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青斜2026-07-31 15:199,273

英俊是一切的入场券

有人死了。

我穿着黑西装,木然地站在葬礼上。我的脸上可能正在流泪,也可能面无表情。我把自己想象成一条伪装枯木的鳄鱼,泡在肮脏的沼泽里,冷血、僵硬而麻木的,接受他人的悼念。

他们都说,太惨了,太可怜了,节哀顺变。

有些同事也来了,毕竟纸包不住火。还有单容,穿着一身黑衣服,愈发枯瘦干瘪,她站在角落,盯着遗像,眼里黑漆漆的,仿佛住进了一只黑猫。这个愚蠢而丑陋的女人,我根本不在乎她。

今天出门的时候,我对着镜子刮胡子,我眼睛又肿又浑,脸色也不太好,尽管这样,我仍是英俊的,就在刚刚,还有女生在偷偷讨论我的长相。

“那是沈遥,”她们会说,“他可真帅,真是梦中情人。”

她们应该庆幸,是在葬礼上认识我——她们现在有机会了。

我看了一眼手机,宋歆雅给我发的最后一条消息是:离婚吧。我一直没回。但事情到这一步,离不离婚都不重要了。

忽然,有人冲过来打了我一耳光,我头昏目眩,站定一看,是宋歆雅的爸爸。他哭得如同一只被蒸烂捣碎的茄子,软塌塌地靠在墙边,连声骂道:“沈遥你这个畜生,你给我滚,你没脸站在这儿!”又猛地扇了自己一耳光,说:“怪我,我不该让小雅嫁给你,不该让小雅嫁给你。”

岳母过来拉他,含着泪说:“别打了,警方都说了,这是意外,不是谁的错。”

他们抱头痛哭,像两株在狂风暴雨里被摧残蹂躏的植物。

这场死亡,我要负一半的责任。警方曾怀疑过谋杀,但没证据,还是定为意外死亡。宋家父母不信,闹过几回警局,但现在,他们所能做的极限,也就是这一个耳光了。

我避开视线,一转头,单容不见了。也好,省得我再费口舌。

从中学我就明白,女生是一种多么肤浅的生物,好看的脸和挺拔的身材足以骗过大半。感谢父母给我这些,虽然也是他们唯一给我的东西。

我的第一任女友是班花,她倒追的我。每天中午,吃完食堂,我们溜出校门,去麦当劳买一个汉堡或是富春来一客蟹黄小笼包,都是她付钱,过生日送我游戏机,圣诞节送我最新款的球鞋。后来我知道她不富裕,只是太想讨我欢心了。

事情一发不可收拾,我谈的女朋友越来越有钱,我蹭到更多的便利,愈发出落得像真正的精英男。说谎有两种主要形式:隐瞒和欺骗。我从不骗人,风险太高;但会适时隐瞒,不动声色地说起梵蒂冈的见闻,谈论某支红酒,或是外滩悦榕庄最近换了厨子,水准有点儿掉,其实都是公款吃喝或是饭局上听来的。我隐去了一些无关痛痒的细节,夸大另一些,就有真正的白富美上钩了。

再穷,我也省钱报私教、练身材,我也练歌,都是深情的歌,比如陈小春和林宥嘉,段位更高之后,我开始唱李健,因为他人设好,容易让女生脑补出一个痴情、理性、睿智的形象。哪怕唱的是《风吹麦浪》,也比《死了都要爱》更煽情。这才是高级。就这样,在KTV里,我睡到了第一个真正的富家女,她帮我——准确地说,是她爸提拔我成了人力资源部主管,转正之后,我立刻分手,并跳槽去另一家公司做了副总监,踩着这两块踏板,我在新北做上人事总监,并有可能晋升为副总裁。在职场上,工作能力永远只占一半,情商、背景、经验、人脉、相貌、气质,这些综合因素才真正决定了一个人能走多远。专业能力重要吗?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让别人认为你具备专业能力。

