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这种人类年龄计算法并不适用于猫。
最近我开始运动了。有些人闻状,估计会立刻讽刺说一只猫而已,有什么资格谈运动。凡是这么想的人,绝对与世隔绝,不了解近几年的运动为何物,把吃饱了就睡当作天职。他们口口声声说着“无事是贵人[94]”,整日袖着手无所事事,屁股都快在坐垫上生根了,嘴里还洋洋得意地说这是“大丈夫的光荣”,怡然自得地每天活着。
不管是运动,还是喝牛奶、洗冷水澡、跳水、夏日到深山避暑,这一系列煞有介事的举动都是从西方国家传过来的臭毛病,跟黑死病、肺病、神经衰弱是一个性质。
我去年出生,今年才一岁,自然没有见过人类病发时的状况。虽然不了解,但是据说猫长一岁相当于人类的十年。人类的寿命是猫的两三倍,但是猫可以在如此短的岁月里快速成长,证明年月日这种人类年龄计算法并不适用于猫。就以我为例子吧。我虽然才一岁多,但是聪明才智有目共睹;主人的三女儿已经三岁了,反应极其迟钝,除了哭、尿床和喝奶,什么都不懂。跟心忧天下、愤世嫉俗的我一比,她真是白活了这三年。
所以我对运动、海水浴、外地疗养这种事情的历史了如指掌,也没什么好奇怪的了。对这种事情诧异的,肯定是名叫人类的少了两条腿的白痴。人类很久以前就是白痴,所以最近像发现新大陆一样鼓吹运动的功效、海水浴的好处。这种事情,不夸张地说,我出生前就知道了。
要问海水为什么有保健功效,去海岸上走走马上就知道了。那么大的地方,有那么多条鱼,一条生病的都没有。所有的鱼都在健健康康地游来游去。鱼如果生了病,身体就不听使唤。鱼一旦死去,肯定浮在水面上。所以鱼死是“漂上来”,鸟亡是“掉下去”,人一命呜呼称为“挺尸”。
如果你问横渡印度洋的人有没有见过鱼死的地方,百分之百所有人都说没有。肯定是这样的。横渡海洋的次数再多,都不会见到在海面咽气——不,因为是鱼,所以要说在浪花中咽气——从来没有谁见过在浪花中咽气漂在水面上的。那个宽广无边的绵绵大海,即使点起火把不分昼夜仔细寻找,都不会看到哪条鱼“漂上来”,由此可以得出结论,鱼的身体非常强壮。
至于鱼身体为什么那么强壮,又是饭来张口的人类所问的问题。很简单啊。因为每天吞着海水在海里泡着海水澡。海水浴对鱼的帮助显然很大。既然对鱼有效,对人类肯定也有效。1750年理查德·拉塞尔医生曾经说“只要跳到布莱顿大海里,四百四十种病立刻痊愈”,引起极大的轰动。在我看来,他们发现得太晚太晚了。只要等到合适的时机,即使是我们猫族,一定会组团去镰仓。只是现在不行。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的时机。就像明治维新之前的日本人,还没来得及体验海水浴的好处就咽气了,现在的猫也一样,如果没有合适机会,不能立刻脱光光跳进大海。欲速则不达。去筑地[95]的猫还没有平安归来,我们必须按兵不动。进化论让我们猫族对于群体狂热状态有了相当的抵御能力——换句话说,在“猫漂起来了”代替“猫死了”成为惯用语之前——不能轻易去海水浴。
海水浴需要去海边才能实现,运动则没有那么多限制。二十世纪的今天,不运动的人就像昔日的贱民一样让人避而不及。不运动不是指不会,而是做不到,经我鉴定无非以下两种情况:没时间、没心情。想当初经常运动的人被笑为下人,如今不运动的人却沦落为下等。人类对事物的评价就像我的瞳孔一样,根据时间和场合的变化而变化。我的瞳孔忽大忽小,人类的好恶也会有翻天覆地的不同。
翻天覆地也未尝不可。事物都有两面性。东西也有两端。在同一个事物上引发黑白分明的显著变化,也是人类机灵的体现。心脏的可贵之处,就在于可以立刻指挥大脑转换视角。弯下腰从两腿之间看天,总是别有一番趣味呢。如果古往今来的人都言必称莎士比亚,该多么无趣。偶尔也需要弯下身子从两腿之间看看哈姆雷特,评价说“你写得不怎么样啊”。没有人这样泼冷水,文学界就没有进步。
所以之前贬低运动的人忽然变得热爱运动,连女人都拿着球拍在大路上蹦来蹦去。如果你连这都能接受,就不要讽刺我们猫谈论运动了。
接下来我想解决一下大家的困惑。很多人都好奇我们会做什么样的运动。如人类所知,很不幸,猫不能握住东西,所以球、球拍相关的运动肯定不行。然后就是我们猫没钱,所以不能做花钱的运动。这么一来,猫的运动必须满足不用钱、不用器械两个条件。你肯定会想,那就是散步或者叼起金枪鱼就逃跑了吧。这种只让四肢做力学运动,随着地球引力顺势而为的事情,既简单又无趣。这种活动冠以“运动”之名,简直是对这个名字的侮辱。当然也不是所有的运动都需要物质刺激。像“鲣鱼赛跑”、“寻找大马哈鱼”这样的运动我还是很喜欢的,只不过这样的运动都是为了奖品,假如没有奖品,立刻就没有兴趣了。
我想了很久,想做点没有奖品也很有意思的运动。
比如从厨房隔雨窗上跳到屋顶。
比如用四只脚站在屋檐的梅花形瓦片上。
比如走过晾衣竿——可惜竹子太滑了站不住,一次都没成功过。
比如从后面偷袭小孩——这是我最喜欢的运动之一,只不过事后经常挨揍,现在也尽量减少到一个月做三次。
比如用纸袋蒙住头——太痛苦了,简直毫无趣味可言。而且没有人类帮忙根本不能成功取下来。
还有就是在书皮上磨爪子——被主人发现我就惨了,与其说这项运动是锻炼全身肌肉,不如说是脑力运动。
这就是我所说的旧式运动。
新式运动就更有意思了。
首先要介绍的是捉螳螂——捉螳螂不像捉老鼠那么大张旗鼓,危险系数也低。是夏末秋初时节最上乘的游戏。
捉螳螂的方法如下:首先去院子里找一只螳螂。运气好的时候毫不费力就能找到一两只。然后“嗖”的一声带着风跳到螳螂旁边。接下来就有意思了,螳螂受惊之后肯定第一时间举起它的镰刀。螳螂精神非常难能可贵,不管对手强弱,先做出抵抗的架势。
我用右手前爪轻轻一拨高举的镰刀。别看它举那么高,头部特别软,一拨就软趴趴倒下了。此时螳螂的表情就特别可爱,满脸透露着“怎么回事”的惊诧。随后我绕到它背后轻轻拉起它的翅膀。那翅膀之前都是谨慎地叠起来的,冷不防被我这么一拉,马上忽闪开来,露出里面跟吉野纸[96]一样浅色的内衣。夏天还煞费苦心穿两层,真是奇怪。这时,螳螂肯定就扭头往后看。只有很少的几次是整个身子转过来对着我的,大部分情况下是仰起头直直扭向后面,像是在等待我接下来出手。
