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年过去,再无人叫我“阿特拉斯”。这个名字所代表的我,早已死在了黑暗中的剑桥上,死在了路西恩人间蒸发的那一夜。
事到如今,我依然无法说清当晚到底出了什么事。我昏迷了两天,在医院里醒来,断了一根胸骨,裂了三根肋骨,路西恩则不见了踪迹。事发那夜的个中究竟,我只能从他人处打听。
确凿无疑的有如下几条:我得知,当时路西恩给我下了药。我体内的“神仙水”和“奥施康定”分量大得足以让一个块头比我大一倍的人呼吸停止。这是医生的原话。我得知,监控镜头拍到的画面里,路西恩于当晚十点四十二分独自走出宿舍楼,身穿连帽衫,背着背包,看似要去拉蒙特图书馆备战期末考试。六分钟后,又急匆匆赶回宿舍楼,冲过走廊奔向我们的房间。又过了十五分钟,监控镜头拍到路西恩扶着我走出来。我醉得不省人事,衬衣上沾着呕吐物,整个人根本站不稳。路西恩领着我离开宿舍楼,来到在楼外等待的出租车旁。我得知,十一分钟后,到了医院的我几乎没了呼吸,差一点要心脏停搏。我还得知,在路西恩悄然离开之前,他告知护士我刚才服了哪些药。
出了医院以后,路西恩恐怕直奔宿舍,把他所有家当打包,从后门溜出了宿舍楼,因为主监控摄像头里再也没有出现过他。路西恩自此下落不明,没有留下字条。他那间卧室收拾得一尘不染,仿佛从未有人住过。
当我在医院醒来,一眼望见母亲与马库斯跟警员讲话时,我对上述情况还一无所知。我昏沉得厉害,感觉仿佛刚从午后小憩中疲惫地醒来,整个人在半梦半醒间,弄不清自己在哪,一呼吸就痛,浑身挤不出半点力气。母亲见我睁开眼,立刻尖叫着冲过来,激动得把我断了的肋骨忘个精光,一把将我紧紧搂进怀中,我痛得大叫。那之后,我在病床上又昏睡了整整两天。
刚开始,大家推测我是滥用药物或试图自杀,但当马库斯发现路西恩已不见踪迹,便径直找到学院院长,让她打电话报警。
几周后,有关路西恩的一切才逐渐显露出来。警方联络不上路西恩的父母,地址根本不存在,电话也是空号。也许是路西恩当初填表填错了?或者他父母搬家了?直到警方问起我,我才悟到一件事:从头到尾,我从未跟路西恩的父母通过话。
警方向我抛来越来越多的问题,关于路西恩的过往、家庭、学校。我交代给警方的说法,都是路西恩告诉我的。只不过那些如今看来瞒天过海的谎言,我一直都认定是事实呢。
不过我也对警方另说了一番谎话,是我自己的主意。警方问我路西恩是否有动机对我下手,我说没有;警方问我是否认为下药的人是路西恩,我说不知道;警方问我当晚是否试图自杀,我说不记得了;警方问我路西恩是否曾滥用药物,我说没有;警方问我是否曾见过路西恩实施攻击性行为,我说没有。我替路西恩撒了一个又一个谎,因为如果我说出真相,他也许会背上谋杀未遂的罪名。我不忍心将他推下深渊。
内心深处我不愿相信,路西恩那晚竟试图要我的命。我告诉自己必定是出了什么意外,也许路西恩当晚只想让我嗑嗨或把我灌醉,让我答应揽下一切罪责,结果不小心用药过量。那一夜发生的事,还有许多谜团和矛盾之处没有答案,比如就算情况发展到最糟糕,也只是路西恩被哈佛大学开除。可对一个如此聪慧、家世又如此显赫的少俊来说,被哈佛开除又算多大的挫折?真的值得为此动手杀人吗?假如当晚路西恩真想要我的命,又为何送我去医院?