半年前,工作聚餐上我又见到富家女,她发胖了,像个白面馒头,我用一杯酒把她打发了,也把重温旧情的念头抛之脑后。

哦,对,我现在结婚五年了。

遇到宋歆雅的第一面,我就知道,她是我要找的人。论家境,和那些富家女比,她不算出众——家里在上海有五套房,拆迁来的,三套在内环,一套在嘉定,一套在松江。但我看中她的教养,她父亲是大学教授,母亲是医生,自己也是复旦大学心理学硕士。我喜欢知识分子家庭,他们普遍讲道理,又都怯懦迂腐,出现矛盾时,更倾向和解与谈判,不会找人揍你、往你家门口泼粪,也不会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我从没考虑娶商人家的女儿,太精明难缠。更重要的是,宋歆雅性格太好了,她脸上永远有笑容,说话轻声细语,心里柔软得像是从未见过世间丑陋,喜欢动物,也喜欢孩子,她的眼睛是母鹿的眼睛,良善温顺,在宛如荒芜丛林隐喻着的世界里闪烁光芒。

我疯狂追求她,拿出所有的本事。如果一个男人符合女人全部的爱情幻想,他八成是骗子。不能怪女人蠢,只怪这个国家的男人都太不争气了。我手到擒来、大行其道,一垒、二垒、三垒。

我一度觉得自己爱上了她,甚至婚后三年都没有招惹其他女性。这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事,只是搞定女人对我来说实在太轻易了,就像弯腰捡钱一样。女人们又着实可爱,各有各的可爱,她们爱上我,我就不愿让她们的爱落空。很多男性所谓的忠贞,只是没能力或怕麻烦罢了,如果他们拥有我这样的便利,我敢说,他们中的很多人甚至不如我。

婚后,宋歆雅选择做在线心理疏导,居家办公,也可以有更多时间陪伴、教育小草莓,她相信良好的原生家庭是孩子最大的财富。她父母为我们提供了更富足的生活条件,这没什么好羞愧的,我从不认为自己是靠女人或吃软饭。有钱人不过是命好,他们已经享用了家庭资源带来的诸多便利,该知足了。相反,我是靠着自律、眼光和手段爬上去的,何尝不是一种于无声处听惊雷的征服力?况且我也努力工作。运气好就可以光明正大,努力却要躲躲藏藏?总之,他们代表一种生存方式,正像我一样,尽管听上去蝇营狗苟,但我也代表着一种生存方式,并不更加可耻。

把潘妙妙招进来做前台的时候,我没想和她发生什么,虽然我在知道公司有女高层的时候就隐瞒了已婚的事实。直到她主动坐上我的大腿。当时我正在办公室骂她——高总招待重要客户,让她泡一壶茶送到会议室,她却将滚烫的茶水泼到了客户手上。

“这么简单的事情都干不好,回去写辞职报告吧。”

妙妙哭得梨花带雨,说:“沈总,再给我一次机会吧。真的是茶壶太重了,你看,我也被烫伤了。”

她弯下腰,拉开袖子给我看,手臂上红了一整片,胳膊肘在我眼前转来转去,另一样东西也在我眼前若隐若现。哭着哭着,她丰腴的臀部就到了我大腿上,她把一只手搭在我的肩上,又顺着挺括的衬衫慢慢滑下去,落入我双腿之间,然后她整个人都滑了下去。一种久别重逢的肉欲在燃烧。我意识到,我在一个女人身上耽搁的时间已经太久了。

但妙妙不是优秀的外遇人选,兔子不吃窝边草,何况同一个部门的下级?如果出轨的事被宋歆雅发现,局限在家庭内部,我总有办法平息,但如果在职场里张扬开来,不仅要被指指点点,可能还会被降职——我的打算可是三年之内升为副总裁,为此一直在拍高总马屁。

没想到的是,妙妙主动提出对我们的关系保密。

“我不想被人说我是靠男人上位的,”妙妙说,“女人也要有自己的事业。长得漂亮是优势,活得漂亮才是本事,女人最大的底牌是自己。我不想靠男人。”

