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渴望能见你一面,但请你记得,我不会开口要求要见你。这不是因为骄傲,你知道我在你面前毫无骄傲可言,而是因为,唯有你也想见我的时候,我们见面才有意义。
——西蒙娜·德·波伏娃
1、你是好姑娘,一定有光芒万丈
凌晨十二点,我提着行李箱从我朋友家出来,给另外一个好朋友打电话,跟她诉苦:“朋友楼下装修,扰人睡眠,我得去你家暂住几天。”
谭谭在电话那头保证:“行,到我家楼下直接给我打电话,我现在怀孕了,素颜见你,你可别嫌我丑。”
我哈哈一笑:“不嫌弃,你老公都不嫌弃,我嫌弃个啥!”
她那头娇嗔道:“知道调侃我,等你来,看我怎么收拾你。”
谭谭是个作家,有着作家这个圈子特有的气质,一向谨慎少言,可是我与她相识不久,便觉得脾性相投,一来而去,便也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友。所以这次来这边,便想也没想的深夜造访。
到了谭谭家的小区门口,我给她打电话说:“我来了,快来接我。”
约莫有三分多种,她穿着浅白色的宽大衣服,手里提着钥匙站在我面前,其实在这之前,我并未跟她见过面,只在QQ上天南地北的聊着,我喜欢她的性格,喜欢看她写的文字,她的文笔娴熟老练,字里行间都带着真情。我猜她眉眼温柔、圆脸杏眼,个子不会太高,但是一定比我高……等我真正见了她,她的相貌跟我猜的竟然有七八分像。
于是我特别酸的来了一句:“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
她就笑我:“俗!”
生在俗世,想不俗都难!我搂着她的胳膊笑道:“姐姐,我在苏州这几天,可就要靠你养活了。”
她摸了摸我的头,声音温柔又好听:“行,跟着你姐有肉吃。”
去了她家,她给我找毛巾,牙刷,无微不至。我一边换睡衣一边想,她家的地板拖的光可鉴人,房子收拾的井井有条,最引人注意的便是她书架上的书籍,按照出版日期跟文学分类,依次有序摆放,书架上没有丝毫灰尘,一看便是极为爱书之人。
“让你看笑话了,我要是有招待不周的地方,你就多多包涵。”
她见我站在客厅里站着,以为我有些不习惯。一直都知道,她是一个极为照顾别人感受的人,几年前我初次尝试着写小说时,她已经是出版好几本图书的女作家了,当时我怯怯的把稿子发给她,让她帮忙提提意见,她很温柔的说出我的不足之处,更多的是夸奖。
有一些人,一旦深入了解后,便会因为种种原因后分道扬镳,这种人我们可以叫做见光死。可有一些人,越是了解,就越是被她的人格魅力所吸引,这种人自身带着非凡的魅力,如同深巷里的好酒,尝过后就不会忘。
因为我们第一次见面,所以有着说不完的话题。从柴米油盐酱醋茶,一直到红楼梦、纳兰性德、李白、苏轼……我们几乎把所有能聊的话题都聊完了,但是两个人仍然不想睡觉。
我因常年写作很少交际,他乡遇知音时,十分的高兴,就紧紧抱着她发出感慨:“为什么你要离我这么远呢,你在武汉的话,我们就可以经常见面,时不时的谈人生,谈理想,谈风花雪月。”
她轻轻一叹:“是啊,我为什么要在苏州呢?为什么呢?”
夜太黑,我看不清她的脸上有着怎样的表情,可是从她的语气里,我听出几分无奈和委屈。
大多数时候,我只想静静地做一个听众,别人不愿意说的事情,我会装傻不明白。隐隐约约间,我感觉到,其实她跟她丈夫的生活,并不如在我面前表现出来的那样和睦。
可是她不愿对我说,我便也不多问,抱着她的腰,故作轻松地说:“广州多好啊,去香港澳门都方便,以后你帮我买化妆品好不好?那边的便宜。”
话题被我成功绕开,她笑着说:“好啊!”
快要睡着前,她忽然看着我:“玲子,有时候我挺为你操心,而有时候,我觉得你这样也挺好?”
我顿时来了精神:“为什么?”
