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回忆变丑了】
一切就像是电影。
雯在医院B超室门口遇见了10年前的男朋友。当时她正在推门,而前男友正透过那扇玻璃门向里望。电光石火间,两人杵在那儿,迎了个照面。
10年没见,短暂的惊诧后,两人竟连头都没点,就此告别。
第二天,雯和女友晴聊天,感慨起这一幕。她有些八卦式的后悔,后悔没看清楚谁是前男友的现任,但她又斩钉截铁地剖白:“我绝无留恋,我们都当对方是毕生最大的耻辱。”
当年,前男友早她一年毕业来京工作。异地恋没多久,他就说“累”,“发现优秀的女孩太多了”,接着提出分手。于是,她带着简历冲向京城,边找工作边找他。她在前男友的单位、宿舍大闹了几次,问谁是所谓的优秀女孩,却一无所获。她还向前男友所有的好朋友哭诉,最后,在他“大街上随便拉个人都比你好”的话中,彻底一刀两断。“分手时,两人的形象都不够好,所以10年没见,见了仍像撞见鬼。”雯总结。
晴笑,笑着笑着,便提起她的前男友。分开2年后,有一次晴的手机丢了,补办卡时才想起当年用的是前男友的身份证。晴硬着头皮通过熟人找到他,说:“你能帮我去趟移动大厅……补卡吗?”晴没想到,当天下午就接到单位前台的电话说有人找,她以为是快递,看到的却是前男友——他手中正拿着新手机卡。
晴用“感动”形容那一瞬间的感觉。当初分开时,两人如大多数情侣一样有许多不快的记忆,但自那天起,虽说再没联系,晴想起前男友,就想起他所有的好。“热心、仗义、爱帮助人。当然,也是因为我们的故事在那里停止。”晴分析道。
“故事在那里停止。”回去的路上,雯一直咂摸着这句话。
她回想自己的故事。如果不在“大街上随便拉个人都比你好”停,往前一年,还在热恋,停在那儿,她将一生怀念;往前半年,依依惜别之际,甜蜜忧伤参半,停在那儿,也未尝不是美好的回忆;就算往前3个月,在前男友提出分手时就停,她也不会丢掉自尊,两人也不会见到对方最丑陋的一面。如果人有前后眼,能左右每一段故事在哪一刻停,能清楚地意识到什么时候该画句号,是不是就没有那么多遗憾和对人对己的不满?
雯想起若干在她生命中曾经很重要、故事却已告一段落的人。
比如一位恩师,他远道来京,约雯吃饭。就在雯出发前,发现门被反锁,而钥匙找不到了,她在电话中一再致歉;恩师再次来京,再约雯,雯再度发生“事故”;至此,听说在恩师口中,雯“无信”又“忘本”。
又比如,大学时的闺密前面有“闺蜜”,全书统一断了联系四五年后,忽一日给雯发邮件,请雯帮忙给与雯同行、应届毕业的侄女提供点就业意见。雯手上正好有个实习机会,便顺便推荐了该女孩。她们并无进一步的往来,但听说,在闺密口中,雯仍是难得一见的热心肠。
类似的人和事还有许多,雯有时懊悔,有时欣喜,现在她知道了,她懊悔、欣喜的都是留给对方最后的印象——早知某一瞬间是一段重要关系的结束,她将不惜力地出演,尽心画一个圆满的句号。
是夜,雯收到一条短信,是前领导发来的,“下个月移民加拿大,临走前聚聚吧。”
正在孕期的雯本想推辞,但想到前领导过去对她的种种好,更想到两人的故事也许将就此结束,“好,我一定出席”,她回。
在每一个可能告一段落的时刻,她都不想在几年、几十年后抱憾了。
【当全世界遗忘你】
她出身名门。
五岁学钢琴,六岁熟读《唐诗三百首》。
她演过莎翁剧的女主角,做过第一批自由恋爱的新女性。
出嫁时,汽车在上海的大街上排成一排,她戴着花冠,牵婚纱拖尾的花童就用了6个。
