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秘密:(1)师妹
樱尔2024-10-30 13:223,982

   爱情这件事,很多时候与当事人无关。

  1.师妹

   是什么时候喜欢上夏怜的呢?在自己总是要情不自禁地去靠近她、想要帮助她、甚至想呵护她的时候,余鑫暗暗地想,坏了,自己怕是喜欢上夏怜了,这在他的道德标准里,显然难以接受。

   余鑫的宿舍在男生宿舍楼的三楼,和对面女生宿舍楼相隔不到20米的一块空地,斜对角正好可以清晰地看见女生宿舍楼的二楼,那个挂着绿底白点窗帘的宿舍就是夏怜的宿舍。有时,他靠在窗口,如果对面的那个窗帘没有拉上,他甚至能看见夏怜在窗后若隐若现的身影。

   当余鑫第一次清晰地听见一阵悠扬的口琴声从楼下传来,那声音并不大,但可能是穿越两栋宿舍楼的穿堂风的借力,那声音飘得很远。他坐在宿舍窗前的椅子上,侧身俯瞰,一个高大帅气的男生,毫无顾忌地站在女生宿舍门口那排挺拔的梧桐树下,就那么随意地倚靠在其中一棵上,两手扶着口琴,口琴在他修长的手指中来回移动着,传来的乐曲声虽然并不熟练,但听得出来,是完整的一首歌。这样的口琴声响起已经不是第一次,很多人都习以为常,但依然有爱八卦的女生,不时从女生宿舍楼的窗口探头出来望,细语几句。而今天,他也是好事围观者之一。那个男生,他自然认识,就是夏怜嘴里常念叨的男朋友:卫成与,也是首届校园歌手大赛的亚军,也就是那次比赛,余鑫才第一次认真看清卫成与的长相。

   这样的男生,大概会是每一个大学女生心仪的对象吧。外形高大帅气,除了带副眼镜会遮挡大眼睛外,几乎没有缺点,会唱歌,会吹口琴,还是校足球队的前锋,一身勇往直前又有点天真的男大的少年气,总会令这个年纪的女生着迷。而夏怜无疑是幸运的,在他还没被大多数女生发现时,便把他顺利发展成自己的男朋友。两人拥有了令人艳羡的、登对的校园爱情。而自己呢?自己不过是相貌普通,家境甚至都谈不上是普通的一个人,除了是学习成绩还不错的学生会干部,他没什么爱好,性格沉稳甚至有些无聊,在面对夏怜,他没什么自信可以与卫成与相比。

  是什么时候喜欢上夏怜的呢?大概是大二那年国庆的初次见面的触动。那天放学,同为学生会成员的卢丽莎见他一个人留在学生会办公室还没走,问他怎么不回家?他笑笑没说话。卢丽莎就问他要不要一起去外滩参加国庆的传统活动。很少参加无谓集体活动的他,竟鬼使神差地答应了,但他说自己要去五角场办点事,于是便约在人民广场公交站相见。当他走下公交车,就看见卢丽莎身边站着一个个子娇小但身材匀称的女孩,梳着简单的高马尾,穿着一件白色的翻领的薄款高腰毛衣,咖啡色的卡其裤,背着一个黑色的双肩小包。闪着一双虽然不大却很清亮的眼睛东张西望,满是好奇又欢欣的笑容,那样的活力是他从来没感受过的。那晚的国庆外滩活动,他一直走在卢丽莎和夏怜身后一米的距离,顺着熙熙攘攘的人流,大家一起笑着、闹着朝外滩走去。等卢丽莎的同学杨铎来了之后,他有时间和夏怜独自相处,她说话叽叽喳喳地,像只小麻雀,听说他是半个上海人,不停地问他关于这个城市的很多问题,还吵着要学几句上海话。在她身上,余鑫感受到很多积极的、快乐的情绪,这种情绪就像是炎炎夏日里从天而降的一杯冰可乐,让他原本枯燥灰暗的世界如同燃放了一夜的灿烂烟花般明亮。