她却不肯再往深里说了:“睡吧,明天还得早起,我要送我大宝贝上学。”
直到她睡着之后,我也没能想明白,为什么她觉得我这样挺好,我这样一个人,孤身一人在外地,什么事情都得仰仗自己,没人知我冷暖,究竟是怎么个好法?
这一晚,我彻夜无眠。
(2)
天亮才睡着,再一觉起来的时候,已经到了吃午饭的时间。我从床上爬起来刷牙洗脸,谭谭在阳台上晾衣服。
见她挺着大肚子,踮起脚晒衣服,我吓了好大一跳,赶紧放下牙刷跑到阳台上:“你是孕妇不知道呀,这多危险?”
她朝我咧嘴一笑,毫不在意地模样:“我是怀孕,又不是生病,这点小事,能自己来。”
“你把什么事情都做好了,那你老公干嘛啊?”我微微皱眉,对她这番话并不赞同。
她说:“这么多年,我都习惯了,他有他的事情要忙,他主外,我主内。”
我还想说什么,她就去卫生间去拿被单被套,说要去楼下晒。看她抱着好大一盆洗干净的东西,我战战兢兢的跟在她身后,在我看来,女人怀孕是一件极为辛苦又十分神圣的事情,应该像女皇一样被家里各种宠爱。
可是她……
我跟在她身后轻轻的叹了一声,想说什么不能说。
晾衣服的时候,微风徐徐,明明是个阳光明媚的好天气,可是她却怎么也开心不起来,我跟她开玩笑:“是不是宝宝闹你了?”
她摇摇头,见她实在不想多说,也只好作罢。
在她家这段时间,她一直为家忙忙碌碌,未曾写过一个字,我终于能够明白,为什么每次我写稿子喊她,她总说要忙。当时我不理解,她为什么会这么忙,可到现在我理解了,她把所有的时间都用在家庭身上。这是她的责任,也是她的义务。
如果这样做,能让她感到快乐,那我也不便再说些什么,可是她看着电脑时,会有一瞬间的恍惚跟愣神,擦键盘的时候,会有些许的叹息,其实她心里也明白,她喜欢写字,也想继续写。只是因为现实的种种琐事,让她不得不放弃。
在她家,我尽量不去写字,只陪她谈天说地,说尽一切我们感兴趣的话题。
后来我快要走的时候,她拉住我的手:“要不是我明天必须得陪他去一趟他亲戚家,我真的想要再多留你一阵子的,好久好久没有人跟我这么畅快的聊天了,我舍不得你走。”
我知道她舍不得,所以才一直陪着她。可是相聚总有时,离别才是最终的归宿。无论聊的多投机,无论多么有缘分,该来的要来,该走的谁也挡不住。
为了彼此不伤心,我在临走那天,像个江湖人士,挥一挥衣袖,说了一句:“别送。”
她说:“好。”
可是直到我走到电梯口的时候,才听见她房门关上的声音,我知道,她一定舍不得我。其实她跟我一样,都是找不到可以聊天说话的人。写字时间越长,就越容易感到与周围的人无话可说。
这几天在她家住的时候,她即高兴、又悲伤。高兴是因为她的宝宝、还有我的到来。悲伤的事情我猜不出所有,直觉告诉我多半与她丈夫有关。
她的丈夫我见过几次,多是早出晚归。性格活泼开朗,像个长不大的孩子。而谭谭成熟稳重,操持家庭大局。
记得有一次她带我去做美容,骑着电动车带我,跟我说:“女孩子有一定经济能力了,一定要学会保养自己,不要在年纪轻轻的时候脸上就长皱纹。你把自己变好看了,以后遇见心仪的男孩子,才不会认为自己又老又丑,以后配不上他。”
过十字路口的时候,她用脚撑着地,右手摸着侧脸,感慨岁月蹉跎:“女人上三十之后,保养就一定更得勤,不然这皱纹能爬满你的脸。”
我往她侧脸看过去,明明皮肤吹弹可破,白里透红,哪有什么皱纹!