她的丈夫撒手西去,那时,她刚31岁,第三个孩子才出生。
再接着,她变得一无所有,靠给人洗衣服为生。
过去的娇小姐,有一天,竟能把十个指甲全部洗得脱落,她的过去和现在仿佛两重天。
即便如此,每一天临睡前,她都会用装满热水的大茶缸熨烫第二天要穿的衣服,所以她的孩子们即使穿得破旧,却总比同龄人要干净平整。
在特殊的年代,她的大儿子已经停学,每日和同学们满世界跑,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只有她,会要求儿子活动结束,送女同学回家,她说:“男人要做绅士。”
她固执地认为,人必须每天都吃水果。
没有钱买,她就去换,她给农民洗衣服,再接过从淤泥中连根拔起的藕。
多年以后,她的大儿子还是不能忘记每天饭桌上必有的一盘藕。
雪白的薄片,小心地码堆,在盘子中央摆出碎玉模样。
这一盘藕,让他无数次回头,屋外大杂院内,母亲正奋力搓洗衣服。
那时他不懂,他只是朦朦胧胧感觉到,即便做洗衣妇,他的母亲也和别人不同。
有一天我知道了这个故事,我面前的Z女士是她大儿子的朋友。
Z女士向我解释一个名词——名媛,举她为例。
成年后,我一直试图寻找美的标准,这一刻,顿悟。
女人身上最强大的是韧性,再泥泞也能生存。
女人身上最美的是矢志不渝做她坚信正确的事,哪怕全世界都被推翻,全世界都混乱,全世界都将其遗忘。
我们都无缘见到她,能想象的只有一盘雪白的藕。
【一颗简单的心】
她在超市门口卖糖炒栗子。
好几次,我经过,她都站在摊位里,忙碌地招呼顾客。
有一回,我买她的栗子,瞥见她靠在一旁的拐杖,我再看她的腿,这才发现,她有些残疾。
她的拐杖,靠着墙。拐杖头是皮革制的,里面鼓鼓囊囊,塞满了海绵。我见过许多类似的拐杖,只不过她的不同,她的拐杖头上蒙着一个布套。
“也许是夏天汗多,包着布,就能经常拆下来换洗?”她殷勤地给我装栗子,而我正琢磨她的拐杖。
几天后,我在公交车站碰到她,她撑着拐杖。
她穿一件水红色的衬衫,领子处垂下两根飘带,在胸前打成一个蝴蝶结。
我看着她,总觉得她有哪里很特别,我再仔仔细细打量她,这才发现,她拐杖头上的布套也是水红色的。
今天,我去超市,特地经过她的摊位,她的拐杖仍靠在一旁。
今天,她穿一件豆沙色的上衣;今天,她拐杖头上的布套是豆沙色。
她正给一个顾客称斤两,脸冲着我微笑,有人对她说:“大姐,给我半斤糖炒栗子。”她“哎”了一声,嘴上答应着,手也没停,从电子秤上拿下装满栗子的纸袋递给前一个顾客,收钱、找钱,动作流畅。
我说:“我也来半斤吧。”
我于灯下,捻着一粒冷却的栗子,又想起她的拐杖。
现在这个时间,她快睡了吧。
睡之前,也许她要做个面膜,也许只是拿吃剩的黄瓜擦擦脸,她会准备好明天摆摊要带的东西,明天要穿的衣服,相同颜色的布套,明早起来就要给拐杖套上。
当她躺下来,安心入睡,她精心导演并亲自出演的一天已经落下帷幕,而明天,她还会一丝不苟于每个细节,用她认为美的方式,她有好多美的秘密,那拐杖也不过是其中之一。
这些秘密,让她雀跃,明天又是值得期待的一天。
【费劲人生】
小丘有些不平,对于他的人生。
比如求学,他经历的失败总比别人多一倍,高考考了两次,考研考了两次,四六级亦如是。
工作也不算顺利,小丘当过两年老师,虽说转型成功做了编辑,但之前的工作经验全浪费了。最近去应聘,面试小丘的人不过比他早入行3年。哎呀呀,小丘后悔不迭,要是当年高考没复读,毕业后没去干别的,他现在不也是业内资深人士了?
