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亦回头见到兰欢,略显意外地看了她一眼,又看了看自己手里的东西。
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这是他在兰欢枕头下面找到的,一条很精细的紫晶手链。
初始进兰欢的房间他还有些失望,因为兰欢的房间太干净了,干净得像是医院的VIP病房。
单调,一眼能望到尽头的空荡。
只是在房间巨大的落地窗前有一架钢琴,上面放着一本普通的琴谱,看着干净如新。
十几年前出版的书了,能在兰欢手里保持得这么整洁,兰欢的洁癖有多严重可见一斑。
迟亦也不是一个喜欢在女孩子房间里乱翻东西的人,视线所过之处都没有见到令他感兴趣的东西,他难免失望,但也仅仅是失望。
他躺倒在了兰欢的床上,毕竟是兰欢待了那么多年的地方,鼻息间都是少女的淡淡的馨香。
他又想起兰欢夜间熟睡时乖乖巧巧的模样,然后是下午那张怒意和冷意交杂的俏脸。
两种反差交杂,他眯了眯眼,俊美的脸上铺上了一层晦暗。
闭眼思索了一会儿后续的治疗方案,正准备起身,眼角的余光就瞄到兰欢的枕头底下像是有什么东西在反着光。
没有多犹豫地伸手去拿,就是那串水晶手链。
手链很精致,有些年头了,银质的链身被氧化,铺着斑驳的黑色,唯一闪耀的只有那颗水晶了。
不过跟洁白的床单对比起来,这串手链简直脏得可以,按兰欢的性格,早该扔了才是。
他又比划了一下,手链很小,如果这串链子是兰欢的,那会儿她应该不大。
他还在琢磨这串链子的地位,兰欢的冷喝声已经传来。
她迈着凛冽的步子走到他跟前,伸手就要把东西抢回去。
迟亦眼疾手快将手举了起来。
男人高大挺拔,以兰欢一米六五的个子,就是蹦起来都不一定够得到。
更何况为了减少接触面积,兰欢也不能直接扑到迟亦身上扒拉。
犹豫了一秒,兰欢左手微动,缠绕在手腕上的鞭子被她放了下来。
她冷冷地看着迟亦,“还给我,不然我动手了。”
迟亦半眯着深眸,“你要用我给你的鞭子抽我?”
“你把东西给我,就什么都不会发生。”
兰欢薄唇抿成一条线,说的话像是在妥协,可她的神情分明寸步不让。
气氛像是凝固了一样。
兰欢从头到尾不闪不避,握着鞭子的手也很紧。
迟亦一点都不怀疑,如果他不给,她是真的会动手的。
他终于还是将手放了下来,紫色的水晶在他的掌心熠熠生辉。
兰欢收起鞭子伸手抓过他掌心的手链,表情不是很好地转了身。
“走了。”
男人的眼底划过一丝凉薄,迈开长腿跟了上去。
走出兰家的时候,夜幕已经降临。
兰欢坐在副驾驶,车窗外掠过缤纷的霓虹,万家灯火像是有生命一般从兰欢的身侧逃离。
盯着那不断变换交错的夜景看久了,兰欢突然被一种说不出的孤独笼罩,她有种荒唐的错觉,觉得自己像是漂泊在荒芜的混沌之初,漫无归处。
低眸看了一眼掌心的手链,小小的,细细的,很可爱,跟它主人的笑一样璀璨。
【姐姐,这是我最喜欢的手链,送给你。】
【如果,如果我们都能逃出去,你以后可以拿着这条手链来找我,我会保护你。】
前方红灯,迟亦停了车,刚好漫不经心地一瞥,一滴眼泪就那么猝不及防地从她脸上落下,迟亦有片刻怔忡。
兰欢似乎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依旧无神地望着窗外。
迟亦眉峰微蹙,但是没出声,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转头望向前方不断变换的数字。
……
别墅灯火通明,因为兰欢的特殊,所以佣人并没有准备晚饭。
迟亦见兰欢失魂落魄地径自朝楼上,伸手拉住了她。
兰欢条件反射要甩开,一转头却对上男人漆黑深邃的眸。
“怎么?”
“欢欢,你没吃晚饭。”
“不想吃。”
“不可以。”
兰欢突然觉得很头疼,“迟亦,我一直觉得你是绅士。”
好像从今天上午开始,很多事情都开始朝失控的方向发展了。
“我是很想当绅士,”男人的脸上染着清隽的薄薄笑意,“但是我发现做一个绅士对于欢欢的病情并没有什么帮助,所以……”
他拉长了尾音,微微俯身,深如海的眸子紧紧锁着她,像是要生生把她溺毙。
“欢欢,你就当先前那个绅士的迟亦是你的错觉吧。”
其实本就是她的错觉。
不过是被他可以营造出来的罢了,他不高兴了,随时可以收回。
而迟亦也并没有给她反应的机会,牵着兰欢的手把她往前带,将人摁坐在沙发上。
“先坐会儿,我去做饭。”
兰欢皱眉拒绝,“我自己来吧。”
如果晚饭她非吃不可,那她还是选择自己做。
迟亦低睨着她,那眼神让兰欢起身的动作就那么僵住了。
似乎是怕吓到兰欢,迟亦放缓了嗓音安抚:
“你的右手还缠着绷带,不方便。”
兰欢张嘴想说我可以,被迟亦打断,“欢欢,上百本脏兮兮的书你都碰了,我不戴手套的手你也牵了,如果现在连我做的饭你都接受不了,那你今天一整天遭的罪算什么?”
【遭的罪。】
兰欢心想着三个字用的真是精准。
她一天的行程其实对于普通人来说连辛苦都算不上,但对于她这个重度洁癖患者来说,精神上的折磨简直要命。
不能半途而废,不能功亏一篑。
她堂堂兰大小姐,从来不做无用功,做的每一件事,都必须发挥最大的价值。
兰欢坐了下来。
“那你去吧,记得红肉一类的我都不吃,你要吃也得等我吃完再端上桌,要是碍了我的眼我会掀桌子的。”
陆鸣以及在场一众佣人:“……”
真是活久见啊,他们少爷还能有这么被人使唤的一天。
迟亦好笑地看她一眼,他发现兰欢是很随遇而安的一个人,她一旦接受了什么事情,会很快地适应自己的新身份,并且在最短时间内作出最符合该身份的反应。
瞧瞧,一旦接受了他要给她做饭的这个事实,她就能真的拿他当佣人,并且颐指气使理所当然。
这个性格如果利用得好的话……
迟亦的眸略过一抹深思,而后不动声色地转了身。
因为不是自己做的,兰欢照例吃得很少。
然后迟亦发现这一次兰欢耍了小聪明,她表面上是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事实上目光空茫,很明显在走神。
想出声将她的思绪拉回,他的手机却响了起来。
兰欢的目光渐渐聚焦,她看了迟亦一眼,发现他脸色不太好。
挂断那一刻他抬了眸,视线和兰欢碰上。
“欢欢,明天跟我回老宅一趟,爷爷要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