可是当我离开的那一天,我看见她厚重的黑眼圈,眼角下细细的皱纹,仿佛在不经意的瞬间,岁月的痕迹就在她脸上留下刻痕,正好验证了她说的那一句:保养一定得做的勤。
那几天她在家里忙里忙外,我有心帮她,却只能帮个凤毛麟角,送孩子上学放学,做饭洗衣,拖地铺床,辅导孩子做作业,人情礼节……基本上所有的事情,几乎被她一手包揽,而她的丈夫呢?似乎除了挣钱之外,就再也没有做点别的了。
依稀记得,谭谭曾做过外企高管,早在2000年的时候,月收就已经过了一万。当时明明有留居海外的机会,可是为了这个家,她留下来了。留下的动机也很单纯,因为她的丈夫对她好,又丰富,幽默。
她曾经十分生动地形容过男人追求女人的姿态,就如同孔雀开屏,总是将最完美的一面展现给对方,一旦追求成功,就会原形毕露。她说:“玲子,不要太盲目的相信你眼前看见的爱情,要仔细观察清楚,不然你一定会后悔的。”
我曾问她,后悔么?
她笑着说:不后悔,我爱他啊,他对我好。
然而现在呢?
我很想再问一次,可是我知道不合适,便什么都没问。
(3)
回到武汉之后,我没日没夜地写稿子,把之前挥霍的时间,通通都得补回来。
谭谭却一直都不再联系我,在她家住的那段时间,我深刻体会到她有多忙,所以也不好再打扰她,只在心里默默地希望她能开心一些。如果她要坚守那个家,做朋友的心里虽然有怨言,可是那条路是她选的,我也只能选择支持。
有一夜,凌晨四点。她发来了邮件,说宝宝没有了。
我知道,肚子里的宝宝是她最快乐的事情,每每跟我提到宝宝,她都像个孩子一样高兴个好半天,跟我说她早都想好了宝宝叫什么名字,要把宝宝培养成博学多才……
那时我迷迷糊糊马上就要睡着,看了这封邮件,顿时犹如五雷轰顶,我打开通讯录就要给她打电话,可是她的名字打开,我又犹豫了。
在这个时候,我要跟她说什么呢?劝她别难过,孩子失去了,以后还会有?
不不,说这种话的人,一定是没有见过准妈妈的人。所以不能体会那种失去孩子的痛楚。
所以我放下了电话,没有给她打过去。
这一晚,我睡的非常差,总是循环往复的做着一个噩梦,梦里,她朝我撕心裂肺的哭喊,说她的宝宝没有了,她该怎么办……我惊慌失措,使劲儿摇头,说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第二天被噩梦吓醒,我想了一夜,没能想出个所以然,再加上那个噩梦,我更加不敢给她打电话,只好改为发邮件,我字字斟酌,小心翼翼的提起了若是她心情不好,我可以飞去陪她,又说等她身体好了,可以来武汉,吃住我全包了。并且表明,不管她做什么决定,我都全力支持,财力支持不了的,我人力也会跟着支持……
傍晚的时候,她给我打了电话,这一个小时里,她跟我说了很多,从一开始放弃工作,做全职妈妈开始,直到她丈夫家那边的不近人情,还有他的不理解……
说故事的人没有哭,可是我却哭红了眼睛。
她的声音很轻,却一字一字的砸在我的心口上。
亲爱的,如果他真的爱你,就不会让你受这么多委屈,不会舍得让你怀着宝宝,还要让你踮着脚尖去晾晒衣服,不会让你在房间里偷偷掉眼泪,不会让你忍受家里的不平等待遇。
如果他真的爱你,就不会每天一回家,就是躺在沙发上刷微博,看电视,而让你去辅导孩子做作业,让你在厨房里炒菜做饭。
如果他真的爱你,更不会在你怀孕的时候,还要猛推你一把,让你心爱的宝宝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这些话,我很想吼着说给谭谭听,这个被爱情欺骗了好多年的傻子,哪怕在肚子里的宝宝失去的那一刹,还在为她的丈夫说好话,说他永远是长不大的孩子,还不懂事……
其实他真的不懂么?