还有感情。一而再,再而三,小丘甩过别人,也被别人甩过;此刻婚姻美满,前尘往事却也让他嗟叹——为什么爱的路,不对,人生的路千万里,他总比别人多费劲?
辗转难眠,小丘爬起来更新空间,痛诉“费劲”。
一石激起千层浪,第二天,一上线,小丘就发现他的各路朋友回帖、悄悄话,或是在QQ上和他倾诉。
A友说:“我已经习惯交N次考试费了,总比别人费点劲。”A在小丘眼里是精密考试机器,且不论托福、GRE和博士学位,单拿出“国际精算师”的头衔来就能把人唬得一愣一愣。
B友是业内前辈,十余年从业经验。“我曾做了整整5年校对,才有机会策划选题……那5年真是浪费!”
C友是师妹,“保研没保上是我最大的创伤……为什么别人都行?我却要费劲去考?”可她早硕士毕业,工作都好几年了。
D友说:“别的同学孩子都上幼儿园了,我老婆就是不想生,人生到这儿卡壳了……真费劲!”
E友说:“你好歹总能重来,我谈一次恋爱就结婚,做一份工作7年还没找到任何乐趣,巴不得有‘费劲’的勇气……”
在银行工作的F友还算积极,倾诉完他那点小委屈,不忘激励自己:“真正的牛人费的精力更多,比如本行大老板……”
小丘有点应接不暇,他只想倒苦水,没想到,倒成了苦缸——装满各路朋友工作、生活的苦水,好家伙!他们的烦恼一点不比小丘少,可之前小丘以为他们都比自己顺风顺水。
G友总结了小丘的总结能力,“也许你是比别人费点劲,不过也可能是比别人善总结。”
小丘还在手忙脚乱地敲键盘,这一刻他对H友说:
“也许我们摆在人前的都是费劲后的结果,个中甘苦只有自己明白;然后我们再去羡慕别人的结果,自怜自己的甘苦,觉得天下我最不幸。”
“其实,人生路上千万里,谁又比谁少费劲?”
【比未知更可怕的是预知】
一位同学,毕业季,找工作。
有意向的公司好几家,其中一家开出的条件最优厚,比如,解决户口、底薪就抵得上别家单位的合计收入,更重要的是,还分房子、配车,但这一切都是有条件的,合约上写明,“要为公司服务二十年”。
同学再三考虑后,放弃了这一机会,很快,前一轮被淘汰的某人取代了他,众人都为同学惋惜,他却不以为意。过了些日子,取代他的人在博客上写道:上当了,这家公司是骗子。“遭遇种种骗局后,想走,竟被罚了20年的违约金”。
众人又回过头赞同学聪明,同学一脸愕然,他坦言,当初放弃机会,并不是有识破骗局的能力,而是“想到二十年啊,在一个地方,从事一份工作,现在起就预知了四分之一的生命如何度过”,他怕极了,甚于怕低得多的待遇。
一位女友与同学有相似的心路。
一度,她在家乡最好的中学教书。一日,学校给一名特级教师开教学研讨会,那教师退休返聘已好些年,此刻,白发苍苍地坐在报告席前。
女友口渴,绕到饮水机旁倒了杯水,刚饮一口,突然发现校长站在她身边。“小杨啊”,校长指着台上的特级教师,鼓励她,“好好干,四十年后,你也能开这样的大会。”女友一口水喷了出去。
女友后来离开家乡、离开旧职,她解释:她不排斥做个好老师,但校长的话让她绝望,绝望于“一眼看到四十年后”,绝望于“四十年里的每一天怎么过,如今就历历在目”——我认识她时,她已转了三次行,走过N个城市,以追求新鲜的生活方式在朋友圈闻名,“我今年不想明年的事。”她常说。
我在电视访谈中,看到一位名人谈起当年为何辞职去创业。
作为山沟里考出来的大学生,在省会城市有份公职,每月有稳定而不菲的收入,这让年轻的他心生满足。但,办公室来了新人,新人对分给她的旧桌椅表示不满,“不过是套桌椅罢了,何必认真。”他劝道,“可我也许要用一辈子呢,怎能马虎?”新人反驳。
“一辈子?”名人在访谈中,强调了下,新人的话让他感到恐惧。是啊,一间办公室、一套桌椅、窗前的风景以及工作的内容正如新人所言,对于他这样的机关工作者,有可能一辈子不变。