数月后,我发现了一封遗书。那一刻,我才开始摸清整场风波的脉络。
发现遗书时,我已经有了一些心理准备:路西恩并非自称的那样,他隐瞒了原本的身份。那时我已从哈佛休学,待在家里看各类报刊登载的相关报道。首先爆料的是《哈佛克里姆森报》,标题为《本校学生下落不明,事件疑云密布》;随之跟进的是《波士顿环球报》,该报派了两名调查记者深挖路西恩的过往,在几周内更新了一系列报道,曝光那令人心碎的真相。
他的名字不是“路西恩”,原名是约翰·布莱尔;出生地并非斯德哥尔摩,而是纽约州的米勒顿——一个人口仅为九百人的乡村小镇。他并非范德比尔特家族成员,并非贵族出身,从未上过寄宿制名校,当然更未上过伊顿公学。童年时住在通往霍奇科斯学校和肯特高中的某条路上,只是不管论成绩还是钱财,他都上不起霍奇科斯学校和肯特高中,只念了休萨托尼克山谷地区公立高中。
约翰的父母早已过世。他年仅三岁时,母亲死于肝功能衰竭,他父亲是一名药房技术员,患有抑郁症,后来自杀离世。父亲死后三年多,约翰·布莱尔带着全新的名字与全新的身份,在哈佛大学亮了相。
约翰·布莱尔的经历被媒体曝光后,众人纷纷打听起这个“狸猫换太子”混进哈佛的少年,一丝线索也不愿漏过。有那么几个星期,记者一窝蜂地给我发邮件、打电话,无数次询问我那位原室友的问题,但我没有接受任何采访。
《波士顿环球报》派了一名记者到约翰·布莱尔的家乡米勒顿,采访当事人的昔日同窗,他们一致声称,约翰的高中时期过得无声无息,基本没人留意到他,甚至有人根本想不起有这号人。其他略有印象的则表明,当初他是个腼腆的男孩,话不多,也不合群,常在学校图书馆里埋头阅读,绰号叫“隐身人”。约翰当年的数学老师却表示约翰是她教过的最具才华的学生之一,可惜教起来让人灰心,因为约翰很不用功。那位老师声称,就天赋而言,约翰是该校史上最聪慧的学生,或许是因为担心受大家排挤,他从不在班中表现才华。老师布置的课后作业约翰完成得挑不出一根刺,可要是在课堂上点名让他去黑板前解题,他就会装傻。
与约翰最亲密的人是他的父亲,因此,当父亲在约翰高中毕业前一年结束自己的生命时,约翰也随之精神崩溃。辍学后他曾打算在次年秋季复学,但后来再也没有回到休萨托尼克山谷地区公立高中,该校从此再无人见过约翰·布莱尔,再无人听过或想起过他的名字。
昔日我那知根知底的死党,与如今报道中的那个陌生人,我竭力想将这两种形象融到一起。度假屋、庄园、名媛舞会、私人飞机……象征着如梦似幻、人间天堂般的人生,如今却被约翰·布莱尔现实生活中的伤感与平凡所取代。“路西恩”是如此有才华,如此爱交际,不仅不会刻意收敛,反而就爱出风头;而报道中的“约翰·布莱尔”,只会让我想起我自己。这样根本不沾边的两种形象,怎么会是同一个人的两面呢?
