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乐乐做了一个冒险的决定,我们想把这套三室一厅其中的一间次卧租出去。这里离科技产业园不到五个地铁站,房子应该不难出,唯一的问题是,和陌生人住在一起,会暴露我们的身份。房子主人死掉后,我们已经在这房子住了一年。我们每天在厨房做饭,在客厅看电视、玩手机,每周来一次大扫除,把可回收的纸皮送给楼下小卖铺里整天坐在电视机前的老阿婆。我们比房子原本的主人还要用心地维护着它。当然,乐乐持续运营着房主的家居自媒体账号。每隔几天,她就要拍一些好看的照片发上去。如果房子干净漂亮,拍出的照片会更有质感。自从乐乐接手后,账号已经涨了一千粉。但是现在大环境不好,投放的商家变少了,有时候连着三个月也接不到一个商单。我们手里的钱没剩多少,两人又不能外出工作,出租房子是唯一稳定的收入来源。再说了,我和乐乐脱离人群太久,我们渴望人类说话、发笑时,周围空气流动的感觉。
我不想说,我和乐乐是因为“同是天涯沦落人”才走到一起的。这种说法太苦情了,我不喜欢。恰恰相反,我觉得我们属于“相互救赎”。我不知道别人的爱情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上,家庭条件?收入?外表?但我和乐乐不是这样,我们的爱情建立在我们对彼此纯粹的爱上。或者因为,我们根本上都是善良的人。
那天下午,我蹲在这间房子客厅的地板上,慌乱中给她打电话,正好她在调休,挂了电话二话不说就打车过来了。其实那时我们相识不到两个月。但在这个城市里,我们都没有真正可以说话的人,她愿意跟我在一起,大概因为我“救过”她。她是这样说的。
那是在我还当外卖骑手的时候。一天夜里,大概凌晨四点多钟,我接到一个单子。便利店老板把两个大馒头和一瓶纯净水装进塑料袋里递给我,我骑车赶到跨江大桥边上的公园长椅处,一个女生正坐在那里。
我把外卖递给她,她双眼通红,脸上脏兮兮。我没多想,递过外卖后,转身上车去赶下一个单子。
走了一小段距离,脑中忽然冒出了一段突发新闻的画面。于是我停下来,把单子取消,调转方向往回骑。
我把车停在一边,坐去长椅另一端,假装休息。夜风吹得人睡意全无,黑色的江水映照着路面的灯光、车流,像是另一个平行世界的入口。
我听见她边吃边哭,我以为她没在意长椅另一端坐着一个人。可是她忽然说:“你还不下班吗?”
我没说话。因为不知道该说什么。我想她能开口跟人搭话了,应该没事了。我打算回家睡觉,利用上班前仅剩的几个小时补充体能,好支撑第二天的工作。
跨上电车时,我又转头看了她一眼,她好像还没有要走的意思。我想到我小时候大半夜离家出走,躲在一个废弃的小房子里等人来找,但是整整一晚上没有等来一个人,当时脑中升起一个念头,要是消失会怎么样?
于是我隔着一段距离问她,“ 前面有个麦当劳,你要不要去里面坐坐,风很大,感觉天要下雨。”
她伸出手,朝天空望了望。风把她的头发吹得贴在脸上,看不清脸上的表情。她犹豫了一下,说:“ 好。”
后来我知道,她妈妈老是找她要钱。她那天已经把银行卡里的钱全部打过去了,微信钱包里剩下的钱刚好够买两个馒头和一瓶水。我曾学着香港电影里的人说话的口吻吓唬过她妈妈。有次吵架,她对她妈妈说,我杀过人。我当然没有,但那之后,她妈妈口气绝望地说女儿跟流氓跑了,再也没打电话过来。
我不懂,为什么有人生了孩子,却不好好对他们。我小时候也经常挨打,我永远记得脱掉衣服,火钳子抽在后背的感觉。爷爷奶奶去世后,我就再也没有回去过了。我喜欢大城市,大城市里没人在意我,也没人打我。我猜乐乐跟我一样,住在一起还可以分摊房租。很快,我们就适应了彼此。
我初三时曾跟人打过架,但我不是一个残暴的人。当时纯粹是为了帮助朋友,可没有人相信我,爷爷奶奶去求校长不要开除我,他们最后还是把我开除了。乐乐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相信我的人。
我们一起生活后,她还在烧烤店当服务员,我仍旧做骑手。我答应她,等我攒到一点钱,就去学厨师,以后开自己的小店。绝不打我们的小孩。我们的生活总有时差,要是遇到她休息的日子,我一定会给自己放假。当骑手就这点好。然后一起牵手去附近的景点游玩。那时我觉得,世界忽然变得温柔、友好,眼前有一条开阔的大道正展现在我们面前。
我和乐乐把信息挂在了租房平台,好几天也没有人来约看。只有房产中介小吴发信息给我,说他可以帮我。我知道,中介会收手续费,但是他们手里租客也多。乐乐翻找出房产证,没在上面看见证件照。她觉得没问题。但我心里隐隐有些不好的预兆。那种感觉让我的大脑稍微清醒了一点,开始思考我们怎么就住进了这里,过上了这样的生活?
