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开学后的第二周,周二傍晚,数不清的哈佛新生涌入安能堡厅。我站在就餐长队的队尾,放眼在满屋熙熙攘攘的陌生人中苦苦搜寻相熟的面孔,谁知一个也没有找到。我时不时会认出一两张脸孔,可惜没办法把人名对上号,于是只好孤零零坐到餐厅深处的一张空桌旁。
安能堡厅令我心惊。在哈佛,它是最让我感到格格不入的一处。彩绘玻璃窗和哥特式尖顶,使餐厅就像一座大教堂。厚实的木梁撑起高达八十英尺的天花板,使餐厅显得敞阔无比;十多盏枝形吊灯照耀着大厅,木镶板墙面上悬挂着数世纪以来哈佛学院杰出人物的肖像,画中人无一例外全是男性——白发苍苍的白人男子,目光冷峻而难以取悦。肖像的年代越悠久,画中人的目光便越冷峻,越难以取悦。独自一人坐在大厅深处时,有种感觉一直萦绕着我:那些画中人的目光就落在我身上。
我刚坐下几分钟,路西恩便带着两个同伴走进餐厅。先映入眼帘的是斯特林·加德纳。我跟此人见过几次,可他向来记不住我的名字。每次见到加德纳,他都身穿同一款卡其色制服、一件格子衬衣、一双白色新百伦运动鞋。他来自韦尔斯利,念过寄宿私校格罗顿学校。据路西恩称,捐赠嘉纳艺术博物馆的,正是斯特林·加德纳所在的家族。
路西恩的另一名同伴,其身份则更加扑朔迷离。他名叫佐拉,据传要么是非洲某国那常年稳坐总统宝座的人物的儿子,要么是他侄子。佐拉身穿价格不菲的定制服装,有一口优雅的英国腔,因为他在七岁时就被送至英国念寄宿制学校。他的脸书主页上不仅贴着他跟英国前首相托尼·布莱尔和法国前总统雅克·希拉克的合影,还有他在世界各地出席各种会议的照片,个个都顶着诸如“2009年联合国青年大会”或“洛克菲勒基金会下一代全球领导力论坛”之类的名号。我听迎新会上一位同学说,佐拉当初乘坐一辆配有私人司机的“劳斯莱斯幻影”抵达校园,另一个熟人则信誓旦旦地宣布,那是一辆“布加迪威龙”。学校里还流传着一则小道消息,声称佐拉的父亲曾花钱请蕾哈娜到巴黎,在佐拉十八岁生日派对上演唱——真难讲是该信还是不该信。
至于路西恩,他的身边也围绕着不少类似传闻。哈佛校园内几乎公认的一件事是:他至少是个欧洲贵族。没人说得清具体头衔是什么,但大家普遍认为,路西恩的父亲若不是个男爵,则必是个伯爵。其中一则传言说路西恩家与哈布斯堡家族沾亲,另一个版本是卢森堡王室。这些小道消息纷纷传到路西恩耳朵里,他倒颇为自得,陶醉于这些传闻给他带来的神秘感之中。有一次,我曾开口问过他,他一笑置之,没有否认。
在餐厅里,我朝路西恩挥挥手,又朝我坐的这张桌子一指,示意他过来。他朝我点点头,接着却扭头紧随着斯特林和佐拉向另一张桌子走去。我又再次落了座,只觉得心里不太好过。
我一边吃晚餐,一边不时向路西恩那桌投去一瞥,望着他们三个又笑又闹。斯特林看上去有点懒散,胳膊搭在旁边的椅子上晃荡,另外两人则忙着你一言我一语争论个不停。佐拉动不动就握拳敲一下桌子,为自己助长声势;路西恩说话的时候,两只手没有停过,时高时低,时前时后,一时摊手一时握拳,半像个指挥家,半像个魔术师。不知他说了句什么话,忽然佐拉猛地向后一仰,哈哈大笑起来,两人之争也戛然而止。
该不该去那桌跟他们三人共进晚餐呢?是不是已经错过时机?路西恩进来时,怎么不叫我一起过去?也许路西恩并没看见我。刚才他朝我点点头,可是我又有点拿不准:路西恩交游甚广,说不定刚才他是在朝其他人点头呢。
正在这时,坐在路西恩右侧的家伙起身离开了餐厅。我瞅准机会,向他们那桌走了过去。
“路西恩!怎么样,老兄?”我跟他打招呼。
“噢,是阿特拉斯。嘿,老弟,刚才我看你一直坐在好远的地方,怎么回事?”