简直正中下怀。

感谢公众号。感谢咪蒙。感谢女权主义。

我们在储物间里约了很多回,每天上班都成了愉快无比的事情。但渐渐地,妙妙越陷越深,越要越多,甚至不分场合对我放电,在例会上叫我的昵称,聚餐时死乞白赖要吃我碗里的菜。同事们开始传八卦。我身心疲惫,下定决心要踹了她。

跟女人分手是一件麻烦事,不干不净,哭哭啼啼,我从来不做,但会做另一些,让她们主动提分手。

我有意冷落妙妙,节日忘买礼物,生理期不给关心,生气不劝,冷战不哄。她对我意见很大。杀手锏在年会,单容站在台上,找不准调,于是我绅士地上了台,我完全可以只是帮唱,但我做得更过分,我牵起她的手,像真正的情侣那样,含情脉脉,同事们疯狂起哄。果然,妙妙气疯了。

“你都没有在同事面前牵过我的手,我喊一声遥叔叔你都生气,竟然当众牵那个丑女人!你是不是早跟她有一腿了?”年会结束之后,她对我大吼。

“牵手算什么?潘妙妙,我还睡过你呢。”我大概是喝多了,眯起眼睛,咂着嘴,开始说下流话。

她气得拿包砸向我,说:“以后你就去睡那个丑女人吧!”

女人都爱比较,眼线长一点短一点,口红深一些浅一些,两件一模一样的外套,能分出一百种细枝末节的差异。越敏感就越脆弱。她们只允许比自己好看的人抢走男朋友,论到单容那种长相,连竞争都不屑了,只顾得七窍生烟,说婊子配狗,天长地久。也不想想,当初是谁打滚撒泼非要拴住这条狗呢?

三天后,我桌上多出一份辞职报告。真好,干净利落,一个月之后她就可以彻底离开这家公司了。我最喜欢这些被公众号调教出来的女孩儿,她们有的只是独立的口号,敢爱敢恨的形式,女强人的同款口红和喂养不饱的虚荣心,像一群盲目的蝗虫,枯朽无物。

我也知道单容的心思。虽然她拿LV给我做呕吐袋,但我知道她不是真的阔绰。她的牙出卖了她,一个真正富养出来的女孩,是不会有一口烂牙的。我接触过太多富家女了。

我只当她是跳梁小丑,不拆穿,不拒绝,隔岸观火,可进可退。直到愚园路的那次约会,事情变质了。我猜到那套房子不是她的——我是人事总监,知道她家庭情况,她一个月工资奖金有多少,我能精准到税后两位小数。我谎称要出去买礼物,其实是到楼下看她的煤气表,再看一眼邻居的,很容易就知道这屋子没人常住,一定是短租来的。回来的时候,有个老太太颤巍巍地在路边卖花,我顺手买了一束。

单容却很喜欢,眼里亮晶晶的,仿佛唤醒了一颗未成熟的太阳。她小心翼翼地侍弄,找花瓶、剪根、倒水,有几片叶子枯了,她很可惜地看着,摸了又摸,像一个虔诚的老妇在祈求永生。

我仔细一看,原来买的是玫瑰,然后我想到,大约从没有男人送过她玫瑰。我有点儿怜悯她,从某个角度来看,她像是世上的另一个我,努力包装自己,竭尽全力往上爬,除了她没有任何底牌,任何可以一搏的抓手。她是一个赤脚站在深渊里的人。

我甚至真的有点儿喜欢她了,不是为了那一桌菜或是她假惺惺的眼泪,而是我如此清醒,反倒在残酷中看见了最终极的天真。妙妙离开公司之后,我就和她“谈恋爱”了。

这些事宋歆雅都不知情,婚后,她把大部分精力用在了小草莓身上,很难说她是真的喜欢孩子,还是对我彻底绝望。新婚伊始,我们还有共同爱好,每周一起去即兴戏剧表演班——我们班是第三期,十名同学,大家关系很融洽,结业后还常聚餐。表演课不是为了训练演员,而是通过戏剧解放天性、提高情商、增加随机应变能力。报课的多是工作压力大的白领,谁不想找个地方彻底地做别人呢?我们自由地演一群猩猩、拾荒者或是绝症病人,说着天马行空的台词,做出夸张的肢体动作。结业那天在小剧场里办一场面对亲友的小型演出,她父母手捧鲜花来看。而现在,我和她越来越像一对真正的夫妻——没有沟通、没有共同好友、没有约会。

