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能,那你们是怎么出来的。”侍卫急忙问道。
“是,是因为他们留下我们几个一条命,让我来为你们报信。”小年纪的士兵哭着说道。
“那·····那太子殿下和二皇子呢?”侍卫继续问道。
“我们不知道·····我们本来也想去找,但是,但是他们不允许,于是我们只能急忙回来了。”将是们说道。
“好的,请你们在这里等,我去禀告皇上,你们稍等片刻。”侍卫表情凝重的说。
天渐渐破晓,淡青色的天空镶嵌着几颗残星,大地朦朦胧胧的,如同笼罩着银灰色的轻纱。
此时的天际,已微露出蛋白,云彩都赶集似的聚集在天边,像是浸了血,显出淡淡的红色。
早晨,乳白色的轻雾弥漫大街小巷,笼罩着城市,虽还不见太阳,却散发着燃烧的气息。
清晨的天空里沁着微微的芳馨,夜雨涤尽了一切的尘污,连带着把茉莉花的清香也在濡湿中渲染开了,随着风儿飘溢,飘进了每一个呼吸的毛孔中。黎明,一层白色的浓雾,覆盖着滇池,渐渐地化成了一片薄纱,像一只神奇的手,轻轻地拨开了她的面纱,让早霞羞红了她的脸。秦淮河的水是碧阴阴的;看起来厚而不腻,或者是六朝金粉所凝么?我们初上船的时候,天色还未断黑,那漾漾的柔波是这样恬静,委婉,使我们一面有海阔天空之想,一面又使憬着纸醉金迷之境了。等到灯火明时,阴阴的变成沉沉了;暗淡的水光一象梦一般,那偶然闪烁的光芒,就是梦的眼睛了。
当大地刚从薄明的晨嫩中苏醒过来的时候,在肃穆的清凉的果树园子里,便飘荡着清朗的笑声。鸟雀的欢噪已经退让到另外一些角落去。一些爱在晨风中飞来飞去的小甲虫便更不安地四方乱闯。浓密的树叶在伸展开去的枝条上微微蠕动,却隐藏不住那累累的硕果。看得见在那树丛里还有偶尔闪光的露珠,就像在雾夜中耀眼的星星一样。而那些红色果皮上的一层茸毛,或者是一层薄霜,便更显得柔软而润湿。云霞升起来了,从那重重的绿叶的斡隙中透过点点金色的彩霞,林子中映出~缕一缕的透明的淡紫色的、浅黄色的薄光。
此时的殷国,还是一片祥和的样子,宫廷里的灯光还没有打亮,微弱的光芒闪烁着,宫人们还在熟睡。
谢凉珩此时已经醒过来,这一夜,她满腹愁思。
谢凉珩披上衣服走出去,看着黎明的霞光却渐渐显出了紫蓝青绿诸色。初升的太阳透露出第一道光芒。从未见过这鲜红如此之红;也从未见过这鲜红如此之鲜。一刹间火球腾空;凝眸处彩霞掩映。光影有了千变万化;空间射下百道光柱。
清澈的空气使大地广漠无垠,把它无限地扩展开去。一切都在往远方同去,而且在召唤人们也到大地的蓝色边沿上去。站在这地方看见太阳升起过十多次,每一次在我的面前总是诞生一个新的世界,充满新奇的美丽。
“小主,怎么起的这样早。”秋月在一边揉着惺忪的眼睛。
“你看,还不到日出的时候,天刚有点蒙蒙亮;那是一种美妙苍茫的时刻。在深邃微白的天空中,还散布着几颗星星,地上漆黑,天上全白,野草在微微颤动,四处都笼罩在神秘的薄明中。一只云雀,仿佛和星星会合一起了,在绝高的天际唱歌,寥廓的苍穹好象也在屏息静听这小生命为无边宇宙唱出的颂歌。在东方,格拉斯山坳映着吐露青铜色的天边,显示出它的黑影;耀眼的太白星正悬在这山岗的顶上,好像是一颗从这黑暗山场里飞出来的灵魂。”谢凉珩笑着说,自言自语。
“小主是在担心太子殿下吧?”秋月书道。“您放心,人我已经排出去了,明日应该就可以收到他们的消息了,小主千万不要担心,您的身体也不好,要是太子殿下知道您现在这个样子,他一定会十分的担心您。”秋月劝说道。
“我明白,但是我总觉得,有大师发生。”谢凉珩皱皱眉头。
上朝的时候,殷皇才缓缓醒过来。一身明黄色的龙袍,端坐在龙椅上,好似睥睨天下,俯视万生!哦,不,他本就是在万人之上!只是,谁又知晓他的心中的一切,高处不胜寒,所以,他永远只是一副冷酷的模样!
2如玉般的雕刻模样,完美的眉型更衬他的英气,薄唇紧抿,眉头紧皱,好似被什么事所烦恼,可是就这皱眉的模样,更让人从心底生出敬畏来。负手而立,剑眉入鬓,凤眼生威,形貌潇洒,头角峥嵘,气质清癯,风姿隽爽,萧疏轩举,湛然若神。身长七尺八寸,美词气,有风仪,而土木形骸,不自藻饰,人以为龙章凤姿,天质自然。
他一袭军装勃然英姿,如琼枝一树,栽于黑山白水间,终身流露着琉璃般的光彩,漆黑不见底的眼眸,硕大的冷光扳指嵌于指尖,五色宝石造的戒指分于左右手指。好不气派!
