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日)夏目漱石著;曹曼译2026-07-31 15:099,199

我是猫,还没有名字。

我是猫。还没有名字。

你问我是哪里出生的,那哪能记得。

就记得独自一人在阴暗潮湿的角落奶声奶气地哭。正是在这个角落,我第一次与“人类”相遇。后来才知道,当时遇见的,是人类中最狰狞的穷学生。听说他们经常把我的同胞们抓来煮着吃。还好我年幼无知,当时一点儿没觉得害怕,只是他把我托在手掌上“嗖”地一下举起来的时候,有点晕晕乎乎。在学生掌心上稍微定了定神,我就看到了他的脸。想来这就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看到人类的脸。唉,那张怪异的脸带来的惊恐,我至今依然记得。本应该有毛装饰的脸寸草不生,光溜溜得像个烧水壶。这之后我也见过不少猫,但从没有哪只毁容到这种程度。不仅脸的正中央高高耸起。下面的洞穴还时不时噗噗地喷出白烟。那白烟太呛了,简直要把我熏个半死。后来才得知,原来那就是人类抽的香烟。

我正在这个学生掌心里优哉游哉地坐着,忽然感觉天旋地转。不知道是自己在动还是学生在动,总之转得我头晕目眩,直犯恶心。看来真的要去见阎王爷喽。我正感到绝望,只听“咚”的一声,我硬是被砸到了地上,摔了一个眼冒金星,当场昏了过去。

苏醒过来,发现学生不见了。身边众多的兄弟姐妹消失了,就连至关重要的老妈都不见了踪影。我定了定神,发现自己已经身处一个全新的地方。这地方比最初的角落亮多了,强光刺得眼睛都睁不开。目前发生的一切都太诡异了,我嘀咕着,想试着慢慢往外爬,这一爬不要紧,全身哪儿都痛。

这才发现,我被学生从稻草堆一把甩进了竹林里。

我吭哧吭哧地爬出了竹林,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大水池。

我在水池前面坐下来,准备好好想想接下来怎么办。其实想也白想。干坐了一会儿,我决定试着哭一下,没准那个学生还会过来找我呢。喵——喵——,我叫了几声,连个鬼影子都没来。只听见风吹皱池水沙沙响,太阳也渐渐落山了。肚子越来越饿,到最后连哭都哭不出声音来了。不行,必须得去找点吃的,我下定决心,拖着酸痛的身子沿着池子左边爬去。

真是步步钻心!我强忍痛苦爬呀爬,终于爬到了有人类气味的地方。嗯,有人类的地方就有吃的,我略感安慰,从竹篱笆的一处破洞偷偷潜进了一户人家的院子。能如此幸运遇到破洞,真是前世修来的福分。不然很有可能就变成路边的饿死鬼了。想来这就是“一树之荫,前世之缘”吧。

直到现在,这个破洞还是我去拜访邻居三毛姑娘时的必经之路。

我虽已偷偷地潜入这户人家的院子,却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天色越来越沉,肚子越来越饿,气温越来越低,眼看着就要下雨,已经没有时间磨蹭了。总之,先去那边明亮暖和的地方吧。我继续走着,现在回想起来,当时已经走进他们的房间里了。

在这里,继那个学生之后,我第二次与人类打了个照面。首先看到的是女仆,女仆比学生更残忍,看到我第一眼就抓着我的脖子,二话不说把我扔出了房间。

我痛苦地闭上眼睛,心想这次是死是活,只能听天由命了。可是,寒冷和饥饿已经激起了我的求生欲望。既然没摔死,我就趁女仆不注意的时候,再次偷偷溜进厨房。自然,不一会儿又被扔了出来。就这样她扔一次我回去一次,扔一次回去一次,来来回回至少重复了四五次。也就是从这以后,我打心眼儿里讨厌女仆。直到偷走了她的秋刀鱼作为报复,才算狠狠地出了一口恶气。