但小草莓很争气,她比同龄的孩子都活泼机灵、懂事乖巧,她跟我不亲近,大概我带她的时间太少了。但我也没打算多花时间和精力——就像有人不喜欢小猫小狗一样,这大概是种天性,也许是性格凉薄,也许是缺乏爱的能力,总之,我的确不喜欢小孩。入春的时候,我妈突发脑淤血,落下半身不遂,出院后,我请了保姆照顾,宋歆雅每周四陪她去医院做康复,要花一整天,于是那天我去幼儿园接小草莓——我们给她报了晚托班,可以等到我下班。幼儿园离公司很近,会路过一个公交站,很多同事在那里等班车,包括单容,我必须防患于未然。

“小草莓知道即兴戏剧吗?”我牵着她的手说,“那是爸爸妈妈以前经常一起玩的游戏,小草莓也想玩吗?”

“想玩。”她举着一个比自己脸还大的粉色棉花糖,舔得满脸都是糖霜。

“即兴戏剧的意思是,我们假设一个情境,扮演其中的角色,要一直演到回家,谁中途露馅儿了,就没有棉花糖吃了。”

“要吃棉花糖呢!”小草莓嗲声嗲气。

“好,现在呢,你扮演的是一个小公主,我是你的护卫,要送你回城堡,所以你不能叫我爸爸,要叫叔叔。”

小草莓最喜欢冰雪奇缘里的艾莎公主,我以为她一定会开心,谁知她却仰着头,可怜巴巴地问:“那回家之后还能叫你爸爸吗?”

我几乎心软,就在这一刻,有同事叫了我的名字,我抬头一看,一群同事正在马路对面等车,还有单容。她看见了我,朝我挥了挥手。

我蹲下去,擦了擦小草莓的嘴巴,说:“当然啦,我们只在每周四玩这个游戏,这是我们俩的小秘密。”

于是我正大光明地牵着她,过街跟同事打招呼。单容给她一支棒棒糖,小草莓转头看我,我点头,她才接过来,甜甜地说谢谢,一个人跑去垃圾桶旁,仔细地把包装纸丢进去。

“教育得真好,”赵小多说,“小姑娘真好看。”

“小草莓,我哥的女儿。”我笑道。

回家的路上,小草莓笑嘻嘻地说:“我喜欢单容姐姐。”

“别告诉妈妈,”我说,“今天吃了太多糖,妈妈会生气的。”

“嗯,”她郑重其事地说,“小草莓不让妈妈生气,也不让爸爸生气。”

就像失去宋歆雅一样,现在,我也永久地失去小草莓了。

即兴戏剧课的同学们鱼贯而入,他们统一在胸口别了一朵白花,进灵堂吊唁,走到我身边,说,节哀顺变。

他们中的大部分在课程结束之后,继续了之前的工作,本来,即兴戏剧就是一种体验课,和厨艺班、插花班性质类似,但也有极少数同学转行做了影视相关工作,比如话剧编剧、场记。其中最有勇气的是十二期的一个学员贾红梅,年过半百,还去演戏,拿到的最大角色是在一部不入流的网络大电影里演男二号的母亲,我都记不得那部电影的名字,但还是找到了她,雇她来扮演我的母亲。她简直是个戏疯子,兴奋得不行,自行设计了很多细节,连钱都没收。

是的,我压根没想到单容会跟我提结婚。她比我想象得还要蠢,什么样的男人会想娶她?她平时不照镜子吗?每个女人都天真地以为自己是与众不同的。她们一旦以为自己能掌控一切,就离失去一切不远了。

