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参议院,一个公平的参议院,由具有个人尊严、个人品格以及绝对独立性的人们组成。我们不知何为主人,我们不承认谁是独裁者。这是一个相互磋商和讨论的会堂,不是一个炫耀荣誉的舞台。”——丹尼尔·韦伯斯特
美利坚参议院既受到过度赞誉,也遭到无理贬低,这取决于评论家各不相同的倾向和性情。在某些人看来,它具有一种庄严的属性,一种显赫的权力,并在极大程度上具有一种其他代议制机构不具备的实践智慧。而在另外一些人看来,无论之前情况如何,今日的它多少有点像一个由精心挑选的一帮悠闲的“大老板们”组成的团体而已。在这种伙伴关系中,一小部分品行高尚、目标崇高的人虽跻身其中,却既无鼓舞人心之事,也难有意气相投之友。当然,如今这两种极端的观点都与不加修饰的真相相去甚远,而通过将这两种观点中的温和成分加以审慎地混合,也不见得就可以得出真相。在这个问题上,就像在很多其他问题上一样,真相既稀松平常又客观现实。
参议院仅是体现这个创造它的国家的选举模式和公共生活状况而已。它的成员依据国家立法机关通常会遵循的自然选择法则,从活跃的政治人物群体中挑选而出。因此,它很有可能由被“(国家)制度”召唤进政治中去的最佳人才组成。如果这些最佳人才并不优秀,并非因为这个国家已无良才,而是因为我国的政体制度没有通过奖励吸引更好的人才。人们通常会以为参议院就是宪法希望它成为的样子;以为因为它在联邦体制中的地位显赫,它的成员的目标和品行也就崇高;以为因为它的任期长,就能高瞻远瞩;或者,以为它并非人民直选,在参议院的大厅中就不会有煽动行径。但实际上,参议院无疑是公共服务的一个部件,虽然是很重要的一个部件。而如果这种服务的普遍状况是让政治家挨饿受冻而让煽动家茁壮成长,参议院本身就会挤满后一类人,仅仅因为已别无选择。无法专门为参议院独立地培养公务人员。它的人员必须从这个代议制体制的众议院中招募上来,而参议院不过是这个代议制体制的顶端而已。水至清处是源头。除了从众议院的最佳人才中挑选,参议院无法获得更好的人才了。而如果众议院吸收的仅是劣等人才,则参议院也只能容忍这一类人。
为了理解和评价参议院,必须了解这个国家的公共生活状况。这些状况如何呢?那么,首先,它们已不是联邦政府初期的旧模样,它们甚至不是二十年前的模样。因为在这方面,和在其他方面一样,南北战争结束了一个截然不同的时期,又开启了另一个时期。在变革时代进行伟大建设的政治家和六十年代负责重建的政治家之中,产生了一批具有社会地位和立法影响力的宪法法律人。当开国领//袖正在制定宪法时,其余政治家所面临的问题属于最广义的政治问题;但是当联邦政体成功建立之后,主导国家公共生活的问题就都是只有法律人能够解决的法律解释问题了。所有政治事务,所有法律疑问,甚至所有外交难题,都通过宪法解释规则而加以决断。几乎没有哪一个公众关心的话题,不涉及某一个宪法解释学派的宪法理论。宪法问题从来都是政治的潮汐,而行政政策问题顶多是政治的小漩涡。
杰斐逊领导下的象党(共和)人从宪法中汲取的养分不逊于联邦党人。此后的辉格党和驴党(民主)本质上也依赖同一张食谱生存,虽然形式略有不同。今天的政党党,如果任何时候感到需要大快朵颐来对抗当前自身的体弱无力,还是乐意求救于这些旧时代的厨师。重大问题如新州加入联邦,兼并外国领土,以及所有涉及奴隶制和州保留权力的一箩筐争论,都是关涉宪法的问题。除此之外还有哪些现有问题——除了那些植根于这部伟大宪章所规定的隐含权力的问题外——能够引起持续的喧闹的争吵呢?我们还记得,很少有政论学家反对内陆改进政策,比如因为它们是不明智的,或者是不必要的。任何人带着政治家的眼光看待这个问题,都不会看不到,国家大型水路的开掘、公路的建设、运河开凿,或者任何让联邦各区域之间的交流更为方便和快捷的民生工程,都是经过明智的斟酌之后获批的。这些民生工程与既惠及全国又施益广泛的政策相一致。受到质疑的不是何种方式才是最好的、最有远见的,而是何种方式才是合法的。而内陆改进计划的主要反对者的异议是建立在对宪法语言的推敲之上的。没有宪法的明确允许,即使终日无所事事,他们也不肯有所行动。