如果对方一直是这个态度,就达不到运动的效果了,所以我会在差不多的时候再送上一爪子。如此一来,有远见的螳螂一定会设法逃跑。不顾一切愣是跟我对峙到底的,都是没有经受过教育的野蛮螳螂。如果遇到这种螳螂,我会瞅准它转过来的瞬间,恶狠狠地把它抽到一边。通常能飞出两三尺远。不过敌人如果老老实实转身继续袭击,我只能受累,沿着院子的树木,像飞鸟一样绕几圈。螳螂只能逃出五六寸远。因为已经知道了我的力量,所以无心恋战,只是纠结应该往左右哪边逃比较快。可惜我可以左右包抄。螳螂叫苦不迭,只能尝试扇动翅膀,试图前进一大步。螳螂的翅膀又细又长,原本是为了与头部保持美感才长的,真正一见果然是百分之百的装饰品。就像日本人学英语、法语、德语一样,都是一点实用性都没有的东西。所以螳螂居然想到使用这么个没用的长长的翅膀来逃脱,对我来说一点挑战都没有。螳螂计划的是前进一大步,实际上还是在地面上爬了几步罢了。
虽然也觉得螳螂可怜,但是为了达到自己运动的目的,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小小内疚一下,就再次跳到螳螂前面。螳螂由于惯性来不及急转弯,仍然继续向前行进。我照着它的鼻子就是一爪子。此刻,螳螂必然张着翅膀就倒下了。于是我就轻轻将前爪踏上去,休息片刻,再松开。松开之后再放上。七擒七纵是诸葛亮的杀手锏之一。我会重复三十分钟左右,直到螳螂再也动弹不得,才叼到嘴里左右摇晃,然后吐出来。螳螂在地面上装死一动不动,我就用手把它拨起来,再顺势轻轻踏上去。如果这也玩腻了,最后才啊呜啊呜地吃掉。哦,这里我要跟从来没吃过螳螂的人说一声,螳螂肉一点都不好吃,而且营养特别少。
乐趣仅次于捉螳螂的运动是捕蝉。别看都叫蝉,可不一定是同一种东西。人类不也是么?也分油滑的、聒噪的和消极的,蝉则有秋蝉、鸣鸣蝉和寒蝉几种。
秋蝉很顽固,不好玩。鸣鸣蝉比较蛮横,略困扰。只有寒蝉最好玩。这种蝉只有夏末才有。等秋风从和服腋下的缝隙钻进去,无情横行皮肤直至人们着凉感冒的时刻,它就一直摇着尾巴不停鸣叫。这种经常叫的蝉,在我看来,它们的天职就是聒噪和被猫吃。初秋就是取它们性命的时刻,也称捕蝉运动。
有一点要跟大家说明,虽说是捕蝉,绝对不能要滚在地上的。地面上躺着的,身体一定已经被蚂蚁攻占。我捕蝉绝对不碰这种蚂蚁的温床。在高高的树枝上“知了、知了”叫着的才是我的目标。
顺便我想问问博学的人,蝉叫的时候,到底是“知了、知了”,还是“了知、了知”?你给出的解释将极大地影响蝉类研究。这也是人类比猫优越的地方,也是人类引以为傲的地方。如果不能马上回答,就好好考虑一下。不过不管怎么叫,对捕蝉运动来讲都不构成阻碍。只需循声爬树,趁对方还在自我陶醉地鸣叫之时,一巴掌拿下。
这项运动看起来简单,真正做起来可费劲呢。我有四条腿,在大地上爬行不输任何动物。至少从数字角度来看,四条腿的我不输两条腿的人类。从爬树的角度来看的话,比我灵巧的家伙还不少。且不说以爬树为天职的猴子,就连猴子的子孙后代——人类,都不容小觑。本来呢,我觉得这项工程有悖万有引力,即使做不好也在情理之中,唯一头痛的就是给捕蝉运动带来了很多不便。还好我有爪子当利器,爬总是能爬上去的,只是没有看起来那么容易。有时候眼看要接近,寒蝉却警觉地飞走。我又不能像寒蝉那样奋不顾身地跳起来,只能哀哀地接受白爬一趟的悲惨命运。
还有一个危险,寒蝉会照着你头上撒尿。它绝对是瞄准了再撒的。爬树爬到一半,又不能逃走,只能尽量往旁边躲,避免尿液打在身上。在飞走之前尿一下,是什么心理状态下的生理反应?没准是不舍得走。或者趁敌人不备,为自己多争取一些时间逃跑。就像乌贼吐墨、小混混露纹身、主人卖弄拉丁语是一个性质。这个问题也是蝉研究中不可忽视的问题。研究透彻了绝对能写一篇博士论文出来。当然,这又是题外话,接下来咱们言归正传。
蝉最喜欢扎堆的地方——用扎堆可能有点奇怪,其实是群聚,可是群聚这个词略显迂腐,我们还是用扎堆吧——蝉最喜欢扎堆的地方是梧桐树。这梧桐树的叶子异常繁茂。而且每一片叶子都有团扇那么大。它们彼此掩映,从外头根本看不到树枝。这简直是捕蝉运动的天然障碍物。有首民谣的歌词是“只闻其声,不见踪影”,我都怀疑是专门针对我作的。没办法,我只能遵循着声音往上爬。一般爬大概两米高,就到了梧桐树开始分叉的地方,我在这里稍事休息,顺便透过层层叠叠的叶子,努力侦查蝉的藏身之所。我爬上来的这一路,已经有反应快的蝉哗啦啦飞走了。有一只发觉就不得了。蝉跟人一样,特别喜欢模仿别人。紧接着后头会连着飞走好几只。等我到了分叉口的时候,基本只剩满树寂静鸦雀无声了。好不容易爬那么高,无论看哪里,无论把耳朵竖多高,都感受不到蝉的存在。这时候又懒得转身下去,只能在分叉处原地休息一阵,等待以后的机会。等着等着,不知不觉进入梦乡。等到突然惊醒,只闻扑通一声,我已经从分叉口的梦乡一屁股摔到了石头铺的地面上。
大多数时候还是能够捕到一只的。只不过扫兴的是,从树上下来的时候只能用嘴叼着,到地面的时候蝉大多已经死了,再怎么摆弄都毫无反应。要说捕蝉的乐趣,就在于装死装了很久的寒蝉,突然努力收缩尾巴想要逃跑的时候,一爪子踏住。这时候它就会鸣叫起来,毫无章法地忽闪近乎透明的薄羽翼。动作之快之美,堪称蝉界的一大奇观。每次捉到寒蝉,我都会请求它表演一段,直到看腻了再一口吃掉。有的蝉即使到了腮帮子里还尽职尽责地唱呢。
除了捕蝉运动,还有一种运动叫滑松。滑松没必要大费笔墨,我跟大家简要描述一下。
看到这个名字,你肯定想当然地认为滑松就是从松树上滑下来,其实不是的。这也属于爬树的一种。只不过捕蝉运动中,爬树的目的是捕蝉,而滑松运动中,爬树本身就是目的。这就是两种运动的差别。
自从“且燃常青松,暖慰最明僧[97]”之后,直到现在,松树皮都疙疙瘩瘩。要说防滑,没有什么东西比得上松树树干。手抓着放心,脚踩着安心——总而言之爪子抓上去感觉超级棒。
我总是一口气抓着树干爬到树顶,蹿上去是为了跑下来。有两种跑下来的方式。
第一种是头冲着地面一路爬下来。
还有一种是维持蹿上去的姿势,尾巴垂直地面,倒着爬下来。
现在我要向人类提一个问题,你们觉得哪一种方式更困难?