我只好拿“见父母”稳住她。我相信贾红梅的演技。

“你妈妈真和善,看着好年轻。”单容果然信了,从餐厅出来之后,她对我说。

我妈正半身不遂地躺在病床上呢。我心想。

“她给了我一个红包,”单容有些羞赧,说,“我实在推托不掉,只好拿着。你妈妈太客气了。”

“老人的心意,你就拿着吧。”——破财免灾,分手费还是要给的。

我很快想出脱身的办法。

单容于我,恰如我于宋歆雅。本质上,我们都是投资者,如果客体失效,投资行为自然也就不存在了。我的计划是装病。她穷过,就一定知道被疾病拖垮的可怕。她会避之不及,我只需恳求她别告诉任何人,留给我最后的尊严。我咳嗽了好几周,雪梨汤喝得几乎要吐。

还有一件事是分手前要做完的,虽然她不好看,但出于集邮的心理,不妨一睡,别看脸就成。我知道在哪儿连开房的钱都能省了。

可惜,宋歆雅发现了我的不忠,本来我是很有自信处理的——我们也确实在和平沟通,但这场死亡来得太突然,中断了一切。

高总来了,还带了一个花圈,是司机小方捧进来的。

“节哀顺变,公司有心理咨询师,撑不过去的时候就去咨询。”她的红唇一张一合,说道,“好好休息一段时间。”

“高总,我不是有意隐瞒结婚的事。”我解释道,“我妻子之前在家照顾小孩,本来打算重新出来工作,我们公司不是一直缺人吗,我就想能不能也招进来,她是复旦心理学硕士,能力不差的,但我担心有人说闲话,考虑到这一层,才一直说未婚。”

高总挥了挥手,说:“人之常情,能理解。”

“要耽误工作了,”我试探道,“人事张主管能力不错,我请假的这段时间,要不要把工作交接给他?”

我一直称未婚,高总也喜欢跟我开玩笑,一夕之间,我变成已婚已孕,凭空冒出一个四岁的女儿,还直接办上葬礼。高总一定心存芥蒂,我只好以退为进,探探口风。

好在高总一向赏识我,大概外貌也加分不少,她拍了拍我的手背,说:“别说这种话,放心,没人能取代得了你。好好休息,公司等你回来。”

我这才安心。趁着公司团建,我刚好避一避风头和闲话。人都是健忘的,等从新加坡回来,他们就会忘记这件事。新北上下那么多员工,一个隐婚的八卦,只是一枚投入水波的石子,很快平息。

我去山里住了一段时间。晨雾或薄暮之中,我在清冷的山路上散步,或去林间慢跑,感到无比寂静,仿佛能看到她死去的清白的灵魂。有几天夜里我梦见她枕在我胳膊上入眠,依稀还有香甜的气息,醒来我坐在黑漆漆的厢房里,嗓子干得发痛,竹屋被虫蛀了,天花板上不断掉落竹灰,灰蒙蒙的,像下不完的雪。我大哭了一场。

逝者如斯,生活还要继续。

然而,我根本不知道,这两个月里,单容早把公司搅得天翻地覆。等我回去的时候,一切都变了。

起初,我发觉同事们打量我的眼神很奇怪,指指点点。午休的时候我遇上赵小多,平时她会花痴地过来跟我说话,这天却格外冷淡,我主动打招呼,她却白我一眼,骂了句“渣男”,转身走了。下午在会议室,遇上其他部门的下级,也指着我窃窃私语。张主管好心,提醒我去看公司内部网站,我这才发现,上面已经有了一个叫“单容后援团”的版块,在置顶文章里,翔实地描述了我作为已婚男子,是如何骗取了单容情感和身体,声泪俱下,字字泣血,还附了一张公司的集体照,我和单容的头像被红圈圈了出来,昭告天下。文章浏览量过十万,上千条回复,其中两个人回帖最多,一个是潘妙妙,痛诉我以辞退为威胁,在会议室里强奸了她,跟帖都劝她去报警,另一个是赵小多,直接骂我去死。