就在我再一次要被扔出去的时候,这家的主人来了,说:“太吵了!发生什么事情了?”女仆就拎着我,冲着主人说:“这只小野猫太讨厌了,总是往厨房跑,赶了好几次都赶不走。”主人捻着鼻子下面的几根黑毛,端详了我几眼,说:“那就留在家里吧。”接着扭头回房间了。

看起来主人是个沉默寡言的人。女仆好像很不情愿似的,气呼呼地把我扔进了厨房。就这样,我才算在这所房子里安了家。

我一天也见不上主人几面。

听说他的职业是教师。每天从学校回来就钻进自己的书房,基本上进去了就很少出来。家人都认为他是个特别用功的读书人。至少他在努力对外界维持这样的印象。其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我经常蹑手蹑脚地去书房窥探,大白天的,十次里有九次看到他在呼呼大睡,有时候睡得口水都滴在摊开的书上了。

主人肠胃不好,消化不良,因而皮肤暗黄松弛,毫无神采可言。偏偏他又贪嘴,经常在大吃大喝之后吞消食片缓解。吞完药总是拿起书来看,本意是用功,在我看来是助眠。因为通常读个两三页他就会酣然入睡,口水在书本上蜿蜒。这是他每晚重复的功课。

我虽然是猫,也喜欢琢磨事情。教师这个职业真是轻松。我来世若能投胎为人,绝对只当教师。打个盹、睡个觉就能胜任的差事,我们猫也能做啊。

尽管如此,主人还不知足,每每有朋友造访,他总不忘抱怨说,世界上没有比当教师更辛苦的活儿了。

刚住进来的时候,除了主人之外,其他人对我一点好脸色都没有。不管我走到哪里都吃闭门羹,没有一个人搭理我。不被重视到什么程度呢?直到现在,他们也没给我取个名字。唉,没办法,为了生存,只能尽量讨好收留我的主人了。早晨主人读报纸,我趴在他的膝盖卖乖。主人睡午觉,我一定跳到他的背上,提供温暖的陪伴。千万别误会,这么做并不代表我喜欢他,实在是寄人篱下身不由己。后来混熟了就不那么在意其他人的目光了,早晨驻守盛热饭的木桶之上,晚上不离暖炉旁边,晴天的时候嘛,当然是趴在走廊上晒着太阳打盹,爱自己才最舒坦。

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晚上偷偷钻进小孩子的被窝里睡觉。主人有两个孩子,一个三岁一个五岁,两人睡一张床。我的目标是钻进两人身体之间,寻一个安眠之所。如果不巧把她们其中一个弄醒,那就倒霉了。小孩——尤其是那个岁数小的——不管多晚一定会拖着哭腔大叫“猫来啦猫来啦”。紧接着我那个患神经性消化不良的主人一定会迅速从隔壁跑过来把我赶走。前几天还为此用尺子狠狠打了我的屁股。

我跟人类一起生活久了,越发觉得他们实在太过随性。尤其是跟我一起睡觉的那两个小孩,简直无法无天。来兴致了随手就把我拎起来个倒立,或者无端端往我头上套个袋子,抓起来甩到一边,甚至塞到黑洞洞的炉子里。可是我只要一反击,就会被他们全家追得满屋跑,大加迫害。前几天我刚想在榻榻米上磨磨爪子,不巧被女主人发现了,她大发脾气,死活不再让我进客厅。就算看着我在厨房地板上冷得直打哆嗦,她都无动于衷。

我最尊敬的小白就住在斜对面,每次见面都跟我控诉人类的罪行,来强调人类就是世界上最冷酷无情的生物。她前几天刚生了四只小猫,每一只都像心肝宝贝一样宠着。可惜她家那个学生第三天就把小猫们统统扔进了池塘里。小白哭着讲完事情的来龙去脉,最后对我说,为了给我们猫族的子孙后代营造美满幸福的家庭环境,一定要对人类宣战,彻底消灭人类!我觉得小白说得字字在理。

