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存者
每天清晨,还没睁眼,我先伸手在温暖的被子里一点点往前蹭,直到摸到他的胳膊,我把身子贴过去,脸靠在他胸膛上,再睡十分钟,每天最幸福的十分钟。
八点整,我起床了。阳光在窗帘顶上落下深浅不一的光芒,街上初起喧嚣,车辆飞驰,空气又脆又薄,散发着落叶的气息。我开始做早饭,先煎培根,煎到微微发焦,再用培根煎出的油来煎裹上蛋液的吐司,吐司慢慢膨胀,把培根和鸡蛋的香味全包裹进去,撒上大颗的黑胡椒或挤一点儿番茄酱。夹一片生菜、一片芝士,再把培根垫进去。一口咬下去,都是满足的爱的味道。
三明治做完的时候,豆浆也刚榨好,热腾腾的,香气扑鼻。我从上锁的抽屉里取一板口服避孕药,五六粒,用勺子压成细粉,仔细地倒进豆浆里,再加一勺蜂蜜,拌匀,贴心地端到我爱人的床前。
我和沈遥同居两周了。
自日料店谈判之后,我们各退一步,我删除了网上的帖子,保证再不生事,他同意跟我同居,让我搬进了他和宋歆雅的婚房。
以前发生的事我都忘了,我的眼里只有当下。我们一同上下班,连午餐都一起吃,我无微不至地照顾他,像真正的妻子,除了每天往他的饮食里加大量的雌性激素。
如果他还这么英俊,总有女孩奋不顾身地往上扑,我难免会疏漏,但如果他没有了外貌,就相当于被打断双腿,再也走不远了。就跟我一起,在泥潭里打滚吧,反正拥有彼此不就够了吗?那些把丈夫变优秀的女人都太傻了,难怪被抛弃。最傻的还是宋歆雅,活该她没了丈夫,也没了孩子。
曾经,我只想还沈遥一个孩子,但知道宋歆雅的骗局之后,我反而想一辈子拴住他,我也说不明白这种心理,仿佛她给了我信任,又转瞬把我弃之如履,我经历双重的背叛,决心用一辈子恶心她。我拿出所有的本事,无所不用其极。我占有她生活过的空间,占有她拥有过的男人,我甚至穿她的衣服,用她的香水,我恨她,又忍不住要模仿她,想待在残留着她气息的地方。
整整两周,我没有她的任何消息。只要足够小心,我相信她没法证明我是故意杀人,但她已经有一条录音了,有可能利用舆论击垮我——像我击垮沈遥那样。我必须先下手为强。宋歆雅教给我的,我会悉数奉还。
第一步是取悦。
午餐的时候,我请小多和部门同事吃饭,又给大家买了奶茶,同事们都笑嘻嘻的。
吃到一半,我站起来感谢大家的支持,并说我和沈遥同居了,很快就会结婚了。
大家都很吃惊,小多更是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你怎么还跟那个渣男不干不净啊?人品那么差,现在又胖成这样,你还喜欢他什么?”
“对呀,沈遥怎么忽然胖了这么多?”
“他最近压力太大了,又离婚,又被降职成主管。”我说,“不过他之前身体就不好,你们记得他总咳嗽吗?我天天带雪梨汤给他喝。”
“对对对,我记得,你每天带一个小盅来上班。”
“他就是帅也不能要啊,这种人,一点儿道德底线没有,躲还来不及呢。”
“道理我都明白,但是……”我低着头,轻轻地说,“我怀孕了。”
同事们一片哗然。
我当然没怀孕,但我知道人们对孕妇有多宽容,好像一旦有了孩子,就有了免死金牌。大部分人都不配为人父母,比如我爸、沈遥,比如我自己,可是大部分人都有生育能力,这真是世上最不合理的事情。
第二个阶段是造势。
我垂着头,眼神无辜。“宋歆雅来找过我,沈遥的前妻。她说了他们女儿的事,太惨了,真的太惨了……”我的声音在颤抖,“她和沈遥在家里吵架,孩子一个人在小区滑滑梯,不小心摔死了。后来我才知道,他们吵架就是因为我。”
恰如其分地,我流下鳄鱼的眼泪。“我是凶手,是我害死了这个孩子,如果我当时没跟沈遥在一起,就不会发生这一切,小草莓也不会死了……”
同事们或安慰我,或骂沈遥恶心,或怪宋歆雅大意,这时,我豁然抬起头,目光炯炯。“我想过一了百了,就当是还她一条命了。但后来,我发现自己怀孕了。我立刻知道,这个孩子是来拯救我的,她给我了重新活下去的动力,我甚至觉得她就是小草莓的转世,那个孩子原谅我了,她给了我一次弥补的机会。所以,我要把这个孩子生下来,给她一个完整的家,为了沈遥,为了我自己,更为了小草莓。”
小多也流泪了,她说:“太不容易了,单容,你一定要坚强!”