我五雷轰顶,冷汗直冒,立刻打电话给单容,电话不通。我不敢贸然去她们部门,托张主管去问,说她请假没来上班。

我给她发消息:你在哪儿?出来见一面。每隔三十秒我就看一下手机,她始终没回。

我根本没法工作,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在茶水间撞见同事,她们假装没看见我,却在我看不见的拐角发出呕吐的声音,等我回到办公室,却赫然发现电脑桌面被人换了,惨白的背景上写了三个鲜血淋淋的大字:强奸犯。

“谁干的?”我大声怒骂,猛地把咖啡杯砸在桌上,“谁再敢乱动我的文件,我去调监控!”

办公室里寂静无声,所有人只顾埋头工作。

晚上我睡不着,起来反复读那篇文章。用的是第一人称,写得清晰全面、绘声绘色:我如何吐在她包里,送她玫瑰,如何承诺、约会,带她见家长,如何在储物间骗走她的第一次,所有细节都写到了,因为太生动,反而不像出自一个具体的人之手,而是由任何一个人或者所有人撰写的。这是一场声讨,不是来自单容,是来自所有被男人辜负过的女性、所有被男人撬过墙角的男性,而我就是那个代表,那个令人作呕的渣男,那些败坏的道德和肮脏的人性。我被钉上了耻辱柱。

这不是单容或潘妙妙可以做到的,她们远没这么聪明。

单容消失了,只有帖子还在每天更新发酵,越来越多的细节,越来越多的佐证,开始有不认识的女同事跳出来说我摸过她们屁股,对她们说下流话,还有更多我压根儿没做过的事情,我几乎像在看小说。

每天去上班,我的杯子里都有浓痰,抽屉里出现装着不明液体的安全套,文件总是丢失。更多的是邮件,匿名发送到我企业邮箱,各种谩骂、诅咒、黄色图片和奇怪的链接,把世间最恶毒的话说尽了也不过如此。每天有上百封。

我感到了一个单容策划的庞大阴谋,她似乎笼络了每一个人,在这家公司里,没有一个人不同情她,没有一个人不曾发毒誓要惩罚我,这个组织密不透风,教徒生生不息,教义不可亵渎。我在一列东方快车上,每个人都是杀人犯。

我茶饭不进,暴瘦十斤,眼袋几乎掉到下巴上。每当我想要不管不顾、专心工作的时候,就会有新的手段将我击垮。每一天都像站在悬崖上不断往下跳,我变成了希腊神话里的西西弗斯,在日复一日的无望里,消耗生命。我想辞职,又实在舍不得这里的职位和待遇。就在绝望之极的时候,单容出现了,她不是一个人来的,还带着贾红梅——那个扮演过我母亲的戏疯子。

她直接杀到了我的办公室,堂堂正正地站在所有同事面前,字正腔圆地喊我:“沈遥,你出来一下。”

她穿着一件白衬衣,脸上干干净净的,没有泪痕也没有笑意,膝盖上包了纱布,似乎受了伤。贾红梅站在她身旁,不声不响,像一件道具。她怎么也来了?我有点儿摸不着头脑。

单容开口了:“沈遥,当着这么多同事和你妈妈的面,你向我道个歉吧。只要一句道歉,我就把网上的文章删掉,我们从此两不相欠。”

同事们放下手中的工作,盯着我,还有几百只耳朵,高高低低,像翅膀一样静止在空中。

来不及思考,我开口要道歉,这时,贾红梅忽然一个箭步上来,猛地给了我一巴掌,哀号起来:“哦哟,我怎么生出你这么个儿子啊,我这是做了什么孽,单容这么好的姑娘,我竟然帮你去骗人家!”说着,也给了自己一个耳光,作势要跪下。“小容啊,我对不起你,我代沈遥先给你磕头。”

单容立刻哭了,弯腰去拉贾红梅,连声道:“阿姨,你快起来,快起来,怎么能怪你呢?不管怎么样,我都是你的干女儿。”

我几乎呆了。同事们越围越多,交头接耳,我气疯了,对着贾红梅吼道:“你个疯婆子,上瘾了是不是,你根本不是我妈!”