根据人类浅薄的见识,反正要下来的,不如直接头冲着地面下来比较省事。真是大错特错。估计他们只知道源义经大人在鹎越降落[98],觉得源义经大人都能向下降落,区区猫辈能够头朝下摔落,已经应该感恩戴德了。
可不能这么小瞧我们。你想想猫的爪子是冲着哪里长的!每一根都弯向后面。所以能够像消防钩一样挂到某个东西上,再靠近。但是反过来推力却没有。现在假设我正顺着松树往上爬。我本来是地面动物,从自然引力的角度思考,我也不能长时间在松树顶端逗留。最终总是要下到地面。如果什么都不管闭着眼睛一跳,落地速度难免太快。因此总要用一些什么手段,缓冲一下自然引力,也就是所谓的“降”。
落和降看似有天壤之别,其实没有那么严格的界限。落得慢一些就变成了降,降得快一些就变成了落。落和降,只是字面上的差别而已。我不想从松树落下来,所以把落的速度放慢,就成了降。这就要求必须借助外物,才能抵抗落下的速度。前面也提到,我的爪子根根向后,如果头冲上,借助爪子的力量,反而利用了落的趋势,让落变成降。这道理显然易见。
如果头冲下,像源义经大人那样跳离松树呢?爪子反而一点用都没有。只能哧溜哧溜往下滑,不能承受自己的体重。如此一来,即使初衷是降,也会毫无悬念地落到地面。这也是鹎越之战很惨烈的原因。放眼整个猫族,能看得清这里面门道的,估计只有我。因此我将这种运动称为“滑松”。
最后我要说说围着篱笆绕行的运动。
竹篱笆把主人的院子圈成了四边形。跟走廊平行那条边约长十六七米,另一条边宽八米。现在我要讲的绕行篱笆的运动,就是站在篱笆上环行一周。虽说这个篱笆需要修葺,好在四条边还是不间断衔接的。而且中间还有一条篱笆是用火燎过的粗粗的圆木头,在上面稍事休息,也很方便。
今天精力比较充沛,从早上开始我已经来回绕了三圈了,越绕动作越娴熟。我一鼓作气开始绕第四圈,结果刚过了半分钟,从邻居家屋檐飞来三只乌鸦,列成纵队停在我前头两米处。真是没礼貌,妨碍我运动。哪有来路不明的乌鸦随便停在别人家篱笆上的道理。我生气地冲它们喊:“没看见我要过去吗!喂,快让开!”
离我最近的乌鸦嬉皮笑脸地看着我。它身后那只正在四处打量主人的院子。第三只正在用篱笆桩子磨自己的喙。它们仨肯定是过来觅食的。
我给了它们接近三分钟的时间,允许它们就这么站着,等待回答。乌鸦通常被称为“勘左卫门”,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我左等右等,对方既不打招呼也不让路。我无奈,只得继续往前走。离我最近的勘左卫门见状,倏地打开了翅膀。我暗喜,看来它们还是被我的威严震慑到打算开溜了。结果高兴过早,那厮只是换了个姿势,从朝左站原地换成了朝右站。简直混蛋!如果在地面上,我绝对不会容忍的,只可惜现在精疲力竭,没有教训勘左卫门们的气力了。等它们自行飞走也不太可能。首先,再等下去,我自己都站不住。对方有羽毛,天生就是站在窄窄的篱笆上歇脚的,想站多久就站多久。而我已经走到第四圈,已经非常疲惫。其实绕着篱笆走,观赏性和运动量都堪比走钢丝,就连没有障碍物的时候,我都不敢保证一定不会掉下去,更何况从天而降三个一身黑的拦路贼呢。对峙了一会儿,我决定自己终止这项运动,主动跳下篱笆。争执太麻烦,不如就这样吧。敌人数量多,而且面孔陌生。喙尖尖竖起,就像天狗的干儿子一样。一看就不是什么善茬。还是躲开为妙。贸然迎战,万一摔到地上,就是更大的耻辱。
刚拿定主意,朝左站的乌鸦突然叫了声“呆瓜”。紧接着第二只也跟着叫“呆瓜”。第三只语气柔和了些,却“呆瓜,呆瓜”叫了两次。再怎么敦厚老实如我,也忍无可忍了。在自己家院子里被区区乌鸦欺负,传出去我再也没脸见人。虽然我还没有名字,不利于丑闻扩散,但是毕竟不体面。如此一来我只能迎头痛击了。俗语有云,“乌合之众”,虽说它们有三只,没准实力弱得很。我怀揣能打多久打多久的破釜沉舟之心,一步步走过去。乌鸦们就跟没看见一样,还一脸无辜地交头接耳呢。
太让人生气了!如果篱笆再宽一点,我一定好好教训它们一顿。只可惜心里再撮火,都只能一小步一小步走。终于,我慢悠悠走到了离领头的乌鸦五六寸的地方。正思忖着就差最后一两步了,结果勘左卫门们像商量好了似的,突然一起张开翅膀,飞着跳起一两尺高。掀起一阵风劈头盖脸向我袭来,我一惊,脚底踩空,咣当就掉下去了。这下完了!我恨恨地从篱笆底部往上看,那三只居然还在原地站着,低着头嘴巴凑在一起盯着我看。真是一群厚脸皮的家伙!我恶狠狠地瞪了它们几眼,对方毫无反应。把背弓得高高的低吼示威,也没有效果。就像庸俗之人不解借物言情之妙,它们对我发出的愤怒信号根本领悟不了。想想也是,我把它们当作猫来对待了,失误就出在这里。如果对方是猫就迎刃而解了,不凑巧是乌鸦。乌鸦就没办法了,心意无法相通,就像实业家急于让主人苦沙弥承认他们的权威、源赖朝给西行的和尚一只银制的猫、乌鸦在西乡隆盛的铜像上拉屎一样,只能无可奈何。
想通之后我再也无心恋战,毅然决然往走廊走去。已经是晚餐时间了。运动虽好,过量也吃不消,现在浑身无力,疲惫不堪。并且初秋时节的夕阳阳光还很强烈,我这一身毛皮充分吸收了强烈的光照,温暖得受不了。汗从毛孔里大滴大滴渗出来,本以为流下来就好了,谁知毛孔根部像糊了一层油似的黏糊糊,背部痒痒得难受。话说出汗出得痒,跟招了跳蚤的痒还真不一样。嘴可及之处能咬,脚可及之处能挠,这处于脊髓纵贯线正中央部分,恰好是盲区。这种情况要么找人类帮我挠,要么在树皮上蹭个够,必须二选一,不然痒得根本睡不着。
人类是愚蠢的,因为他们发明了撒娇声——他们在抚摸我们的时候,总是自己学着发出我们的声音。在我看来,根本不存在撒娇声,只有被撒娇声——嗯,反正人类比较蠢,我们只要发出被撒娇的声音靠近他们的膝盖,一般都会让他们自我感觉良好,于是纵容我们的任性,有时候甚至抚摸我们的脑袋以示喜爱。
最近我毛里好像长了一种叫做跳蚤的寄生虫。他们发现之后,每次看到我走近,都会立刻拎起我的脖子丢到外面去。不就是肉眼都不一定能看到的小虫子嘛,至于这么嫌弃吗?人情淡薄,真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只是因为一两千只跳蚤,就迅速翻脸。人类社会通用的爱之法则第一条就是——可获利之处,爱所有人——人类对我的态度突然发生这么大变化,即使再痒都不能向他们求助。所以只有第二条路可选,自行蹭树皮吧。