可一辈子多长啊,于是,这恐惧笼罩他、提点他,没过多久,他走了,过了许久,他打下一片自己的江山,成了名人。他谈到这儿,人们才知道,呵,大变化竟源于一句话。
我总想,那些朝朝暮暮重复着生活节奏和内容的人。
你不知不觉、顺其自然,日子匆匆过,二十年、四十年、一辈子,回首时未必有遗憾。
但反过来呢?当你因某种契机,或是一句话,或是一份有时间期限的合约,或是你根据现实做出的合理推断,你清晰地看到二十年、四十年、一辈子的每一天,你便不免有些触动,选择、转变或放弃些东西。
原来,比未知更可怕的是预知,比变化更让人不安的是一成不变。
【怎样做才不算虚度】
20年前,弓自师大毕业。
他不想当老师,交了数百元给学校,赎了身,也失了业。工作不好找,几经辗转,他来到某酒店。实习期,经理安排他当半年门童,此后,开门、关门、拿行李,成了他的日常工作。
客人们对弓并不友好,出身知识分子家庭的他第一次经历这种生活。冬天,弓裹紧大衣站在酒店门口。他频繁地拉车门,薄薄的白手套根本挡不住严寒。
大厅里,《献给爱丽丝》的温柔乐声传来,灯光明亮,富丽堂皇,与眼前的雪,身上的大衣形成鲜明对比。弓过去只知道不想做什么,“不听父母的”、“不当老师”,就像现在“不想当门童”,但“想做什么”?他被自己问住了。
终日无所建树,白白浪费时间,弓这样总结他的门童生涯。其实不做门童,他的前20几年也大多如此,只是这一刻更为凸显。那以后呢?实习期满,在酒店,或在别的地方,“我想做什么?”“怎样做才不算虚度?”
我认识弓时,他已功成名就。
他谈到第一份工作,酒店、门童。他说,直至今天,听到《献给爱丽丝》,还会有感触,“就像站在酒店门口,有个声音在说,‘你浪费的时间太多了’,‘快去做事’。”
“可到处都是《献给爱丽丝》啊!”
他点点头,一度,久居国外的他刚回国,拨打朋友的手机,默认铃声是《献给爱丽丝》;发传真,传真铃声也是《献给爱丽丝》;“我简直‘崩溃’,根本没法偷懒,时时刻刻被提醒──快去做事。”
我看着他。
我知道他的第一本书是在工作间隙挤出时间一点点完成的;我知道他身兼数职,是作家、工程师、策划人,还是某民间公益组织的发起者。人们谈论他的成就,谈论他多姿多彩的生活,令人咂舌的“精力”和运气。原来这一切,不过是无处不在,无形的鞭子《献给爱丽丝》使然。
这时,弓的手机响了,铃声是《献给爱丽丝》。
稍顷,他结束通话,对我说,他要去做事了。我们就此告别,突然,我想起一个问题,“你的手机铃声也是默认的?”他笑笑,他的回答令我如被棒喝──“不是,我喜欢《献给爱丽丝》”。
【我要去北京听摇滚】
大学毕业后,我有过一段短暂的教师经历。
那是一家私立中学,朝七晚七工作制,中午休息一小时,也仅有这一小时,学校的大门是敞开的,学生和老师能出去“放放风”。
我总沿着学校东边的街道一直走,走到略繁华的地区,在一家名为“扬州人”的饭馆前停下脚步。
“扬州人”以经营鸭血粉丝为主,兼卖各种小吃,我的菜单是固定的,“一份鸭血粉丝,不要鸭肝,两个鸭油烧饼”。
那段时间,我的心情总是不好。
似乎在离开校园的刹那,我才意识到校园生活的可贵,虽说工作也在校园,但此校园非彼校园,我想回去读书,想重新拥有一张安静的书桌。
但这是奢望。
学校管理很严,工作任务又重,我几乎没有时间看书;我本科毕业的学校名不见经传,报考一流大学的研究生,没有任何把握。
于是,每天,我都在自我斗争:肯定自己、否定自己,希望、绝望……伴随着自我斗争的是争分夺秒:在上班路上看专业书,在课与课的夹缝中做一篇英语阅读理解;办公室里,常人声鼎沸,我却心静如水,脑海中只有一个声音:我要飞出去,飞出去。
所以,我格外珍惜每天的鸭血粉丝时间。
这一刻,我远离人群,有瞬间的放空。
等待服务员上菜的时间里,我总要发一阵呆,后来形成习惯——每天问自己一遍:你想要什么,如何得到想要的,现在应该怎么做?