持有同样言论的还有隔壁的三毛。他认为人类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所有权。对我们猫族来讲,自古以来,无论是沙丁鱼的脑袋,还是鲻鱼的肚脐,谁先看见就归谁所有。如果碰上哪个想不守规矩,即可诉诸武力解决。可是人类完全没有这种观念,我们发现的美味,统统被他们掠夺一空。可以说,他们在仗着自己的孔武有力,毫不羞耻地抢夺本应属于我们的食物。

小白的主人是个军人,三毛的主人是律师。跟他们比起来,住在教师家的我对这类事情看得比较淡。只要自己能够一天一天地顺利混过去就可以了。因为人类不可能永远繁荣昌盛下去。嗯,我愿静候属于猫族时代的到来。

既然说到了随性,就来讲一个主人因为随性而闹了笑话的事情吧。本来我的主人就资质平平毫无竞争力,可偏偏他还喜欢什么事情都插一手。写俳句投给《杜鹃》啦,写新体诗投给《明星》啦,写错误连篇的英文啦,还练射箭,学谣曲[1],有一阵甚至天天把小提琴拉得吱吱响,可惜哪个都不成气候。别看他因消化不良经常精神不振,但凡对什么新鲜事感兴趣了,立刻活力四射。他在厕所唱谣曲,被邻居们起了个绰号叫“厕所老师”。他倒是毫不在意,反而一遍一遍唱“我乃平宗盛[2]是也”,唱得自我陶醉。惹得左邻右舍一听他唱就笑作一团:“快听啊,冒牌宗盛又开始哼哼啦。”

我一直想知道主人是怎么想的。住进来一个月之后,有一天,主人领了工资,提着一个大包裹匆匆忙忙地回来了。正好奇他买了什么,水彩画笔、毛笔、华特曼纸[3]就映入了眼帘,看来从今天起主人要抛弃谣曲和俳句,投身绘画事业了。果然,第二天开始,主人连例行午觉都不睡,只顾在书房埋头画画。

至于他画出来的东西,好像谁也没看出来是什么。估计他本人也很有挫败感。某天他一个研究美学的朋友过来拜访,我听到了如下的对话。

“画画可真不是一件容易事儿啊。看别人画,觉得没什么技术含量,没想到自己拿起画笔,却无从下手。”这话居然出自主人之口,可真的是句大实话。

他的朋友透过金丝边眼镜看着主人,说:“不可能一开始就画得好嘛,画画绝对不是你闷在屋子里,只凭想象就能画得好的。意大利的安德利亚·德鲁·萨鲁特大师曾经说过,画画莫过于写生。天有星辰,地有雨露。飞翔之技看鸟禽,奔跑之事学走兽。金鱼歇池塘,寒鸦栖枯木。大自然就是一幅最动人的素材图。如果你真想画一幅像样的作品,不妨从写生开始。”

“安德利亚·德鲁·萨鲁特说过这个吗?我还不知道呢。原来如此,是这个道理,这下我全明白了!”一席话说得主人十分受用。

我却注意到金丝边眼镜后面闪过一丝嘲弄般的笑意。

第二天我照例趴在走廊上睡大觉,主人却破例从书房里出来,在我身后不知倒腾些什么。我偷偷把眼睛睁开一条缝,发现他正在煞有介事地贯彻安德利亚·德鲁·萨鲁特的教诲呢。看他那么认真的样子我差点笑出声来。他没注意到朋友的恶作剧,居然真的开始写生,还把我当作第一个写生对象。

可惜我已经睡饱了。这会儿特别想打个呵欠。可看着主人那么兴致高昂地挥着画笔,又觉得有点对不起他,罢罢罢,再忍一会儿吧。他已经画完了我的轮廓,正在往我脸周围涂颜色。

在此先声明,我在猫族里绝不是美男子,无论是身材、毛色、脸型,都不敢妄言优于同类。可是就算如此不受美神眷顾的我,也不应该是主人画出来的那副怪异模样啊。

首先毛色就不对。

我的毛色像波斯猫,淡灰中带点黄,很像漆树树皮的纹理。这一点,无论让谁来看,都是毋庸置疑的事实。可是主人笔下的颜色,说黄不黄说黑不黑,称灰色略显勉强,叫褐色又不合适,也不像这些颜色的杂糅,只能说是一种单纯的无法命名的颜色。