贾红梅愣了一秒,她跪在地上,迷茫地看着我,轻轻地问:“我,我怎么不是你妈了?”

“别在这儿装神弄鬼了,”我脱口而出,“我妈半身不遂地在家里躺着呢!”

话音刚落,我立刻意识到说错话了,这不就是她们的目的吗?她们根本不是来接受道歉的,她们要把事情闹大,从线上到线下,从口头到肢体,从一到无穷大。完了。我浑身冒汗,整个人几乎要炸开。我彻底完了。

果然,单容的神情看起来难以置信。“沈遥,我只是想要句道歉,这过分吗?你怎么能连自己妈妈都不认了?”

“好啊,你咒我……我养你这么大,你竟然咒我……”贾红梅的声音也颤抖起来,她往冰冷的大理石上躺去,嚷道,“好,好,我半身不遂,我半身不遂!”

我感到天旋地转,耳鸣不断,耳朵里像住进了一只夏蝉,同事说什么我都听不到了,只感觉四周群情激奋,随时要过来揍我,也许我已经挨了一两拳。我依稀听到有人骂“不要脸”“不是人”“连妈都咒”,好像是赵小多起的头。这时,一个东西不断地拍打我的背后,非常执着,我艰难地回过头,是高总。

“来我办公室。”她沉着脸,说,“小单,你先带沈阿姨回家,其他人都散了。”

沈阿姨,去他妈的沈阿姨!

刚进办公室,我急切地解释:“高总,那人真的不是我妈,她是我雇来骗单容的,那女的就是个疯子,她是演戏的……”

高总打断了我:“这是什么光彩的事吗,还解释?我刚出差回来,公司就乱成这样。还说隐婚是为了老婆的工作,我看你就是想乱搞男女关系吧!亏我以前一直看重你,想不到你竟然这么恶心!出轨都不挑对象吗?这样,你立刻把工作交接给张主管,把这些事情处理干净了再回来见我。”

高总挥手让我滚。我还想辩解,她不听,与平时的温厚判若两人。最后是保安和司机小方抱着我的腰,把我架出去的。

“人渣!败类!”小方朝我脸上吐了一口痰。

众目睽睽之下,我顶着一口浓痰,走出公司。这时,我收到了单容的短信,这是出事之后,她第一次回我信息,她说:六点,日料店见。

我浑身颤抖,恨不得生吞了她。

还是那家日料店,曾经,我把小草莓送回家之后,谎称要回公司加班,悄悄赶过来跟她约会,如今,我一个人坐着等她,咬牙切齿、双眼通红的——这还是第一次我等她。

她来了,穿着那件无辜的白衬衣,轻巧地坐在我对面。

“你到底想干什么?你明知道贾红梅不是我妈,还带她来公司!谁教你的?那篇文章是谁让你写的?是,我骗了你,但你把这些捅出来有什么用?你能得到什么?”我怒火中烧,连声质问。

客人们都在看我,只有单容没有,她挥挥手,说:“服务员,点单。”

服务员走过来,我只好压下不问。单容心平气和地点菜,看上去没有一丝异样,我着急又气愤,几乎要将茶杯捏碎。

“先就这些吧,谢谢。”

“好的,需要什么饮料吗?”

“快滚。”我说。

服务员终于走了。我一把拉住单容的手腕,紧紧捏着,几欲折断,我眼里要喷出火来,厉声问:“单容,你到底想要什么?要赔偿?要钱?你要毁了我吗?”

“不,”她轻轻巧巧地笑了,盯着我,是一双黑猫的眼睛,一双女巫的眼睛,她笑着说,“沈遥,我要嫁你啊。”

我被她盯得毛骨悚然;这个可怕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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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意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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