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言谬矣!对秦民不好交待?我看未必!不错,羌人犯秦境,的确杀戮抢掠甚猛,给秦人带来极大伤害。然则,秦伐山东六国,又讲仁义了吗?伐韩三川之时,一次斩首即达三万,且其全是精壮男子,伐赵离石,斩首十万掳生口不下十万等等,可曾讲过不好有交待?论残暴程度,秦人不逊于羌人!”
我摇了摇头,道德标准得放在具体的时代来看,杀伤和抢掠对方人口,乃是削弱对方实力最有效的手段,在当时看来没有什么不对的。秦人既然可以对山东六国如此,为何羌人就不能对秦人如此呢?
“眼下秦国修改法令,主动投降的敌军,只要他们不作乱,便不再对他们采取屠杀之策,而是编入苦役队伍,以役赎罪,处罚手段很宽容了。”
羋戎自知秦国双重标准之说,断能令人信服,可是又不能不为秦国国策辩护。
“不杀降兵降民,是因为秦国征战与耕作的劳动力不够,民众负担太重,不如此,便无法减轻秦民的徭役军役的负担,说是善举,实则迫不得已,假如秦民充足,势必又要高举屠刀,大杀山东六国之军民!”
我对羋戎之言嗤之以鼻,暴秦之凶名,早已在诸国中流传,所以,秦国要讲仁义,讲委屈,太没资格。
“羌人与秦人、蜀人,本非同类,生产之道、礼乐道德皆不同,倘若硬要刀兵相见,即便秦军长占羌地,所得之民不可役,所得之地不加富,可说没一点好处。更何况长占羌地,大军需得克服水土不复,还有翻越雪山,凶险万分,可说是以有用之国力,填无穷之巨坑,就是得不偿失的赔本买卖。”
“相反,秦国软实力强于羌人,数十年之后,本属化外之民的羌人,渐慕秦文化,自觉自愿希望变成秦国子民,到时秦国可从中选择优秀的首领到朝中任职,征其强力者入秦充为劲旅,这些人畏服王威、敬谢皇恩,会对大秦忠心耿耿,视大秦为父母之国,为大秦做事,为大秦效力,边患永消,何乐而不为?”
“况且,大秦非要现在就对羌地加以强力监管,即便短时间内有效,可是却能将一盘散沙的羌人联合起来,共同对付草原上的敌人,那时羌人蓄积力量,广结盟友,与大秦世代为敌,那才是真正的大患!因此,我以为,万不可怨怨相报!应趁这次羌人主动投顺之机,结百年友好之盟约!”
我从秦国的立场上,分析只有如此的重要理由,武力不能解决一切问题,和平有时发挥的力量,远远超过战争。
说完这些,我停下来让众人消化一下这些内容,并招呼羋戎进食,就不要光喝酒。
“张先生,你可知这是我这些天来,吃的唯一一顿热食,也是唯一吃饱的一顿。羌地没有饭馆,也无旅馆,晚上在野地整宿整宿冷得睡不着,身边又没有一个能说话的人,让我体重减轻了不少。”
看样子羋戎在羌地侦察,遭的罪的确不轻,一盆肉没几下就被他吃了个精光,由于不太习惯使用刀子割肉,用手拿着吃,弄得他满身都是油污。做为秦国上层人物,实在是太失礼,惹人笑话,于是向我解释一下。
“羋将军,说完大秦的利害,就得说一说你个人,乃至你家族的利害。”
我当然不会对羋戎手脏、衣服脏说三道四,在座的哪个羌人不是满身油污?草原上洗衣,很难晾得干,晒得透,所以能不洗就不洗,而且越有油脂在表面的衣服,越是保暖,万不得己时,还可把衣服拿来吃了,多少能提供些能量。
“你姐羋月以貌美,被楚王送至秦国,百般讨好于惠文王,生有公子稷、公子显、公子悝三个王子,也不过升至八子之位,离王后还差着四级:良人、美人、夫人。现在,她想为亲属谋一个永久富贵,保你羋氏一族不灭,付出的心血,肯定非常人所能想象!”