那是一个正常的工作日。我记得是八月,时值一年当中最热的时候,地表温度飚到了40℃。我送外卖到这儿,房主好像一人独居,脾气不太好,由于外卖盒子裂开,渗了点油水出来,他就指着我鼻子骂。我说这单算我的,给他重新送一单。他不依,骂我态度不好。我被超时的提示一吓,想到了楼下外卖箱中其他的外卖正在大太阳下融化,心里烦躁,不小心推了他一把。他来扯我胳膊,我猛地一甩,他忽然滚下了楼梯。我吓坏了,把他拖进房间。
我没有处理这类事的经验,便学着电视剧里的人,用手去试他的鼻息。什么感觉也没有。我又试了试自己的,也没有感觉。房间的空调开得很足,身上的汗很快就蒸发了,皮肤变得干爽。真舒服啊。 在这样的天气里,待在冷气开得很足的房间真舒服啊。手机提示我已经超时,但我被眼前的麻烦绊住了脚,不知如何是好,干脆一屁股坐在地上,伸开四肢,和旁边的尸体并排躺在一起,脑子里什么也不想。冷气吹在皮肤上,真是舒服啊。
乐乐来了后,翻看了房主的手机,又打量了一圈房间,指着客厅那个巨大的欧式壁炉说:“我们把他烧掉吧。”
我犹豫了。我没有要故意杀人,我只是轻轻推了他一把。但如果烧掉尸体,事情的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
乐乐看着我的眼睛,“ 要是被人发现的话,会很麻烦。”
我看了眼窗外冒烟的房顶,感受着周身的冷气,思考她说的话。是会很麻烦。而且人们不会相信我。人们总是不相信我。而我也不愿意我们刚刚开始的新生活就此突然断裂。于是说:“行吧。”
头顶的空调嗡嗡轰鸣,输送出的冷气包裹着我们,我问她:“你怕吗?” 她摇了摇头。那一刻,整个世界好像只有我们两个人。
我们先各自请了假,大概花了三天时间处理尸体。拖布把地板擦完最后一遍时,两个人已经累得半死,又饿得要命,决定吃完饭再走。冰箱食材所剩无几,我们在网上买了菜,乐乐很快整了四菜一汤。她好像很享受拥有独立厨房。我有点开玩笑地说:“要不我们别走了?” 她抬头看了我一眼,没说话。但从那个眼神里,我看到了她的渴望。
彻底搬过来的那天,我们买了一个小蛋糕,乐乐把蜡烛插在蛋糕上,许了愿。在蜡烛的烘托下,她的脸格外柔和、明亮,好像变了一个人。我兴奋到眩晕,喝了一瓶啤酒,趴在阳台栏杆上看窗外的万家灯火,想念爷爷奶奶,想让他们看看我现在过的很好。那天晚上,我和乐乐紧紧拥抱着,摔倒到床上,发出灿烂的笑声,享受着从未有过的不被打扰的空间和时间。
当我们发现,那个家居自媒体账号可以养活我们时,我们各自辞掉了工作。乐乐对她的同事们有点不舍,但是一周后不再有人找她,她便认清了现实,彻底变成了一个美食家,每天变着花样做各种各样的菜。我跟着房主手机收藏夹里的视频学东西,趴在地板上做俯卧撑,一个月后,肚子上隐隐出现了八块腹肌。乐乐用指甲敲着我的肌肉,说我变成了一个受欢迎的型男。我则在她做饭的时候,像只哈士奇一样,趴在她肩膀上吐舌哈气,学狗叫。唯一的缺憾是,我是北方人,她是南方人,口味相差甚远,这让乐乐缺了些成就感。但大体上,我们的生活在继续朝更好的方向前进。我细想,如果我们在烧掉尸体后直接离开,后面就没这么多事了,但我们当时都太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