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列传•隐逸》记:一四八六年冬月二十一日,上任二十七天的广州知府重九奉钦差大臣白钺之令,携带安南神药火速北上京城。
因礼部要求甚急,十二天之内必须抵京(以每日八百里加急计算,中间片刻不能耽搁),重九不能多带人马,只带了大师兄冷印、侯灵杰、胖子、雪玉凤四人。
果然不出重九所料,雪玉凤是死活不同意留在广州的。
相处时间长了,重九也了解了雪玉凤的脾性,这丫头看似柔和,实则内心极其倔强,她决定的事便一定要做到,不管付出多大的代价!
雪玉凤以后一直不能生育,与小腹中了这要命的一刀和中刀后又没有及时休养有着极大的关系。
这样的重伤,雪玉凤根本不能骑马,只能坐在马车里,就是坐在马车里,马车的颠簸也拖延了她伤口的愈合。
她受的不仅是皮外伤,连内脏都受到了损害。
大师兄左腿骨折,一般人也是不能骑马的,但大师兄十分要强,硬是骑马前行,丝毫不落人后。
其实大师兄另有想法,原本是想留在广州的,原因就是在那里出现了人刀。
四兄弟的目的就是为了十二柄前月刀,既然发现了前月刀自然不能放过。
但重九说,他只是去送药,送完药就会回来,那人刀在和尚手里,又跑不出广东,不必急在一时,这送药的使命十分重大,多了大师兄这个高手,便多了一份保障。
大师兄一听,便也答应了。
本来重九是想带钟无霜一同上路的,只是风三娘却不同意,她说钟无霜现在等于废人一个,你此番上京负有重要使命,若是不能按时完成,责任极大,到时反而是害了无霜,另一方面她还有事要交代无霜。
既是这样,重九也不便再坚持,放心不下无霜的安危,便叮嘱了蔡狼、齐远山和卜师爷,要他们不能出半点差错。
有小可在,蔡狼不可能不尽心,有齐远山和卜师爷调动东莞县的人再加上新安县王进的人,足有一千多人,料想那些和尚不至于公然攻打官府的军队。
就算是和尚们胆敢公然造反,有白钺的京军和锦衣卫在,很快便能从附近调来大军镇压,他们也反不到天上去。
经过了一晚上紧张的准备,在第二天天不亮便即上路,重九胸口的伤势也不轻,由于激战中失血过多,身子虚弱的很,没有办法骑马,只能坐马车。
重九和雪玉凤两人坐在两匹马拉的大马车上,车旁挂着一盏广州府衙的大红灯笼,车辕上胖子穿着青色的亲兵制服,扬着鞭子驾着马车。
再前面,大师兄和侯老三两人并排而骑,两人穿的也是广州府亲卫的制服。
穿上这套制服,便有了官方的身份,出行要方便的多,至少一般的小马贼,小强盗见到是广州府的人不会出来拦截,少了许多麻烦。
五人日夜兼程,连吃饭、喝水都是在马背上、马车里、车辕上,大师兄三人骑马骑累了便轮番坐在了车辕上驾车,便算作休息。
以三人的功夫就算是睡着了,也不会将车驾进沟里。
当然夜里的小小风寒更是不在话下。
本来是五日的路程,三天半便赶到了苏州。
久闻“上有天堂,下有苏杭”,重九早就盼望着到苏州一游,看看古代的苏州到底有没有诗词里描写的美丽,什么“青水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什么“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什么“烟敛寒林簇,画屏展,天际遥山小,黛眉浅。”
到了苏州,果然古气盎然,一片繁华景像,与地广人稀的广州大不相同,广州府那么大,那个时候却没有一条象样的商业街,而在苏州,哪一条大街上都是人来人往,熙熙攘攘,而且这里的人都涂脂抹粉,即使是男人也淡施脂粉,打扮的很靓丽,如果说那时的广州尚是乡村,这里就已经是城里了,这里的人也要洋气文明的多,个个说话都文绉绉,拖着柔软的长腔,有些像唱黄梅戏“郎君、娘子……”
这里水很多,果然是江南水乡,到处都是那种古典的石拱桥,小船在桥下慢悠悠的穿过,仿佛时光也慢了许多。
戴着软帽,帽后拖着长尾的公子背着手悠然自得,打扮的花枝招展的芳龄少女三五成群在大街上围着布摊吱吱喳喳。
美,很美,比诗词中写的还要美,这里的生活才是真正的生活。
哪像广东那边,每个人都劳累的要死,还收获不了多少,也不是北方,此时的北方正是冬天,到处一片萧杀之气,哪里比得上这里有生机?
