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市的冬季,湿冷入骨。公交车里暖气很足,不一会儿苏晓已经觉得手心冒汗。她扯松脖子上的围巾,把头靠在车窗边,拿手去擦玻璃上的雾气,仔细看着平缓后移的街景,心里觉得安定。
十年了,总算又回来这里。自母亲过世,父亲公司倒闭欠债后,她一共辗转很多城市,终于还清债务,跟着父亲回到这里,重新开始。
只是,有些人却已不在,只能永远存活在记忆中。公交车到站,苏晓裹紧羽绒服跑下车,在附近找了家花店,买了一捧雏菊。才顺着指示搭上另一辆大巴,来到京北墓园。园内冷清,长青树柏伫立在宽阔两道,远远望去就像排排列队,捍卫领土的禁军。苏晓按照墓园工作人员的指示,找到孟兰的墓碑。
墓碑上的照片还是她最美好的样子,温婉端庄,像极了她的性子。
“老师,你还记得我吗?”苏晓弯唇迫使自己扫尽脸上的凄哀,视线却逐渐因水汽产生氤氲。她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孟兰,尽管那年自己不过10岁,但孟兰的温柔彻底弥补她缺失的母爱,那是温暖的。父亲常年出差,10岁的苏晓生活自理的模糊,早餐不饿就不吃,晚饭泡面打发,所有营养仅靠中午在学校的一顿。
所以,苏晓至今还不能长肉,不好吸收,头发黄黄的一副饮养不良的样子。
邓歆总说她,“你还真像个黄毛丫头呀!”
那时候孟兰是她的音乐老师,得知这一切,总会领着她去自己的公寓住。这样温暖照顾她足一年,苏晓就随同父亲连夜躲债搬家,连最后的招呼都没来得及打。
等辗转多年回来,孟兰却已经不在。
苏晓越想,眼角湿润滑落,她赶紧伸手去擦,冻红的鼻子吸了吸,弯腰将手里的雏菊放置在墓前。
“你是哪位?”耳边传来一声低沉询问。苏晓直身扭头,五步开外站着一个身形高挑的男人。一身质地柔软服帖的黑大衣衬得整个身板笔挺气质,他有一张特别好看的脸,五官像是最好的雕刻成品,眸太深邃。
那是时尚杂志里才能看到的男模样子,只是太美好的东西老天也不允许。他站那儿,右手拄着一支精致的黑木手杖,柄端像个银制的蛇头。另一手同样也捧着一束雏菊,奇怪看她。
苏晓赶紧道:“我,我是来看老师的。”
“老师?”男人轻皱眉,望着她半会儿,生冷的脸上扬起一抹笑,拄着手杖缩短彼此之间距离。
他说:“苏晓?”
苏晓没料到对方认识自己,楞楞点头。男人似乎很高兴,深幽的眼底都是温柔,“是我,孟来笙。”
孟来笙。
这三个字,她一点不陌生。孟来笙是孟兰的儿子,苏晓记得自己第一次到孟兰公寓见到他的场景。暖阳正好,隔着一层及地细纱白窗帘,点点微弱光线照在他身上,周身像是渡了层金黄光晕,少年坐在一家钢琴前,修长指尖在黑白琴键上弹奏,绽出优美轻快的曲调。苏晓觉得好听,孟兰低头告诉她,“肖邦的A小调圆舞曲。”
这样弹了会儿,不知何故,少年逐渐将一首优雅的乐曲越弹越快,完全脱离,像是发疯一样的生气,末了狠狠甩在琴键上,嗡声大作。
苏晓吓到,连连倒退三步。
孟兰也大吃一惊,“小笙!”
少年闻声站起来,一张漂亮的脸上有打架后留下的淤红青紫,特别是左眼,挺严重像个熊猫。孟兰大惊,上去要碰他的脸冷不防被他偏头躲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