,总会在他或者弟弟为找不到某件物品而急得发疯时随口说出该物品的藏匿地。母亲如此好记性,怎么能得老年痴呆呢?好记性都是以前的事情啦。
陈欢的母亲戴着一顶毡帽正盯着电视里的龙海看。电视里放的是一场常规的UC赛,项目分别为一百米跑,一千五百米跑,跳高,跳远,还有一个新加项目——标枪。观众们对前面的跑步项目的反响还算普通,实时统计的观众给运动员打赏的金额也维持在平均每人两千块钱的水平上,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名次没悬念嘛,龙海与杰森斯并驾齐驱,一直领先第二名五十多米的里程。这并不意味着比赛就不好看了,后面你追我赶的场面还是很刺激的,而且龙海与杰森斯的粉丝看两人一直并排跑心里都卯足了劲儿期待彼此的偶像发力超越对手呢,所以无论是领先的两个运动员还是后面竞争激烈的运动员他们都获得了打赏。
谁也没想到跳高竟会是这次比赛主办方对选手们的大杀招。运动员跑一千五百米大多靠的都是耐力,没有谁像跑一百米那样开头就冲刺的,所以他们保留着体力,一直用一个较为平缓的节奏继续他们的一千五百米旅程。主办方这次使坏心眼儿,跳高不算成绩了,谁跳的过谁就继续比赛,跳不过的人就退出。跳高靠的则是那一瞬间的爆发力和技巧,跑完一千五的运动员们哪能从跑步的主要依靠耐力的运动方式一下子切换到主要依靠爆发力的运动方式呢?简单来说就是一个跑长途跑累的人是很难一下子突然把脚步加快,然后用力一跃,完美的做出跳高动作的。所以选手们要么身体不够矜持,指头或者哪一块肌肉碰落了杆儿,要么没有力气,达不到主办方所设置的高度。
最后在这一关卡的屠刀下存活的只有包括龙海在内的四名运动员了,杰森斯不在其中。作为一个初代仿生机器人来说他对身体的控制还不是那么完美的。龙海跳远的时候很兴奋,因为他最大的竞争对手已经提前离场了。刚高兴没多久一名不速之客就和他跳了一样的距离,在同一时间捡起了标枪。
“是你?”龙华转头一看,视线所撞见的这个和他竞争第一的少年如今正咧嘴对他微笑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