要让羋戎甘心情愿为秦羌和好出力,肯定得做通他的思想工作,他个人和家族的安危,就成了最佳切入点!
“这世道谁都活的不容易!你姐羋月拿命争富贵,你拿命拼富贵,我拿命挣富贵,还不就是为了让自己活得好些,给子孙留些家产,让香火传得更久些罢了。来,趁我们还活着,我敬你一杯。”
我继续在羋戎的心窝子上挠来挠去,羋月是楚国人,要想在秦国立足,本就不易,还要面临巨大的后宫争斗和王位争斗,当下惠文后之子嬴荡在位,打压羋月一派,羋月所生长子公子稷,就被派去遥远的燕国做人质,是为秦国对付赵国之需,一旦燕赵之间和好,公子稷怕日子难过。
“不瞒羋将军,兄弟我入赘赵月英家,准备娶王诗韵为妻,名声不太好听,可实惠多呀,至少不缺钱花。可看你羋将军家族,你敢把你的府邸弄大吗?两三进就差不多了,家仆?有过几个勉强够用就行,丫鬟不好说,可姿色要说过得去,应该怕不成……”
我猜羋戎的家族,在咸阳肯定是夹起尾巴过日子,不可能张扬,于是,大而化之将其贬得一钱不值。
“要不是我是入赘王家,我不是吹牛,给我倒马桶的丫鬟,姿色怕都超过你府上最能拿得出手的丫鬟。你别看我,我这还真不是看你笑话,单纯以事论事罢了。咸阳城里的钟鸣鼎食之家,谁家没个百八十号仆役?要是少于五十人,就会被人家剔除出富豪之列。以前秦王多点几盏灯,都会被史官诟病,而现在普通的大户人家,谁不把家里弄得灯火辉煌?”
看到羋戎有些震动,我赶紧给他下猛药。
“哦,点灯都发生变化了,不是那种蜡油熬制,点起来烟又大,光又暗,而是用纯猪油熬制,不但无色无味,点起来白白静静,不再闪个不停,据说,还可以往里面添东西,添什么就看你心情啰!比如添些香料,就能满室皆香,添些驴鞭粉,就有助情催发之效……”
“哦,还有更离谱的。人家房间里根本就不点灯,四壁嵌上等珍珠,顶上全用玉石吊顶,有月光的夜晚,整个房间刹时有如铺了一层月色!嘿嘿,你想想,在这样的房间里看美女宽衣解带,哪是个啥味道……”
天地良心,以上场景,全是纪真绫吹牛时我听到的,所说的就是陈庄的相府,反正我从来没看到过。
“咕咚”一声,羋戎狠狠地咽口水,桑格玛等人,也是大咽口水不止。因为我描述的情景,那才叫富贵靡奢,才能叫可以住人的陈设,桑格玛的房屋,基本上对应相府的厕所,根本就是个笑话,而且,对应的还是相府的男厕所,女厕所都赶不上。
“张先生,你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这些没必要渲染了。”
在羌地庸俗的房屋里面,谈秦国高尚的豪华装修,怎么看也是荒诞不稽,羋戎百感交集,遂直奔主题。
“羋将军,我在给你指一条保家发财的路子!你这次到雍城,还有几个人知道你是孤身一人前来羌地的?”
我贼兮兮地端起酒杯,和身体纹丝不动的羋戎碰了一下,神神秘秘地附耳说道。
“我接雍城守备之后,借口旧疾复发,在府中养病,所有人都不见,除了我的副将外,没人知道我潜入羌地。”
按秦军律,羋戎身为主将,不在其位,论罪当诛。可他太渴望立盖世奇功,遂不顾军法,私自潜入羌地,希图侦知进军路线沿途的风土人情,地理险隘,河流水井所在,为大军讨伐羌人,当好向导,立下头功。正因如此,他才着重保密工作,毋使羌人知道不说,还得防止上级不批准他如此冒险。
“这就好!你打的是侦察羌地旗号,现下被羌人所擒,说句不好听的话,你要是不听羌人的好言相劝,就只有死路一条,死了还会被秦国朝廷谩骂,骂你立功心切,致有此失是轻的,骂你不遵军令,恣意妄为是应该的,还要追究你羋八子纵弟胡为之罪,也不算过分。对不对?”