我擦掉眼泪。会的,我会像杂草一样坚强。我会活到最后。
至此,我还缺一个幻象,但一点儿不着急,这个幻象会自己来找我。
下班后,沈遥第一时间问我:“你怀孕了?不可能,我最近都没碰过你。”
“储物间那次怀上的。”我说。
“我要看体检报告。”他咄咄逼人,“不,我亲自陪你去看医生,我挑医院。”
“回家再说。”
到家后,我径直往厨房走。“我给你做饭,你想吃什么?”
沈遥一把拉住我,拽着手腕,把我拖到他面前,说:“我不信你怀孕了,你说的话我一句都不信。我们这样貌合神离的有意思吗?这样你就觉得幸福了?一个男人跟你同床了两周都不碰你,不跟你说一句话,你也不在乎?这房子不是我的,是宋歆雅的,她没赶我走就不错了,你凭什么赖着住在这里?”
激素效果真明显,他讲起话来,下巴上的肥肉颤动着,像一块炖在锅里的红烧肉;声音也变细了,发火的时候就像一只打鸣的公鸡,听得我心里直想笑。
如果宋歆雅看到他现在的样子会觉得解恨吗,抑或是心疼?如果她看到我真的和沈遥结婚了呢?
没有丝毫犹豫,我膝盖一软,朝他跪了下去。
“那天,我亲眼看到小草莓从滑梯上摔下去。”我跪在他面前,慢慢开口了,“那天下午,小多给我看了你和宋歆雅的照片,我准备来找你。我不知道你住在哪一栋楼,你不接电话,我甚至想要一户户敲门,找到你,找到我的未婚夫。我看到小草莓自己玩滑梯,于是问她,她叔叔住哪儿。她说,沈从文的沈,路遥知马力的遥,是爸爸。”
沈遥情难自禁,开始流泪。
“我难以置信,我的真命天子,竟然结婚这么多年了……”我捂住胸口,字字泣血,“她当时坐在滑梯上,我想再问一次,问清楚一点儿,可能是她说错了,也可能是我听错了。我伸手想拉她的衣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伸了手,她竟然从滑梯上摔了下去,雨那么大,地面那么滑,她一头栽在地上,流了很多血,我吓坏了,竟然跑走了……”
我痛哭起来:“沈遥,我欠你一个孩子,让我还给你吧,给我一次机会,让我把小草莓还给你,宋歆雅能生出来的,我也可以。这都是我的错,我才是凶手……”
他跪倒在我面前,猛地扇了自己一个耳光,说:“怪我,是我造的孽,是我先教她叫叔叔的,我害死了她,是我害死了她……”
我手忙脚乱地扑上去,抱住他的手,不让他伤害自己,我凑在他的耳边,动情地说:“我们重新开始,重新在一起吧,沈遥,相信我,我爱你,没有人像我一样爱你……”我开始亲吻他的耳朵,将他的手牢牢地按在我胸上,贴住他冷冰的脸,吻他的侧脸、泪痕、嘴唇,他渐渐被我的温度软化了,开始回应,我们像两只绝望的、一无所有的动物,在地板上翻滚起来。
我脱掉衣服,疯狂地索要他的身体,他也疯了,解下皮带,用腿蹬掉裤子和鞋,快速地扑过来要我。
一秒,两秒,三秒,他很快停止了,伏在我的身上,他看了我一眼,又看了自己一眼,眼神空洞得像一片荒漠。他双手抓着我的肩膀,像绝望的孩子紧紧抓住母亲的乳房。他哭了,那么用力,那么伤心,乳头都分泌出了液体,隔着衣服让我感到凉意。
他在哭自己,还是哭孩子?我不知道,或许他真正该哭的,是雌性激素的药效吧。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他连声问道。
“你病了,”我躺在冰冷的地板上,胳膊环抱着他,抚摸他的头发,说,“没关系,我帮你治病,只要好好地和我在一起,我就会治好你。”
“我病了?”他抬起头,鼻孔冒出巨大的鼻涕泡,眼神茫然,“我得了什么病?”