不是不懂,不过是因为不上心罢了。要是真的上了心,这个人好不好,难受不难受,你只要看这个人一眼,心里就再清楚不过。
要是真为她好,就不会一次次地让她伤心,现在这个人所能消耗的,不过都是她对他还有一丝丝的期待,还有一点点的喜欢。如果这些都没了,那这个人就在她眼里分文不值。
谭谭挂了电话之后,我在武汉坐也坐不住,站也站不住。怕她会难受、怕她一个人偷偷的哭,怕那个噩梦会成真。
坐立不安的一个月之后,她又给我打了电话,说她准备离婚。
我没有问为什么,却在心里为她拍手鼓掌。
她忽然跟我说,她做好了一辈子不再结婚的打算,把大儿子抚养长大……
后面的话还没说完,我就打断了她的话:“永远不要因为一次挫折就怀疑整个人生,好姑娘,永远都有光芒万丈。”
后来我经常跟她发邮件。
邮件里,我不厌其烦的跟她说:以后一定还会有人陪你看电影,喝咖啡,陪你逛街,陪你看你爱看的书,跟你聊红楼、聊李白、聊苏轼。只要是你喜欢的东西,他会因为你喜欢,而跟着去喜欢。
她邮件回复我:那那个人就不会觉得委屈么?
我又邮件回复她:不会,因为他喜欢你,所以他为你做的一切,他心里都喜欢。
由于我们两个一个白天睡觉,一个晚上睡觉,就如同隔了一个大洋彼岸,所以我们很久不再不聊天,然而有一天深夜,她忽然给我发了一个抖动窗口,发了一个笑脸,问:写不写字?
我立马问:在线拼字吗?
她很快回我:对!
我在这边嘿嘿笑了两声,回:拼!马上来。
恍恍惚惚的,我仿佛看见了那个曾经为了梦想而开始写作生涯的女生,她眉目温柔,嘴角有浅浅的酒窝,只要一写稿子,就可以忘记周遭所有的事情。
我发了一个亲亲的表情,跟她说:亲爱的,欢迎你再次回来。
3、有些话,现在我想跟你说一说
(一)
粽子其实不叫粽子,只是她特别喜欢吃粽子,打从记事的时候起,别人吃零食,她吃粽子,别人买化妆品,她把买化妆品的钱用来买粽子。这让她的朋友们无语了,笑她:“要不以后我们叫你粽子得了?”
她从一堆粽叶里抬起头,扶了扶厚厚的眼镜框,慢吞吞地说:“好啊。”
于是这个外号就被叫起来了,一天到晚大家都粽子粽子的喊她。她有了外号,也不生气,笑眯眯的继续吃她的粽子。
粽子这个姑娘,其实也不是特别的爱吃,除了热衷于吃粽子之外,别的吃的都入不了她的眼。这让她的朋友们百思不得其解,问她为什么就那么爱吃粽子。她摸了摸头,也是一脸的不解。
得,谁还没个说不清的爱好,想想她们不也在买化妆品跟护肤品的路上越走越远,谁又能说出一个究竟为什么那么喜欢买的原因呢?她的朋友们这么一想,也不再有刨根问底的打算了。
每当放学之后,粽子的朋友去逛街买衣服,粽子就去小卖部买粽子,有时候大家就跟他开玩笑,说既然粽子那么喜欢吃粽子,以后把粽子当男朋友好了。她也不恼,该吃粽子吃粽子,该学习学习。
到了期末考来临,那些平时不爱学习的人可就要遭殃了,个个都跑到图书馆去抱佛脚。粽子也被抓来,给她们划考试重点。
在图书馆里,粽子拿着铅笔给她们圈圈点点,正好有一个男生走过来,问她们谁带多余的笔了。
粽子二话没说,把手里的笔递给她。那男生一走,立马就有人起哄了:“粽子,五百多的钢笔啊,你眼睛都不眨的就给人借了,不还怎么办啊?”