那就赶紧从走廊下去蹭树皮吧。我刚下去,忽然意识到这个想法并不好,或者说功过相当。不因为别的,就是因为松树有松脂。松脂有个特点就是异常执着。一旦粘在身上,就算电闪雷鸣、舰队奋战直至全军覆没,都死活不离开。不仅如此,假设刚开始的时候只有五根毛粘了松脂,松脂融开范围一定会波及十根毛。等你注意到的时候,已经淹没三十根毛了。我是一只淡泊的猫,所以特别瞧不上这种黏黏糊糊追着人不放的东西。即使长得跟天下第一美猫一样,也丝毫不动摇。松脂本身没错,但是这坨松脂,像车夫家大黑被北风吹了之后流出的眼泪凝成的眼屎一样,把我这身淡灰色的毛皮全毁了,我怎么能忍受?还是再想想吧,不,也没有什么可想的。带着这身皮毛跑到那里蹭,不仅丢面子,也关系到我的皮毛。不管多痒,都要忍住。
不过两个方法都不管用,真是快把我急死了。待不到一会儿,觉得整个人都黏黏糊糊,不痒的地方都开始奇痒无比。我冥思苦想,试图亡羊补牢,突然眼前一亮。想起来主人经常拎着毛巾和肥皂飘飘然出门,三四十分钟之后回来,即刻神采奕奕,好像整个人都振奋了。既然那个地方能够缓解主人的邋邋遢遢,也一定能够多多少少解决我的问题。我已经对自己的容貌很满意,也不想当个花花公子,就怕因此奇痒一命呜呼,一岁零几个月就夭折,简直太愧对天下众生啦。
我打听了一下,知道那个地方就是为了人类消磨时间而存在的浴池。总之,但凡是人类做出来的东西,肯定不怎么样。现在遇难,无奈只能病急乱投医。试试看吧,万一没用,以后不再去就行了。
但是人类是为自己舒服才造了个浴池,他们会不会允许我这个异类进入呢?我心里画了个大大的问号。不过他们都允许主人这样的人进去了,应该不会拒绝我吧,欺负我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那就先过去看看吧。如果看了之后觉得还不错,再叼一块毛巾冲进去。
想到这里我就踏实了很多,出门朝浴池慢慢走去。
出了巷子往左拐,迎面高高矗立着一个外形颇似柱子的东西,最顶端还冒着烟。这就是浴池了。我悄悄从后门绕了进去。你可以说我走后门是因为胆怯,或者自卑,反正这么说的人,都是自己也没有受到邀请所以无法从正门进去,带着嫉妒,虚情假意地喝彩而已。别忘了,自古聪明人都是从后门发动突然袭击的。《绅士养成法》第二卷第一章第五页就是这么写的。第六页写的是“绅士们在遗书中写道,后门就是个人养德之门”。看,我是一只生在二十世纪的猫,是扎扎实实受过教育的。所以千万别小看我哦。
进门一看,左边堆着小山似的松树柴火,全都劈成八寸大小。旁边放着煤,堆成小丘状。若问我为什么把柴堆比喻成“小山”,把煤堆比喻成“小丘”,没什么特别的原因。只是想把“山丘”这个词拆成山和丘两个字来用。人类不仅吃米,还吃鸡、吃鱼、吃走兽,吃了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最后堕落到连煤都吃,真是可怜。
路尽头有一扇门打开着,凑过去一看,里头空荡荡的,一点声音都没有。对面陆陆续续传来人声。看来浴池就在那边了,我穿过柴堆和煤堆之间的峡谷向左转,发现右手边有一个玻璃窗,窗外圆形的小桶堆成了像金字塔那样的立体三角形。圆形的小桶居然能堆成三角形,让我叹为观止,暗暗为小桶们致敬。
小桶南边有一块木板,大约四五尺宽,在我看来简直是为欢迎我而设立的。这块板大约高一米,是我刚好能轻松跃上的高度。我暗自叫好,纵身一跃,传说中的浴池赫然出现在眼前,就在鼻子下方,一览无余。
要说活在世上最有意思的,就是吃到从没吃过的好东西,见到从未见过的新鲜事物。相信你也跟我们家主人一样,每周三次,来浴池泡上三四十分钟。如果你跟我一样从没见过浴池,建议你赶紧来看看。错过给双亲送终,都不能错过参观这个。世界之大,此奇观绝无仅有。
估计有人反问我哪里奇观了。我觉得这种反问就堪称奇观。这扇玻璃窗里的人们密密麻麻地挤着,哇啦哇啦地聊着天,最重要的是他们全都光着身子!简直是未开化的原住民,二十世纪的亚当。
翻开服装历史就知道——历史有点长,详情就拜托托马斯·卡莱尔[99],在此不表——人类都穿上了衣服。直到十八世纪,理查德·纳什[100]在英国巴斯的一家温泉制定了严格的规则,浴场的男男女女才脱下了衣服。在此之前,他们无论去哪里,浑身上下,从肩膀到脚踝,都裹得严严实实的。
距今六十年前,也是在英国的一个郡,成立了设计学校。既然是设计学校,就采购了许多裸体画、裸体模型,本来陈列出来也挺好,但是举行开学典礼的时候,却发生了一件让校领导和职员都挠头的难题。要想顺利举办开学典礼,就必须邀请这座城市的名媛。可惜当时的贵妇认为,人类跟动物的区别就在于人类穿衣服,人类并不是披着毛皮的猴子演变而来的。人类不穿衣服,就像大象没有鼻子,学校没有学生,军队没有斗志一样,完全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失去了存在意义的人已经不能称为人,而是兽类。不管是模型还是兽人,都会损害名媛们的品位,她们宣称“如上原因,恕小女子们不能出席”。职员们虽然认为这些女的不可理喻,也没办法,东西方各国都认为,女人如同花瓶,是必不可少的装饰品。虽然肩不能扛手不能提,也不能带兵打仗,却是开学典礼不可或缺的装饰。没办法,只能去布店裁了够三十多人穿的黑布,把之前的模特模型严严实实裹了起来。虽说有点不雅,安全起见,连模特的脸都给蒙上啦。折腾到这样,典礼总算能够按原计划举行了。你看衣服对人类来讲是多么重要啊。
最近有部分老师天天嚷嚷着裸体画裸体画,甚至恨不得主张裸体,真是不了解裸体的内涵。我自从出生那天起,一天裸体的滋味都没尝过,在我看来,这些老师的主张简直大错特错。裸体是希腊人、罗马人受到文艺复兴时代淫乱之风的感染流行起来的。希腊人、罗马人都是平日里见惯了裸体的,因此不会认为有任何道义上的不妥。但是北欧天气寒冷,日本人如果裸着还能坚持会儿,德国人、英国人估计就直接冻死了。死了多无聊啊,还是穿上衣服比较好。大家都穿衣服,人类就变成了服装动物。服装动物做久了,突然偶遇一只裸体动物,自然是不肯承认对方跟自己一样是人类,只能说人家是兽类。所以欧洲人,尤其是北方的欧洲人,都是把裸体画、裸体像当作兽类看待的。你也可以认为这是一种不如猫的兽类。
他们长得美吗?美不美没所谓,只要打扮得像美丽的兽类就好。也许有人要问:“你见过西方妇女的礼服吗?”我是猫,所以没有见过西方妇女的礼服。但是听说她们把露胸、露肩、露手腕的衣服称作礼服。真是胡闹。十四世纪之前,人类出门根本不像现在这样滑稽,至少穿得还像个正常的人类。至于为什么变成了这种不入流的杂技演员风格,那就说来话长,我也懒得解释。姑且让懂的人懂,让不懂的人不懂吧。