“你以前不就总咳嗽嘛,又发生了这些事,肯定病情加重了。”
他的头埋进我的胸里,说了实话:“那是骗你的,我想装病甩了你。”
“傻孩子,我是个长情的人,这可是你说的。”
他呜呜地哭,像个女人。“把孩子生下来吧。”他说,“她是小草莓的转世,没错,她就是小草莓,把她还给我,我就不欠她,我就会好了……”
“好,都听你的。”
我抚摸他的脊背,像抚摸一只温顺的小猫。这一切都是我的错,但最终是你的错。真正的幻象不需要修缮大佛,只要摧毁他的依靠,放大他的恐惧,他就会自然而然地臣服于你。
我盯着吊顶的水晶灯,想象着宋歆雅在这盏灯下生活的情景。怎么样,我的心理咨询师,我学得还不错吧?
第二天,我和沈遥在楼下的照相馆拍了一张照片,打车到民政局,领了证。
婚礼订在十月中旬的一个周末。结婚前,我带他回了一趟老家。
我妈穿着一身藏青色的衣服,沉默地扭开铁门,递过来两双发黄的棉布拖鞋。她抿着寡妇应有的刻薄嘴唇,脸上没有一点儿笑容,和背后白墙上挂着的我爸严肃的遗像彼此呼应。
她说:“恭喜你们。”
吃完饭,我陪她洗碗。
她把所有的碗堆在一个水池里,放满水,滴两滴洗碟精,一只一只搓完了,放进旁边的清水池洗干净。我曾劝她用流动的水洗碗,她从不理会,比我还固执。
“我帮你吧。”
“不用,”她巧妙地把我手里的抹布变到了自己手里,说,“你洗不干净。”
我只好在旁边站着。
“他最近胖了,”我说,“之前可帅了,是公认的我司最帅,还是人事总监呢,虽然现在降级了,但以后还有机会。”
“挺好的。”我妈仔细地用指甲抠去碗边干掉的饭粒子,半条胳膊泡在肥皂水里,像折断了一样。
“你来参加婚礼吧?我们同事领导都会来的。”
“不去。”她不看我一眼,说,“你知道的,你爸走后我就不坐车,没法去。”
“我爸都走多少年了……”
“那也是我丈夫,你父亲。”她严厉地扫了我一眼,说,“不要心安理得,我都记着呢。”
我脾气也倔起来,说:“我们先回上海了,沈遥买给你的牛奶记得喝,水果放碗橱里了。”
还没走出厨房,她忽然从一大堆白花花的盘子里抬起头,说:“上周,有个姓宋的女人来找我,说是你的心理医生。”
我心里一惊,回头问:“她说什么了?”
“也没什么,”我妈重新把头埋下去,说,“聊聊你的童年,问到什么鸭子的事。”
婚礼前一周,我开始发请柬。
我挑了和宋歆雅一模一样的款式,也用她的熏香,她品位真好,每种都很好闻,样子也精致,我依次闻过去,鼻子几乎失灵,打了两个喷嚏——我真不是小资的人。
最后我挑了黑石榴,倒不是味道多特别,只是被消耗得最多,想来是宋歆雅的最爱,一定不会差。
我开始把更多的东西搬进他们的婚房,不,我们的婚房。整理的时候我看到一沓日记,幼稚而草率的字体,整整三本,从小学三年级写到大二暑假,我一页一页地读了,又笑又哭,然后一把火,都烧了,除了一张,我大二暑假的最后一篇,我把它从日记本里撕下来,仔细叠好。
这时,我收到了宋歆雅的短信:出来见一面吧,录音我删了,求你告诉我我女儿死前说了什么。
这些善良而无用的人。
我们约在星巴克,第一次陈启河或者说袁兴荣跟我见面的地方。她准时到了,穿上衣服显得更有品位,她真好看,沈遥真是瞎了眼。我故意穿了她衣柜里的衣服,但她不动声色地看了一眼,一个字没问。
“小草莓什么都没说,那是我骗你见面的把戏,”我开门见山,“她只摸了摸我的耳垂,可能是想让我救她吧。但我有另一件事要告诉你,”我得意扬扬地说,“我和沈遥领证了,下周就办婚礼。”
她脸上的表情复杂极了,正符合我的想象,半天,她才摇摇头,说:“不值。”
我脱口而出:“他觉得我值得啊,他现在爱惨了我。”
“我的意思是……你不值。”宋歆雅说,“沈遥是个烂到骨头里的人,但你不一样,你还有别的选择,没必要把自己的人生绑在他身上。这不是惩罚我,这是在惩罚你自己。”
“你放屁!”我激动起来,大声道,“你就是看不得你前夫娶了我,不愿承认自己输给我。”
她清冷地看我一眼,说:“我早就输给你了,从小草莓死的那一天起,我就输得什么都不剩了,我怎么可能赢呢?”