   那晚,听说夏怜想进学生会,他下意识地推荐了自己负责的学生会活动部,没想到她最后没去老乡卢丽莎的外联部,而来了活动部。理由是活动部是对内的,刚进校还是多认识同学比较好。同在学生会,两人接触的机会也多了,余鑫回忆起那段两人最初相处的时光,几乎都是她活力满满的笑颜,永不疲倦地在宿舍和学生会办公室中穿梭,主动去参加学校运动会。可还没等到他想清楚自己是否是真的喜欢上她,还在思忖自己是否具有喜欢她的资格时,夏怜在某一次参加完学生会会议时,小声对着还在做最后总结的他说:“余部长,赶紧说完,我要走了!我男朋友还在操场等我!”也就是这句话,让他心里关于夏怜的希望火苗渐渐熄灭。他消极地想,也许这就是有缘无份吧。

   每到周末,同校里的上海同学都会回家。可余鑫宁愿在学校里多呆会也不愿意回家。自他考回上海,母亲也随他一起搬回上海后,他就不太愿意去面对母亲和上海的这个“家”。这个“家”虽然在母亲的操持下,整齐干净,但却没有人气。这个人气是除了他自己外,他所想念的还在东北的那个父亲。在属于上海这个大城市的灯火通明的夜晚,他总是会想起在东北的生活了十八年的那个家,那个在大兴安岭林区的家,出门就是满目的绿意,夏天在林间摘蘑菇,冬天在雪地里打滚。而这一切,都是父亲陪着他。可是在记忆里,作为上海知青的母亲,似乎从来就不喜欢这个家,从小就和他说,一定要努力考回上海去。母亲总说上海有着不一样的繁华,上海的每个人都活得很精致,上海可以喝到咖啡,上海可以吃到牛排,上海可以买到很多他未曾听到过的东西。上海对他来说,是一个向往的名词,却不是他的家。

   余鑫最终如了母亲的愿,考上了上海的大学,而这也导致了家庭的割裂,母亲毅然决然地和老实巴交的父亲离了婚,收拾好行李,似乎是头也不回地便以送他来读大学的名义回了上海,并留了下来。

   自从余鑫母亲当知青离开上海,外公外婆先后去世,家里并没有别的直系亲属,外公外婆留给她的只有杨树浦工厂区的一间小小的套间,一共加进来不到40平米,厨房还是公用的。但是母亲说,浦西一张床比过浦东一套房,比起东北来,自然也是好上百倍。她把一大一小的房间改造地妥妥当当。小房间自己睡,大房间则作为客厅,余鑫在大学读书住校,周末回来就会睡在客厅的沙发床上。母亲也还没到退休的年龄,东北的工作丢了也不觉得可惜,毕竟也只是林场小学里的一个无编制的老师。回到上海之后,她在远方亲戚的帮助下,在附近的工厂找了个看仓库的工作。虽然身份从老师到仓库管理员,母亲却一点不觉得丢份,反而对与余鑫说:“什么工作不重要,回上海最重要。”

  余鑫已经长大了,他懂那段历史对一个来自大城市的女孩青春年华的伤害,也懂母亲对这个从小生活长大的城市有着无法改变的眷念。而自己不一样,他生在林区,长在东北,他骨子里流着独属于大兴安岭的血液。在那里,还有他沉默寡言的父亲,他想念那里辽阔的天空、茂密的高林、随处可见的野生动物和野蘑菇。他曾经也想努力去融入上海这座城市,却依然发现格格不入。这大概是他们这一代人都会面临的困境,学校里就是这三种人,上海人、外地人,和他们这批上海知青子女,身上带着上海烙印和基因的外地人。余鑫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学习和学生会工作中,他常常想,再长大一些就更好了,努力留在这个城市,除了给妈妈更好的生活外,也要找机会把爸爸接到上海来。

