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感觉怎么样?”简言小心翼翼地趴在唐何羡身边,后者正一脸生无可恋地躺在岸边,脸色一阵惨白。
她刚刚才给唐何羡实施了物理催吐,具体过程太过恶心,两个人都不想再回忆。虽然很难受,但是吐完之后果然好多了,唐何羡的脸色也渐渐恢复了一些血色。
等到两人兜兜转转走到附近的镇子上,天色已然大亮了。
虽然唐何羡坚称自己已经没有大碍,但简言还是强硬地把他拖到一家诊所里检查了一遍。
医师看着检测结果,一阵惊讶:“这位先生之前吃过什么东西?这毒物竟然这么猛烈,幸好已经催吐过,不然再过一段时间,后果可就不堪设想了!”
不管是真有这么严重还是吓唬他们,简言豪爽地拍下了一叠钞票,让唐何羡洗了胃才肯走。
做完洗胃还需要再挂一会儿水,简言屁颠颠地跑去旁边的早餐店给他买了清淡的蔬菜粥,一口口喂他吃下。
唐何羡的脸飞上一抹绯红:“我可以自己吃……”
“你现在还很虚弱,别跟我客气啦!”简言固执地端着碗,把勺子送到他嘴边,满意地看着他乖乖吃下去,“你还有点感冒,应该是泡了水,需要再静养一天。”
“呆在这里安全么……”唐何羡忧心忡忡地环顾着这个简陋的诊所,“陆樊宇的人肯定还没撤,这里还不算安全。”
“我刚刚勘察过了,”简言压低声音,“这里很偏僻,也不算发达,可以在这里好好整顿一段时间。再说了,我们现在车也丢了,也跑不远,还不如先住一阵子再做打算。”
“哦……”许是还处在虚弱的状态,唐何羡只能乖乖地听简言的安排。
“对了简言……”他扭扭捏捏地开口,“之前你说的话,还算数吗?”
简言送粥的手一顿,脸上一愣,随即缓缓推开一个笑容:“当然算数了,我李简言没别的优点,言而有信还是能做到的。”
“如果你要是觉得勉强,其实也可以……”
“不用说了,我已经答应的事情就不会反悔,”简言打断他,脸上带了点认真,“况且,我并不觉得勉强。”
“何羡,你真的是个很完美的人啊,”她支着下巴,“长得好看,声音好听,善解人意,还懂得那么多东西……你跟谁比都不差,为什么要妄自菲薄呢?”
“也许是因为我喜欢你吧,”唐何羡苦笑一声,“心理学上是存在这种现象的,因为喜欢,所以觉得自己不够完美……”
“现在你可以不用这样想了,”简言握住他的手,笑得纯良,“倒是我,优点没多少,缺点还一大堆,说不定你会先厌烦我也不说不定呢。”
“那么,李简言小姐,”唐何羡坐正了身子,脸上的表情满是紧张,“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
这话像是在求婚,简言被唐何羡带着病气却一脸严肃的表情逗笑,微微忍住了:“我愿意!”
她话音还未落,唐何羡就将她猛地扯到怀里,力气大得完全不像是还生着病的模样,随即一道微微发烫的唇覆了上来,烧得简言浑身一颤。
唐何羡的睫毛温柔地拂过她的脸颊,激得她一阵战栗。
心里有个地方在微微叹息,简言缓缓地闭上眼,将自己放任在眼前男人毫无保留的柔软里。
不记得是谁说过了,温柔的男人总是让人没有抵抗力的,但对于简言来说,唐何羡的这般小心翼翼却更让她心疼——
一个留学归来的天之骄子,那么多女人的梦中情人,却在她面前抛下了曾经的荣光与尊荣,甘愿和她四处流浪,她要是再拒绝,恐怕也会良心难安吧。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有个地方隐隐地抽痛。
遥远的淮城。
陆樊宇的心也突然间收紧了一瞬,仿佛什么重要的东西离他而去了。
他揉揉眉心,摸出抽屉里很久没再吃过的心脏药,缓缓地和着一口咖啡吞咽下去。
修长的手指夹着一支万宝龙钢笔,陆樊宇扯开领口的领带,不知为何感觉心烦意乱。
没能在安城抓到人,反而将简言逼得驾车跳河,陆樊宇第一次有了害怕的感觉——怕他再这样大张旗鼓地抓人,简言真的会在情急之下做出什么不可挽回的事。
陆氏的事情却永远没有处理完的那天,他只能匆匆地赶了回来,继续撒人在安城附近寻找,只是这一次低调了很多。陆樊宇也有了一瞬间的不确定。
如果简言不在他身边反而过得很好,那么为什么自己还要执意抓她回来,回到淮城这个深不见底的旋涡里苦苦挣扎?
陆樊宇盯着自己手里的钢笔,陷入沉思。
“樊宇,听说你刚从安城回来,是有什么紧急的事情吗?”盛浅推开了办公室的门,手里提着一个餐盒。恍惚间,陆樊宇以为走进来了一个女装的自己。
好像不久之前,他也是这样,提着那个人爱吃的东西走进来,只等着看到那张脸上暗搓搓的惊喜表情,心里便像是被塞了一把蜜糖,比签下一笔上亿的合同还来得让人高兴。
“嗯,处理完回来了,”陆樊宇不动声色地回神,看着盛浅在沙发上坐下,拿出食盒一个个打开,清淡的食物香气顿时飘散在办公室里,“你今天怎么来这么早?”
“怕你又不好好按时吃饭,所以来得早了点,”盛浅微微一笑,“怎么,陆总忙得连见未婚妻的时间也没有了吗?”
听到未婚妻三个字,陆樊宇的表情微不可查地暗下去几分。
“辛苦你了,这些事情交给助理来做就好,你怀着身孕,就不要四处走动了,”陆樊宇脸上没什么表情,“今晚我还有个应酬,晚上早点睡吧。”
盛浅的脸上微微泛起点粉红的晕。
自从她和陆樊宇公开了关系,两人就顺理成章地住到了一起。别墅是盛浅亲自挑选的,前前后后花了半个多月装修成陆樊宇最喜欢的风格,而且离陆氏还近,可以说是很完美了。
除了陆樊宇很少回去住。
不过这也不能说明什么。陆樊宇平时就是个不爱着家的人,经常在公司加班到深夜,就在自己的书房住下了,在他们在一起之前,回自己别墅的次数也很少。
偶尔回去,盛浅总是做好了一桌子的菜等着他。总有人说,当女神也嫁做人妇,洗手作羹汤,自然而然就会少些当年的仙气。但这句话显然在盛浅身上不适用。
她总是穿着颜色浅淡的家居服,围着一个田园风格的棉布围裙,坐在餐桌旁看菜谱,桌上的佳肴还冒着热气,整个人美得像一幅画。
只可惜,陆樊宇不懂得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