历史究竟如何且不追究,他们人类不光在晚上做出如此异样的姿态,想来内心还是残存一点人性,太阳升起的时候就缩肩、藏胸、裹手腕,总之就是身体任何部位都尽量不让人看见,就算只被人看到一只脚指头,都觉得是奇耻大辱。如此看来,穿礼服这件事就是人类前后矛盾的典型代表,估计是白痴和傻子共同商量出来的结果。如果不甘心的话,白天也把肩啊胸啊手腕什么的,统统露出来给大家看啊。
这道理同样适用于裸体追随者。如果真的那么喜欢裸体,不妨让自己女儿跟自己一起,光着身子去上野公园散步去。做不到?不是做不到,而是西方人没有这么做过,所以你也不这么做吧。西方人现在依然穿着极其不合理的礼服耀武扬威地出入帝国大厦。所以这些追随者并没有多高尚,只是西方人穿什么他们就跟着穿什么罢了。谁让西方人这么强悍,就算知道不合理,知道看着有点傻,也非得跟着照猫画虎,不然总是意难平。快去给个子高的低头吧,对强者认输吧,对压力屈服吧,听多了这种命令,自然越发愚蠢。如果你表示愚蠢也是没办法的事情,那么,我请你再也不要认为日本人有多么伟大了。这个道理也适用于学术,只不过我们现在聊的是衣服,为了避免跑题,多的我就不说了。
就像说的这样,衣服对人类非常重要。二者的关系就像人如衣服、衣服如人一样紧密。可以说,人类的历史不是肌肉的历史,不是骨头的历史,不是血液的历史,而仅仅是衣服的历史。所以我们看见不穿衣服的人时,第一反应往往不是看见了一个人,而是撞见了一头怪物。如果全体怪物一致同意做怪物,那么怪物这个名字自然也消失了,不过这样只能让人本身徒增窘迫而已。
大自然的本意就是创造平等的人类,因此人类呱呱坠地的时候都是浑身赤裸。如果人类的本性安于赤裸,那么绝对会愉悦地赤裸一辈子。
但是有一个赤裸的人不乐意了:“如果人跟人之间没有区别,就没有什么奋斗的意义了。就算累死,别人都看不出结果。必须得做点什么,任谁看一眼都知道是我才行。要不就试试往身上穿点别人一看就害怕的东西吧。穿点什么呢?”他冥思苦想了十年,终于发明了裤衩,然后穿在身上:“怎么样,你们怕我么?”边说边耀武扬威地走来走去。这个人就是如今车夫的祖先。
发明一条裤衩就用了十年的时间,你可能觉得生产效率太低了。如果你这么想,只能说明你是站在现代看古代,带着优越感评判一个蒙昧的世界。要知道,这在当时,绝对是最大的发明。笛卡尔有句名言“我思故我在”,这个三岁小孩都明白的真理,据说花了他十几年时间才总结出来。连思考都需要这么久,以车夫的智慧,用十年时间发明裤衩已经算快的了。
哎,裤衩被发明出来之后,世界上大部分人都变成了车夫。于是看不惯车夫穿着裤衩横行霸道的人,花了六年时间发明了没用的外褂。瞬间大灭裤衩的威风,迎来外褂繁荣昌盛的时代。杂货店、药店、布店老板都是这个发明家的子孙后代。
裤衩时代、外褂时代之后,迎来了裙裤时代。这是满怀“穿外褂有什么了不起”怒火的人发明的。以前的武士,现在的官员都属于这一类。
就这样,人类争先恐后地追求跟别人不同,一味追求创新,结果后来连下摆剪成燕尾的畸形衣服都出现了。这么反思下来,就会明白各种各样的衣服根本不是偶尔发现的,也不是胡乱发明出来的。每一种崭新的款式,都凝集着创造者的好胜心和勇气。因此,无需叫嚣“我跟你可不一样”,穿件衣服就能表达这个意思了。
顺着这样的心理可以得出一个伟大结论。不是别的,正是人类不喜欢平等,就跟“大自然忌讳真空”一个道理。现代社会的人已然讨厌平等,不得已把衣服像骨肉一样贴身携带,究其本质还是这样,像木阿弥[101]那样一夜回到人人平等的时代,简直是疯了。这些返古的人在文明人眼中就是怪物。就算把世界上几万亿人口都划分到怪物范围,安慰他们“从现在开始人人平等,大家都是怪物,就谈不上什么羞耻了”也白搭。因为第二天开始肯定会出现新一轮的竞争。如果穿着衣服无法竞争,那么变成怪物之后大家起点一样,那就继续竞争好了。就算是赤裸,也得找点地方让自己跟别人不一样。这么看来,人类的衣服是永远都脱不下了。
可是现在,就在我眼皮子底下的这一撮人类,居然把本不该脱的裤衩、长褂、裙裤都一股脑儿脱下,搁在架子上,大胆地把自己的本来之姿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还一脸平静地跟周围人谈笑风生。我刚才说的一大奇观就是这个。现在请允许我逐一介绍在场的文明君子们。
可是要说的事情太多了,我一时不知从哪里说起。怪物做的事情总是毫无秩序可言,光是找出一条还算清晰的顺序就够我费脑筋的了。先从浴池说起吧。这个东西的名字应该是浴池,有很大的可能是。宽三米,长两三米,左右分成两个区域,其中一块装满了乳白色热水。听说这个叫药浴池,看水质很像溶了几块石灰,比较浑浊。浑浊一个词还形容得不全面。因为浑浊的水面上还浮了厚厚一层油。仔细打听了一下才知道,这儿一周才换一次水,怪不得看起来像发臭的样子。
旁边就是普通的洗澡水。我发誓这个水也不是想象中的清澈透明。如果你见过用大桶接住的雨水,再看这个水,就会有似曾相识的感觉。
接下来要说说怪物们了。估计说完我就累趴下了。就在雨水池里面,面对面站着两个年轻小伙子,水面在他们小腹左右来回荡漾。真是个好消遣。单从肤色来看,两人没什么差别,都是那么黑。这个怪物其实还挺壮的嘛。我正想着,忽然有一个人揉着胸附近说:“阿金,我总觉得这个地方疼得不得了呢。”然后那个叫阿金的人特别热心地回应道:“那边是胃,胃疼不是病,疼起来要人命。你可不能不当回事儿啊。”
“不过我疼的是左边啊!”那人指着左肺说。
“那边就是胃。左胃右肺。”
“哦,我还以为胃在这儿呢。”他拍打着腰。阿金立刻说:“那儿疼的话就是疝气发作啦。”
话音刚落,一个看着二十五六岁、留着薄薄一层胡子的小年轻咚的一声跳进了浴池。随后,他身上的肥皂泡,连同污垢一起浮出水面,闪着晶莹的油光,就像水面上蒙了一层铁锈。
他旁边有个光头大叔,正抓着一个平头男人说着什么。两人全身泡在水里,只在水面露出一个脑袋。
“哎,人上了年纪果然不行了,身体远不如年轻人啊。就像这池子里的水,居然不烫,心里真不舒服。”
“您身子已经很硬朗啦。能有这种精气神,也不错了。”
“有什么精气神啊?不生病我就谢天谢地了。人不做坏事能活到一百二。”
“哇,能活这么长时间?”