“刚才我跟其他人一起吃晚餐呢,你们还没来,他们先走了。”
“你见过这两个家伙吧,对不对?”路西恩指指佐拉和斯特林。
我点点头。“两位近来可好?”
“忙什么呢,老哥?你叫什么名字来着?”斯特林开口问。
“阿特拉斯。”
“阿特拉斯,对。”
“你手上蓝色的玩意是怎么回事?”路西恩问,“衬衣上也有。”
“噢。”我垂眼朝自己的手瞥了瞥,“颜料而已,刚才我是直接从画室过来的。”
“颜料?”斯特林问。
“绘画课。”
“绘画课!你知道我们有绘画课可以上?”斯特林问佐拉,“见鬼,我怎么才能混到这种宝贝课上去?不费劲的课我太急需了。”
“我记得申请时间已经过了。”
“真该死。”斯特林骂道,“你们两个有什么不费劲的课吗?路西恩,你不是要上整整七门课吗?离谱!”
“六门。”路西恩纠正道,“我要上六门课。”
“大一新生不是不能超过五门吗?”佐拉补上一句。
“六门。”路西恩干脆把他要上的课一门接一门列了出来,“《经济学原理》——课号Ec-10、《公正》、《大英帝国》、HAA 170:《拜占庭艺术》、说明文写作课,再加上Ec-10。我还得先找院长点头,才能上够六门,真是一场官僚主义的噩梦。”
“见鬼,你干吗非要上六门?”斯特林问。
“我觉得,你把‘Ec-10’说了两遍。”我告诉路西恩。
“是吗?不对吧。”路西恩回答。
“你确实说了两遍。”佐拉说。
“噢。”路西恩说,“我把哪门给忘了?唔……哎,还用说嘛。我在做一项独立研究,也就是说,给斯蒂芬·平克[5]当研究助理,我在帮他写下一本书。”
“吹牛。”佐拉说,“你居然在帮斯蒂芬·平克写他的下一本书?我觉得你在瞎吹。”
“从理论上讲——没错。”
“路西恩,那就请您指点一下大家。”佐拉回嘴道,“为什么哈佛最厉害的教授之一要劳‘您’大驾去帮他写书?”
“哎,他显然用不着我帮。”路西恩说,“不是要让院长点头吗?我在为斯蒂芬·平克做研究,读读学术论文,查查资料,找找档案之类,好歹会给我的简历增光添彩。斯蒂芬·平克同意了,算是帮我爸一个忙,他们从牛津时期起就是老友了,谁能想到这么两个人处得如此融洽?他们真是没有半点相像的地方。等你们跟我老爸一见面,就马上会懂我的意思。我爹是个十足的传奇人物,热爱寻欢,定会带我们出去喝酒,一起喝个烂醉。平克嘛,显然是个无比理性的书呆子。不过依我看,他们两人像是有点惺惺相惜。平克总爱说,我爸是他见过的脑子最灵光的人之一。”路西恩说完举起餐叉,把土豆泥在餐盘里抹得到处都是,“真是受不了,这玩意让我想起医院的病号饭。”
听到路西恩对父亲满嘴溢美之词,我不禁吃了一惊:他以前不是跟我提过,他们父子关系堪忧吗?
“哥们儿,给这边供餐的公司,就是给格罗顿学校供餐的那家。”斯特林告诉路西恩,“连杂牌便宜麦片都一样。”
“伊顿公学的伙食也烂透啦。”路西恩宣布。
“寄宿制学校的伙食,哥们儿,哪家都烂。你们当初是不是经常点外卖?”
