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上三竿,某个小村里,鸡才叫。
这是一只非常不凡的公鸡,作息混乱,但胜在长得漂亮,气宇轩昂,红毛大围脖把鸡头衬托得像是鸡中之王,让村民终究狠不下心来,把这个睡午觉的时候乱喊的鸡给掐死炖汤。
鸡不是故意的,鸡睡不好。
鸡舍离两个主人的房间只有一面墙,而那个房间里令人脸红的动静时常持续到后半夜,鸡只能后半夜睡,中午再起床。
它还有一群漂亮的小母鸡后宫以及毛茸茸的小鸡崽子,可以算得上是人生赢家了,所以,它对主人们的行为选择原谅。
这是村中最好的房子了,样子看起来古朴简单,却有个不小的院子,大门口种着桂花树和紫藤,后门种着榆树和梅树,每条路都是青石板铺的,院子里养着各色小野花——价值千金的小野花。
最惹人注目的,还是院子两边翠绿欲滴的新鲜蔬菜瓜果,打理院子的人一定是个农业好手,能把握各种作物的生长习性,分明应该在不同季节生长的作物,在同一时间达到了最漂亮的状态。
院子中间陈列着石桌石凳,相貌平平无奇,其实是从怒金那边特意运过来的一种矿石,坚固非常,还能用磁场疗愈人的身体,桌面摆开一套茶具,是建盏的,却用来泡粗茶,暖暖的热气飘逸上来,不时传来一两声扯着嗓子的羊叫。
余奉捂着耳朵崩溃地坐起来,对窗外怒吼:“再叫炖了你信不信!”
枕边人好脾气地把余奉捞进怀里,亲昵地吻了吻耳边的皮肤,留下很是酥痒的一道灼热:“你想怎么吃?”
余奉磨着牙,脑子里已经闪过八大菜系八大手段十大酷刑,最终恨恨地说道:“晚上不给他饭吃了。”
“嗯,不给它。再睡会儿吧。”
微哑的声音,正是来自翟轻尘,他昨晚吃了一道非常,非常不错的菜。
“咚、咚、咚”
羊刚安静下来,木门又被叩响,门外的人高声喊:“来使宛收月求见王爷、煜王。”
“……睡不了了。”
好不容易有点睡意,准备再憋个回笼觉的余奉终于眼睛瞪得像铜铃。
“不给他开门就是。”翟轻尘平静说道。
余奉纠结地搓了搓脸,掀开被子下床去,找出件衣服披上:“不太好,到底是铭霜派来的人,万一真的有大事呢?”
宛收月不着急,他在门口歇脚,用紫藤萝遮阳,穿的也是平民百姓模样,瞧着二郎腿,颠颠哒哒的,很不正经。
“宛公公,进来坐。”
“拜见煜王。”
宛收月笑眯眯地站起来,随余奉进屋去。他不得不承认,新帝上任以后自己对自己的工作有信心多了,毕竟她人好相处,又时常能领到譬如“给摄政王和煜王传话”这样的好差事。
农家小院,绿色蔬菜,还有粗茶淡饭,光是想想就觉得很激动。
“什么事?”翟轻尘已经穿好衣服,呃其实也穿得不是很好,胸膛松松垮垮的,头发也随便梳顺了一披一束,帅得惨绝人寰这点只占他气质里的三分之一,剩下的都是:这个人的眼神写着吃人不吐骨头。
完了,必定是自己扰了他俩的好梦,摄政王生气呢。
宛收月瞬间没了那种放松的情态,还想挥动一下拂尘,然后意识到自己出来没拿,很尴尬地伪装成赶蚊子,讪笑着说道:“陛下想动动易家,这不是,撬不动吗,让您两位给想想办法。”
“易家?易而散的母家么……”余奉给宛收月倒了杯茶,坐在凳子上,做了个手势,招呼翟轻尘也过来坐。
翟轻尘就乖乖地指哪儿坐哪儿。
爱情真是恐怖啊。
宛收月喝着茶,不禁感叹。
“正是,自易夫人死后,她家的兄弟就不太安分,仗着家门和这几代皇帝都沾边,做事太出格了些,但又很根深蒂固,同时这几年和其他世家联姻,势力盘根错节,实在让陛下头疼。”
余奉皱眉,叹了口气:“……有辱门风,易夫人是个何等慷慨明丽的女子。”
“一个人,也并不能代表她整个家族啊,煜王殿下。”
“翟轻尘,我们替铭霜想想办法吧。”
对方没有说话,点了点头,暗地里在玩余奉的手指。
余奉任由他去,靠在他肩上,和宛收月又聊了几句,都是问亲友近况的、朝局民生的,像是说家常。
“阿什那王子,现在已经做了女琉的王啦。
“娶妻?他似乎现在还没娶妻,都这么多年了,女琉大臣可着急了。
“怒金那边啊,据说易公子现在在那儿做首辅大臣,已经与怒金女王成亲了。”
……
你一眼,我一语,一壶茶水,整个下午都慢慢过去。
宛收月是趁着夕晖离开的,倦鸟归巢,农人回家,炊烟袅袅。
“我们也回去吧,想想铭霜交给我们的事。”余奉抻了个懒腰,笑着拉起翟轻尘的手。
对方却把余奉整个人都打横抱起,眼眸一弯,笑得很坏,大步向家中走去:“不急,今晚先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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