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我去哪?”
走出烟囱,跟着壮汉的脚步,搂着两名美女的火拳皱了皱眉头。
以过往几天的经验来看,只要打完,他就能带着不同的美女去一个房间里逍遥快活,待他逍遥完毕,那七位数的胜款便会打到他的账户里。但今天好像有点不一样,这些人带着他走向了一栋废弃的烂尾楼。
月光逐渐朦胧迷离,那是浅浅的云层游了过去,遮住了月亮。
面容凶悍的壮汉低下了头,谄笑着说道:“火哥厉害,老大已经在那边等您了。”
“等我?”
火拳露出稍稍意外的神情,一双黝黑的手顿时兴奋的在左右两名美女的肩上揉捏起来,惹得这两朵美艳的花儿一阵娇嗔。
众所周知的,火拳只是他出现在这里登场所用的噱头,代表着神秘的火焰,强大的实力。其实说到底,只不过是作为一种吸引赌客们为他砸钱的手段罢了,他真实的名字其实是叫做孙勇,一个普普通通的名字。
或许没人相信,刚刚还在擂台上与人厮杀的火拳,在一个月前,还只是一个年过三十,仍旧混迹于街头,没有房子,没有合体的衣服,没有女朋友……除了那一身从小被同龄人狠揍出来的肌肉,养成的凶狠性子之外,什么都没有的流浪汉。
没有读过书,放养至十六岁随后便直接消失的父母……孙勇二十二岁之前,一直都秉承着这么几句座右铭:
没有衣服?那就砸开橱窗去拿!没有钱?那就冲进商铺去抢!没有女人?那就在巷口蹲个落单的去强!
秉承着这些座右铭,三十二岁的年纪,孙勇大大小小已经在牢中待了近乎十年的时间,直到五个月前,他才服满强奸所判下的八年刑期,从那冰冷的牢狱中走出。
可就这一走出,他才震惊恍然的发现,这个世界已经不再是他进去前的那个世界了。
就像是上个世纪中的老年人一般,科技带来了惊人进步的同时,世界也冲着他们这些来不及反应的人们关上了大门。
刚出监狱那几天,他就像是动物园里的猴子,只能呆呆的趴在窗上,不断的用一种震惊的探看着过路的游客,却久久的无法理解他们身上的事物,做出的行为。
为什么路上的人们都在举着一个黑色的盒子?为什么他们进超市只需要对着一个蓝色的机器站一下就能直接拿走东西?为什么无论男人,人人的耳朵上都在挂着一个白色的东西?
为什么?为什么?……
无数的疑问像是洪流,哗啦啦的冲击在了他那时的心口上。
他再也无法用锋锐的石头砸开橱窗了,因为现在的材料太好了,不使用专业的器物,他根本破不开那层透明却坚实的玻璃。
他再也无法从商店里抢钱了,因为多数的商店,甚至已经没有了收银柜。
他再也无法在夜路上狩猎姑娘了,因为如今整个城市都笼罩在了灯光之下,漆黑的死角是不会出现漂亮姑娘的,在那里只会有邋遢的流浪汉在边睡边尿。
在刚出来的第二天,因为接受不了如今社会的他,甚至还跑到了他原先最想一拳砸死的狱警面前,求着他把自己再关进去……
只是当他清醒过来,他也明白,这是不可能的。
出来的第三天,因为没有工地愿意接纳,没有食物,他跟一个流浪汉扭到了起来。
很庆幸,在监狱里并不是一无所获的,本就凶狠的猎犬被送入了狼群中待了八年,如果他能够平安的出来,他定然也会是一匹优秀的恶狼。
仅仅两个动作,那个两百多斤的流浪汉便行云流水的喷出了一口夹裹了碎齿的鲜血,飞了出去。
他饿坏了,像是狗一样下蹲,抓起那散落满地的面包便胡塞入口。
出乎意料的,这一脚,给他踢来了前所未有的好运。
他踢飞的是那片区域中最厉害的流浪汉,这个流浪汉打服了所有人,蛮横的霸占了最好的一块地盘。谁都知道,在这流浪汉掌管的地盘里,有着这片区域里,唯一的一个能称得上是小区的居住地,也正是因为如此,这个流浪汉才会经常拥有面包这种“昂贵”的食物。
前所未有的幸运让浑浑噩噩三十年的他第一次清醒了,他从这次胜利中看到了无尽的机会。
他动手了,短短一个月的功夫,他便用他那孤狼般的打法,征服了临近五个区内所有的流浪汉,成为了这五个区内当之无愧的“流浪汉之王”。
在称上“王”之后的那一个月内,他过上了从未有过的逍遥日子,在这段日子里,他每天都能享受到下属送来的“新鲜食物”(指未拆封,没被人吃过的食物),还有那明明完好无损,却被愚蠢的有钱人扔进名叫什么“爱心驿站”里的衣服。
拜托,你真有爱心直接送来给我好吗?我才是需要被你们那恶心的爱心所呵护的人!
每当想到这些令人郁结的地方,他都会从房子的角落,小心翼翼的拉出下属捡到交上的钱,和那些浓妆艳抹,在街上四处对人暗送秋波的女人共度春宵……
太美好了,这种沐浴在权势之中的感觉实在是太美好了。
虽然只是一个最为卑贱的流浪汉之王,但他怎么也算得上是一个“王”,一个有美人在侧,酒足饭饱的“王”。
生活不是一成不变的,激荡命运之河的石子就这么随意的落了下去。
逍遥快活的第二个月,一个身穿黑衣,被十几名壮汉簇拥的男人闯进了他的房子——一座不会有雨水渗入的废弃桥洞。
早已形成养尊处优性子的他自然不会害怕这些人,他跳起来,当即就想要踹断这些人的下巴。
但当那冰冷的触感抵住额头的时候,他才悚然的发现,比起这养尊处优的性子,他更早的形成了害怕枪支的懦弱。
“听说你很能打,来参加一下我们的比赛吧,赢一场有十几万,够你从这垃圾堆里搬出去了。”
为首的男人戴着一副黑色的墨镜,露出的那一张薄唇漫不经心的说着,考究的西服衬得他冰冷又高傲。
仿佛有金色的光芒在男人的背后亮起,那璀璨的光芒直接刺痛了他的眼睛。
这种姿态是他从未见识过的,他一直以为自己已经足够威武,足够配得上“王”的名号,但现如今他看到这个男人,他才知道,虫子终究是虫子,哪怕它已经有了吃不完的食物,在美丽方面,它依然永远比不过斑斓的蝴蝶。
他愣住了,他看着那个为首男人愣住了。
直到这些人把一部硬邦邦的按键机留下,带着一阵悦耳的轰鸣声绝尘于这混乱的郊区,他才慢慢的回过了神。
孙勇呆呆的看向了手中的名片,上面的哪怕是最小的字体,也用了恰当好处的金色描了边,看上去显得高贵而富有格调。
他已经穿着最好的衣服了,甚至还进河里泡了个澡,他本来打算今晚要和那间发廊里最为漂亮的女孩,也是最为昂贵的女孩共度春宵,但是在这一刻,哪怕他已经做到了自己所能做到的最好,却依然还是觉得有什么东西在蚕食他的心。
他天天都在跟手底下的流浪汉坐在马路边,对着那些衣冠楚楚的男人女人指手画脚,享受着他们害怕而不敢直视的眼神。
他一直以为自己是赢家,他赢得了所有人的害怕,他是最强大的“王”!
但直到刚才,看到那为首的男人,他才明白,原来自己最为不屑的人,才是他内心深处,最想成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