“有时候。”
“学校让点外卖吗?”佐拉问,“哈罗公学就规定,不让我们点外卖。”
“没错。”路西恩说,“我们也有这一类的条条框框,反正明面上是有,私底下没人管。”
“格罗顿学校只找得到两家送外卖的餐馆。‘迈克仔’——送餐的外卖员就是这小子,脑子秀逗得很,身高大概一米六,有一头鲜亮的红发,开车猛得要命。随便找个念过格罗顿的学生,只要问起‘迈克仔’,那是无人不知。”斯特林向我扭过头,“你念的又是哪所?塔夫脱中学,还是乔特高中?[6]”
“噢,不。我念的是我们本地的一所学校。”
“叫什么名字?”
“你肯定没听到过。”
“走读的?”斯特林问。
“唔……对,应该算是吧。你这话问的是哪方面?”
“当初你有没有在校寄宿?”
“没有。”
“嗯,念走读学校是什么感觉?我一直很想知道念走读的日校会是什么滋味,我敢说,肯定劲爆到家。你们必然一天到晚在家开派对吧,是不是?我敢断言,野得没边。”
“对,是有人开派对。”虽然从来没人约我去过派对,我心想。
“你是哪里人?”斯特林又问。
“华盛顿。”我答道。
“哎呀,那一带我很熟。具体是哪一块,切维蔡斯街区?”
“差不多就在那附近,再往外一些。”
路西恩用怪异的眼神瞥我一眼。“我还以为你是从巴尔的摩来的呢。”他说了一句。
“我家住在郊区,算是介于两者之间吧,离两边都很近。从华盛顿开车到巴尔的摩,本来就连一个小时也用不着。”
“我还从来不知道华盛顿和巴尔的摩离得这么近。”路西恩说。
“晚餐后你们去不去参加社团展会?”我问他们三人。
“什么社团展会?”
“你说的是拉德克利夫四方院里举办的那玩意?”佐拉插嘴道。
“老弟,见鬼了,”斯特林说,“我奶奶才参加那种社团呢。”
“严格说来,斯特林,你其实连你奶奶都不如,你知道吧?”
“赶紧滚,佐拉。”
“据我所知,你可不是什么哈佛校队队员。”
“首先,佐拉,我运动才能高得很,要是我愿意,去壁球队露个脸完全没问题。其次,我可是哈佛终极俱乐部成员……”
佐拉“扑哧”笑开了。“哎哟,这么说,您竟已荣升哈佛终极俱乐部成员啦,真是张口就来。”
“容我把话说完,我即将成为哈佛终极俱乐部的成员。我们一家数得出三个飞翔俱乐部成员,我表哥还是猫头鹰俱乐部的主席呢。”
“佐拉?”
“怎么了,路西恩?”
“依我看,你也许戳中了人家的痛处。”
“看上去确实是这么回事。”
“对,对,你们俩都赶紧给我滚。”斯特林说。他向我望来,皱起眉,“你这小子是不是话少得很?”
“阿特拉斯只是为人比较内敛,”路西恩说,“就这么回事,对不对,阿特拉斯?”
“是的。”我说,“等等,你们嘴里提到的这家那家俱乐部,是不是都跟‘兄弟会’[7]差不多?”
“有点出入。”斯特林断言道。听他的口吻,显然不太乐意继续说下去。
这时路西恩拍拍手。“言归正题,我们今天晚上干点什么?”
“看来目前大家已经一致决定,反正不去拉德克利夫的社团展会。”佐拉总结道。
“说得对。那我们还能干点什么?”
“干我们每天夜里都干的正经事啊。”佐拉回答。
“你说的是?”