粽子什么也没说,把身旁人的笔拿过来,继续划考点。
这天晚上,粽子躺在床上死活就是睡不着了,她脑海里翻来覆去的就想着一个成语:一见钟情。
那男生远远的朝她走来,穿着白衬衫,利落的短发,笑起来的时候好温柔,手里抱着几本书,离的近了她才看见,是当代文学史。多美好的人啊,现在哪有人喜欢看这么枯燥的东西,读过几本网络说就觉学识丰富的人简大把大把的抓,越这么想下去,她就越发的睡不着。好像这个男生,是她之前从来没有见过的,美好的简直不像话。
窗外的月亮又圆又大,舍友早就睡着了,她把手机的备忘录调出来,写下一句话:今天我碰见了我的爱情,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不过没有关系,我想一定还能再见到他的。
第二天上完了课,她在食堂里吃了饭就往图书馆跑,仍然坐在昨天划考试范围的地方。妆模作样的也拿了一本文学类的书再看,心里却一直七上八下的跳个不行。。
在粽子等的心里焦躁不安的时候,她看到那个男生进了图书馆,她一激动,连喝口水都被呛住了,图书馆那么安静,只有她一个人使劲儿的咳嗽着,引来周围好多同学不停的往她这儿看,她头一回觉得这么丢人,她不想给男生留下坏印象,想要忍住不咳嗽,结果这咳嗽就像是偏要跟她作对似的,她越是去忍就咳的越厉害,最后她的脸都咳红了,她心里又懊恼又羞愧,等他走到她身边的时候她根本不敢抬头去看。像是只要一抬头,就会让那个他看见她尴尬窘迫的样子,现在她的样子,真的好丑……
忽然的,他轻轻拍了拍她的后背,她的脸就更红了,咳嗽就像突如其来的暴风雨,怎么挡都挡不住,挡不住也就罢了,偏偏还越来越猛。最她咳的快要喘不过气了,那男生蹲了下来,从包里拿出一盒药,说:“你咳嗽这么厉害,一看就是没吃药,我刚好也有治咳嗽的药,你要不要吃?”
他的声音听上就跟如沐春风一样舒服。让粽子的心里有一个块地方都快要被融化了,她支支吾吾地说:“好啊。”
于是接过她给的药,也不喝水,就那么咽下去了。
他惊讶了:“你都不喝水啊。”
粽子嘿嘿笑了两声,倒是没说话,光看他就够了,哪还用得着喝水啊。
那男生见她吃完药也不喝水,不知道是有强迫症还是什么的,把她放在桌子上的水杯子给拧开了,递给他,说:“你还是喝点水吧,不然多苦啊。”
“哦,哦!”她赶紧把水杯子拿过来,咕嘟咕嘟喝了好几大口。不知道为什么,她觉得今天的水,比平时的喝起来要甜多了。
难道是拿水杯的人不一样么,所以连喝水的感觉都不一样了么?
她疑惑的看了看那男生,只看了一眼,又很快低下了头,不是不想再看了,而是不敢再看,生怕他再多看一眼,就会被那男生看穿了他的心事。
喜欢一个人虽然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可是她又不敢叫他知道。
然后她就听见那男生说:“我就是来给你还钢笔的。”
“哦。”
“那我把钢笔放这儿。”
“哦。”
“我走了。”
“哦。”
“再见。”
“好的。”
那男生说了再见好久好久之后,她才敢抬起头,往他离开的方向看了好长时间。然后又垂头丧气的低下头,狠狠的拽了一下头发,粽子啊粽子,你怎么就这么没出息呢,不就喜欢一个人么,怎么连看他的勇气都没有了?
从小到大,她都习惯了要去变成优秀的那一个,所以不管什么事情,只要做了都会尽力去做的最好。因为有这个习惯,所以学习是拔尖的,羽毛球打的是全校最好的,哪怕是吃粽子,也要吃到最好的。认识她的人都说,粽子,你干嘛总喜欢争呢,马马虎虎一下,活的多轻松。
可是她就不这么想,她觉得既然做就得做出个样子来,不然为什么要开始呢?
如果没遇见这个男生,她会继续抱着这个想法走下去,可是偏偏就是遇见了。
要说么?粽子很纠结,这个声音刚刚从心里冒出来,就有另外一个声音打倒了她:得了吧,你看看你自己,你能配得上他么?