关税问题的处理也密切涉及这一理念。这个问题突然在1833年作为一个激进的党派议题浮出水面。但这一问题不似当年轰轰烈烈的自由贸易运动,期待着科布登(Cobden)和布莱特(Bright)的代表团出场,而是作为一个联邦税收和各州宪法特权之间的冲突问题登场。农业州认为遭到自己所同意的贸易保护主义政策的铁蹄残忍地蹂躏,并从宪法中寻找逃脱的希望。它们承认,根据基本法的直接授权,联邦政府毫无疑问地享有对进口商品征税的权利。但这种权利是否包含基于其他目的(而非筹集合法收入的目的)而设置歧视性税收的特权?宪法是否包含着南卡罗来纳州可以被征税以维持新英格兰地区的制造业的含义?当时,紧跟关税大争论步伐的,是退出联邦权和废除奴隶制所带来的更激烈的争论。在这场竞争中,又一次与之前发生的其他竞争一样,被逼走投无路的党派向宪法寻求庇护。而这又一次,至少在第一阶段,是一个法律人的问题。然而,它最终逃脱了所有法律人的掌控,被移交到残忍而野蛮的战争手中去解决。但它已在宪法学家手中停留了尽可能久的时间,若不是问题已经超越宪法层面,掺杂着无数超出立法机构和法院可控程度的利益和情感因素的话,这个问题本来一直到最后都可以由宪法学家解决。
进入1930年代初,美利坚的政治问题迄今为止具有的这种特征,实例众多,足以提醒美利坚人民,什么是美利坚政治的主要特征,而且无须进一步阐述就足以解释我希望进一步强调的要点。这样一个政治历程会对政治家的治国才华和政//治//领//导才能产生什么影响,清晰可见。当那些关涉如何恰当解释宪法的问题是亟待解决的最重要、最紧迫的问题时,优秀的法律人成为需求品,因此优秀的法律人应运而生满足这种需求。在美利坚这样一片土地上,许多公开、中立的法庭的建立使得诉讼更为便利,因此除非也有一些激励行政才能的特别手段,否则产生的优秀法律人必然比优秀行政人员更多。
因此,联邦政府总是拥有大量杰出的法律人,却经常连差强人意的行政人员也数量不足,似乎还注定要忍受没有任何建设作用的政治家所带来的不便。早期的宪法问题如此重大而紧迫,以至于将优秀的辩才们都带入这一行当,背离了联邦制度中所有权力领域都存在的剥夺领导地位的倾向。当能够影响联邦政府的权力和结构的问题存在时,政党必须因明确的目标而聚合,必须支持一个清晰的纲领。当维持或推翻奴隶制不再是一个关乎宪法权利的问题,而是一个关于是情感还是既有权利——利益还是热烈感情——的争论时,当然会出现两派之间激烈的对抗,并快速产生一个强有力的领//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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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票反对,38票赞成,10票弃权。”
“抱歉,路德维希议员,您的提案初次提审不通过!”
“OK!谢谢参议长、谢谢各位同僚!”
参议院可不是摆设,每日议题基本都是提前定好的,像马修·路德维希这般在议事会议正式开始前才提交新议案,在参议院史上也有,但极少,第一次提审不通过是正常的。
环视了一圈坐在议事大厅里的“同僚们”,马修·路德维希不由得冷笑,心中却是对这一群鼠目寸光的“老板们”产生了一股憎恶,既然参议院这边暂时不通过他的提案,那么,他唯有通过白宫的渠道来向总统湖佛先生提出一些关于即将举办的伦敦海军会议的“建议”了——䒤本海军内部同样存在派系之争,先前说了,一者是条约派,一者是舰队派!
既然马修·路德维希晓得了这一个矛盾,既然要加以利用,先前“合伙人”埃德加·湖佛也问过他,为什么不趁机利用跟本国海军共同创设“秘密基金”所结下的“情谊”来促使总统湖佛先生改变“削减军费”的想法呢?
马修·路德维希不认为“合伙人”埃德加·湖佛看不穿那位总统先生的“真实内心”,但是,终究是当局者迷啊……当“黑色星期二”降临之后,总统先生削减军费的决心就更大了,否则也不会有伦敦海军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