“尽力征服世界。”
“高见,佐拉,真是高见。”路西恩夸道。
随后二十分钟,路西恩与两位同伴制定了当晚的出击计划,其效率之高、谋略之准,足以让最勤勉的战地指挥官惊艳。三人斟酌了各种选项,定下了应急措施。斯特林担当了军需官一职,负责供应当天晚上的酒水;佐拉担任情报官,负责给一大堆天南海北的家伙打电话、发短信,收集各路消息;路西恩则负责总揽全局,所有决策归他一人拍板。我在整个指挥系统中的角色也很清晰:我是个下等兵,只能服从命令,不得开口质疑,不得发表意见——其实是件好事,因为我根本没什么意见可发表。他们三个竟然准备在周二之夜喝酒,已经让我难以置信。不过,路西恩倒是安抚了我几句,声称周二喝酒乃是常事。
当夜的行动方案渐渐成型:等到晚餐结束,斯特林就跟我一起去哈佛广场的便利店买啤酒(斯特林有张假身份证),再到佐拉位于塞尔宿舍楼的房间里跟另外两人碰头,随后喝上一小时,再去另一个朋友位于威尔德宿舍楼的房间接着喝。到晚上九点半,我们会跟一群女生到施特劳斯宿舍楼会合,然后去邓斯特宿舍楼共度欢乐时光,接着溜进乌诺餐馆度过卡拉OK之夜。假如卡拉OK之夜方案出了岔子,备选方案则是去MIT参加某派对,因为佐拉一口咬定该派对好玩得很,虽然这说法无人采信。
提到施特劳斯宿舍楼的女生,我不禁精神一振。在我们班,该楼女生堪称美名远播,其中有五六个靓妹住在相邻的套间里,整天同进同出。她们正是入学第一夜我跟路西恩在派对上遇到的那群女生,当时她们错穿了托加长袍,那位“哈丽特”正是其中之一。后来,我又在哈佛校园里见到过哈丽特几次,得知她姓安德森,纽约人。可惜,我至今尚未跟她结识,对她一无所知。不过今夜或许我就能结识哈丽特,真是再完美不过。哈丽特见到我跟路西恩一群人在一起,恐怕会认定我跟他们是一拨的吧。
佐拉刚刚说动路西恩,让他相信MIT的兄弟会派对并不是世上最蹩脚的破事,餐桌边的战略商讨却突然被赞德·罗日科夫横插一脚。
“哟,路西恩!”
赞德打扮得仿佛夜店老板:黑色牛仔裤配紧身黑色V领衫,戴着金链和墨镜。他有一身橄榄色肌肤,体态肥满,隐隐透出一股只因无比自信才犯懒的意味。赞德越走越近,但人还未到,一股呛鼻的味道倒是抢了先。
“怎样啊,老兄?”赞德说着拍拍路西恩的手,“斯特林、佐拉,大家都怎么样啊?”他朝我转过身,“见鬼,你是谁?”
“赞德,这位是阿特拉斯,我的室友。”路西恩说。
“哎哟,这就是那位室友啊。”赞德发出一串不羁而又刺耳的咯咯笑声,“你的‘小处男’室友。”
“你说什么?”我顿感脸上泛起了红晕。
“路西恩都告诉我了,没事,老弟。”赞德又咯咯一笑,紧接着摆出夸张的动作对我耳语,“不要担心,我的嘴巴可不会把你的秘密说出去。”
我扭头望向路西恩。“我可从来没有跟你提过这种事。”
“他只是开个玩笑。”路西恩回答。
“老弟!瞧瞧他那张脸红成什么样啦!”
“别犯浑,赞德。”
“没问题,哥们儿,我就是开个玩笑。我敢说,你肯定泡了数不清的妞。”赞德翻了个白眼,心思又放到路西恩身上,“老弟,快瞧瞧我的眼睛,你以为我为啥戴着墨镜?皮德罗从加利福尼亚运了一批正点到爆的货过来。哥们儿,你可一定要来试试。”
“这周末吧。”路西恩答道。
“不行,周末我在城里。倒是让我记起了这事,哥们儿,有时间你一定要跟我一起去城里乐乐。不如这周末就一起去!我们一起去泡吧。你有没有去过夜店‘嘭嘭屋’?一定要来啊,老兄。我认识最火辣的妞,个个是模特,才不像学校里那帮凶神恶煞的老修女。斯特林、佐拉,你们也一起来好了,住我家里。你就别来了,小处男!”最后几句,他几乎是在嚷嚷。他在我的后背上猛地一拍,又尖笑了几声。“我只是在逗你玩,老弟。其实也不算,但转头一想又算是吧。”
这么说来,刚才那番话里提到的,才是这帮人眼中的我?我居然一直被蒙在鼓里,而眼前的一幕正预示着未来的场景。假如晚上我真跟他们一起去寻欢作乐,一定会沦为笑柄,人人都来取笑几句。这时我又察觉到一件事:周围的几张餐桌已经没人吭声。我用眼角的余光望见,有人背过脸,有人在椅子上转过身。我恨不得立刻人间蒸发。
“好了,哥们儿,我要闪人啦。”赞德说,“再会,老兄。哟,皮德罗!等等我!”