更令人发指的是,画里的猫没有眼睛。虽说他的写生对象是一只睡着的猫,可旁人在画里连像眼睛的地方都找不到,鬼知道他画的是正在睡觉的猫还是瞎猫。我觉得照此画法,再怎么揣测安德利亚·德鲁·萨鲁特,也是徒劳一场。

不过主人的那股劲头实在让人动容。我本打算尽量多撑一会儿,可是之前就憋着一泡尿,全身的肌肉紧张到酥麻,已经到了多一分钟都难熬的地步了。不得已,我一狠心将两个前爪向前伸展开来,头压低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事已至此,我也不必再趴下来配合了。反正已经破坏了主人的最初设定,干脆到房间里解决一下内急算了。我慢吞吞地走开,主人见状又生气又失落,坐在椅子上怒骂道:“混蛋!”我这个主人啊,骂人的时候从来都是说“混蛋”,因为除此之外他不会其他骂人的词。他居然根本不体谅我坚持到现在的辛苦,张嘴就是骂“混蛋”,太没礼貌了!如果我平常跳到他背上讨好他的时候,他多少给个好脸色,骂也就骂了,关键他从来没做过对我好的事情,就因为尿尿给我安了个“混蛋”的罪名,简直太过分了。说起来人类一直对自己的力量感觉良好,自大得很。如果再不出现更强大的生物来治治他们,不知会狂妄到什么地步!

如果人类只是随性至此,咱忍忍也就罢了,可惜讲起人类干过的缺德事儿,我听过更多更悲惨的呢。

我家庭院里有个30平米左右的茶园。虽然不算大,倒也清爽,适合舒舒服服晒太阳。当家里的小孩吵得我睡不着觉,或者无所事事心情欠佳的时候,我总会去那里,调养些浩然之气。

十一月的某天,阳光和煦,下午两点我吃过午饭睡了一觉,为了活动活动筋骨,又向茶园慢慢走去。嗅过一根根茶树的根,来到西侧的杉树篱笆旁边,发现有只大猫正把身子压在枯菊上睡得忘乎所以。他没有注意到我的接近,或许他根本是注意到了也不在意,就这么打着鼾,睡得像一摊烂泥。这家伙,连招呼都不打就闯进别人院子里,还能睡得如此心安理得!我很佩服这种胆量。他全身都是黑漆漆的。正午不久,透明耀眼的太阳光投在他有光泽的毛上,浑身就像燃着一种肉眼看不到的火焰。他拥有像猫大王一样雄伟健壮的体格,足足比我的身体大一倍。

我又钦佩又好奇,居然就这么盯着他出神,小阳春时节的微风轻轻吹过,梧桐树伸出几根树枝悬在杉树篱笆上方,两三片叶子悠然落下,融进满地的枯菊。猫大王突然睁开了圆圆的眼睛。我到现在都记得那场景。它的眼睛比人类奉若珍宝的琥珀更光彩夺目。他一动不动,从眸子深处射出的锐利眼神紧紧盯着我窄小的额头,说了句,你是个什么东西。作为大王来讲,这种措辞有点掉价,可是他声音沉稳,字字凝聚着杀气,仿佛眼前即使是恶犬照样杀无赦。我哆嗦了一下。考虑到不好好打招呼就会显得懦弱,于是尽可能装出一副平淡的口吻说:“我是猫。名字还没有。”天知道说话的时候我的心跳得有多快。他丝毫没把我放在眼里,轻蔑地说:“什么,猫?真没看出来。你住哪儿?”

“我住在这儿的教师家。”

“我琢磨着也是。看你瘦成这个样子就知道了。”大王气焰十足。听他说话就知道不是善良人家养的猫。看他大腹便便的样子,平常生活一定过得非常滋润。我忍不住问道:“那你是哪位呀?”

