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人生,我的经历,我的一言一行,好像是从一出生,就被调整到了最佳路线,只需要我沿航道行驶。
优越的家世与出众的外表,再就是与生俱来的能力,这一切让人羡慕眼红的条件,都让我感到……十分无趣。
从很小的时候,我就像是这个世界之外的游离者,冷静又理智的,观察着这个世界的一切。
也无法体会到书面文字上所书写的,正常人的喜怒哀乐。
直到我十岁的时候做了一个梦,然后我就知道了——我之所以存在这个世界上,是为了等一个人。
梦中的人犹如蒙上了一团浓雾,任我怎么睁大眼睛,都不看清楚他的性别、容貌与身行。
可我知道我一定要找到他,因为他就是我存在这个世界上的使命。
梦只做过一次,却连对方身高长相姓名都不知道。
可我却像是被下了蛊一样,坚定的认为,一定有那么一个人,始终在这世界的某个地方,等着我。
随着年岁渐长,一年又一年,我的期待值也随着时间变得越来越低。
到我叛逆期的时候,我甚至要靠烟草,来缓解自己日益增加的烦躁和失落,渐渐成瘾。
可也从未怀疑或这个人的存在。
直到那一天,我刚结束了一个任务,一个人坐在车里,突然有人“笃笃笃”的敲窗。
警察的车也敢来碰?
我弹了下手上的烟灰,如是想着抬眼看去。
少女脸上带着不自然的潮红,呼吸急促,头发与衣服凌乱,一侧手臂像是被什么利器所划破。
衣袖已经浸成了暗红色,像是刚从什么地方逃难出来的模样。
我眼看着她张了张嘴,一瞬间我以为我失聪了……
因为我没有听到她发出的声音。
紧接着她侧头躲闪着我们相交的视线。
大概两三秒的时间,她一言不发地进了我车子的后座。
而我还处于灵魂带来的震动中,刚回过来神,就听她躺倒在后座上,抬起头说了一句:
“麻烦警察小哥哥,送我去最近的警局,或者派出所就可以了,非常感谢。”
说完就一副晕过去的样子趴在后座。
我当时默了默,没有揭穿她这副明显装死的样子。
原本是打算按照她所说去警局的。
但车子刚行驶没几分钟,后座就传来的一阵阵呻吟。
联想到刚才对方脸上不自然的潮红,和我平日里见过的被下药的受害者一样,也大概能知道对方现在的情况了。
到了最近的一家酒店,我送她进去将她安坐在床尾,给了她选择。
“你现在这种状况有两种解决方案,第一种:泡冷水。第二种:找个男人。如果你选第一种,我去帮你放水。选第二种,我去帮你找个男人。你选哪个?”
对方很快就选择了第一个方法,我心下说不出的满意。
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就算是她选第二种,我也还是只会把她扔浴缸里——
这一点我是不会说的。
把她放到冷水里之后,我就应该离开的。
可是见她浑身颤抖,脸色一寸寸变得苍白,明明很难受却死咬着唇,不肯出声的样子,没忍住多嘴了两句。
之后我让她自己数数,就转身走了出去。
却没离开,而是站在房门外靠墙站着,静等着里面的动静。
如果五分钟后里面还没有动静,我自然是要再进去一次的。
如果是平时里需要等人,我一定需要烟草来帮我缓解烦躁感。
可此时只有一想到她在里面的状况,就好像眼下值得专注的事情,就只这一件,不需要额外的被抚平情绪。
直到我听到房门落锁的声音,这才抬脚离开了酒店。
第二次见面的时候,知道了她的身份,南家二小姐南清浅。
当她提着裙摆跑下楼梯,之后一步步向我飞奔过来的时候,梦里的人好像突然有了轮廓和样貌。
这一刻我确定了——
这个连着在我面前出现两次,两次都让我灵魂悸动的人,就是我在这个世界上要找的人。
我目睹了她和她姐姐的针锋相对,听到她姐姐当场提出的无理要求。
也亲眼看到,她在她哥哥面前瞬间变得乖巧——
说实在的,最后这一点让我不爽了很久。
我开始调查起她来,她的家庭背景,本应该是我很熟悉的南家,可她从小到大的经历,却让我越了解越沉默。
从小由精神有问题的母亲,带走独自扶养、还上过社会新闻的校园暴力受害者,回到南家之后的种种……
以上这些,单独拎出来一个,都能让人引起同情,可她却都一一经历过。
形容不出自己心里的艰涩感,但我知道我要去找她,找这个我等了一梦十几年的人。
就读的同一所学校,是两人名正言顺的交集点,我时隔许久重新回到了学校。
明明已经从资料里了解了她的苦难,却没想到在学校,还能亲眼见到她经历的一部分。
她抱着头,孤零零地蹲在水池中间的圆台上。
学校里众多的学生围着她,由她姐姐带头,将灌满恶意的硬块,一个接一个向她扔去。
一向自认不会有任何情绪的我,在当时居然因眼前的画面,而燃起了熊熊怒火。
正要顺从自己心意,失控地跳下去护着她,却蓦然和她对上了视线。
她似乎也有一瞬间的惊讶,可却没有我想象中的悲伤和难过。
然后我眼看着她跳下圆台,慢条斯理将头发束起马尾。
明明是一个人,却威胁着刚才欺负她,和鄙视她的那么多人。
我看着她,似乎明白了书里面写的——“一个人身上发着光”是什么样子。
她的眼睛,她的动作与行为,仿佛她才是那个高高在上,俯视着别人的人。
众神有没有听见?我听见了。她在说——
我辈生于世长于世,容不得任何人欺凌。
我心脏疯狂跳动起来,像是刚跑完几千米的马拉松,也像是难以言喻的自豪与满足。
该这样的,人人皆自由,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任何事情,但是要以不伤害他人为前提。
若你所作所为伤害了他人,他人自然有反抗的权利。
我们都生而为人,是以都应当众生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