我忽然哽住,我一直以为她是一头斗志昂扬的母羊,要豁出一切,跟我争个高下,所以我枕戈待旦、草木皆兵。如今,她却缴械投降,我该怎么办?我该和谁斗下去呢?
“那你为什么还要骗我,假装陈启河,骗取我的信任,我跟你说了那么多事!”我几乎有点儿抱怨了,“那段讲稿是你写给我的,你应该是最理解我的人啊,是你说的,我已经拿到这样的底牌了,如果不拼命向前跑,就只能被黑暗吞没。你懂我的呀!你不是最善良的吗,为什么要骗我?我从来没有这么相信过一个人!”
“善良唯有长出爪牙才能走得更远,善良不等于软弱。但是单容你知道吗,”她把身体凑近了,眼里闪着泪光,说,“有的人,就算生活在黑暗里,也绝不会牺牲他人的利益来做自己的踏板,你可以往前跑,拼命跑,但不等于你要把别人揣进深渊!”
“可我无路可走了,”我喊道,“我还能怎么办?难道就认命吗?”
“这个世上,谁不是无路可走,在地狱里挣扎?谁不是竭尽全力,想要过普通幸福的人生?”她也激动起来,“就像我说的,谁来判断谁是鸡蛋,谁是石头?你既然看不到事情的全貌,又凭什么认为只有自己是弱者,只有自己过得很难?是谁给了你权力,让你去审判别人的命运?”
“是你把一手好牌打烂的!明明你拿到这么好的人生。”
她叹出一口气,望着我,问:“所以现在你满意了?你毁掉了一个比你好出那么多的人生。”
“当然。”我得意极了。
“那你为什么还要嫁给沈遥?”她清清淡淡地开口,“我和沈遥都被你毁了,你嫁给他,就是跟这样的烂人彻底绑在一起。你这么有手段、有心计,为什么不去搞一个真正的精英男,还要在我们身上浪费时间?”
我一时答不出,她自己回答了:“因为你不相信。你在骨子里就不相信自己能获得幸福。就算真的得到了,你也会亲手把它毁掉,就像毁掉沈遥的外貌那样。于是你有了多一次的借口,多一次的愤懑,可以抱怨上天不公,抱怨自己的不容易。你根本不相信如果不用心机,还会有人爱你,爱那个本来的你。你不信自己能得到爱。”
我像被钉在座位上,一动不动,我挑衅地抬起头,问:“别讲这些没用的,这世上谁会爱我?不会有人爱我的。”
她没回答,但说了些别的,我惊讶极了,甚至哭泣了一会儿,紧接着又大笑起来。
半晌,我去卫生间洗脸。对着镜子,我的五官没有任何变化,但有一刻,我似乎觉得自己变好看了一点儿,柔和了,温润了,秀气了,像是宋歆雅把她的一部分美貌赠予了我。
我从包里取出用黑石榴熏香浸过的请柬,打开信封,往里面多放了一页纸,一页发黄发旧、早该阅后即焚的纸。
临走之前,我把请柬留给她。“宋歆雅,如果你为我流过泪,如果你愿意真诚地祝福我,来参加我的婚礼吧。”
婚礼当天,部门所有的同事都来了,我们请了高总做证婚人。因为婚期仓促,不仅没有婚纱照,甚至没有除了结婚照之外的其他合影,匆匆放了彼此童年的照片,这也挺好,小孩子有可爱加持,又年代久远、像素不清,显不出多少美丑。仪式很简单,婚纱和西装都是租来的,但双方父母是尴尬事,他父亲早死,母亲半身不遂躺在家,我妈也不肯出席,这场真正的仪式显得毫无仪式感。最后,只好请贾红梅再来客串一次,她熟门熟路,是全场最兴奋的人。
高总的征婚词冗长而无趣,甚至还念到几句企业精神;小多在下面打哈欠,同事们也都不耐烦,这场好戏终于要落幕了,他们反倒麻木了,开始寻找新的八卦。终于到了誓言环节,沈遥哽咽着,激动地说出那句“我愿意”,我却有些心不在焉,一直在张望。宋歆雅没来,我有点儿失望。
仪式结束,正准备开席,有个工作人员上台跟司仪耳语了两句,司仪忽然笑容满面,高声道:“刚刚我们收到一个好消息,新娘的母亲虽然因病不能出席,但为婚礼录制了一段VCR,我们一起来接受她的祝福吧。”