鸭血粉丝来了。
我在滚热的汤汁中,放几滴醋,再拌上些辣椒酱,然后用筷子夹成块的鸭血,缠绕着绵长的粉丝,一齐送入口中。那强烈的味觉刺激我至今难忘,更难忘的是,临近考试的某天,因长期睡眠不足,精神逐渐崩溃,我放下筷子,对自己说:再熬一段时间,你就能过上你想要的生活,届时,你会怀念在小吃店里吃一碗鸭血粉丝,回去发奋时的情景。
一去近十年。
一日,我和设计师小齐商量一本新书的封面。
小齐是业内知名人物,过去的几年里,他横扫各大图书节的装帧设计奖项。
这天,小齐一反常态,没那么耐心,当我还在犹豫封面的宣传语时,他敲字道,主意拿好没?我还要赶去看许巍演唱会。
呵,小齐的MSN头像是朵蓝莲花,再看他的签名“我在北京听摇滚”。
话题离开封面,转向许巍、摇滚,又转向小齐的“幽暗岁月”。
原来,小齐的本行不是设计,许多年前,他在长沙的一所中专学环境工程,毕业后分配至当地环保局工作。“每天我接听电话、写材料、打打杂,当时我才十几岁,我问自己,这辈子难道就这么着了?”
他拾起画笔——曾经的爱好,又拜师学艺,后来干脆辞去公职,加盟一家室内设计公司,越做越觉得专业知识的贫乏,他在附近的高考复读班报名,他比同学们都大,以至于几乎每个人都问过他:“你这是第几次高考?”
“那时,压力很大,却很快乐,因为每天都接近目标多一点。骑着自行车回家,我最喜欢下坡那段,风呼呼地在耳边吹着,心跟着飞扬起来。”
一天,小齐在电视里听见《蓝莲花》,许巍一开口,他就被震住,那一刻,他的目标有了艺术化的象征,“我要考到北京、做设计,终有一天,我要在北京听摇滚、听许巍”。
之后的事儿大家都能猜得到。
无论是求学,还是之后的求职,只要许巍的歌声响起,小齐就如同打了一剂强心针,时至今日,“每次听到许巍,我就仿佛被提醒,你得到了想要的生活,那么珍惜吧,继续努力吧”。
小齐下线了,他去他的北京听摇滚。
不知为何,我想起若干年前“扬州人”饭馆里那碗鸭血粉丝。
事实上,一度,每个中午,我都会默念一遍“再熬一段时间,你就会……届时……”,我埋着头,夹一筷子鸭血粉丝时,总觉得前方有西窗等着我,而我已身在西窗前,怀念着正在发生的努力和经历。
现在,无疑那时希冀的西窗也已成过去。
小齐说得对,我也经常被提醒,只要餐桌上有一盘鸭血或一份粉丝。
人总要兜兜转转才能找到真实、正确的人生目标吧。
为实现那些目标,我们常需要自我激励,我们用一些象征物作心理暗示,暗示自己一定能挺过去,一定能到达彼岸;等真的挺过去,站在彼岸,这暗示的影响力仍在,鸭血粉丝也好,北京、摇滚也罢,我们曾在它们身上汲取力量,再一次遇见时,又情不自禁地向过去的奋斗和梦想致敬,而奋斗也是有惯性的。
【写信是独处的一种方式】
小叔高考落榜后,从县城来到合肥,在一家工厂上班。
每周总有那么几天,他来我家吃晚饭,有时离开饭尚有一段时间,他便伏在书桌上——写信。
信总是写给那几个人。据说他们有“四兄弟”,皆来自高中同一个班,为拜把子,曾正式杀过一只公鸡。小叔年纪最长,排老大,于是,剩下三位的难和烦纷纷找他疏导、解决。