“能!活到一百二还是很轻松的。明治维新之前,牛込有一员大将叫曲渊,他的手下都能活到一百三呢。”
“那可真够长寿的。”
“啊,就因为活得太久,他们都忘了自己的实际年龄了。据称,一百岁之前还记得自己的年龄,过了一百岁就不在意了。而且我听说的时候他们已经一百三了,还活着。后来几时死的我不清楚,没准到现在还活着呢。”他边说边从浴池里站起身来。长胡子的小伙子嬉皮笑脸地拨开自己周围像云母一样发光的东西。
接下来跳进来的这位跟一般怪物稍微不同,他背上有花纹,看起来像岩见重太郎挥舞大刀斩蟒蛇的场景,可惜未见蟒蛇踪影。应该是不能立功的原因,这位重太郎显得无精打采。跳进来之后,马上嚷道:“混账东西!水不热!”紧跟在他后头进来的人皱着眉,一脸隐忍:“这水实在是……还得加热。”然后抬头看到重太郎,打了个招呼:“哟,老大来了。”重太郎简单回应了一句,稍顿了顿问道:“阿民怎么样了?”
“还能怎样,依然那么爱赌。”
“总赌也不是个事儿……”
“是啊,他心眼太小——反正很多人不喜欢他——怎么说呢——大家都不太信任他。手艺人都会这样吧。”
“嗯,阿民不太合群,为人又傲慢,所以大家不愿意相信他。”
“您说得太对了。总以为自己有一副好手艺——到头来还是害了自己。”
“白银町最近也有老人去世呢,现在有资历的就是桶店的阿元、砖厂的大将以及老大您了。说起来大家都是土生土长的,就阿民是外乡来的,到底是哪里人也不清楚。”
“是呀。不过也难为他能做成如今这个样子。”
“嗯,就是不合群。谁让他不跟别人交往呢。”这人时刻不忘攻击阿民。
人多了,再看这接了雨水的桶,就觉得与其说水池里有人,不如说在人堆里泼了点水更贴切。他们洗得相当悠闲,刚才跳进去的没有一个出来。照此节奏,浴池里的水一周时间就可以全被挤出来吧。我一边感慨一边巡视着浴池,忽然发现左边的一个小角落里,苦沙弥老师正满脸通红地蜷着。真可怜,要是有人给他让个路,赶紧出来就好了。不过他四周的人全都无动于衷,主人也完全没有想出来的意思,只是一个人沉默着泡得通红。真是辛苦啊,为了把两毛五分的澡票钱用到极致,居然可以忍受到这种地步,我不禁暗暗担心,再不起来,恐怕主人会被这热水烫伤吧。
这时,主人旁边的男人皱着眉头嚷道:“这水也太管用了,我都能感觉到后背上一颗一颗冒汗珠子呢。”他用眼神暗示着身边诸位怪物,想博取同情。
“我觉得正好啊。药浴池子,水温不高肯定不管用。我们老家的水,水温比这个烫一倍。”这个反驳的声音充满了骄傲。
“这药浴到底能治什么病啊?”这个男人把毛巾叠了叠,裹住了一点也不光滑的脑袋。
“能治好多病呢,反正听说对身体整体都特好。够奢侈的吧?”这次说话的,是一个无论从脸色还是身材都像细黄瓜的男人。如果这汤真的那么管用,怎么没把他稍微变得强壮一点呢?
“吃完药要再等个三四天才最有效。今天就是个不错的日子。”他摆出一副无所不知的样子,看起来非常胖,估计是身上的污垢好久没洗了。
“喝了也管用吗?”不知从哪里传来一个尖尖的声音。
“放冷了之后,睡觉前喝一杯,听说可以不起夜,一觉睡到大天亮。你可以试试。”还有人回答……我都没看到是谁发出这么大的声音。
浴池里头的情况就是这样,木板那边就是另一番景象了。各种各样的亚当光溜溜地排成一排,摆着各种各样的姿势,吭哧吭哧搓洗自己的身体。最让我吃惊的两个亚当,一个仰面躺着呆呆地看着房顶的灯,另一个趴着仿佛在努力看清地上的水沟。这俩得多闲才会如此发呆。
光头弓着背,脸冲着墙,身后有个小光头在卖力地给他敲背。这小光头应该是光头的徒弟,被拉来当搓澡工用。搓澡工也在,只不过看起来好像感冒了,这么热的地方还穿得整整齐齐,正提起小桶给客人冲水。他的右脚大脚趾缝隙那里,夹了一片针织搓澡巾。
有个男人自己占了三个小桶,正在起劲地劝身边人用他的肥皂,还喋喋不休地说着什么。我仔细一听,原来他在说这个。
“枪是国外传过来的。很久之前我们只会拿刀砍来砍去。外国人很胆小,所以才发明了这种东西。是外国人,不是中国人,反正和唐内[102]那个时代还没有。和唐内就是清和源氏[103],源义经从北海道去满洲国的时候,北海道的男人都相当有学问,全部上战场跟着打仗去了。然后源义经的儿子想攻陷大明朝,又觉得打不过,于是就派信使去跟三代将军商量,请求借兵三千。三代将军把信使扣了下来——信使叫什么来着——忘了,反正是个叫某某的信使——把信使扣了两年,最后在长崎给他找了个媳妇,生了个孩子就是和唐内。等信使回国,发现大明已经亡了……”
我听不懂他在讲什么。他后面那个二十五六岁模样、一脸阴郁的男人,正在呆呆地用浴池的水冲洗大腿,貌似大腿上长了脓包。
旁边是个十七八岁的小年轻,正在兴高采烈地说着什么,应该是附近的学生吧。
这小年轻旁边是一个美妙的后背。从屁股中间开始,整个后背像被压弯的紫竹一样,脊椎骨的关节根根分明。然后左右分别有四个呈“十六子跳棋”形状的艾灸痕迹,红通通的,排列得整整齐齐,就是四周略微隆起,多半是肿了吧。
这浴池里的人太多了,我实在没有一个个地写出来的本事。正为自己给自己找了一件麻烦事为难时,入口钻进来一个秃顶老头,穿浅黄棉质和服,七十岁上下。老头恭恭敬敬地冲光着身子的怪物们施了一个礼,说:“今天来的各位,非常感谢大家一直这么照顾我们的生意。今天天气有点凉,大家泡个透——多在池子里泡一泡,暖暖身子——搓澡的,你也好好看着池子里的水,注意水别凉了。”他说得特别熟练。
搓澡工“哦——”了一声。
大谈和唐内的那位连连点头:“真是周到啊。这才是做生意的料。”
自从这个老头突然出现,我已经对顾客们不感兴趣了,转而专门观察这个老头。老头子看到一个刚从浴池出来的四岁左右的小孩,摆手道:“小哥,到这儿来。”小孩看着老头,就像看见了一块被踩扁的年糕,“哇”的一声大哭起来。老头一愣,尴尬地说:“哎呀,怎么哭了?什么?爷爷看起来很凶?哎呀,这事闹的。”他无奈地转向小孩爸爸模样的人,说:“哎呀,这不是源先生么?今天有点冷啊。听说昨晚去近江屋偷东西的人特别傻,把偏门活生生挖了个洞,反而什么都没偷成。晚上有警察巡视,一看这门就知道有情况。”他笑话了一会儿愚蠢的小偷,然后转身又抓住一个人,说:“你也来啦?冷不冷?你这么年轻,应该没觉得冷吧。”其实只有他老人家一个人在满场喊冷。