我有点儿错愕,但大屏幕上已经投出了我母亲的人像,她依然穿着那件藏青色的褂子,脸朝向镜头,视线却稍向左偏,像在看另一个人。她说话了:“单容从小就是内向的孩子,虽然人们都认为内向不如外向,但我觉得这不是个贬义词,内向也是一种合理的存在,但她的内向太严重了,我一度觉得,她可能嫁不出去……”
台下响起一些善意的笑声。
“她要出嫁了,做妈妈的,心里总归有各种滋味,如果她爸还在世就好了,他一定会为女儿自豪的。他其实不是坏人,只是脾气不好。他们父女的关系一直很糟糕,单容恨她爸,大概是为了你说的那些鸭子吧,这事我一点儿都不知道,还有她被校园霸凌的事,也是你说了我才知道的。她什么都不跟我们讲,她会自己想办法解决,我相信她是蓄谋已久……”
大屏幕上,我妈还在絮絮叨叨,我却像一只被踩到尾巴的猫,尖叫起来:“关掉!立刻关掉!”
来不及了,什么都来不及了,宋歆雅已经攻破了她的心房。在我的婚礼上,我的母亲决定背叛我,背叛我们在大二暑假达成的秘密协议,背叛她的晚年。
“……她买了一只插栓,插进副驾驶安全带的扣锁里,这样就算不系安全带,也不会有警报声,所以很容易忘记这事。那时她刚拿到驾照,偶然她爸会陪她上路练手,后来她爸就死在她的车里了。”她忽然看向镜头,语气里没有一丝波澜,“她是故意的,我知道她是故意的,副驾驶是全车最危险的位置,她爸从小就教她,她是故意撞上那辆卡车的。她爸死了,但她只断了一条腿。我知道她会写日记,所以我找到了证据,他们在路上吵了一架,大概就是为了你说的鸭子,她说她的一生都被她爸毁了,好像没有她爸,她会有这一生一样。无论如何,她是提前把插栓买好,插进副驾驶的。她求我,也不算求,她问我要不要先失去丈夫,再失去女儿,没人养老送终,我还能说什么呢。后来她就不写日记了,以前写的也不知道去哪了,我没兴趣找……”
后面的话我已经听不清了,因为我被冲进来的警察按倒在地,连同我白色的婚纱和红色的捧花一起被按倒在地。就在这时,我看到一双草绿色的高跟鞋,在推开宴厅门带进来的金灿灿的阳光里朝我走来。这是宋歆雅的报复,报复我那晚在温泉池边对她的挑衅,釜底抽薪,手起刀落。
我却笑了,因为我看见她的手上捏着那张纸,那张又黄又旧、早该阅后即焚的纸,我的日记,我的罪行,我把它从所有即将烧掉的日记里撕下来,然后在那一刻,我做出决定,把它塞进了请柬里,那张递给宋歆雅的请柬里。草率,但是永恒。
在星巴克,我问她,以一种轻佻的态度:“别讲这些没用的,这世上谁会爱我?不会有人爱我的。”
她没回答,从手机里翻出一段视频给我看。光线昏暗,镜头不断抖动。小草莓伏在床上,咿咿呀呀地问:“妈妈什么时候才能好呀?痛不痛呀?”宋歆雅没入镜,声音有点儿沙哑:“妈妈睡一觉就好了。”小草莓把嘴巴凑上去,要晚安亲亲。镜头晃动了一下,宋歆雅避开了,说:“妈妈发烧了,亲亲会把病毒传染给你的。”小草莓噘起嘴巴,似乎要哭,这时,有一只手伸到了镜头里,在小草莓的脸蛋上掐了一下,然后绕到她的耳边,轻轻抚摸她的耳垂。
她说:“我们就用摸耳垂代替亲亲吧。”
小草莓兴奋地欢呼起来,凑到宋歆雅的耳边,轻轻地说:“摸摸耳垂,晚安妈妈,我也爱你。”
隔着两杯不动声色的、像命运一般色调深沉的咖啡,宋歆雅说:“我不能违心地说我爱你,但至少,小草莓说过,她爱你,那个被你推下去的孩子,她爱过你。”
我久久地坐着,如一座石像。我想起那双小小的手,在半空中扑抓,她的指尖停留在我的耳垂上,像一只歇脚的蝴蝶。我的耳垂,这是她在世上碰到的最后的东西,然后世界便永远离开了她。
她爱我,仅仅因为我给过她一根棒棒糖?我费尽心机、步步为营想得到的爱,竟是一件这么轻易、这么天真的事吗?