“我是车夫家的大黑呀。”

他骄傲地昂起头。

车夫家的大黑是远近闻名无人不晓的粗鲁猫。他的体格跟车夫似的异常健壮,脑袋里却空空如也。不但没有人愿意跟他来往,还集体孤立他。我一听到大黑的名字就想开溜了,不过忽然想羞辱他一番。就先试探一下他到底有多愚蠢,接着有了下面的对话。

“车夫跟教师,哪个地位更高呢?”

“当然是车夫地位高了。看看你那个主人,简直瘦得就剩骨头了。”

“你就是因为生活在车夫家,所以这么强壮吧!看来在车夫家油水很足嘛。”

“告诉你,我去哪里都能够给自己找到吃的。你也别在这个茶园子里瞎逛了,跟我走,保证不到一个月,你也能胖得跟我似的。”

“这事先不急。哎,我听说教师的房子比车夫那里宽敞多了。”

“蠢货,房子再大,能吃吗?”

他大为光火,耳朵直直竖起,活像被削尖了的竹子一样,甩下这句话就走了。这就是我跟日后的知己大黑第一次相见的场景。

从此之后我跟大黑经常碰面。每次他都对车夫大肆吹捧。我听说的那些关于人类的不道德事件,都是从他那里听来的。

某天我跟大黑照例在暖洋洋的茶园中躺着闲聊,他再次像讲新鲜事一样,重复了一些光辉往事,然后忽然问我:“你活到现在,抓过多少只老鼠?”

虽说我自认为智商比大黑高多了,但是论力气和勇气我还是逊色不少的,所以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多少有点难为情。不过事实就是事实,容不得弄虚作假,我老实回答:“总是想着抓,但是目前还没抓过。”大黑听完哈哈大笑,连竖在鼻子尖附近的长胡子都跟着一颤一颤的。从大黑自吹自擂的习惯,就知道他比较肤浅,只要你做出一副被他的气焰震慑住的架势并且吞着唾沫满脸专注地听以示捧场,他保证对你言听计从。我接近他之后很快掌握了这个诀窍,现在已经非常自如地切换到聆听模式,这次本来就技不如人,再把话题往自己身上引就是愚蠢。反正他总是要吹嘘自己的赫赫战功的,不如早点给他台阶下,把这个事情糊弄过去。因此我摆出一副坦诚的表情,故意挑唆道:“你比我年长,应该抓了不少吧。”它果然给点阳光便灿烂:“虽然也没有很多,但是三四十只肯定有的。”

他随后得意洋洋地补充道:“我一个人可以对战一两百只老鼠,不过对战黄鼠狼就够呛了。曾经有一次可是被黄鼠狼害惨了。”

我赶忙做出感兴趣的样子:“居然还有这事!”

大黑被我的反应鼓励到,眼睛已经开始发光了:“这就说到去年大扫除的时候啦。我家主人正要把一袋石灰放入地板下,忽然,一只黄鼠狼慌慌张张地从里头跑了出来。”

“我的天!”我故作感慨。

“虽说是黄鼠狼,可是比老鼠大不了多少。我觉得拿下这畜生简直太容易了,于是一口气把它追进了下水道里。”

“干得漂亮!”我喝彩道。

“只可惜啊,就在这时候小畜生被我追急了,冷不丁放了个屁。那叫一个臭啊,搞得老子到现在看到黄鼠狼就恶心。”

说着说着他就像又闻到去年那股臭气似的,举起前爪捂了捂鼻子。

看他这样我心里有点不好受。为了给他打气,我说:“不过老鼠一旦被你盯上就只有坐等末日了吧。你一定是抓老鼠的能手,总吃老鼠才这么富态,毛发也这么有光泽吧。”本来我是想讨好大黑才说的,结果没想到招来了相反的效果。