对约翰离开家乡后的经历及他入读哈佛大学的经过,《波士顿环球报》也进行了调查:父亲葬礼次日,约翰曾试图自杀,差点终结了自己的生命。他被送进波基普西市的哈德逊河精神病中心,随后被诊断出患有多种精神障碍。也正是在该中心里,约翰的内心出现了全新的人格。
出了哈德逊河精神病中心后,约翰以三十万美元的售价卖掉了自家的宅邸,又领取了父亲的人寿保险赔偿金,随后便开始着手抹掉自己的过往,为自己打造一个全新的身份。他花了一年时间周游欧洲,其间使用了好些不同的假身份,一个比一个离奇:有时候,他是约翰·弗朗西斯·杜邦,一名职业赌徒兼扑克神算师,正要前往摩纳哥蒙特卡洛的赌场;有时候,他是米夏·鲁勃廖夫,俄罗斯寡头的宝贝儿子,但只有身边没人会讲俄语时,他才使用这个假身份;有时候,他是杰克·帕里斯,美国中央情报局的一名特工;还有些时候,他是戈弗雷·艾伦比爵士,一位艺术品收藏家。但最终,“路西恩”这个身份逐渐成为他的最爱。在游历欧洲的一年间,他自学了法语、德语和西班牙语,改变了口音,也改变了穿衣风格,并打定主意要上哈佛大学。
等到从欧洲返回美国,他便正式将名字改为“路西恩·亚历山大·卢梭·圣日耳曼”。他参加毕业生能力考试,获得二三七〇的高分,但此时还缺一份高中毕业文凭,而他并不打算重返自己的高中,于是伪造了一份成绩单,声称自己毕业于伊顿公学,成绩名列班级前茅。他提供的三封推荐信,分别来自伊顿公学校长、牛津大学教授西蒙·阿姆斯特朗,以及皇家艺术学院的院长。当然,推荐信并非出自这些人之手,全由路西恩一手炮制:牛津大学根本没有“西蒙·阿姆斯特朗”教授,至于伊顿公学的校长和皇家艺术学院的院长,则从未听说过“路西恩”。不过哈佛大学招生办公室的相关人员并未核实,或许是因为路西恩在哈佛招生面试中的惊艳表现吧。那一年,哈佛收到了三万四千两百四十八份入学申请,路西恩成功地混进了哈佛的大门。
刚开始我根本不相信这些报道。每一桩每一件,关于“路西恩”的一切竟然都是假的,这怎么可能呢?就算路西恩在某些细节上撒了谎,但怎么可能跟那个名叫“约翰·布莱尔”的小子是同一个人呢?报道中的约翰跟我所熟识的室友可半点也不像。随着报纸上的证据越来越多,我也越来越难以抗拒面前的真相。《波士顿环球报》最后一次报道抖出了路西恩一团糟的财务状况,他消失时不仅身无分文,还在五张信用卡上欠了八万美元。他逼着我炮制赝品,千方百计哄我给他的那幅杜飞仿作,正是他最后的救命稻草。假如成功脱手,至少够他多撑几个月。
路西恩在我心中渐渐变成了另一种形象:一个绝望、惶恐的男孩发现自己陷入深深的泥潭,永无逃离的希望,除非他胆敢一次又一次放手去搏。失踪前的几个月时间,对他来说必是无比狂乱,恰似输红了眼的赌徒,失去了所有理智,一心只想翻本。
报道逐渐沉寂。几个月后的某天清早,我忽然在笔记本电脑上发现了一封遗书。那是我在整理课业文件夹时无意间发现,有个文档叫“敬爱的马库斯”。我不记得自己写过这样一个文档,点开后并读完这封简短的信,一股寒意渗入我的骨髓。
敬爱的马库斯:
辜负了你的期望,我深表歉意。与此同时,我也为刚才向你撒谎致歉。与你对峙令我内心惶恐万分,根本没办法应对。出于害怕,我声称路西恩是罪魁祸首。这并不是实情。路西恩与赝品一事没有半点关系,罪魁祸首正是我,是我一手造成了这种后果。对我的恶行,对你的失望,我深感内疚。这个结局并不是你的错,是我再也无法承受,我厌倦了自己一直都在辜负身边的所有人。
妈妈,我是如此爱你。非常抱歉,你本不该有我这样的儿子,我只希望不再为你带来痛苦。请千万别为我伤心,我已受折磨很久很久,不如一了百了。
再见。
克里斯托弗
那天晚上,若非路西恩临阵退缩,我恐怕真是死路一条。
警方一直没能查到他的下落。怎么可能找得到?他可是个伪造身份的高手。从某种意义上讲,警方无法找到路西恩,所有人的日子也好过些。这场风波害得哈佛下不来台,校长和监事会都盼着所有人尽快把这件事忘个精光。
距离那个时候已经过去了十年。这十年里我从未将路西恩抛到脑后。我怎么可能忘得掉?他必然没有落入法网,有时候我仿佛能觉察到身边出没着他的身影,也许他一直在不远处。甚至有一次,我认定自己从人群中辨认出了路西恩的面孔,他就在那里遥望着我。不过走近才发觉,那不是他。
终有一日,我相信一定会与路西恩重逢。他始终在等待一个时机,再次出现在我面前的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