  余鑫的人生目标在遇见夏怜之前,都只有这一个,但在遇见夏怜后,他却默默在心里加上了“夏怜”的名字。

  是什么时候真正喜欢上夏怜的呢?大概是他第一次主导组织全校性活动,她最捧场,甚至牺牲了和卫成与的恋爱时间,忙前忙后;大概是他高中同学苏娜来上海没地方住宿的时候,她第一个站了出来,热心解决了他的烦恼;大概是他在那年五一,接到她来自杭州的求救电话,她夸大其词的“撒娇”,让他第一次感受来自同龄人的被需要。

  当他做出人生中第一次冲动的举动——第二天不到五点就起床,赶上了去杭州的火车,一路站到了杭州。他并没有把握,在另一个城市的茫茫人海中,能否碰见夏怜,他脑海里不停地回忆夏怜复述的下车经历,坐上去西湖的公交车,看见的第一家交通银行就去取钱。于是他想,只要银行一上班就在那里等着,一定会遇见夏怜。

  果然,当他到了银行没多久,就看见匆匆跑来取钱的夏怜,在那一刻,他几乎要控制不住,想要跑过去拥抱她。这显然过于疯狂和没有来由,余鑫依然保持着作为师哥的理性,剩下的时间里,他拥有了和夏怜单独的在异地相处的时间。这些时间,对于一段暗恋来说,已经足够和难得可贵。余鑫知道,夏怜有自己的甜蜜爱情,她的快乐也大部分来自于此,无论是从道德层面,还是从对夏怜的爱屋及乌,他都知道,自己不能再逾矩往前多走一步,他决定依旧把这份感情默默压抑在心底,只要自己不说,夏怜就不会知道,夏怜不会知道,她就不会拒绝,只要她不拒绝,自己就依然是她身边除了卫成与之外,最近的异性朋友。

  可是余鑫低估了夏怜,夏怜并非像她外表所展现出的大大咧咧,她有着敏感的心思,余鑫所做的这一切,她当然已经感觉并猜到。从杭州返回上海后,余鑫发现,夏怜开始刻意地和他保持着距离,去学生会办公室的次数也少了,除了必不可少的开会,她几乎很少出现。即使出现,两人那种以往的言语之间的打趣也少了,对话都是公事公办。但是夏怜掩饰地极好,还对余鑫说,大二了,功课也多了,想多拿奖学金,所以不能多来学生会帮忙,还让他多担待。

   他们的这所大学是老校区,校园并不大,余鑫时常会碰见夏怜依偎着卫成与,两人相伴而行,还听说卫成与和任若言一起成立了乐队,两个人分别是首届歌手大赛的冠亚军,而任若言成了卫成与好朋友的女朋友,那六个人成了一个小圈子,他们和这个校园乐队也紧密联系在了一起。夏怜还为他们的乐队来找余鑫商量,是否可以每周三借学生会的活动室来排练,回报是学生会以后的所有晚会活动,乐队都会积极配合。

   余鑫没有理由设置障碍,他依旧扮演着在夏怜心目中的那个好师哥的形象。为了让夏怜不再和他刻意保持距离,余鑫也不再拒绝新来的大一师妹的追求,他虽然并没有进入到传统恋人必需的牵手、接吻的那一步。他相信,只要和这个师妹没事就在学校里并肩走走,夏怜心中对他的防备一定会少很多。即使没有一段真正的爱情可以抚慰,他依然希望,他和夏怜之间能回到以前那种无关爱情的亲近距离。

   而这些,都是属于他遇见夏怜后一直到大三快毕业的时候,独藏在心里两年多的秘密。也许毕业后,自己会遇到那个感情上超越夏怜的那个人,而夏怜也会拥有真正属于自己的人生,也许与卫成与有关,也许和卫成语分开,谁知道呢?那他和夏怜还会在这个城市遇见吗?不知道,又有谁能预料未来呢?青春的秘密是一粒种子,它深埋于地下,虽然祈求它有一天破土发芽、开花,但也可以永远在埋地里做最最安静的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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