但是朝堂之上早就已经议论纷纷。很明显,出现在宫外的士兵,引起了大家的注意。
“你们怎么了?可是有什么好消息要告诉我?”殷皇问道。
“皇上······外面有几个士兵想见见您。”侍卫来报。
“甚好,叫他们进来回话。”殷皇招招手。
“是。”
几个相互搀扶的将士缓缓的走进来,他们看到殷皇,一脸惊恐的向殷皇行了礼。
“平身,平身。”殷皇看着他们说道。
“你们是逃兵?”殷皇冷笑着问。
“不是的殿下,我们是····将士。”其中一个人瑟瑟发抖俄方说道。
“将士?”殷皇笑了笑。
“很好,那么这位将士,就来和我说说,前线发生了什么啊。”殷皇问道。
“皇上·····前线将士全军覆没。”一个将士说道。
“你·····说什么?”殷皇愣在原地,过了好久才缓过神来。
“全军覆没?”“什么,那太子殿下和二皇子呢?”“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大臣们听到这个消息,简直炸开了锅。
“那阵问你们,太子殿下殷暮云和二皇子殷暮雨,你们可曾见到过。”殷皇问道。
“皇上,太子殿下和二皇子,下落不明。”一个士兵书道。
“下落不明?”大臣们听到这个消息,简直炸开了锅。殷皇总共就着两个皇子,此时要是都消失了,那殷朝的未来可怎么办呢?
“你胡说。”殷皇发出声音,像是愤怒,像是悲伤。他大声的打断了正在说话的将士和议论纷纷的臣子们。
“你们根本不是什么,不是什么将士,你们说到底,你们就是逃兵,逃兵。”殷皇哆哆嗦嗦的说道。
“皇上我们着的呢不是,我们真的不是什么逃兵,也不是骗子,我们是敌人放出来回话的。”将士说道。
“不,朕说你们是逃兵,你们就是逃兵。”殷皇恢复了冷静。
“李太傅,逃兵应该如何处置?”殷皇问道。
“东汉末年的战乱中,曹操集团逐渐获取中原控制权。曹操将他军队中的士兵一律划为“士籍”(或称“士家”),户口单列,世袭为兵。士兵家属集中迁居到许昌一带居住,作为人质,如果士兵有逃亡、叛降行为,就连带处罚其家属。士家的女子不得外嫁,只能在士家之间通婚。另外,曹操还特意制定“士亡法”。原来东汉末年的法律规定,凡是士兵逃亡的,官府可以逮捕其妻子、子女进行拷打,追究其去向。曹操觉得这样处罚还不足以威慑士兵,在“士亡法”中规定,逃亡士兵的父母、妻子、子女、兄弟都要株连处死。
《三国志·魏志·卢毓传》记载了一件“士亡法”公布不久后的案件。有一位妇女白氏,由父母包办嫁给了一个士兵,才过门没几天,连丈夫的面都没见过,那个士兵就因失踪被判定为逃亡。负责审判的大理寺依据“士亡法”判处白氏死刑。上报到朝廷,门下省“贼曹”的官员卢毓引经据典加以反驳,说:“女子要经与丈夫见面同房,才成为人妇,所以《诗经》有‘未见君子,我心伤悲;亦既见止,我心则夷’。而《礼记》又说,女子如果没有在丈夫家的祖庙牌位前见过祖宗,死后要归葬娘家,因为她还没有成为人妇。这位白氏生有未见之悲,死有非妇之痛,而法官就要判她死刑,那么正式成婚的如何来加重处罚?法律对此并无明确规定,法官只是在比附判案,那么按照儒家经典‘附从轻’,比附类推论罪应该从轻处罚。《尚书》也说‘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白氏是经过了正式礼聘及过门的程序,可以处刑,但处死刑就过重了。”曹操听了他的汇报,感叹说:“卢毓的意见是对的,他引经据典,使孤叹息。”白氏由此才逃得一命。
过了几年,又发生一桩案件。曹操军队中的吹鼓手宋金等人在合肥逃亡,宋金的母亲、妻子以及两个兄弟都在许昌被捕,法官上报,建议按照“士亡法”全部处死刑。当时担任丞相府“理曹掾”(主管司法的低级官员)的高柔向曹操建议:“士兵逃亡确实是可恨,但是我觉得其中有不少人是会后悔的。我请求凡是逃亡的不要连坐诛杀他们的亲属,一来可以使敌军宣称我军残暴的宣传破产,二来也可以诱使逃兵有归还之心。只要按照原来的法律就足以使士兵不至于轻易逃亡,再加重处罚到连坐亲属,我以为现在的士兵见到有人逃跑的,为了躲避连坐也跟着逃亡,这样的重刑并不能制止逃亡,恐怕还要增加逃亡。”曹操接受了他的意见,宋金的家属都没有被杀,并将法令修改为逃亡士兵亲属没为官奴婢。