他叹了一口气说:“想想就觉得真没劲。不论我怎么努力抓老鼠——说起来真是没有比人类更贪婪的东西了。人抓到老鼠都会交给警察。警察才不管是谁抓的,只要交一只老鼠,警察就给五分钱[4]。我家主人已经靠我抓的老鼠挣了一块五毛钱了,可是他连一口好吃的都没给我。人类简直就是假扮好人的小偷啊。”

虽说大黑不识几个字,对生活的真相看得却很透彻。旧事重提令他情绪激动,背上的毛都倒竖起来了。我也被他弄得心情很差,草草接了几句话就回家去了。从那时候起我决定这辈子都不抓老鼠。不过也不打算跟在大黑后面找老鼠之外的其他吃食。比起美食还是睡觉更令我愉悦。也许在教师家待久了已经被教师的懒惰同化了。不注意的话没准今后我也会消化不良。

说到教师,我那个主人最近终于意识到自己在绘画领域没什么发展,还写在了十二月一号的日记里。

今天的聚会上认识了一个叫○○的人。传言说他吃喝嫖赌行为放荡,真人倒也颇有几分老手的倜傥。这种类型的人应该很受女人喜欢,所以与其说他本性风流,不如说他享乐至上。他的妻子是艺妓,太让我羡慕了。

其实大部分说别人嫖妓老手的自己连风流的资格都没有。还有很多标榜自己是老手的也没资格。这都属于打肿脸充胖子,无理抢三分。就像我学水彩画一样,终归成不了什么大气候。不过他们自己却毫不在意,还总觉得自己是老手。要是单凭泡泡酒馆进进妓院就是老手的话,我早就是出人头地的画家了。画成我这样还不如不画,标榜自己是老手的人,还不如乡下的土老帽高尚。

我不太赞同这种老手论。虽说作为一名教师居然表示羡慕别人娶了艺妓老婆这事有点上不了台面,但是他对自己绘画水平的评价,还真是句句在理。虽说他有自知之明,但是终究不甘心。隔了两天也就是十二月四号,主人又在日记里写了这样一件事。

昨晚做梦,梦到自己的画成不了什么气候,索性把画作抛在一边,结果不知被谁裱起来挂在了格窗[5]上。装进镜框果然不一样,我顿时觉得这幅画太棒了,不禁非常开心。于是一个人在远处端详这件出色的作品,看了许久。天亮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那幅画依然拙劣如初,随着朝阳升起,拙劣之处一清二楚。

看来主人在梦里都对自己的画作念念不忘。照他的逻辑,这辈子他是成不了自己说的所谓老手了。

主人做梦的第二天,许久没露面的那位金丝边眼镜美学专家前来造访。他刚坐下就劈头问道:“画得怎么样啦?”主人不动声色说:“已经听从仁兄的忠告开始写生,果然这么做会注意到之前从未留意的物体形状、颜色微妙变化。欧美国家正是因为刚开始就主张写生,现在才有如此骄人的成绩吧。安德利亚·德鲁·萨鲁特说的真是太精辟了。”主人闭口不谈日记里的真情实感,只是再次赞颂了安德利亚·德鲁·萨鲁特。

美学专家不好意思地挠挠头,笑着说:“跟你说实话吧,那是我瞎编的。”

“瞎编什么?”主人还没有意识到自己被耍了。

“还没听出来么?就是你无比敬佩的安德利亚·德鲁·萨鲁特。其实这个人是我瞎编的。我真没想到你还相信了,哈哈哈哈。”他得意洋洋地笑了。

我在走廊上听到这个对话,心想主人肯定不会把今天发生的事情写进日记里。

这位美学专家总是以戏弄别人为乐,喜欢到处吹牛。他丝毫没有注意到自己编造的安德利亚·德鲁·萨鲁特给主人带来了多大的影响,沾沾自喜地说道:“哎,时不时开一些玩笑,却被人认认真真地记住,这种事情本身能产生非常滑稽的美感,有意思。”