“路西恩,难道你信任那家伙?”赞德走后,佐拉开口问。
“你说赞德?没错,他很有意思。”
“这人简直像龙卷风。”斯特林说,“我这辈子都没听过谁说话跟连珠炮一样快。”
“这种人怎么会进了哈佛?”佐拉问道。
“你们恐怕死也不会相信,据说赞德是个数学天才。”路西恩说。
“绝对没门。”佐拉断言。
“绝无虚言,我还听说,他在上‘数学55’[8]。”
“扯得没边了,那家伙就是个上不了台面的无赖。”
“你要是真跟他熟,会发现他人其实还不错。”路西恩说,“我们有时间真该跟他一起去纽约玩玩。”
“那家伙是个混蛋。”我一边说一边起身准备走人。
“你还去买酒吗?”斯特林问。
我摇摇头。“算了,伙计们,工作室里还有点事情。”
我们一群人收拾好盘碟,迈入室外的暮色之中。路西恩带着他的同伴向哈佛广场开拔,而我灰溜溜地走向哈佛大学卡彭特视觉艺术中心,一心只觉得卑微。
卡彭特中心空荡荡的。我刷卡进画室,灯也没开就一屁股坐到了地板上,背靠着墙,合上双眼,深吸一口气:是化学品和颜料那难闻得让人发晕的气味,是孤独的味道。
工作室门开了,灯亮起来。来人是马库斯。
“一切都还好?”
我点点头。
“拜托腾个地方。”他说。我朝旁边挪了挪,他挨着我一屁股坐下来。“跟我说说,出了什么事?想家了?”
“什么事也没有。”我说,“有点累而已。”
“在如此宜人的一天?天气宜人,校园也宜人,你真该出去多转转、多瞧瞧,找找乐子,结交几位女生,才不该孤零零一个人坐在屋里。”
“我在想,这是个错误的决定。”我告诉马库斯。
“什么决定?”
“上哈佛。同学一个个都好厉害,整天都在谈政治经济,不然就谈他们老爸如何经营这家公司或那家公司。这种话我该怎么接?我经常连他们在说什么都摸不清。”
“不要在乎他们那些废话。没错,他们嘴上那套,尽是些瞎扯的狗屁,相信我。我年年都会见到这种场面:新生一入校,恨不得每时每刻都让所有人眼前一亮,拼命炫耀自己有多机灵,有多才华超群、智慧非凡。克里斯,有个秘密我要告诉你,你知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会是这副样子?”
我摇摇头。
“因为他们心虚,跟你一样。他们唯恐自己不能融入,他们的想法跟你没什么两样。”
“不,他们才不是呢。”
“我教了很长时间书。”马库斯说,“听着,克里斯,你比当初的我强了不止一星半点。当初我刚到纽约艺术学院时,老师们个个都说‘哎哟,这家伙只能画画插图,这家伙的画有形无神。’——这话可绝不是在夸我。再说,我是从牙买加来的,他们觉得我底子太薄,牙买加能数得出什么像样的艺术学校?曾经有人对我说,你干脆从第一年学起,因为你就不懂画画。结果呢?话是很刺耳,但他们没说错,我干脆又学了一遍。”马库斯顿了顿:“你的处境可没有那么惨。我跟你认识多久了,克里斯?你跟哈佛其他学生一样有才。你或许不是名校毕业,但又怎样呢?谁会在乎那些?”
“可他们真的看重。”
马库斯摇摇头。“你用不着跟这种人结交。出身并不要紧,要紧的是前路。”
[5]斯蒂芬·平克(1954— ),加拿大认知心理学家和科普作家,先后毕业于麦吉尔大学、哈佛大学,博士。代表作《语言本能》。
[6]两所学校都是美国康涅狄格州著名中学。
[7]存在于美国、加拿大的一种社团组织,入会采取自愿的原则,且需交纳一定的会费。
[8]哈佛大学一门以难度著称的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