曹魏废汉建国后,高柔被任命为主管审判的廷尉。有一个叫窦礼的士兵出营后失踪,军营以逃亡上报,请求追捕,并连坐窦礼的妻子、子女为官奴婢。窦礼的妻子每次过堂受审都连呼冤枉,可是各级官府都不予理睬。案件上报到廷尉,高柔亲自审讯:“你怎么知道丈夫没有当逃兵?”窦礼的妻子流着眼泪说:“丈夫从小失去父母,后来奉养一位老太太当作自己母亲,非常恭谨;而且他又疼爱儿女,爱抚看护,绝不是不顾室家的人。”高柔再问:“那么你丈夫与人有仇吗?”答:“丈夫很善良,与人无仇。”高柔追问:“你丈夫与人有钱财交易吗?”答:“曾经借钱给同营的士兵焦子文,后来追讨几次都没有还债。”恰好这时焦子文为了一个其他罪名关押在监,高柔立刻提审焦子文,严词追问,焦子文承认是他为了赖债而杀死了窦礼。高柔派人押着焦子文到作案现场,挖出了窦礼的尸体。魏文帝曹丕下诏立即释放窦礼的妻子和子女为平民,并且将这个案件颁发到全国司法机关,警惕窦礼这样的冤案再发。
中国古代战争中,士兵都是被强制服役的农民,在大多数时代,当兵并不能带来身份上、经济上的明显好处。在“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孝经》)的文化环境下,当兵要冒身体毁伤、陷己不孝的下场,也很难得到精神上的激励。因此古代统治者为了能够驱使士兵为自己卖命,只好严惩逃兵。曹魏的“士亡法”并非个案。
现在可以看到的最早的处置逃兵法律,是在湖北云梦睡虎地秦墓出土的秦《军爵律》两条条文。一条是规定士兵每五人编为一“伍”,其中有一个士兵逃亡的,其余四人都要受罚两年的劳役(如有战功斩敌一颗首级可以免罚)。这种连坐法使全体士兵出于自身安全考虑而互相监视,大概是各国军队普遍实行的。另外一条规定,如果在战场上“失踪”,军队已经上报他阵亡、国家对他的后人进行了抚恤、授予爵位,可是后来查明他是在战场上逃跑,并没有死,就要剥夺他后人所得的抚恤及爵位。这人日后回到家乡,就“以为隶臣”,成为国家奴隶。
商鞅变法后,秦国的士兵在战场上斩获敌军一个首级就可以获得一级爵位,国家按照爵位来分配土地,授予种种法律上、社会生活上的特权。因此秦国军队总的来说士气高涨,被孙卿子评为是战国最强的军队,“齐之技击,不可以遇魏氏之武卒;魏氏之武卒,不可以遇秦之锐士”(《荀子·议兵》)。因此逃兵问题或许不那么严重,处罚还不算很重。
唐律的《捕亡律》将逃兵罪名区分为已出征临战时的逃亡、平时镇守驻防时的逃亡两大类。凡是军队已出征上战场,士兵逃亡一日徒一年,一日加一等,逃亡超过十五日判处绞刑。如果是在作战时逃亡的处斩首。凡是平时镇守驻防,士兵逃亡一日杖八十,三日加一等,最高加到流配三千里为止,没有死罪。
唐末五代时期军阀混战,为了防止士兵逃跑,朱温(后梁太祖)下令在士兵脸上刺上军号(用针刺字后再涂上墨汁),在道路关口设立岗哨盘查,发现刺字的逃兵就予以处死。这个办法迅速被各个大小军阀采用,也被宋代继承,士兵一律刺面,并设“逃亡之法”。刺面的禁军逃亡,满一日处斩首。北宋仁宗改为逃亡满三日,斩首。北宋神宗王安石变法期间改为逃亡满七日,处斩首。这个法律一直维持到南宋灭亡,只不过各代皇帝往往下诏特赦逃兵的死罪。
明律继承了唐律将逃兵罪一分为二的立法原则,但不采用按照逃亡日期来定罪量刑。《兵律·军政》规定,军官军人出征时逃亡的,初犯杖一百,充军继续出征;再犯者处绞刑。而各地驻防军人逃亡的,初犯杖八十,继续服役;再犯杖一百,发往边远地区充军服役;三犯处绞刑。
清律沿袭了明律的规定,只是将两种逃兵罪名的绞刑都改为“绞监候”(监禁等待秋审最后决定是否执行绞刑)。可是在后来的清代条例里,却不分出征、驻防,只要是“在营”的将士逃亡的,一律加重为斩立决(不经秋审报朝廷核准后立即执行死刑)。在战争结束前自首的,发遣到各省驻防八旗为奴;战争结束后才自首的仍然斩立决。”李太傅悠悠的说道。
“什么,皇上的意思是,让我们斩立决?”一个将士惊恐的说。
“皇上,您至少得让这几个将士说完话。”其中一个大臣说道。
“他们不是将士,他们是逃兵。”殷皇愤怒的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