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十九日,警局。
我接到一通电话。
电话那头的刑警惊慌失措地说:「璜土山,有个大案!」
1.
因为昨晚下了一场大雨,所以有农民今早赶去璜土山察看农田的情况。
暴雨冲刷了地表的泥层,两具女尸就这样如同惊天骇人的梦魇般浮现出来。
确切的说,那不是尸体,而是一堆残缺不全的肢体。
两具尸体都被凶器肢解分割,血液早已经流淌殆尽,脱水干瘪的皮肤上遍布尸斑。
然而最触目惊心的是,两具尸体的脸皮都被残忍地割离了下来,灰黑色的肌肉组织裸露在外。
凶杀案件,尤其是这种极端恶劣残忍的案件,最为重要的便是现场保护。
我命令其他警察把现场封锁起来,闲杂人等不得入内。
现场的蛛丝马迹是破获疑案的重要线索,但也极其容易被破坏。
我戴好手套脚套,拿着一箱专业设备,和法医一起走到检查现场。
眼前的一幕可谓触目惊心,我有十年的刑警经验,大大小小的凶杀案件也经历过几十件,但从来没有一件能让我有如此强烈的恶心呕吐的感觉。
这两具交织杂和的残尸,像是把我所有的意志凿空。
我们面对的是非常棘手的局面,抛尸地旁边的脚印都被大雨冲涮。
一场磅礴大雨把一切证据都毁灭殆尽。
留在现场的只有这两具被分割的残尸和周围泥泞的土地。
现场勘察没有得到突破,我们只好带着尸体打道回府。
尸体解剖中心。
我和法医身穿防护服,看着解剖台上陈列铺开的尸体。
四条胳膊,四条腿,两个头颅,两副躯干。
裸露的骨头处有被利器劈砍开的痕迹,青黑干瘪的肌肉组织上还有破碎的骨渣。
解剖室内温度很低,但真正寒彻入骨的是这罪犯惨绝人寡的手法。
这两具女尸遇害前应该都是精致靓丽的女孩。
两具尸体手部和脚部的指甲盖上都涂有闪亮的指甲油,二人的唇部也有残留的口红印记。
验尸过程中,法医让我到解剖室外等待,认为我在解刨室会耽误他的工作。
我虽然不情愿,但也只能听从,离开了解剖室。
半小时后,法医给出初步尸检报告:
「两具尸体皆为女性,年龄皆为二十五岁左右,死亡时间应该是三日到四日。」
但这些线索是远远不够的。
我追问道:「可还有更多的线索?」
「罪犯的手法很是小心谨慎,两具尸体上皆未发现指纹。」
「DNA检查结果需要两天之后。」
他留下这两句话就扬长而去。
看来在DNA结果出来之前,是没有什么有效信息了。
我望着天花板上明亮刺眼的灯光,却感到从未有过的迷茫。
下午四时。
我自己一人蹑手蹑脚地进入了解剖室。
在成为警察之前,我有过几年的法医经验,不过妻子一直不支持我的法医工作,我才转行当了警察。
我看着解刨台上的肢体,觉得还有许多有迹可循的地方。
刚才法医在这两具尸体上发掘的信息太少了。
我穿戴好防护服,拿起解刨设备,或许经过我的检查后,会获得更多更重要的信息。
我最疑惑不解的是,凶手为何会剥离死者的脸皮,肢解是为了方便抛尸,那剥离脸皮是为了什么呢?
我全神贯注地观察着尸体,但两个小时下来,还是没有获得更多的信息。
我冷静地观察,力求细致入微。
尸体腐败破烂的气味透过口罩传入我的鼻腔,恶心欲呕。
骨骼符合正常的尸体表现,肌肉已经脱水干瘪,也察觉不出一丝异样。
我闻着难以忍受的恶臭味,把头凑近尸体,观察除了尸斑以外的其他症状。
时间流逝,我摘下手套,因为疲惫,揉了揉眼睛。
然而,眼前一抹红光闪过,我注意到了二人手指上的美甲。
二人双手上皆装饰上了美甲,长度大约为五厘米。
我重新带好手套,拿起了一条胳膊,放在眼前,细致入微地看着。
我用镊子撑开指缝,映入眼前的,是指缝表皮上的几抹红点。
我嘲弄一笑,觉得自己太粗心大意,之前竟然疏忽了指缝这个地方。
我转头看向另外四根手指,它们也和这根手指状况相同,指缝里长满红点。
不仅一只手如此,二人两双手皆是如此。
我感到很奇怪,在尸体掩埋三四天后,这红点却是如此鲜艳刺眼,仿若朱砂痣一般。
我拿棉签在上面涂抹了一下,准备检测上面的化学物质。
之后继续检查尸体,却是一无所获。
我精力不济,便离开了解剖室。
层层围绕的迷雾依旧没有消退,作案讲究顺藤摸瓜,可我现在连瓜藤在何处都不知。
晚上九点。
检测报告结果已出。
关于二人指缝表皮提取的化学物质,报告单上仅仅有相关化学成分组成。
其化学性质和性能根本没有相关记载。
这是个尚未对外界公布的合成化学物质。
它如同一个幽灵般,无人知晓。
如同在迷雾弥漫的海面上行船,我没有视线,没有方向,周围只有铺天盖地的谜团覆盖着我。
晚上十点。
我看着电脑屏幕上的新闻报告。
最近的案子在本市引起了轩然大波,媒体铺天盖地地报告,夸张地渲染,市民们人心惶惶。
局内寥寥数人,安静沉闷,我的心慢慢被焦虑填满。
然而,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分散了我的注意力。
我有些控制不住脾气地朝门外喊:「什么事情?」
敲门的人却直接走了进来。
「刘哥,有人来自首了!」
「什么?自首?」我难以置信地问道。
「没错,是一个年轻的男子,大约二十五六岁左右。」
「他承认是他杀害了这两个女性,并进行了肢解和抛尸。」
我连忙赶去见他。
小安跟我一起,对审讯做笔录。
我看见自首的那个男人,正坐在审讯室的椅子上,低垂着头,纹丝不动。
我心中疑云重重。
如此穷凶恶极的罪犯会在案发不到一天后来自首?
案件的进展一直在向媒体如实报告,来自首的罪犯只有两种可能。
第一种是良心不安。
第二种就是警察已经发掘出大量的证据,嫌疑人即将暴露罪犯的身份,走投无路了,来自首换取减刑。
如果他真的是胆小怕事,良心尚存,为什么还对死者进行残忍的肢解和抛尸?
杀害两人并肢解的罪犯会良心不安吗?我还真没见过。
排除了第一种可能,那他就只有第二种可能了。
如果他关注媒体报告的话,他就知道我们现在没有发掘出任何的证据,他暴露的风险很低。
为什么放弃躲藏,主动选择来接受法律的制裁呢?
我心中很疑惑,决定先对他进行问话。