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旬欢张着眼睛,一脸茫然,他的声音带着回音,层层叠叠的朝着无尽的黑暗滚去,像是没有尽头。李旬欢浑身透出一股子疲态,闷闷自问: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许久许久的沉默,李旬欢突然猛地抬头:“米其……”李旬欢惊讶的呆住了表情,他看着这个奇怪的空间里,不远处,林米其像是丁达尔一样,划破了这无尽的黑暗,像一道光,像是唯一的希望。
李旬欢用力的把自己的身躯,从黑色旋涡中挣扎出来,朝着林米其奔去,脚下的无尽黑暗泛起激烈的无声涟漪,李旬欢用了全力,也要朝着林米其奔去,他嘴里不停的呼唤着“米其,米其……”
可任凭李旬欢怎么向前奔去,林米其永远离他有一丈的距离,毫无回应、只是这么笑着,像是永远够不着的一缕烟尘。
心跳检测的声音刺耳而急促,幽远的声音又断断续续的重叠在这里,那些过往的画面,就是像是一个环形的巨幕投影,如爆炸一般,将和林米其的所有过往飞速的塞入了这个空间。
当李旬欢看见林米其穿着嫁衣出现在坟墓前,抓了一把沙,喃喃低语了几句。
林米其在说什么,李旬欢迫切的想要知道。
林米其到底说了什么?
再一抬头,黑暗中的林米其逐渐虚弱了,渐渐的只留下一个笑脸,
再追上前,林米其淡淡的消散了。
唯一的光,唯一的希望,消失了。
滴滴滴滴……一阵猛的电流……
李旬欢身躯猛的一震“米其……”
巨大的涟漪,翻涌起黑色的浪,层层叠叠的翻腾而去。
万丈崖的竹林中,狂风让整个竹林犹如大海一般,翻滚着汹涌澎湃的浪,韧劲拉着着竹子,噼啪作响,像是恶魔的笑声,阵阵碎响,在夜空中幽幽传来。
今夜是李旬欢出七的日子,这四十九日,阿飞都祭奠的好好的。
就这最后一晚,着火的纸钱满天飞舞,魂帆摇摇欲坠,就像是猛然迎来了末世。
阿飞在风中凌乱,手忙脚乱,不知如何是好,一阵惊雷过后。
一道闪电,直直的劈在了李旬欢的坟墓之上。
一道惊雷,一道闪电,照亮了轩云阁的厨房,沈之华正翻滚着勺子,搅拌锅内炖着的高汤,咕嘟嘟的冒着泡翻滚,可就这一瞬间。浓白的汤锅内,一点点翻滚,从内喷涌,变成了黑色的黏液,这些黏液猛然的从锅内冒了出来,源源不断,像是沥青,又像是沼泽,它们像是无尽的深渊伸出的恶魔之手,拉扯着沈之华,想要将他淹没。
哐当一声巨响。
沈之华一把推到了高汤的大铁锅。
一切恢复正常,撒了一地的是牛羊鱼羊鸡和各种烦名贵珍惜的食材,和熬了快七七四十九日的精华。
沈之华的手上烫伤了一大片,泛红的皮肤上,水泡瞬间就冒了出来。
沈之华疼的在地上打滚,他感受到了什么,这种感受,比身体的疼痛,还要挠人。
可自打那夜之后,林米其就得了梦魇症,在梦里,她经常会出现在一个很诡异的时空,那里的阁楼有数十丈那么高,那里的车都不用马拉就能飞快奔驰,那里的人仿佛都没有快乐,在交错的十字路口茫然的行走,林米其从开始的惶恐不安,到习以为常,她从一惊醒,到开始试图在梦里寻找,林米其总觉得,这个梦像是李旬欢留给自己的一个念想,或许有一天,她能在梦里找到他……
林家生意壮大,又加之之前赈灾北方有功,城主找大师挑了初八这么个极好的日子,在轩云阁的门口,一串鞭炮噼里啪啦炸开一地红纸之后,城主亲手撤下红布,一块烫金的牌匾露出“玉盘珍馐”四个大字。
百姓一阵哗然,人头攒动,这林家还真是不消停,如今再被人提起,那名号是响当当的红火,想要预订轩云阁的一桌简餐,不仅要花费数倍的银两,更是需要等上翻倍的时间,可谓是,之前诋毁的有多厉害,如今想要高攀,就得多困难……
城主示意沈之华前来接过牌匾,沈之华也不知是故意使然,还是因为手上裹着厚厚的纱布,不便出席,他居然推着林二爷上前代表林家,在众人的掌声中,林二爷脸上先挂着半尴不尬的表情,久了之后,他终于意识到,这些赞扬和崇拜是无比的真实,便再也不拘束,挺直了胸口,哇,这种久违的虚荣和浮华,让林二爷如醉酒一般,沉迷其中。
北方赠予的丰收粮和果实,更是让沈之华在夏安城的名声有了颠覆性的改变,一时之间,林家仿佛又回答了那个鼎盛的岁月,只是这一次,再无人提及李家和那个卑微渺小的赘婿李旬欢。粮草被安排进了轩云阁的后厨,沈之华从里面挑了几根好看的麦穗,一番装饰,摆着了轩云阁内,林家人,因为今日的荣光都一改对沈之华的态度,逐渐的一口一个管事,少爷的叫着……
林家后院,林米其并没有去参与轩云阁的狂欢,看着庭院丛生的杂草,稀稀拉拉的荆条上,枝头开着野蔷薇,星星点点的粉色白色杂糅在暗绿色中,倔强又孤独。
“小姐,城主授匾,这么大的事,你怎么能不去呢?这风头都让沈之华一个人占尽了?”春桃搓着衣角,一脸愤愤的愤愤不平。
“他喜欢出风头,就让他出个够”林米其的回答毫无情绪。
春桃愣住了:“小姐,你这是真要把林家拱手相让啊?咱们就放弃了?不争了?就这么纵容沈之华为所欲为?”