“之前我对一个男学生说,尼古拉斯·尼克尔贝[6]建议吉本[7]改用英语出版他的巨著《法国革命史》,不要用法语。谁料到那个男学生记忆力还不错,居然还在某次日本文学研讨会上认真地当众重复了我说的话,太滑稽了。更滑稽的是,当时在场的听众有一百多人,每一个人都听得异常专注。

“还有更有意思的呢。之前跟一个文学家聊起了哈里森[8]的历史小说《赛奥法诺》,我说这简直是我读过的最出色的历史小说。尤其是写女主人公之死那段,只看文字就觉得阴森逼人。这时坐在我对面的万事通先生激动地回应说:‘没错没错,那段堪称经典。’就在这个瞬间,我明白了他跟我一样,根本没有读过这本小说。”

我那个患神经性消化不良的主人瞪大了眼睛问道:“万一你瞎说的时候被人识破了怎么办?”

这意思,简直是在说骗人没关系,就怕万一被识破了,比较尴尬。

美学专家面不改色:“真到那个时候就说跟别的书搞混了呗。”说完哈哈大笑。

这位美学专家虽然戴着斯文的金丝边眼镜,本质却跟车夫家的大黑非常相像。主人沉默地抽着“日出牌”香烟,兀自吐着烟圈,仿佛在说我可没有那个胆量。

而美学专家的眼神仿佛也在说:正因为如此,所以你连画画都不成气候。他开口道:“玩笑归玩笑,不过画画果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听说莱昂纳多·达·芬奇曾让弟子对着教堂墙壁上的水渍写生。想来也是,进入五谷轮回之所时如果能毫无杂念地观察渗水的墙壁,会发现那上面也有不错的图案。你要是能参照一下这种精神,没准也能画出好玩的东西呢。”

“这又是你瞎说的吧?”

“这个是千真万确。虽然听起来挺怪异,但是只有达·芬奇才能说出这么精辟的话噢。”

“怪异倒是真的挺怪异的。”主人半信半疑。不过他倒是真的没有去厕所写过生呢。

车夫家的大黑后来瘸了。身上的光泽也渐渐黯淡下去。被我评价为比琥珀还要美丽的眼睛也堆满了眼屎。最让我惊诧的,是他的精神日渐消沉,身体也渐渐衰弱下去。我在茶园最后一次看到他的时候,曾经问起原因,他只答:“这辈子再也不想遇到黄鼠狼的屁和渔夫家的秤砣了。”

红叶三三两两地散落在赤松之间,就像被遗忘在很久之前的梦。洗手池附近的地面上积了一层又一层的红白山茶花花瓣。花与红叶一样,已经飘零散尽。

走廊朝南,长六七米,冬天的日脚早早倾斜过来,北风横行的日子越来越多,我感觉睡午觉的时间都被迫缩短了不少。

主人每天都去学校。一回来就躲进书房。有人来拜访,他总是嚷着做教师好烦。水彩画也几乎不画了。看消食片貌似没什么效果也已经停掉了。小孩子倒是每天坚持去幼儿园,这种坚持令人敬佩。回家之后唱歌、扔球,或者拎起我的尾巴悬空提起。

我没吃到什么好吃的,所以没有发胖,健健康康没有瘸腿地活着。老鼠绝对不抓。女仆还是那么讨厌。虽然至今也没人给我取名字,但是欲望总是无穷无尽实现不完,我这辈子就打算在这个教师的家里当一只没有名字的猫啦。

[1]出自日本古典歌舞剧“能”的歌词。

[2]平宗盛(1147-1185),日本平安时代后期的武将,平家末代首领。

[3]英国老品牌水溶性色彩画纸。

[4]本书的货币单位均为日元。

[5]日式房间的格窗,门顶窗。

[6]英国作家狄更斯的长篇幽默小说《尼古拉斯·尼克尔贝》中主人公的名字。发表于1839年。

[7]爱德华·吉本(Edward Gibbon, 1737-1794),英国历史学家,著有《罗马帝国衰亡史》,并非《法国革命史》。

[8]哈里森(Frederic Harrison,1831-1923),英国法学家、作家、哲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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