我给羋戎说军法,就是告诉他,他原来设想的立盖世奇功计划,已经破产了。
“要让你将功折罪,还能使你此次潜入羌地的行动,变得光辉无比,只有一个法子!把你此行说成是你浑身是胆,深入羌地,与羌人唇枪舌剑,得到一个秦羌互不侵犯,羌蜀间通商的实质结果,假如秦国朝廷同意,羌人便会上表称臣纳贡,表明内附大秦之意,让大秦一雪边境被扰之辱,在所有诸侯国面前,都能理直气壮地说话,也能对背井离乡的秦民有个交待!”
我的意思,就是要以羋戎此行为契机,让他心生对当前家族形势的危机感,还有对更进一步,成为大秦诸多外戚中,最为有力一支的向往,只有家族安全,才能享受奢侈逸乐,才能尽得人间快活。
听完我这些肺腑之言,羋戎长叹一声,我说的都在他心坎上,他之所以被弄到雍城当守备,就是因为他是羋八子的亲弟弟,原本出身就不好,还是楚国人,在惠文后眼里,就是非我族类的外国人,再加上又是后宫争宠对手的亲弟弟,让羋戎从此丢官无职,算羋戎洪福齐天了。
这可不是开玩笑,秦国后宫之争失败者的命运,羋戎很清楚!假如他没有大到国王不得不暂时停止清算他的功劳,等待他的,就是在无限忧惧中死亡,历年来朝争时的阴毒心思,比战场上的枪林箭雨厉害多了,那是一种让人从骨头里冒寒气的可怕。
考虑到羋戎有可能独自逃跑,惠文后这边想的非常周到,在咸阳赐了他宅子,还问羋戎要不要把远在楚国的亲戚接过来,这不就是在找人质吗?
羋戎想想,对他个人来说,形势的确恶劣,多年来受到的挫折,还有今日胖妞带给他的顿悟,一双眼睛不觉有些湿润。
并不是只有他一个人,为了生存,为了荣华富贵而奋斗,许多人也是这样想的,但绝大多数人,缺一个指路的贵人,如果贵人一生一世都不出现,无疑将让人带着无限遗憾,默默无闻走完生命尽头。
生活中没有朋友,有如吃没有盐的菜,没遇贵人,有如晒不到太阳。而我,无疑就是上苍指派给他的贵人!
难道不是吗?这次他大难不死,是从被擒引起的,得到的不是弯刀架脖子,而是莫名其妙的升迁之路。一个人只要还活着,就得以最好的方式活下去,为此,情感可以放下,尊严可以抛出。
想通了的羋戎,陡然间如溺水之人,看到眼前有木板,一下来了劲,整个人都显得不一样了。
“张先生,我听你的!”
羋戎年龄三十出头,但在我面前,却像个学童一样恭敬。
又商量一阵羋戎返秦后向上汇报的细节,时间已是次日清晨,众人喝得晕乎乎的,但不影响继续参加讨论。
……
今天的讨论,加入了羋戎充当羌秦和平使者的内容,众人也先跟桑格玛一样想不通,可是在我一阵抽丝剥茧的分析后,众人纷纷同意,毕竟只要是战争,就得有损伤,即便打败秦人,部落也不可能全无损失,更何况这次还是秦国大举进攻,踏上草原之后,肯定就是见人就杀,见牛羊就抢,干的就是他们在秦地干得那一套。
讨论出来的羌人共同治羌章程,第一条规定,羌人山南五部由羌王统治,羌王为羌人的总头目,总揽统治权,神圣不可侵犯,
第二条规定,羌王必须执行辅佐人会议的决定,为此,制定整理内务所需各项规则。辅佐人除犯内乱外患之罪外,不受逮捕。
第三条规定各部武装,非有辅佐人会议做出指令,羌王下达命令,不得私自出动。
后面还有四十五条,规定各部落间地域划分,财物交换与分配,司法依据等。
这是众人讨价还价讨论了好多天,多方妥协,外加我大棒加胡萝卜,弄出来的成文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