我全神贯注关注老头子,其他怪物的事情早就抛到了九霄云外,连可怜巴巴缩在一角的主人都忘了。忽然,浴池和木板间传来一声大叫。我一看,不是别人,正是苦沙弥。虽然我早就知道他声音大,而且略显嘶哑,听起来像是受了很多苦,但是在这种场合乍一听到,我还是结结实实吓了一跳。我迅速分析了一下原因,估计是主人忍气吞声在那么热的浴池里泡了半天,血冲上头导致脾气暴发。如果只是身体不舒服还可以理解,但是他一开口,我立刻明白,他的生气事出有因,所以会如此大声地用他嘶哑的嗓音叫一声。他像小孩子发脾气似地冲不知天高地厚的学生们发火。
“往后一点!你都把水撒在我的桶里了!”主人怒气冲冲地说。事情看起来就是这样,但是无需把这一嗓子当作发怒的结果。我猜一万个人里头,有一个会把这件事理解为高山彦九郎[104]呵斥山贼。当事人本身可能也是这么盘算的,所以才照剧本演了这出戏,可惜如果对方不把自己当山贼看,剧情就无法按照剧本上演了。
学生往后看了看,老老实实地说:“是我先在这儿的。”这个回答虽然听着没什么,但是清晰传达了他不让地盘的决心。单这一点就跟主人的剧本不一样。不过,不管是这学生的态度还是刚说的话,都暗示了主人大可不必痛骂山贼。主人的怒吼也不是完全因为这个。从刚开始这两人就没有一点做学生的谦虚样子,不仅举止傲慢,还热烈地聊一些捕风捉影的事情。主人在旁边从头听到尾,早就听得忿忿不平了。因此对方就算老老实实回答他了,他也绝对不会退让。
“混蛋!哪有往别人桶里泼脏水的!”主人再次怒斥道。
我虽然也觉得这学生做得有点过,可心里止不住觉得痛快,毕竟主人作为学校老师,言谈举止也不够稳重。主人一直那么顽固也不好,就跟烧过的煤渣似的,全是棱角,还死硬死硬的。据说在古代,汉尼拔要带兵越过阿尔卑斯山,不巧路中央有一块巨石,挡住了全军的去路。于是汉尼拔在这块巨石上浇醋,用火烤到巨石松软,然后用锯子把巨石切开,就像切鱼糕一样,这才顺利通过。像巨石一样顽固的主人,既然在药池里泡了那么久都不管用,看来也只能用醋浇完上火烤了。否则就算来了上百个这样的学生,搭上几十年的工夫,都不会治好主人的顽固。
这些在浴池里泡着的人,在花洒下洗刷刷的人,都是脱掉了文明人必需的衣服的怪物团体,自然不能用常规来要求他们。也就是说他们可以随心所欲做任何事情。他们的胃可以跑到肺的地盘,和唐内可以化身清和源氏,可以毫无顾忌地说阿民靠不住。一旦从浴池走到穿衣间,他们就不再是怪物,而是摇身一变成了普通人类。因为他们要回到普通人类赖以生存的地方,需要穿上文明必需的衣服,因此必须做人类该做的事情。现在主人站的地方是门槛,门槛介于浴池和穿衣间之间,这意味着踩着门槛的人马上可以回到充满欢声笑语、圆滑通融的世界了。就是在这样的关键时刻,主人却顽固如初,只能说顽固这种病已经牢牢占据了他的身体,无药可救。病来如山倒。能治好这种病的方法,在我看来只有一个,那就是拜托校长免了他的职务。一旦下岗,不晓得通融的主人一定会流落街头,沦落街头的直接结果,就是横尸街头。换句话说,下岗是主人的死因之一。虽说主人很享受他身体的不适,但是绝对没有想过死。在活命的范围内,生病就是一种奢侈享受。因此一旦吓唬他说这种病会要了他的命,胆小如鼠的主人一定会吓得瑟瑟发抖。啥时候他吓得发抖了,这病肯定也马上要好了。如果还是不能痊愈,那应该就是真的大限将至了。
再怎么白痴,怎么有病,主人还是主人。诗人都说了,“一饭重君恩”,就算是只猫,也不会对主人的未来漠不关心。我满脑子都是对主人的同情,不由得失神,忘记了继续观察浴池。就在这时,药浴浴池里忽然响起嘈杂的叫骂声。怎么这边也吵起架来了?我扭头一看,只见原本就狭窄的出水口那里,被怪物们挤得水泄不通,长满汗毛的小腿跟白花花的大腿扭作一团。正值初秋夕阳落山之际,从花洒到天花板氤氲着一团水蒸气,怪物们影影绰绰,看不太清。只能听到“太热了,太热了”的叫声,从四面八方传入我两只耳朵,吵得我脑袋疼。这些声音里头,有的尖锐,有的稚嫩,有的粗野,有的阴沉,彼此交织,呈现出难以名状的音效,响彻整个浴池。只能用混乱、嘈杂来形容,除此之外别无他用。我茫然地看着眼前的景象,久久无法动弹。
当这种哇哇大叫混乱到一定峰值时,突然从挤来挤去的人群中,有一个彪形大汉站了起来。他可真高啊,比其他人至少高出三寸去。而且胡须茂密,搞不清是脸上长了胡子,还是胡子中间借宿了一张脸。大汉扬起红红的脸膛,用他破锣一样的嗓音喊道:“快熄火快熄火,热死了热死了!”这声音加上这张脸,在一群乌合之众间,简直鹤立鸡群,那一瞬间,整个浴池仿佛只有他一个人,其余人全都黯然失色。
超人!这就是尼采口中的超人!魔鬼的头头,怪物的领袖!我正遏制不住地想入非非,只听浴池后头传来一声“好哟”。我赶紧看过去,只见朦胧之中,穿着坎肩的搓澡工正拼命将一大块煤丢进灶膛。煤穿过灶膛门,落进锅炉,发出啪啪的燃烧声,照亮了搓澡工的半边脸。搓澡工身后那道砖墙,在黑暗中也像烧起来一样闪着光。太可怕了,我赶紧跳下窗台,往家里走去。
回家的路上我又琢磨出道理来。就算大家都脱掉和服、脱掉裙裤、脱掉裤衩,以为光溜溜的都平等了,真正的豪杰还是会脱颖而出,艳压群芳。平等不是单靠脱衣服就能得到的。
到家一看,家里一片太平景象。主人正在吃晚餐,刚出浴的脸上神采飞扬。他瞥见从走廊进屋的我,感慨道:“这猫可真悠闲啊,不知道刚才又跑哪里浪去了。”我看了看饭桌,嘿,明明穷得叮当响,还摆出了两三盘小菜。桌子中间有一条烤好的鱼。什么品种我倒不知道,应该是主人昨天在台场附近抓的。我之前讲过,鱼的身体非常健壮,可是再健壮也架不住人类又烤又煮的,还不如体弱多病呢,至少能保住一条小命。我边想边坐在桌子旁边,盘算着等候好机会吃几口。我当然装作没看到鱼的样子。万一我的野心被看穿,就一口鱼都吃不到了。主人夹了一筷子鱼肉放进嘴里,露出不太好吃的表情,随后放下了筷子。坐主人对面的女主人沉默地挥动着筷子,饶有兴致地看着主人脸颊上下起伏的样子。
“喂,你打一下猫的脑袋。”主人突然对女主人说。
“打完之后呢?”
“打完你就知道了,快打。”
于是女主人伸出巴掌照着我脑袋上拍了一下。一点都不疼。
“它没吭声?”