怪不得大家都喜欢这里,这里不南不北,堪称中国的地理的心脏地带,地理条件得天独厚,文人学子英才辈出,果然是天堂啊!
重九不断的赞叹着,这时马车在大街上已经走得很慢了,人太多不得不避让行人。
因为前期加急赶路,挤出了一天半时间,重九自觉时间有余,也不像刚开始时那么紧迫了。
他轻拉着雪玉凤的手,征寻意见:“已经在这里边闷了三四天了,我们出去走走可好?”
雪玉凤微微一笑,很温柔的道:“听你的!”
在不久以前,两人都没有想到他们两个会有同坐一车,这样亲密接触的机会,重九根本没有想过有一天会跟雪玉凤在一起,在重九的记忆中总觉的这个动不动就拿着剑追人的雪捕头太过威严,不可能喜欢自己这样的无赖浪子。
而雪玉凤则没有想到重九还活着,此时能够与重九坐在一起,虽然小腹不时产生阵阵剧痛,她的心里仍然充满甜蜜,她终于得到了自己想要的,那是用生命的代价换来的。
这三四天,雪玉凤根本没有下过马车,连方便都是在马车上,虽然特羞人,但想自己已经是重九的人,早晚会被他看到,也就大胆的放开了。
而重九差一点就没把持的住,伸手就去拉雪玉凤,要不是碰痛了她的伤口,雪玉凤痛苦的呻吟了一声,重九便要在马车里做那丢人的事。
想到雪玉凤为了自己差一点连命都送上,重九不由的大感惭愧,雪玉凤倒是反过头来柔声安慰他:“小九,你没有必要自责,我要做你的娘子,这身体早晚是你的!”
重九听她的说的真诚,不由自主的拉住了她的手,雪玉凤脸顿时变的通红,却将手留在了重九手中,任他摩挲、把玩。
光是摸着雪玉凤冰冷的小手,重九就感到销魂的很,一想这样漂亮的姑娘将要成为自己的妻子,心中更是高兴,不过又一转念,想到这雪玉凤可是被皇上许给了白钺,若是皇上知道这事,还不知道怎样大发雷霆呢!
在这之前,似乎不宜与她成亲圆房,不圆房还能退,圆了房可就真是生米煮成熟饭,退都退不回去了。
凡事都应留条后路!
重九扶着雪玉凤轻轻迈出马车,胖子将车停的稳稳的。
听说重九想去街上游玩,大师兄主动提出留下来看守马车,大师兄对除了练武之外的一切都没有兴趣,正好留下来练习内功。
重九和雪玉凤两个都是病号,只不过重九受的伤要轻一些,只是皮肉伤,经过了这几天的休息,像啃萝卜样吃了几根百年老参,体力已经恢复了八成,伤口也在锦衣卫专用药的作用下粘合在了一起,只要不强自运气,便可保无事。
重九扶着雪玉凤比正常人走的要慢一些,而胖子和侯老三两人两年来寻找重九,为了提高效率,早练成了走跟普通人小跑一样的速度,两人不断的将重九和雪玉凤落在身后,又不断的折回头来,埋怨两人走的慢。
侯老三不知什么时候,手里多了一个扁扁的锡壶,不断的往口里倒着。
重九接过来一闻,果然是酒,在西厂时是不允许随便喝酒的,因为酒会影响一个人的判断力及武力,使招式出现偏差,因此西厂对酒控制很严,四人除了偶尔的饭顿上,平时也是不喝酒的:“老三,你什么时候学会喝酒了?”