可那时的小叔自顾尚且不暇,我曾偷看过他的信,“届时”“有朝一日”“等我们……”频繁出现在文字间,与其说他鼓励众兄弟,不如说,他在鼓励自己。
赵老二在扬州上大一、张老三在珠海打工、孙老四选择复读……同龄的年轻人在不同机缘和选择下从此分道扬镳,他们的交集仅限于信,每个人都在与另外三个人通信。
小叔写信时,背微驼,伏着,在我眼中,少白头越发明显。
我总是想,平日几乎不说话,一开口脸憋得通红的他哪有那么多事儿可写?果然,一日,我发现他并没写信,只是在一叠废增值税表的背面抄着《罗兰小语》,“不写信了?”我问,“练好字,信才写得好看!”
许多年后,我才意识到,写信之于小叔是释放,是梳理,更是一项审美活动。
彼时,我已在大学,我最好的朋友王娟每逢大课必写信。
她总是展开信纸,在第一行写一个“郜”字,打冒号——“郜”是她远在蚌埠、另一个闺蜜的姓。
开头千篇一律,有区别的不过是“我在思想品德课堂”或“古代汉语课堂”,接着,交代近况,看了什么书、电影,有什么新鲜想法。
沙沙沙。
大课将尽,她把头拔出来,那一瞬间的神情,如孙悟空的精魂刚归位肉身,于四周有片刻的疏离。
我总有些妒忌——
作为最好的朋友,她有什么不能跟我说,非得给别人写信?
好几次,她给我看信,我又问,跟我说过一遍的事为什么还要告诉别人?
我写在纸条上,推给她,少顷,她推回来,“给郜写信已经成为一种习惯,习惯借此排空自己”。
“想象一个理想的读者——你最信任、令你最放松的人坐在面前,你说给TA听。”写作课上,老师道,我忽然想起王娟每每写下“郜”,打上冒号时一脸的平静。
让你写信写到习惯的人,想来也是人生之理想的读者吧?
很快,我也找到了理想的读者。
在自习室、图书馆、循环播放广告歌曲的西式快餐店,我拔掉笔帽,铺开信纸,固定一个称呼,报告一切。
又在细节上做功夫——
在小卖部翻检、挑选印着不同图案的信纸,将邮票倒贴在信封右上角,学着把信叠成心形、蝴蝶形……时间不知不觉过去,一如当年,小叔放下笔,总有些错愕,“啊,开饭了?”
寄出的信无法计算,至毕业,我将收到的信塞满一个枕套,打包进行李。
一去近十年。
前几天,一位女友提及她写的一封信。
写给她已分手、仍留情的前男友,“写到第二页,泪水打湿了信纸”,我关心那位男士的反应,女友的焦点却在她写信时的纠结。
“好多年没写信了”,女友说,“提笔时,竟不知该如何称呼,只在写完后,填上他的名字。”
是啊,好多年没写信了。
我看着她,想象一灯如豆,提笔泪流的情状——她在其中获得的伤痛多还是快乐多,写完信,是更纠结还是更趋于平静?
“他也许会感动”,女友终于提到对方可能的反应,“但这已与我无关,信写完,我这里已画上句号。”
我们写过的信也大多如此吧。
我们借之排空、厘清,堆积在胸口大团的情绪随文字潺潺流出,写完的刹那即为上一个自己画上句号。我们在理想的读者面前说、笑、哭、闹,以笔一对一,是交流方式,更是一种独处方式。
物是人非,知交零落,但消磨过、享受过的美好时光真实存在,于纸端,我曾拥有一个静谧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