是啊,配得上么?他长的帅气,性格温柔,热爱文学,她呢?她往自己身上扫了一眼,永远都穿着学校的校服,带一个宽边眼睛,每天除了看书打羽毛球吃粽子,好像没有什么别的爱好了。
他那么好,她那么平凡,不管从哪一个方面看,都是配不上的。
也许有的爱情,在还没有开始的时候,就注定要被掐死的吧。
她不想做不知天高地厚的人,也不想亲自掐掉这段刚刚产生的情感,那该怎么办呢?
时间,她心里忽然冒出这两个字。对,所有一时半会儿的都想不明白、做不出结果的人跟事,通通都交给时间好了,它迟早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卷。
(二)
抱着这种想法,粽子仍然继续过她的生活,该学习学习,该看书看书,该吃粽子吃粽子。好像跟之前并没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考试的日子一过,大家纷纷又回到了潇洒的生活,继续胡吃海喝,玩儿的不亦乐乎。睡在她上铺的兄弟有一天忽然跟她开玩笑:“粽子,那个送钢笔的男生,你后来就没跟人家再联系?”
粽子的心猛地跳慢了几排,其实心里紧张的要死,生怕别人看出他的心思,可面上装的一本正经。她推了推眼镜,轻描淡写地说:“联系了,她把钢笔还我了。”
“后来呢?”对铺的人从小镜子里转过头,看着她问。
“后来?没有后来了啊。”
“切……”
那两个人表示无趣,化妆的继续化妆,嗑瓜子的继续嗑瓜子。
然后对铺的人似乎又有些不死心,又转过头来看着他说:“你就没想着来一段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
“瞎说什么呢?”粽子啃着粽子,漫不经心地说:“他能看得上我?”
上铺的人倒也实诚,点点头:“说的也是,我们也觉得他看不上你。”
粽子心里那个气啊,抓起枕头就往对铺的人头上砸过去。砸的对铺的人哇哇一顿乱叫:“追不上男神你就朝我撒气啊,有本事你倒是把男神追到手啊。”
对铺舍友的一句话戳到粽子心口上,她做梦都想跟那男生谈一场恋爱,可是自尊心一再的提醒她不能表白,哪怕是一点点表现出喜欢的念头都不可以,所以一度的将那份感情压抑在心里面,谁也不曾提起,谁也不敢提起,如今被舍友无意间的一句话,轻而易举的激起了心中千层浪,她有万般滋味,却只能装作若无其事,她压了压心里的想法,故意面无表情的说:“我要是喜欢他,不用你们提醒,我也要去追,问题是我不喜欢啊。”
对铺舍友眯着眼睛看了粽子半晌,见她不像是开玩笑,神情十分的沮丧,像是失去了什么重要的东西似的。
粽子这下参考书是再也看不下去了,就问:“疯子,你这什么表情呢?”
疯子从裤兜里掏出一百块,摸了又摸,把钱递给了粽子的上铺:“大胡,输了输了,我竟然输了。”
粽子一头雾水,完全不知道现在是怎么个情况。
大胡拿着钱揣进兜里,表情拽的要命,笑嘻嘻的说:“我跟疯子打了个赌,她赌你喜欢关月,我赌你不喜欢。”
关月,关月。
粽子完全不知道她们后面说了什么,只记得这两个字。那是那个男生的名字,他早就偷偷的把这个名字记在了心里面,从此之后就再也没有忘掉。
疯子表示很郁闷,还在为输掉的那一百块钱而纠结:“粽子,你怎么会不喜欢关月呢,他不就是你最喜欢的那一款么?”