也许我以为的爱只是一种变态的占有,也许是我活错了,可是谁又能说自己活得完全正确呢?
我哑着嗓子问:“我也能摸摸你的耳垂吗?”
她犹豫了一下,拨开头发,慢慢摘掉自己的耳环,露出白净的耳朵。我见过她裸体的样子,这一刻反而觉得她更一丝不挂。
我伸手过去,却碰翻了咖啡。我手忙脚乱地擦拭,恍惚中,这些残留着余热的棕色液体忽然变成了暗红色的鲜血,它们在桌上滚动、流淌、疾跑,像一些水银,一粒一粒,散得到处都是,我怎么也追不上。我吓得丢了纸巾,却立刻发现有一大片凝固的鲜血粘在了我的袖口,再看一眼,手腕上也有一大块。我惊恐极了,几乎没了思考能力,立刻冲进卫生间。
我把水龙头开到最大,一遍一遍地洗手,棕色的液体流进水池,但我依然闻到血腥味,夹杂着汽油的味道。我爸在副驾驶上抖得像个癫痫病人,嘴里吐出红色的血沫子,还有那个女孩,她的血被暴雨冲淡了,散发着甜甜的棉花糖的味道,恰如她的名字。我浑身灼热,头疼欲裂,抱着马桶干呕起来。
我忽然意识到,即使花费更久的时间,我也洗不掉这股难以察觉却挥之不去的气味了。八年了,我是个嗅闻失灵的人,不知道自己原来散发着一股恶臭,是宋歆雅打开了我的身心。这大约不是一种良知,只是在那匆匆一瞥的三个月的陪伴与依恋中,我见到了真正的阳光,因而再也不能满足于那自欺欺人的画上的假象了。
我的一生就要这样了吗?这样惴惴不安,守着这股尸臭,和一个被我亲手毁掉、还会继续毁下去的男人。
我浑身像火一样滚烫,对着镜子,发现自己哭了。
我洗了把脸,打开请柬,这张我处心积虑才获得的请柬。在一年前的九月份,我第一次接到沈遥的电话,在年会上,沈遥像英雄一样出现在我身后,在每一个日日夜夜,我都憧憬着,有这么一张请柬,并排写着我和沈遥的名字,还有那句磊落的、金灿灿的“恭候光临”。而如今,我用了一个小小的举动亲手毁了它。我把命运的审判权交到了宋歆雅手里,只要她足够真诚。
我曾以为这张请柬是我的救赎,能带我过上幸福美满的人生,却没料到,这场救赎远比我想象中的更加深刻、彻底。
在阳光和咖啡的香味里,她接过那封请柬,闻了闻,说:“祖玛珑的黑石榴熏香,挑得不错。”
“我不懂香水,用的是你的。”
“这款香很独特,气场强大,有种内敛的性感,是紫色的味道。”她说,“适合你。”
我挠挠头发,笑了笑,又想到什么,忽然问:“你痛快吗?在我报复沈遥的时候,你帮我想了那么多办法,让他抬不起头,尤其是我和贾红梅的那场戏,彻底击垮了他。我们狠狠地复仇,像战友一样,你痛快吗?”
她笑起来,露出一排小小的白净牙齿,这是我第一次听见她的笑声,像一串风铃。
“当然。”她说,“真爽,真他妈太爽了!”
我乐不可支,大笑起来,几乎笑出了眼泪。我们的笑声汇在一起,像河流汇入江海,彼此依恋,水乳交融。我们露出牙齿,是凶狠的、野兽一般的牙齿,上颚骨和下颚骨有着相互联动的爆发力,可以咬碎渣男,咬碎世上一切的艰辛。笑声如此青翠欲滴,像把夏天制成标本,封存起来,一丝不剩。
真他妈太爽了。
这一刻,在我被警察扑倒的这一刻,在我看见她在阳光里向我走来的这一刻,我仍然大笑不止,像要把一辈子的笑都释放出来。
谢谢你啊宋歆雅,谢谢你为我流过泪。谢谢你祝福我,祝福我烂泥一样的人生。它终于要结束了。
真好。真好啊。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