“嗯。”
“再打一下。”
“打多少下不都是这样吗?”女主人嘟囔着,又拍了我一下。还是不疼,我就没动弹。但是机智如我,还是没琢磨出为什么要打我。虽说有各种方式来了解,但是他一句“打完你就知道了”,无论对于打我的女主人,还是对于被打的我,都是一种无形的困扰。我没有按照主人的预想反应,主人也有点不耐烦了,对女主人说:“喂,你最好把它打得叫出声来。”
女主人也不耐烦了,说:“你把它打出声来干吗?”说完又是“啪”地一巴掌。看来要想弄清楚主人的目的,只能先叫一声来满足主人了。主人真是名副其实的蠢货,早把自己的目的说出来,不就省得女主人两下三下地再打我,我也不必白白挨三巴掌啊!就说一句“打完你就知道了”,显得“打”本身就是目的。打是他的事,叫是我的事。如果他最初的目的是让我叫,那么下令打我,以为打了我就会按照预期叫出来,就太低估我的智商了。简直不尊重别人的人格,把猫当蠢货。之前我以为只有被主人唾弃的金田才会做出这种事,现在一贫如洗的主人也做出这种事,简直更加卑劣。不过主人应该没有这么小家子气。因此主人并不是太狡猾了才这么发令,而是智商不足,所以我等到黄花菜都凉了他还不肯说出来。
吃饱了饭,小肚子就会鼓出来;划一刀,血就会涌出来;杀了,就会死。所以,打一下,猫就会叫。我迅速搞清楚了主人的逻辑。
不过遗憾的是,这并不符合逻辑。就像掉进河里就会死;吃了天妇罗就一定会拉肚子;领了工钱就一定会出工;读了书就一定会出人头地。
一定会有人对此提出质疑。就像我质疑打一下就得叫这种事情一样。如果猫跟钟一样,敲一下响一下,就失去了做猫的意义。我暗暗诋毁了主人一通,然后瘪瘪肚子,“喵——”地叫了一声。
听我叫了,主人对女主人说:“它刚才喵了一声吧?你觉得它这一声,是形容词还是副词?”
女主人被他冷不丁问愣了。说实话,我认为这证明了浴池的邪火还没有完全退散。本来主人就是街坊四邻口中的怪人,现在可以斩钉截铁地判定他“的确是个神经病”了。主人偏偏又自信心爆棚,坚持认为“如果我是神经病,世界上所有人都是神经病”。如果邻居们管他叫狗,他为了维持和谐,一定会回敬称他们猪。其实主人是吃不得一点亏的,真让人头疼。正因为是这种人,才会对女主人提出这样奇特的问题。对主人来说,这可能只是吃明天早饭之前的小插曲;对听者而言,却是足以证明他是神经病的最佳例证。女主人就像被烟雾定住一样,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当然我也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然后主人提高了嗓门道:“喂!”
“嗯?”女主人吓了一跳。
“你这个嗯,是形容词还是副词?”
“管它是什么词呢,是什么都无所谓吧?”
“我告诉你,这个问题是目前语文学家最关心的问题。”
“哟,就因为猫叫声啊。那还真够不讨喜的。因为猫叫声都不是日语吧?”
“这个啊,这个问题比较深奥,属于对比研究的范畴。”
“哦。”还是女主人看得开,不因为这个蠢问题纠结,“然后呢,你知道是什么词了吗?”
“这么重要的问题,怎么能如此草率地做决定呢?”主人夹了块鱼肉,紧接着夹起旁边的猪肉芋头煲,“这里头是猪肉啊?”
“对,是猪肉。”
“哦?”主人语气里满是不屑,把酒杯一推,“再给我来杯酒。”
“你今天晚上兴致很高嘛。脸都已经喝那么红了还喝。”
“没事——你知道世界上最长的一个词是什么吗?”
“知道。是‘前关白太政大臣’吧?”
“那是个名字。我问你知道最长的词是什么吗?”
“啊,是英文的词吗?”
“嗯。”
“那我怎么知道——别喝酒了,快吃饭吧,好不好?”
“不,我还要喝。我来教你最长的词吧。”
“好。教完就吃饭。”
“是Archaiomelesidonophrunicherata。”
“你又在骗我吧?”
“哪里骗你了,正儿八经的希腊语。”
“翻译成日语是什么?”
“不知道什么意思,就知道是这么个拼法。正常写出来长六寸三分呢。”
别人喝完酒才说的话,他总是这么一本正经地讲出来,也算是一大奇观了。而且今晚他罕见地喝了不少酒。平日里只喝两小杯,今天已经喝第四杯了。平时两杯足以让他满脸通红,今天喝了平日一倍的量,双颊已经像烧红的火筷子,痛苦到略显狰狞。即便如此他还没有罢休的意思。
“再来一杯。”
女主人为难地说:“你还是少喝一点吧,喝多了还是自己难受。”
“你懂什么,难受归难受,还能写东西呢。大町桂月都说了,要喝酒。”
“桂月是什么?”了不起的桂月先生,对女主人来说一文不名。
“桂月是如今一流的批评家啊。他都说要喝酒了,肯定喝多了思如泉涌。”
“说什么傻话?管他什么桂月、梅月,觉得难受还喝酒,简直自找苦吃。”
“人家不是只说喝酒哦,还说要交际,要吃喝嫖赌,要旅行……”
“更讨厌了。就这人还是一流批评家呢!真是服了你们了。居然鼓动人吃喝嫖赌……”
“你就无视吃喝嫖赌吧。就算桂月不提,有钱了,这些事也都很正常。”
“我看没有才幸福。有钱了就吃喝嫖赌,那还得了。”
“你要是受不了就不做呗。比这更重要的是你丈夫,比如让他晚上吃点好吃的。”
“已经花很大心思给你做了。”
“是嘛。既然吃喝嫖赌是有钱之后的事情,今天就到此为止吧。”说完把饭碗摆在一边。
他好像吃了三碗茶泡饭。我今晚吃了三片猪肉,还有盐烤鱼头。
[94]无事是贵人:临济义玄禅师语。“无事是贵人。但莫造作。只是平常。”
[95]筑地:位于东京中央区。是填海所造的土地。
[96]吉野纸:非常薄容易洇湿的日本纸。
[97]此句源自谣曲《钵木》。讲述佐野源左卫门以珍藏的松、梅、樱盆栽为柴,为冒雪微服私访的最明寺僧人,也就是北条时赖(日本镰仓时期镰仓幕府第五代执权)暖身的故事。
[98]此典故源自日本战国时代著名的“一之谷之战”,源义经在鹎越靠骑兵奇袭战术大破平氏军成功,这奇袭战术便是骑马由悬崖冲下,杀个敌军措手不及。不过不是每匹马都“降落”成功,也有头朝下摔落的。
[99]托马斯·卡莱尔:英国历史学家,代表作有《衣裳哲学》。
[100]理查德·纳什:英国时尚先驱。因其高雅的衣着和举止被称为“优雅”纳什。在巴斯,他是服装、礼仪和赌博规则的权威。
[101]木阿弥:日本战国时代,筒井顺昭病死,盲人木阿弥因声音酷似顺昭,就扮成顺昭卧病在床的样子,直到顺昭嗣子顺庆长大才公布顺昭死讯。而木阿弥又回到了原来的市井生活。用来比喻一番苦心或努力终化泡影,又回到了原来的状态。
[102]和唐内:近松门左卫门的小说《国姓爷合战》中主人公的名称。以郑成功为原型。
[103]清和源氏:源流始祖,源氏分支之一。以清和天皇第六皇子贞纯亲王之孙经基王为始祖。经基之子满仲帮助藤原北家确立了摄关政治,并且确立了自己在地方上武士领袖的地位,自己又亲自将摄津国设为据点,成立武士团体。
[104]高山彦九郎:江户时代后期尊皇思想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