“是啊,我也纳闷,为什么就不喜欢呢。”粽子说完这句话,忽然想到一个词,自欺欺人。
“害我白白输掉一百块哎……”疯子郁闷的跑回床上,继续嗑她的瓜子。
大胡拿着一百块,喜滋滋的继续化妆了。
粽子再也看不进去参考书,其实他们不知道,他比他们想象中的更加关心关月。
她知道,关月最喜欢坐在图书馆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看书。他应该是不喜欢图书馆热水器的味道,每次来图书馆,一定要把杯子里装满了水。
知道,关月只要一看起书来,就会非常投入,周围所有的人跟事情好像他完全都看不见了似的。有好几次,她看见跟他一起来图书馆的几个男生,大概是学习学累了吧,在他旁边玩手机,可是他压根没有受到半点影响。
那时候的他认真又专注,让粽子忍不住又偷偷看了好几眼。她当时在想,要是时光就这么一直走下去就好了,她一直在他附近,看得到他,知道他在干什么,其实好像谈不谈恋爱,表白不表白,都没有那么重要了。
那一年的粽子,悄悄喜欢过一个叫关月的男生,但是没胆表白,所以也只能心底想想。
那一年的粽子,人生有两大爱好,吃粽子,看关月。
那一年的粽子,芳龄二十一,学会了悲伤春秋,不过也只敢一个人的时候悲一下。
其实啊,喜欢一个人,喜欢到偷偷摸摸的程度,真的是需要勇气的,至少要有勇气去面对自己被自己瞧不起。
在无数个睡不着的夜晚,她总是拿出那只借给关月的钢笔,借着手机的亮光,悄悄在日记本里写下欧阳修的一首词:樽前拟把归期说,未语春容先惨咽,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离歌且莫翻新阕,一曲能教肠寸结,直须看尽洛阳花 ,始共春风容易别。
(三)
有时候你不得不承认,时间它真的是个好东西,从最初一提到关月,粽子就会提心吊胆的额,到后来她竟然能从容面对,这一场暗恋来的密不透风,神不知鬼不觉。粽子就那么一直暗恋着关月,直到大学毕业的最后一天。
在办理离校手续的时候,她鬼使神差的想去关月住的宿舍楼下走一走。这是她暗恋关月之后第一次冒出这样的念头。以前她总喜欢留在图书馆,因她喜欢在那儿一边看书自习,一边看等着关月过来。那个图书馆,承载了她所有的青涩的暗恋喜欢。可是在即将离校的时候,她不想再去图书馆了,她忽然想走一遍关月无数次从图书馆回宿舍的路。
心里这么想,她就真的这么做了。反正马上就要毕业了,她离开这个城市之后,还有谁知道她曾经发疯的喜欢关月呢?
离校的时候正是花开的季节,从图书馆到关月宿舍的那条路上开满了鲜花,一路芬芳。她看着蝴蝶飞舞、蜜蜂追逐的画面,想着那张让她魂牵梦绕的脸。不过转眼间,就已经过去三两年。
还没有走到关月楼下,她就停了下来,多年暗恋的结果,就是走到楼下之后仍然不敢靠近,生怕别人会她他为什么来这。她就坐在附近的板凳上,默默的看了一会儿关月住的楼层,说:“关月,再见了。”
然后她站起来,转身离开。
离校手续办完,她回到自己的老家,找工作,上班,一切按部就班。只是习惯让她仍然想着关月,她看不到她,也没有她的联系方式,只能在想她想的发疯的时候,偷偷去看他的博客。
以匿名的方式进入她的博客之后,才发现关月很多年不更新的博客,竟然又更新了。
只是那博客里写的话,让她无论如何再也坐不住了。
那博客写:有些话,现在我想跟你说一说
一直很喜欢一个女孩,她带着宽边眼镜,笑起来有些傻气,但是我看着很可爱。因为很喜欢她,便问她借钢笔,其实借钢笔只是想跟她有交集。后来确实有了交集,她跟我一样,都在图书馆看书学习,却一句话都不愿跟我说。我想,她应该是不喜欢我的。但是有什么关系呢,我能陪她这么多年,心里也是高兴的……如今我即将要结婚,也希望她能早日找到疼她的人。
这一夜,粽子彻夜无眠。如果当时她鼓起勇气,能跟关月多说一句话、又或者她敢对他多笑一下,那么是不是她现在就不会是独自一人?
如今他就要结婚,她应该去祝福,可是为什么心会这样的疼呢?
这一年,粽子二十六岁,依然爱吃粽子,只是在吃粽子的时候会忍不住想起他,心里难免会有些感伤。那感伤就如一只只趴在手背上的蚂蚁,勾的人痒痒的,却又拍不掉。
有一天晚上,她睡着了,在梦里,她又回到上大学的时光,那是认识关月不久之后的时光。她走在那条铺满鲜花的小路上,走着走着,她忽然跑了起来,手里紧紧捏着一封信,那是她写给关月的表白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