林米其看了一眼春桃,笑了笑:“林家是沈之华自己争过去的,白纸黑字,是爷爷所托,何来拱手相让一说?”
春桃还是不满:“可是……”
“没有什么可是。”林米其打断了她,依旧云淡风轻:“这沈之华接管林家之后,林府上下管理的井井有条,轩云阁的生意也日渐做大,如果这就是他的为所欲为,我们为何不纵容呢?”
林米其说完,蹲下身子,看着一朵小小的野蔷薇:“快帮我摘些个花儿来”
春桃还是不解林米其到底怎么了:“摘它做什么?又小又丑还带刺!”
林米其笑了:“不要以貌取人,这刺蘼啊,别看它长得一般,根茎花果都有不凡的价值!”
春桃叹了口气:“哎…你是在暗示,沈之华的价值不一般?”
春桃便蹲下开始摘了起来。两人劳动了不一会儿,一个讨厌的声音便响起。
“看来,你很喜欢这野玫瑰嘛!”
一抬头,果然是春风得意的沈之华。
林米其没有理她,继续采摘,全然不去想,这人是刚出现,还是已经城府极深的躲在某个地方,偷听完了才出现,总之这个男人,最擅长试探、林米其不想处处让自己难堪,所幸来了个坦诚以待:“恭喜啊,听说你替林家拿了块匾!”
“玉盘珍馐,城主本来是想题夏安第一楼,我觉得你一定不会喜欢!”
林米其沉吟片刻:“沈之华,林家现在由你掌事,轩云阁是你的功劳和苦劳凝结,你要做第一便做你的第一,你考虑我做什么?怎么?难不成轩云阁若出了问题,或者少了生意,你还想要找一个背锅的不成?”
沈之华听了点点头:“好!林米其,我果然没看错了你,格局就是跟古代人不一样飞,你放心,这夏安第一,我可没兴趣,我要的是,天下第一……”
林米其点点头:“沈之华,我越来越觉得,你身上是有优点的了。”
沈之华满意的点头,转身离开,突然又停住了脚步:“林米其,你眼前的这些野花野草没什么价值,你等着,明年春天,我定要夏安城所有的玫瑰,都为你而盛开!”
说罢沈之华大摇大摆的离开了庭院。
“小姐,你……你在做什么?”春桃全然不解林米其为何对沈之华如此的“欣赏”,正如她不明白,为什么林米其的手紧紧握在野蔷薇的藤条上,刺扎穿了皮肤,渗出了鲜红的血液。
沈之华很是满意放才林米其的所言,他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林米其对自己的态度全然变了,虽然现在字句依旧冰冷,但明显有着对自己的赏识和期待,李旬欢啊李旬欢,你的家业是我的,你的女人也迟早是我的,沈之华命令手下去全世界搜索玫瑰的种子,在过去,他为了研究美食,在法国驻扎了接近一年的时间,也就是在那个时候,他想开拓美食与鲜花融合的理念,便仔细的研究了《玫瑰圣经》,拿破仑可以为了约瑟芬皇后去远征收集玫瑰的新品种,他沈之华也可以为了林米其,将夏安城变成这个世界最大的玫瑰园,反正都是一座虚妄的世界,沈之华越来越喜欢站在上帝视角,将这个世界当成沙盘,将所有人当做木偶的感觉了,如同小时候过家家一样,沈之华终于在这里,找到了乐趣。
春桃想替林米其包扎手指,但林米其全然不顾,这般刺痛才能让她时刻保持理智和清醒,一步步的施展自己的计划,她看着铺在桌上的野蔷薇的花果,说着:“春桃,去煮了水喝!”
春桃一愣:“这小花喝它做什么?”
“治胸闷、头痛、烦躁,不思饮食……”林米其说罢抬头看着春桃神情严肃:“我要吃饭,要喝水,要清醒,我不能再整日整夜的活在梦里,浑浑噩噩,郁郁寡欢,我要变回林米其最初的样子!”
春桃含着泪看着林米其:“小姐,你能回来,太好了……”说罢兴奋的拿着花果离开煎水去了。
庭院里,那些野蔷薇恣意生长,有着自己的想法傲然独立,野蔷薇象征着每个人作为独立的个体,都不应该过度依赖他人,需自给自足,依靠自己的力量也能开出绚烂的花。
此时的林米其,像极了一朵野蔷薇,她的计划也正一步步的生长,像一根根带刺的藤条,看似脆弱,但又无比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