侯老三斜睨了雪玉凤一眼,却答道:“从你生死不明的那一天!”
实际,侯老三撒了谎,早在他知道雪玉凤不喜欢自己的时候,侯老三便开始借酒浇愁了,那时还是在安庆。
自己最爱的女人爱的却是自己最好的兄弟,这种痛苦不是一般人所能承受的,侯灵杰也承受不了,他只能借酒精来麻醉自己,强迫自己不要去想。
这一路同行,听到两人在马车中小心窃窃私语,不时发出几声浅吟,低笑,透出几丝雪玉凤的娇嗔,侯老三的心早碎成了一地玻璃,却无人收拾。
更要命的是他的耳力远比常人灵敏,想不听都不行,他还不能够表现出来,让人笑话自己不够大量,笑话自己是个傻瓜,笑话自己太痴情,笑话自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笑话自己对不起兄弟。
侯灵杰只有在夜里打马狂奔,远远将马车抛在后面,要么就是拼命往嘴里灌酒,幸好他的酒量不大,用不了多少酒,脑子便开始迷糊。
有时,醉了之后,居然想的更是厉害,脑筋更是活跃,想像着马车里,重九压在雪玉凤的胴 体之上,侯灵杰几乎要发疯发狂。
本来以为两年多不见,这感情已经淡忘了,现在才发现,不是淡忘了,而是深藏在了记忆的最深处,一旦从深处泛起,更加强烈,火热。
幸好,侯灵杰经过西厂非人道式的残酷训练,具有强大的意志力,他将这当成了对自己的又一次磨炼。
侯灵杰停在了一个桂花松子糖的小摊前,望着那些可爱的松子糖,忽然想到应该给雪玉凤买一块尝尝,女孩子都喜欢这个,她尝了一定高兴,不过小九会怎么想?
侯灵杰也是个聪明的人,聪明人一般都多心,一多心便犹豫不定,胖子却在旁边笑道:“三哥,你怎么看这东西?这是女孩子吃的?”
后面几十步处,重九和雪玉凤则停在了一个风车摊前,重九买了一个小孩子玩的风车递在雪玉凤手里:“给你玩!”
雪玉凤接在手中,看着五彩的风车滴溜溜的转,像个万花筒一样,脸上慢慢绽开了开心的笑容,声音里满是感叹:“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玩过风车了!我在很小的时候便在雪山练剑,生怕比不过别人,日 日夜夜不停的苦练,除了疲累和伤痕便再也没有别的了……”
雪玉凤说到这里,忽然间旁边猛窜过一个人来,一下子撞在重九身上。
重九一侧头,看清了他的模样,一个很年轻的男孩子,看那仍显奶气的脸比自己还要年轻,嘴上却有一簇小胡子。
“对不起,大哥,对不起,大哥,我不是故意的……”那人连连作揖,眼睛里充满惊恐。
那惊恐绝不是作假,前身为右都御史的重九一下子就从眼中看出,这人说的是真的。
重九摸摸怀里的东西,再摸摸肩上的黄包裹,见没少什么东西,便挥挥手让他走了,继续回过头来摆弄雪玉凤手中的风车:“我同你一样,也缺少一个幸福的童年,也是除了练功就是练功……我到现在仍然没有弄懂,牺牲掉快乐的童年换来这一身武功,到底值不值得?”
“我认为是值得的,如果没有这好的武功,我不会有今天,你也不会有这样的成就。”
“可是,你快乐吗?”
重九定定望着雪玉凤的眼,雪玉凤的眼睛眨动一下,妩媚的笑了:“以前不,现在有了你,我很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