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窃书女子2025-12-02 17:36986

  聋》是澳门传奇系列的第三篇。这一次无关我的家族,说的只是澳门历史上的一桩案件,即“严亚照案”——

  一八二六(清道光六年)年初,澳门华人少年严亚照被葡萄牙少校法瓦乔(Favacho)杀害,其母严徐氏向香山县府指控杀人凶手。香山县府要求澳葡当局将被告送交香山县丞衙门审讯。澳葡当局讹称“凶手”是帝汶奴隶麦努埃尔,声称凶手应按葡萄牙法律判罪。严徐氏即至广州上诉,两广总督阮元派广州知府高廷瑶去澳门查处,高廷瑶多次向澳葡当局索取凶犯,仍遭拒绝,仅让中国官员在澳门狱中面讯“罪犯”。结果,中国官员确认此人因醉酒杀人,澳葡当局又坚持照葡萄牙法律处决罪犯。三月十三日,在澳门绞死这名帝汶奴隶时,聚集在刑场上的居澳华人发生暴动。他们认为被处决者无罪,凶手却逍遥法外,还用砖石投掷中葡官员,捣毁法瓦乔的住宅,甚至准备冲击大炮台。澳门总督出动配备有野战炮的军队及炮船,并击毙了一名中国居民,才勉强镇住局势。居澳华人还要求中断对澳门葡人的粮食供应,因中国官府的阻挠而未能成功。

  《聋》发生的时间在案件的三十年后,即一八五六年。里面的人物当然大多是虚构的。而且当时澳门的状况已经和三十年前大不相同。原因当然是澳门的进一步殖民地化。文中也提到了道光二十六年的“人头税”事件——

  一八四六年(清道光二十六年)四月,亚马留出任澳门总督後,大力推行将澳门变为“绝对自治的殖民地”计划,首先是解决在澳门的中国居民的管辖权问题。他将各中国店铺编立字号,向他们勒收房税、地税,向中国工人勒收人头税,并准备徵收所得税。拒绝交纳者,则处以刑罚,特别是他对停泊内港的中国民船强徵一元的税款,激起了中国船民的武装抗争。一八四六年十月八日早晨,一些中国帆船因未纳税而被澳葡当局扣留。於是,有四十艘帆船上的一千五百多名中国船民去攻击澳葡市政厅,亚马留下令卫戍部队出动镇压,双方相持激战了一段时间,中国船民败退。船民们退上船後,葡兵继续向他们开枪射击,大炮台和葡方兵船也开炮射击,致使二十艘帆船起火、沉没,大批船民惨遭杀害。中国商民闻讯後,相继罢市,停止供应葡人食物。亚马留宣称,各店铺如在廿四小时内不恢复营业,将命令大炮台用炮火夷平整个市场区。事後,虽有中国官员入澳调查这一惨案,但最终却因清政府对澳葡当局节节让步而不了了之。

  无意在此做革命爱国主义教育。只是,对惨痛忘记得太快,对他人的不幸只当成谈资,那么果然不是聋子聋了,而是这个世界都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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